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寫書
由於問不出孩子家在何處,所以只好先到官府備案。
備案過程中,問到性別時,才知道這孩子居然還是一個女孩。
得知這個結果,許志仔細端詳她的面孔,與書中的卡通美少女倒真有幾分相似之處。
她指著卡通美少女說那就是自己的時候,許志還以為「他」取向有問題呢,沒想到是「她」不是「他」。
看來自己是被某星球的污文化帶壞了,以至於穿越十年,還總能從一本正常書卷的字裡行間看到一個個「污」字。
她太瘦弱了,以至於許志沒有分辨出她是男是女,洗去臉上的污漬,依然擺脫不了面黃肌瘦的事實,哪裡有什麼美感。
小說中的逆天王者街頭偶遇髒兮兮的小蘿莉,梳洗罷,皓腕凝霜雪,仙子落凡塵,回眸一笑百媚生,全世界只有她最美。
果然小說里都是騙人的。
現實就是墨菲點讀機,哪裡不好點哪裡。
未來就是薛定諤養貓,死或生皆有可能。
兩者一結合,就悲劇了,人生成了死貓。
小孩也就那雙眼睛具有神奇的力量,好似能凈化人心。任誰與那雙眼睛對視一秒,都會放下心中所有的焦躁。
許志把自己身上最後的一個值錢玩意典當出去,換來二十兩銀子。
如果用大米做一般等價物,這裡的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大概相當於華夏時空的一百人民幣。如果能穿越回去,他還能做個時空倒爺。
當初從家中帶出來的五百兩銀子加上典當衣服玉飾得來的銀錢,只讓他在這異地他鄉堅持了不到三個月。
現在只有二十兩銀子,連返回虞城的食宿路費都不夠,已經沒有退路。
並且帶著一個不知道何時能找回家的拖油瓶,許志覺得自己真的要到了山窮水復的地步了。
帶小丫頭去買一身新衣服,她卻給拒絕了,許志掂量掂量自己的錢包,不露聲色地順從了她的心意。
這陸老頭還真是歪打正著了。
不忍心讓瘦小丫頭跟著自己一起吃苦受累,許志認為自己有了對抗拖延症與懶癌聯盟的動力決心,是時候爆發一波了。
城裡是住不起的,大魚大肉也要暫時告別了。
在城外郊區租住了一個農家小屋,安置下來就先買了兩隻母雞養著,吃不了肉還可以吃蛋。
這丫頭實在是太瘦弱了,需要好好補一補身子。
真不知道陸老頭從哪裡坑蒙拐騙帶來的倒霉孩子,估計是怕養死在自己手裡,所以才甩了包袱。
可是小丫頭表示自己是「精靈少女」,飲雨露,食霜雪,人間污濁的食物是不可以嘗試的。
許志煮了兩顆蛋,一直放到冰涼,也沒見她吃下。
小丫頭對於許志的好意還是非常感激的,又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慚愧,可是就是不肯吃飯。
許志心想真要餓久了還是會吃的,挑食的孩子誰還沒有見過?雖然手段有些殘忍,但是他也顧不上開導這倒霉孩子,已經著手書寫自己華麗的篇章。
他不僅要把一個厚重歷史展現給這個世界,還要在這個世界推展白話文,因為他發現自己用那些文縐縐的字句寫出來的東西總是不到位,有些東施效顰的感覺。
白話文必須進行到底。
或許是真的醞釀了太久的緣故,這懶癌只要動起手來,發現事情好像沒有想的那麼艱難,一直寫到黃昏后,文思如泉湧,止都止不住,又點上了油燈繼續寫了上千字。
吹一吹筆墨,看著二三十頁書稿,自豪感油然而生。
這個故事沒有從上古時代開始寫起,而是直接從那個文人墨客層出不窮的大唐盛世開始著手,期間插敘一些古時候的奇聞異事,穿插補充唐之前的歷史文化,為以後的寫作做鋪墊。
這個故事的第一卷,李太白作為第一視角,那些千古名篇一亮出來,保證可以做到先聲奪人,後續有力。
許志在書里編造出一個個裝逼打臉場景,再也不用擔心詩作不應景。
李太白的故事從「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開始。
少年小白從老太太的故事中領悟到「不好好讀書,將來就會像這個老太太一樣傻」的人生啟蒙。
從此,小白髮奮讀書,先秒殺堂兄堂弟,再碾壓私塾學社,一路聲名鵲起,千人讚美,萬人追捧,但是小白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負、不逗比不妥協的大唐文壇接班人,豈會滿足於此?
於是,他離開家鄉,從小池塘,躍進了江湖,終於遭遇到了人生第一個挫折。
這會是故事裡的一個小高潮。
小白在作詩方面的能力無人能擋,正是意氣奮發的時候,卻被街頭潑皮追了好幾條街。
流氓會武術,小白擋不住。
小白鼻青臉腫地回到租住的大房子里,黯然神傷。
房門在身後砰砰作響,秋風拍打著竹窗。
裊裊二胡聲隱隱傳來,凄然也為之而泣。
小白徹夜難眠,翻身下床,走到院子里,坐在井台邊。
白月光,灑落在地上,也落在心上。
仰頭望天,明晃晃的秋月高掛在天,看不到一點星辰。
小白觸景生情,想起故鄉被自己碾壓的兄弟姐妹,或許這時候正圍在火爐旁聽老爺爺講故事。
孤獨感油然而生。
微風起,老樹晃,滿手回憶沙沙作響。
小白低吟道:
床前,
明月光,
疑是,
地上霜。
舉頭,
望明月,
低頭,
思故鄉。
許志不是歷史學家,所以只好自己編造場景,藝術這種東西,怎麼能叫胡扯八道。
反正青薇星也沒有人知道小白的鼎鼎大名。
許志暫時就寫到了這裡。
他心裡已經構思好了後續發展。
這一次遭遇流氓武術,雖然只是受了一些皮肉之苦,可是卻激發了小白的習武之心。
小白遍閱古籍,收集武功秘訣,最終在一個天人合一的高深意境中有所領悟,自創青蓮詩劍訣.
詩句的力量隨劍舞動,從此快意恩仇,盪盡世間不平事。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再後來,入了京城,以一篇《將進酒》成就酒中仙的名頭,時人無不折服於他的俠義豪邁。
自此,小白終於成長到了人生巔峰,無論是江湖還是廟堂上,人們都知道了一個叫做青蓮劍仙的少年英才。
隨著李太白的足跡,那個時代的每一位知名文人都會在故事裡展現風采。
在故事尾聲,會把視角轉到杜少陵身上。
這位追逐自家愛豆來到長安城的悲情年輕人,完美地接過了詩壇崛起的接力棒,描述了另一種風格的大唐。
許志寫的十分暢快。
雖然故事裡穿插了一些玄幻因素,但是他及時收住了筆力,適可而止,再加上將來還會描述三皇五帝時期的神話故事,故事裡寫一些超自然力量並不顯得突兀。
通讀了一遍,自戀地拍手叫絕,回首一看,看到一名少女眼神亮晶晶地盯著那些書稿。
「丫頭,你認識字?」
小丫頭點了點頭,小臉紅彤彤地說道:「大哥,你寫的故事真好看。」
許志被誇地飄飄然了,笑呵呵地說道:「瞎說什麼呢,那分明是李太白文化水平高,是他的詩作拔高了故事的逼格。」
小丫頭:「我知道啊。」
好像真知道李太白是誰一樣。
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