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異文之高校奇聞(16)
「楚楚……」
……
還有剩下的幾條周楚楚並沒有看,而是看到自己手機上方的好感度由原本的百分之六十掉落到了百分之三十。周楚楚想著簡如的話『他與自己這麼聊得來,有什麼目的呢?而這好感度又是什麼情況?自己一開始怎麼就沒有注意呢?』
周楚楚並沒有放任下去,她已經恢復了她理科生有的思維能力,她很快的回復了過去:
「宇凡,不好意思,剛才有一個女生來找我,之後我又去洗頭洗澡了。」
對方很快就回復了:
「是誰找你的呀?」似乎覺得自己的語氣太為急切了,詹宇凡趕緊又發了一路「哦,我是說是誰這麼大的魅力,都把你從我身邊帶走了,我好傷心[哭/泣]」
但是他這樣問,已經使得原本就有疑心的周楚楚更加的懷疑。因此,她並不打算說出簡如的名字,因為想著簡如所說的話,她覺得自己有必要去找一找簡如。
「就是我隔壁宿舍的一個女生,她來找我借了點錢。」
得到了周楚楚這樣的解釋,詹宇凡也就不好問下去了。而好感度也提升到了百分之四十。
之後,她們聊了一些有的沒的之後,周楚楚就把手機關機放在了自己的床上。之後,她就下床坐到了自己的電腦前面,打開電腦網頁,輸入「a大詹宇凡」,還真的給她找到一些信息。
但是網頁上的信息並不全面,只是有說a大幾年前死的一名學生名字叫做詹宇凡。本來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個消息,而有詹宇凡生前的照片也跟手機上那位「詹宇凡」頭像的照片不一樣,但是她卻聯想簡如之前所說過的話。並且那些照片雖然說不一樣,但是從某些方面還是有相似之處的,這就讓周楚楚更加的懷疑了。『難道自己真的是跟鬼聊天?太可怕了』,她心想。
這個時候的周楚楚已經有了懷疑,她決定過幾天去找簡如再聊一聊。因此,在跟詹宇凡聊天的時候,已經沒有了之前那般信任,無所不談。反而是有著套話的意思在其中。
「宇凡,你是在哪裡現在?在工作了嗎?」周楚楚打字過去。
對方久久沒有回復,周楚楚也就放下了手機,去干自己的事。
等她再拿起手機的時候,看到對方是在十分鐘之後才回復自己,這就更讓她懷疑了。
詹宇凡回復:「我現在還沒有工作,我也是a大的學生。」
「是嗎?那你是什麼專業的呀?哎呀,我作為朋友,連這個都不了解,實在是太不稱職了。」周楚楚繼續問道,此時,她的心也提了起來。
對方很快就回答了:「我是學建築專業的」。看到詹宇凡的回答,周楚楚臉都有些白了,手顫抖著繼續發著消息過去:「建築專業,那不是很好?聽說建築專業很是吃香。」
此時的周楚楚心中是有些慌的。因為從剛才自己所查到的一些資料之中,就有提到過,九年前墜樓死亡的那一名名字叫做「詹宇凡」的學長,也是建築專業的,世界上哪有那麼巧的事?而自己剛才問他在哪裡的時候,他十分鐘才回答自己,很顯然是在思考怎麼回答自己。如果是平常人,肯定很快就直接回答工作,或者在某某學校,不可能那麼糾結的,那他這麼糾結又是有什麼原因呢?
周楚楚覺得她有些許等不及了,她覺得明天她就得去找簡如,看看從她口中能夠獲得什麼消息。
晚上睡覺之前,周楚楚把手機給關機了。雖然不知道手機關機之後,「詹宇凡」還能不能夠聽到自己的聲音,但是保險起見,還是關機為好。
關機之後,周楚楚並沒有睡意,看到宿舍之中的其他女生也還沒有睡。於是,她就問起那位曾經講過靈異事件的那個女生。正巧,正是今天走在簡如前面的那兩名女生之中的粉色外套的女生。
「珊珊,你之前有提到過的a大學生的死亡事件,可以再跟我們說說嗎?」周楚楚說了之後,其他舍友就在說:「別別別,我害怕,大晚上的,楚楚姐姐,我想睡覺啊~而且你之前不是挺害怕的嗎?怎麼會突然想問珊珊這個問題?」
「就是啊,楚楚,你之前不是很害怕,還阻止我說下去嗎?怎麼今天是受了什麼刺激,想聽我八卦了?」那位粉色外套的女生,也就是珊珊疑惑的問道。
「嗯,也沒什麼,就是想向你了解一下唄!因為我最近想寫一篇小說,就有關於死亡以及靈異的。畢竟你也知道,我很久之前就想成為一名作家了。」見到舍友們有疑惑,為了不讓她們擔心,周楚楚只好編出一個理由出來。正巧,她之前也有寫小說的想法,她一直想成為一名大神,把自己心中所喜歡的故事,分享給別人。
「哦,這樣啊!不過你想知道有關於什麼的?畢竟a大可是死過許多學生的呦!」珊珊說到這裡,似乎還是覺得有些不夠,繼續說道,「你看前不久,男生宿舍那邊不就有學生死亡,反正我覺得不正常,你可以寫進去小說之中啊!」
聽到珊珊這麼說,周楚楚敷衍的應了一聲。「那你之前好像是有提到過什麼『詹宇凡』的學長吧?你知道多少,因為我也想把他的事例寫進小說之中。」周楚楚再一次的提問。
珊珊不愧是八卦小天后,她把自己知道的一些有關於詹宇凡的事告訴了周楚楚,周楚楚聽了之後,在黑暗之中點了點頭。
之後珊珊似乎還覺得不夠,繼續說道:「其實我覺得其中並不簡單,我覺得他的死亡也是很有蹊蹺的。你們想想,我們之前有說到過他跟那位張佳麗學姐談戀愛,而那位學姐也是跳樓死亡,總覺得其中有關聯。但是我又不覺得是官方所說的『殉情』,要真的有那麼愛學姐的話,在學姐死亡的時候就直接殉情了,還會等到一個月後嗎?我覺得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