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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豪門不狗血大戲

  李衛民是聰明人,特別聰明,在hei道混了這麼多年手上沾了那麼多血背負著那麼多條人命卻幾乎沒有留下犯罪證據,就算留下痕迹最後都被他的手下頂去了,他在外人看來還是清清白白的一個人。


  他真的清白嗎?


  誰要是相信他清白誰就是宇宙無敵大傻瓜。


  元錦西肯定不是大傻瓜,她看完資料,轉頭特憤恨的對亓放道:「既然我們的資料里羅列了他這麼多罪名為什麼還要讓他逍遙法外?」


  殺人、放火、劫殺、jian淫、fan毒、倒賣jun火、通敵……


  隨便拿出來一個就夠他死上一回,可他現在還好好的活著,光鮮又體面的活著。


  亓放也很無奈的嘆口氣,「法律講究的是證據,我們都知道事情是他做的,可沒有證據誰都沒有辦法。據說這些年警方也在盯著他,可他愣是一點兒破綻都沒露出來」。


  元錦西本身是正義感爆棚的人,如果沒有這份正義感她也沒辦法成為一名合格的軍人,可這份正義感在邪惡卻又會偽裝的李衛民面前顯得是那麼的諷刺。


  她長長的嘆口氣,「如果哪天國家頒布一道法律殺壞人不犯法我肯定抱著槍上大街上突突一圈兒,丫的,憋屈!」


  她因為李衛民這種人渣還逍遙自在的活著憋屈了好幾天,終於好一點兒了準備搞點兒事兒的時候,新的任務下來了。


  而新任務裡面還涉及了一位她這幾天時常咬牙提起的人物——李衛民。


  「本來這是警方的工作,執行任務的應該是特警,不過考慮到兩人的特殊身份以及李宅的不可預測性,上面一致認為派咱們基地的精英過去比較妥當」,大隊長拍著元錦西的肩膀特嚴肅的說道。


  元錦西嘴角抽了抽,心道想誇他們野玫瑰就直說唄還拐個彎抹個角也不嫌麻煩。


  他們的任務是夜探李宅,從金哥和李衛民的對話裡面提煉出李衛民的犯罪證據,若是能發生正面衝突李衛民直接拔槍更好,他們就直接衝進去抓人,別的證據慢慢找,一個非法持槍就夠他喝一壺的了。


  金哥也是個有意思的人,在國外蟄伏這麼多年,於今年年初發現自己罹患癌症,不久於人世,於是計劃了這一次的回國報復。


  他回國之後放出風聲,讓李衛民知道他回國,成天提心弔膽睡不著覺。他呢,轉頭自己找上警察,跟警察談條件,他願意協助警方找到李衛民的犯罪證據,條件是警方處理後事的時候不要把李衛民的女兒李琳琳牽涉進來。


  「金哥為什麼不想把李琳琳牽涉進來?」元錦西好奇的問大隊長。


  任務下達書上沒有寫為什麼,按道理元錦西就不該問,可是元錦西實在好奇,她直覺這裡面還有故事。


  果然,就聽大隊長十分不屑的解釋道:「因為李琳琳本不應該姓李,她應該姓金啊!」


  呦呦呦,這故事有意思。


  元錦西興緻勃勃的看著大隊長,等他繼續往下說,大隊長最煩她現在這副表情,不耐煩的擺擺手,「想聽故事回去讓亓放講給你,趕緊滾吧,好好準備準備,任務不容有失」。


  晚上元錦西問亓放,亓放告訴她,故事並沒有她想的那麼狗血,就是金哥逃跑的時候留下還在襁褓中的女嬰,李衛民接手金哥的所有產業人手的同時也把他閨女接收了。


  李衛民似乎是那方便不行,年輕的時候就幾乎不沾女色,更沒有一兒半女,對李琳琳就像對自己親閨女似的。他還下令所有知道內情的人不準說出去,是以李琳琳都二十多歲了還什麼都不知道。


  金哥不想把李琳琳牽涉進來是想自己的親生骨肉能安安穩穩的繼續生活,不被親父養父之間的恩怨驚擾到後半生,李衛民肯定也不想自己掌上明珠般疼愛了二十多年的閨女陷入痛苦之中。


  這倆人都不是什麼好鳥,可不得不說,他們對閨女是真心不錯,大概他們作為人而存留的最後一絲人性都體現在李琳琳身上了。


  執行任務的時間是三天後,他們有充足的時間準備,再加上這次的任務好似難度也不是非常的大,是以隊員們都很放鬆。


  大家都以為這次的任務跟以往的每一次任務最多也就是有驚無險,可誰都沒有料想到,就是這樣一個他們沒看在眼裡的任務,讓他們陷入從未有過的危險之中。


  一開始還挺順利的,他們進入重重把守的李宅,在幾個點位上安裝好監控設備,然後隱藏在一處暗中觀察裡面的動態。


  六個人的耳麥里都能聽到裡面的對話,小秦參謀手裡還有一個小型屏幕能看到裡面的情況,因為怕光亮暴露自己,元錦西便和小秦參謀圍在一起把屏幕死死的擋住。


  李衛民見到金哥倒是沒有多驚訝,好像早料想到他會來,只是始終在輕點的手指暴露了他此刻的緊張。


  一開始李衛民十分警惕,直到他十分肯定金哥身上沒有武器且沒有監聽監控設備后,才放開了跟他聊。


  倆人光敘舊就敘了半個多小時,在金哥有意無意的引導下,李衛民把自己過去的幾十年裡犯下的罪說了個七七八八,掐指一算,死罪跑不了了!


  田邵雷幾個人還挺高興,因為一切都太順利了,視頻和音頻畫面都已經傳到後方,不用他們收網,好像沒他們什麼事兒了。


  可就在這個時候,元錦西突然倒吸了一口涼氣。


  不對,事情不對。


  準確的說是金哥不對。


  見到忘恩負義,讓自己眾叛親離的仇人,正常的人多多少少都會表現出憤怒和不甘,可金哥卻一點兒都沒有表現出來。


  是他太會演戲?


  當然不是,不管怎麼演,他的眼神總不會欺騙人。


  元錦西就從他的目光中看出了盡在掌握中的得意甚至驕傲,好像此刻他才是主導一切的王者,而他對面的李衛民不過是個失敗者。


  就因為他回國跟警方合作擺李衛民一道他就是王者了?肯定不是,對於他們這些混道上的人來說跟警察合作是他們最不恥的事情。既然如此,那他的得意甚至驕傲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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