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游中的炮灰(11)
她假裝抬頭后才看到林琦玉電腦屏幕中的內容,於是她就問道:「林琦玉,我自覺沒有做什麼對不起你的事吧,你居然要這樣污衊我!你是何居心?」
突然聽到簡如在背後這樣問,林琦玉慌張的起身面對著簡如站著,擋住屏幕:「你看錯了,我什麼都沒做。」
「呵!我都看到了,你擋住也沒用!」簡如經歷過上一世后,演技可算是如火純青。演起這種被舍友背後捅刀的角色可以說是毫無壓力。
「看到就看到,反正我說的也是事實」聽到簡如的話,林琦玉不服氣的對著她說。
……就這樣,她們吵了起來。
其他舍友也被這邊的爭吵聲引了過來。
陳夢容:「怎麼了?什麼情況呀!突然就吵了起來。」
宋問梅:「對呀,有話好好說!是不是有什麼誤會了?」
於小玉:「你們都消消氣,有什麼話說出來就好了。」
「想知道怎麼回事?呵!我也想知道!你們看她電腦上想發論壇的話。」簡如聽到她們問后,指著林琦玉對著其他人說著。
陳夢容等人因為電腦被林琦玉擋住了,也看不到內容,因此不清楚情況。看到這樣,簡如走過去拉開林琦玉。「你幹嘛呀!你憑什麼拉我!」林琦玉掙扎著。
「憑什麼,憑你要害我,置我於死地。」簡如轉過頭去示意陳夢容她們:「看清楚,她是想怎樣污衊我的!」簡如接著又對著自己手上拉著的林琦玉問道:「我還好奇了,我哪裡得罪你了是吧?」
聽到簡如這樣問,林琦玉回答:「是,你是得罪我了!你憑什麼搶走我的公子無雙!你憑什麼搶走我和公子無雙結婚的機會!」
看到了林琦玉電腦上的那段話,陳夢容轉過頭看著林琦玉說:「琦玉,你怎麼能這樣做呢?我們在一個宿舍這麼久了,大家都是姐妹,你怎麼能這樣污衊簡如!」
「是啊,你明明知道簡如沒有幹這種事情,你怎麼能這樣的去害她!」宋問梅搖了搖頭,似乎不信的望著林琦玉。
聽到她們這樣問,林琦玉終於說出了自己會這樣做的原因。
其實林琦玉早在大一一開學來學校報名時,因為是向天磊接待她的,她就喜歡上了向天磊。那時候她和表妹蘇雙雙同時都考上了帝都大學,周圍都是不認識的人,因此很多想法都跟蘇雙雙說。
那時候蘇雙雙聽了她喜歡向天磊的話,並拍著胸脯說會幫她,給她和向天磊製造在一起的機會。而林琦玉因為害羞,所以同意了。卻沒想到一來二去,蘇雙雙看上了向天磊,之後自己追求向天磊,成為了向天磊的女朋友。那時候她覺得很傷心,但是蘇雙雙是自己的表妹,因為從小的家庭影響,只能無奈的把暗戀就在心底。她也經常的勸說自己放下吧,但是她確是放不下。
而在每次聽到蘇雙雙在跟自己打電話時似炫耀似抱怨的說向天磊時,林琦玉還要忍著心裡的悲傷,笑著勸慰她,林琦玉覺得自己快要瘋了。
因此,當那天聽到陳夢容說《伏魔》要開結婚系統時,蘇雙雙又打電話過來抱怨。在自己試探性地跟她提起說讓她去玩《伏魔》時,蘇雙雙卻不太願意。林琦玉覺得自己的機會來了,覺得自己可以趁機跟向天磊成為遊戲中的夫妻,園自己的一個夢。讓自己能夠完全的放下向天磊。但是卻沒想到被簡如給截胡了。
也許是因為在家中時,自己每次喜歡上什麼,但是一旦被蘇雙雙看上后,隨便哭一下,父母總是會讓自己要讓給她。說自己是姐姐,應該讓著妹妹。林琦玉已經習慣了蘇雙雙搶自己喜歡的東西。因此在得知向天磊成為蘇雙雙男朋友后,她也只是覺得傷心,並沒有什麼很激烈的反應。
但是,她卻沒有想到,明明簡如家都那麼有錢了,要什麼有什麼,自己在遊戲中的操作技能也好,居然還要把自己和向天磊可以在一起的唯一的機會搶走。
林琦玉怎麼知道簡如家有錢呢?因為原主穿的都是名牌衣服,原主的舉止行為什麼的,雖然原主並沒有特意的炫耀說出來自己家多麼多麼的有錢,但是林琦玉還是能感覺出來簡如和她們不一樣。
林琦玉對著簡如說:「我就是嫉妒你,嫉妒你憑什麼要什麼有什麼,還能夠搶走我唯一的機會。從小我就被要求著讓這個,讓那個。從來都沒有我一個真正屬於我的東西。呵,好不容易看上了一個男人,又被人搶走。我其實真的沒想抱怨什麼,我只是越來越覺得老天對我不公而已。」說到這,林琦玉已經雙手捂著臉,泣不成聲。
聽到林琦玉的話,簡如覺得其實她也挺可憐也挺可悲的。沒有一個人生來就應該把自己喜歡的東西讓給別人,不管是否說是父母的要求,但是她卻做到了。不過這卻不是她能夠害人的理由。因為她的嫉妒,害了原主的一生。
「就算你再喜歡向天磊,但是你不應該想著去害別人的。你這樣做和你的表妹蘇雙雙有什麼區別,你甚至比她還不如,至少她只是在你還沒有跟向天磊在一起前跟他交往,而不是在向天磊和你成為男女朋友后插足於你們的感情中。」
簡如頓了頓,繼續說道:「而對於我來說,我更無辜。只是因為這麼一個小小的網路遊戲,卻讓我陷入深淵中。你如果把你剛才的那段話發上去,對於你來說,你是發泄了!但是對於我來說,卻是一生都抹不過去的污點!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做之後我的下場?」
簡如突然覺得很心痛,很心疼原主。原主悲慘的一生就是從這開始的。明明一個二十歲的姑娘,本來應該是朝氣蓬勃的年紀,過著和小帥哥談談戀愛,鬧鬧小脾氣的幸福的小日子。卻沒想到會過的那樣凄慘,連戀愛都沒有,直接嫁給一個三十多歲離婚的老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