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又見那個女孩
夕陽西下:大家今天到人民廣場集合!
陳暮發布了一條消息,召集大家集合,林晨看到消息立馬趕了過去。
美好的一天又開始了,今天可是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工作。
在這裡林晨看到了工作室的各位,雖然名字有些記不清,但是面容林晨分的一清二楚,海無涯、蘇乞兒、小刀鋒利、紅顏斯人、我為依狂、大老黑。
不過這裡還有其他人,一個樣貌高瘦的男子,林晨看了一下名字叫乘風而去,此時正跟暮老大談話,看來此人就是暮老大找來踢足球的。
大家一行人來到一處寬廣的草地,這裡是專門用來踢足球的,根據陳暮介紹,他約了逍遙公會的副會長任逍遙,這個任逍遙就找了網上發布踢足球視頻的一群人,然後就租借了這個地。
現在的足球場地被精剪了,網上發布的視頻是十倍的足球場大小,現在被減了很多,只有二倍的大小,可以說現在踢足球節奏更快,時間更短。
十倍的足球場距離太大了,踢一場耗費時間太長了,而且踢起來大家完全碰不到球,只有個別人才能接觸到球,所以他們決定把場地縮減。
通過一場場實驗,他們找到了感覺最適合的場地大小,二倍大小,他們踢了十幾場,接到任逍遙的消息,說要租用場地一天來踢足球,他們想都沒有想就答應了。
任逍遙找了場地又把自己公會的人拉過來,不過他自己今天沒有親自來,有點不上心,但總的來說辦事還是儘力了。
這塊土地位於天墉城的西側,往西走一千米處就到了,這裡原本是一個荒蕪的大平地,被玩家開發出來當做踢足球的地方,這個大平地大約有十倍足球場大小,最初的時候有一些凹凸不平的地方但都被碾平了,這裡都被種上了一種特殊的草。
這種草最大高度不超過六厘米,葉子單一,種在地上當做草坪非常好,有點類似於現實中狗牙根,不過這是遊戲里獨有的,用來當做足球場的草最合適不過了。
這片土地的實際名字不清楚,被玩家戲稱為足球場,林晨也跟著稱呼。這裡劃分了好幾個場子,由原來一個足球場劃分為四個足球場,其餘的地方被砌上圍欄,玩家又在空餘的地方建了一個休息室。
今天任逍遙提前包場了,四個足球場只有林晨他們踢,用不了這麼多,乘風而去帶領著林晨他們來到了中間的一個場地,這裡離休息室比較近,大家玩累了可以到屋子裡喝口水吃點食物休息一會兒,畢竟這個遊戲有體力限制。
雖然這個體力限制看不到,但是可以很清楚地感覺到自己速度的下降,而且人體也會出現餓肚子的感覺,在遊戲里還會出現肚子呱呱叫的聲音,遊戲這一點做的非常真實。
租借這裡的場地非常便宜,現在大家都沒有想要踢足球的意識,開發這裡的玩家僅僅是自娛自樂,完全沒有賺錢的意識,所以任逍遙租借這裡的場地時10下品靈石就搞定了。
其實也可以不給錢的,但是任逍遙為了找陳暮報銷更多錢,就象徵性給10下品靈石,這個任逍遙場地報銷的錢不低於500下品靈石,真是做的一手一本萬利的好買賣,自己也不來陪玩、出力氣,動動嘴就有了幾百下品靈石入賬。
林晨跟著這個被推出來當苦力的乘風而去,來到了這個足球場。王林則是好奇地打量一下場地,以前有機會上場踢足球,可是沒珍惜。
等到了自己腿殘后,才無比渴望馳騁綠茵場的感覺,真是應了一句話,有些東西等失去了才知道可貴。
足球是巧具師專門做的,材料一種特殊橡膠,遊戲里的足球是實心的,遊戲里沒有空氣這一說法,也就不存在氣壓,巧具師做足球就是實心的。
王林顛了顛球,感覺比以前踢的足球重,不過自己感覺更加輕鬆,自己遊戲里的身體素質遠比現實中要好,踢球更加省力了。
林晨過去試了一下,這個球更加適合遊戲里踢,遊戲里都具有靈氣,擁有超凡的力量,現實里的重量對於遊戲里人物就是輕飄飄的,這個足球自然要用實心的。
任逍遙從休息室里拿出幾個球,跟他一行的人說道:「大家都活動一下,感覺一下這個足球,待會兒不要給我們逍遙公會丟臉!」
陳暮此時也對大家說道:「大家都熟悉一下這個足球,反正都是第一次玩足球,都開心點,娛樂為主!」
祝林抿著嘴沒有說話,這是一場比賽,這是一場戰爭,我們就應該贏。
李紅笑著應和,自己頗為興奮地拿去一個足球,跟張凱做起小幅度傳球練習,好吧就是兩個人間隔一米,互相把球踢給對方,一年級的小孩子都會做,這也是沒誰了。
雙方熱身結束,準備開始足球比賽,先是雙方準備隊員,林晨這邊只有8個人,所以就要從逍遙公會那邊抽取三個人。
乘風而去抽中了一個女生,兩個男生,他們走過來,林晨看著那個女孩發獃,這個人好熟悉,我一定是在哪見過一面。
乘風而去對他們三人說道:「你們一定要好好配合neebee工作室的人,好好踢要踢出風采、踢出自信!」
那個女孩對乘風而去撒嬌道:「怎麼踢出自信,人家在現實里完全沒有踢過一場足球,真沒自信,你給我一點吧!」
陳暮聽了說道:「沒有踢過,不要擔心,我們都是新手,互相安慰!」
這個女孩眯著眼一副陶醉地回答道:「人家的自信,需要你給點東西鼓勵一下啦!比如……靈石、丹藥。」
林晨不得不承認這人完全是一副財迷樣,需要靈石、丹藥來鼓勵,想錢想瘋了!
不過這副樣子,林晨突然想起來這個女的在那見過,不就是買頭盔時見到的那個插隊女生,當時站在林晨前面的小地痞不答應,他們就吵了一架。
說起來這個小地痞當時還想搶林晨的頭盔,不過林晨可不是吃稀飯的,作為一名萌新宅男,戰鬥力還是有的,唰唰唰,就打跑了這個小地痞。
林晨當時在旁邊看戲,對這個小氣、愛佔便宜的女孩有著深刻的印象,完全不要臉面,現在又來討要靈石、丹藥,林晨看了看名字叫夜華之水,真是人不如名字好。
林晨悄悄提醒陳暮不要答應,雖她的便,這場比賽就這樣開始吧!
陳暮也有這個意思,便不做聲,跟乘風而去商討球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