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二章 怪癖
明瀾沒有鎮國公府嫡女的記憶,真的沒法將眼前之人當作她的姨母敬重,但是她眸底流露出的疼惜,明瀾有幾分動容。
她霸佔了人顧姑娘的身體,對於這些疼愛她的親人,不應該當陌生人忽視。
承人恩惠,她不能給人留一堆爛攤子。
明瀾望著那夫人道,「我失去了記憶,不記得姨母和表哥了。」
那夫人眼眶一紅,越發心疼明瀾,甚至數落鎮國公府那些狼心狗肺的人。
客棧人不少,不是談話之地,明瀾請她進屋說話,那夫人執意要明瀾跟她回去,明瀾婉言謝絕,道,「姨母一番好意,明瀾……明珠心領了,但此行不止我一人,還有昭寧郡主和衛國公世子,這麼多人去姨母家住不方便。」
那夫人笑道,「傻孩子,他們身份都不凡,去姨母家住是蓬蓽生輝的好事,哪有不方便之說。」
是真的不方便啊。
這麼委婉的說,倒成客套了,明瀾道,「我們只在客棧歇一晚,明兒一早就要啟程回京,耽誤不得。」
剛把東西從馬車內搬下來,這又抬上馬車,去姨母家落腳,一通忙下來,不是歇息,是更累了。
明瀾都這麼說了,姨母也不好強求,雖然她是真的真的很希望他們能去。
姨母看著明瀾那張從小看著長大的臉,看似熟悉,卻又格外的陌生,她道,「失憶之症,治不好嗎?」
明瀾沒有搖頭,也沒有點頭,只道,「太醫說,要看機緣。」
不算胡謅騙人,只要她走了,顧姑娘就能醒過來了。
拍著她的手道,「明珠福大命大,一定會好轉的,對了,你表哥告訴我,你和衛國公世子的婚約是怎麼回事?」
聖旨賜婚,后又退婚,現在又成了未婚夫妻,她腦袋都糊塗了,而且她前不久回京,鎮國公府不是說在給她議親,還不許她插手過問。
這事三言兩語也說不清楚,明瀾不知道怎麼解釋,便搖了搖頭。
屋子裡人不多,楚離他們都沒跟進來,只有梅香伺候,屋子隔音效果不好,迴廊上的說話聲傳來,那夫人望著明瀾道,「怎麼沒瞧見昭寧郡主,雖然你們不去府上歇腳,但姨母應該給她請個安。」
請安之後,應該就要走了,明瀾點點頭,領著她出去。
出了門,明瀾問鐵甲衛道,「郡主呢?」
鐵甲衛搖頭,「沒瞧見郡主。」
不止樓上,還有樓下,都沒有昭寧郡主的人影。
倒是一鐵甲衛看了眼那夫人道,「方才一堆人進來,郡主趁亂出去了,兩鐵甲衛跟著的。」
楚三走過來道,「昭寧偷溜出去,你知道怎麼不說?」
鐵甲衛低頭道,「郡主不許稟告,只說一會兒就回來。」
而且她是帶了鐵甲衛出去的,應該沒有危險,郡主的話,他不敢不聽。
楚離眉頭一皺,道,「派人出去找。」
楚三不放心,昭寧郡主有什麼事,誰也交代不了啊。
留了兩鐵甲衛在客棧,其他人都出去找昭寧郡主。
而此刻的昭寧郡主正坐在街頭地上,旁若無人的吃糖葫蘆。
兩鐵甲衛遠遠的看著,腦門上全是粗壯的黑線。
昭寧郡主是大離朝除了皇上之位,身份最尊貴的郡主了,就這麼堂而皇之的坐在街上吃糖葫蘆,這是什麼癖好啊?
她要喜歡吃糖葫蘆,他們可以把齊州所有的糖葫蘆串都買回去,吃的她一口雪白貝齒全部掉光。
可她都不要,就要坐在街頭吃,而且他們敢把她坐在街頭吃糖葫蘆的事說出去,她會死不認賬,而且打他們板子。
這樣的威脅,鐵甲衛表示很凌亂。
而且街上人來人往,她一個漂亮姑娘坐在那裡吃糖葫蘆,真的很扎眼啊……
他們真的很不想承認這就是大離昭寧郡主。
五串糖葫蘆吃完,地上不少的山楂籽,昭寧郡主拍拍手,一臉心滿意足的起了身。
只是剛起來,那邊過來三個地痞流氓,一臉猥瑣笑容,摸著下巴道,「還沒在街頭看見過這麼漂亮的姑娘,還這麼喜歡吃糖葫蘆,跟著爺走,爺幾個包你了你一輩子的糖葫蘆。
鐵甲衛不苟言笑的走過來,昭寧郡主見了道,「拖到那邊衚衕里,也別揍的太慘,他爹他娘認不出來就行了,我在這裡等你們。」
心平氣和的語氣,鐵甲衛就像是拎小雞仔似的把三個地痞拎走了。
昭寧郡主就在街上閑逛,那邊一輛馬車發狂似的狂奔過來,街上行人紛紛避讓,人仰馬翻,亂作一團。
昭寧郡主往旁邊一躲,手撐到綢緞攤鋪上,濕潤感傳來。
她低頭一看,就看到了自己白皙的手上滿是鮮血,嚇的她臉色一白,當即要叫起來。
可就在她還沒有叫出聲的時候,從綢緞里伸出一隻手,將她往前一拽,她身子往前一傾。
隔著一層薄紗,雙唇相對。
那一瞬間,彷彿一陣激流從頭髮稍傳到了腳底心。
昭寧郡主臉紅的發燙,手一抬,隔著薄紗扇了過去。
一巴掌直接將男子扇暈了,擺著綢緞的架子也倒在了地上。
那邊一群男子騎馬過來,看到這一幕,眉頭皺緊,問道,「有沒有看到一個受傷的男子?」
圍觀的人都搖頭,騎在馬背上的男子看著昭寧郡主手上的血,道,「你看見沒有?」
昭寧郡主輕搖了下頭,那邊鐵甲衛揍完了人過來。
看到鐵甲衛,騎馬的人道,「他受了重傷,逃不遠,繼續追!」
鐵甲衛不明所以,見昭寧郡主拿綢緞擦手,緊張道,「郡主受傷了?」
他們負責保護昭寧郡主,要是昭寧郡主有事,他們難辭其咎。
昭寧郡主搖頭,「我沒事。」
鐵甲衛眼尖看到被綢緞覆蓋的男子,把綢緞撥開,就看到一模樣俊美的男子,受了重傷,身上的錦袍都被血濕透了,但絲毫不影響他的俊逸。
鐵甲衛沒打算管閑事,方才那群騎馬的應該就是追這男子。
昭寧郡主抬腳要走,可是走了兩步后,又回頭看了一眼,三分羞七分惱,跺腳道,「把他帶去客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