第一百七十六章 坑爹的遊戲規則
不要低估別人,更不要高估自己。
余王最大的優點就是有自知之明,別人不好說,但是換成他自己的話,用生命為代價的遊戲,沒有百分百的把握,他是沒有勇氣玩的。
所以他很謹慎,那怕他的時間不多了,他也不會隨意的選擇。
看著那扇門,即使生還幾率是二分之一,也並不是每二個人就有一個能走出來。
即使對自己再有信心的人,在門前或多或少都露出了緊張之色,畢竟這扇門后的世界,決定了他們的生死。
輪到余王時候,已經連續三次空著門了。
這也意味著有三個入夢者永遠的消失。
不過余王並沒有太緊張,他並沒有失去全部,至少他的第六感還在。
這扇門的遊戲規則很簡單,就是比誰看得書多,小說當然也算書,余王了解遊戲規則后,感覺就是特意為自己準備的,估計沒有幾個人比他更瘋狂,當然之前那一次,他感覺有一個比他更厲害的。
一開始他還不敢相信,有人比他看得書還多。
再沒得到夢境直播器之前的那十年,特別是讀書的時候,他可是除了走路睡覺的時候才不會看小說的。
得到夢境直播器后,雖然沒以前那麼瘋狂了,但他依舊花了大把的時間去看書。
竟然還有人比他更厲害。
不過余王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還好這一次門開后,余王感覺到了希望,頓時滿懷期待門后的世界。
進門后,余王頓時聞到了撲鼻的書香,沁人心田,滿屋的書本,滿滿的回憶。
這些書大多都是小說和雜誌,都是余王之前看過的,只是具現化,以書本的形式出現在他面前。
這一刻,余王突然記起了他曾經的一個的夢想,那是他最瘋狂最幼稚的時候,把學校邊的書店他喜歡的書看完后,不過癮,上網包夜,在網上看書。
他還記得那個早晨,他剛從網吧走出來,看著太陽,心中有一種無法言語的幸福,突然冒出一個夢想,他想當一個書蟲,什麼都不用做,不用吃飯睡覺,不用打工賺錢,不用娶妻生子,沒有世俗的煩惱,只用看小說就好了。
在這裡正好滿足了余王當書蟲的所有條件。
當余王捧起第一本他從同學那裡借的那本小說后,他就忘記這是在用生命做代價的遊戲,更確切的說是生命的對賭。
重新回味起自己曾經看的小說,這種感覺很奇妙,有些已經忘記的書名,還有小說情節,當它們再一次浮現腦海中,余王沉醉其中。
雖然有些小說早就已經過時了,但余王並沒有在意,津津有味的看著。
因為他現在看得已經不是小說了,而是他逝去的青春。
一本小說,以前余王慢得兩三天才能看完,快得的話,也要一天,都可以讓他回憶那天的看書的心情或一切有趣的經歷。
第一次上課看書被老師抓到,彷彿世界末日一般。
第一次去老師辦公室偷書時的惶恐與刺激。
第一次在出租書店裡,遇到同樣租書的女神,每天都是一個點去哪裡,只是為了見上女神一面。
第一次在書攤買的盜版書,那麼厚得一本,只花了十塊錢。
第一次因為某本小說,產生了去古玩市場撿漏的衝動,到最後空手而歸,不是買不起,就是瞧不上。
……
不用工作,肚子不會餓,也沒有睡意,余王就這樣廢寢忘食的看著小說。
當然也厭倦的時候,特別是有很多現在看起來超級無聊的小說,但是余王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賭,每一個字,每一個符號,他都無比認真的去讀。
時間一天,一個月,一年的過去。
而余王身上卻沒有發生一點變化,而這個屋子裡的書卻一點點的變少,因為他每讀完一本書後,那本書就會消失。
剛開始,余王還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可等做過實驗,他不看書的時候,他的肚子真的會餓,時間再長一點話,他還會困,這時他才明白,書本是他『糧食』。
也只有厭倦消極的時候,余王才會記起自身的處境,這時他才重新振作起來。
當整個世界只剩下小說,其實活著並沒有太大的意義,畢竟余王體驗過比小說主角更精彩的人生。
還好余王有當書蟲的潛力,要不然他早就放棄了,走出這個房間其實很簡單,門就在那裡,只要他用手輕輕推開就可以了。
不過當他走出房門后,那就意味余王放棄了自己,因為這不是一個單機遊戲,還有另一個看不見的對手。
只有等門自己開的時候,這個遊戲才算真正的結束。
余王相信自己看得書比另一競爭對手要多得多,現在比得是誰耐得住寂寞,他知道勝利遲早是屬於他的,所以心態一直很好。
當然這個遊戲不僅僅比誰看得書更多,當余王房間里的書只剩下十分之一后,他就感覺情況不對勁了。
他不相信另一個對手,甚至他都能感覺得到,另一個對手看得書絕對沒有他多。
他已經看了這麼多的書,而門卻還沒有還開。
真的只是比誰看書多那麼簡單嗎?
余王自我懷疑起來,再一次研究起遊戲規則。
這才發現遊戲規則並沒有詳細的介紹贏的標準,只是提示了一句,看得多書越多勝算就越大。
當初余王還以為遊戲規則比的就是誰看得越多,誰就贏。
細思極恐,余王感覺自己陷入誤區,中了陷阱。
再一聯想之前看書的一些情景,余王整個人瞬間不好了。
「房間里書,其實就是糧食,遊戲真正的規則,是比看誰靠著這些書堅持的更久。」
「坑爹的遊戲規則,能不能描述的再詳細一點啊!」
「太噁心了吧!要不是我有第六感,到最後自己是怎麼死的。」
之前余王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單純的看書,早就已經無法滿足變成書蟲的余王。
發掘看書的方式,成了余王的一種消遣,倒立看書,做運動看書,更受了某本小說主角的啟迪,更是練出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同時看二本書,左眼一本,右眼一本,當時還洋洋的得意。
當房間里的書,被余王看書看完一半的時候,閑的蛋疼撕了一頁書,吃了起來,別說還真被他吃出了味道,當時他還以為是自己一個人待久了,神經有些錯亂。
發現書可以吃后,余王一發不可收拾,至少有十分二的書都進了他的肚子。
余王還驚喜的發現那些越好看的書,味道就越好,但更多的書,還是像屎一樣的味道。
要不然余王不是看書了,而是吃書了。
「我這到底是做了什麼。」
作死並可怕,可一個怕死的人,到死前才發現,自己卻一直在作死,那就很可怕了。
看著空蕩蕩的書架,余王終於緊張了起來,光靠這些書,他真的抗得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