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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章 證據?(2更2)

  二人相互伸手擊掌,雙雙向兩旁倒飛而去,匪徒見狀,驚嘆不已,同時舉槍就射。


  二人後背剛剛接觸雜物,便反手一拍,又騰空而起,趙柔翰連開兩槍,其中一槍正中一名匪徒眉心,立即斃命,另外一槍則擊在其中一名匪徒的膝關節,只見那人撲通一聲跪倒在地,月兒順手抓取一根木棍,運勁將木棍扔了過去。


  眼看就要砸在那名被擊中膝蓋的匪徒腦袋之上時,有一名匪徒抓住了他的腿,用力一拖,活生生將他拖走,木棍砸在地上,頓時塵土飛揚。


  此時,遠出傳來警報之聲,那剩餘的幾名亡命匪徒斷定今日難以取勝,便想立即撤退,他們又朝趙柔翰及月兒一陣射擊。


  月兒起起落落,四處避閃,同時腳踢木棍,趙柔翰又開了一槍,打了個空,他也挑起腳下木棍,將木棍踢飛過去,差點擊中一名匪徒左肩,嚇得那名匪徒冒出一身冷汗,這要是被擊中,還有左臂么?


  兩名匪徒攙扶著剛才被擊中膝蓋的匪徒,試圖將其一同帶走,趙柔翰見狀,對月兒說道:「月兒,千萬別讓他逃走了。」抓住他,就有證據可以扳倒司馬長龍,趙柔翰打起十二分精神,盯著那人不放,一陣猛踢木棍去擊打攙扶之人。


  那兩名匪徒不得已,立刻放開受傷的同夥,就地朝兩側滾去,同時,匪徒取出手雷,扔了過來。


  趙柔翰及月兒躍起閃避,剩餘的匪徒又試圖救走受傷同夥,趙柔翰側身旋轉,一記銀針脫手而去,只聽「啊!」的一聲,銀針射入一名匪徒尺澤穴,那人立刻伸手護痛,月兒腳上挑起木棍,運勁踢了過去,那些匪徒哪裡還敢招架,只好放棄膝蓋被擊破的同夥,閃身奔出倉庫,駕車而逃。


  月兒正要追擊出去,趙柔翰沉聲道:「莫再追擊,這裡有活口。」


  月兒領命停止追擊,二人朝膝蓋受傷的匪徒走去,此時,警車追至倉庫門外停了下來,只聽一陣下車后的腳步聲響起,料想定是警察敢來。


  趙柔翰心想:「這下麻煩可大了,要是匪徒被警察帶走,自己將會前功盡棄,得趕緊將匪徒帶走,不能讓匪徒落在了警察手上。」


  念此,他正要凌空躍去,忽見那名匪徒扭頭去看他的左側,同時「砰」的一聲槍響,那名匪徒莫名被人擊中眉心,當場斃命,同時只見一條人影閃動,幾個縱躍,那身影以從天窗逃走。


  後面進入倉庫的警察大喊:「不許動!放下武器!」


  趙柔翰心裡暗喊:「糟糕。」那條從天窗逃走的身影,定是膝蓋受傷匪徒的同夥,眼見同夥即將被抓,便索性一槍斃命,以免暴露身份。


  他稍微遲疑了片刻,便被衝上的警察一把奪過手裡的沙漠之鷹,幾十把槍瞄準了他與月兒,將他們帶回警局。


  想要抓住匪徒,進而扳倒司馬長龍的計劃再次落空,非但沒能如願以償,反而引來了麻煩。


  警局裡,警察針對此事做了詢問筆錄,了解案發事由,技術科也對現場進行了勘察,兩小時后,警察從他二人口中得知,對方交火之人乃恐怖組織,但這僅僅只是一面之詞,還需要等待進一步的核查。


  目前最關鍵的問題是,警察在衝進倉庫大門的一剎那間,親眼看見趙柔翰槍殺一名拭去抵抗的受傷之人。


  一名警察說道:「就算對方是恐怖組織人員,但對方已經失去戰鬥能力,且對你沒有半分人身安全威脅,你怎麼可以殺人滅口?你這樣做,可是犯了故意殺人罪的,依照法律法規,你是要被處以死刑的。」


  聞言,趙柔翰心頭一驚,回想剛才在倉庫所發生的一幕,警察從倉庫大門衝進來之時,自己手中確實舉著沙漠之鷹,從他們那個角度看來,確實像是我射殺死者,而且那個角度根本看不到從天窗逃走的身影,這誤會真的大了,不過,我槍里的七顆子彈早就打光了,那已經是一把無彈真槍,只要檢查死者眉心的彈道口徑,應該不會與沙漠之鷹的彈道痕迹有牽連吧。


  「警官,我想,你們肯定是誤會了,我與月兒被他們圍攻時,我造就將搶種七顆子彈盡數打完,怎麼可能打出第八顆子彈呢?死者是被其同夥槍殺的。」


  「別狡辯,我們親眼看見的還會有假不成。」


  有些時候,親眼所見的也不一定就會真實,但是無論說什麼,警察就是不相信,現在就等技術科的檢驗結果,只要確定死者眉心屬於沙漠之鷹子彈擊中,那麼就證據確鑿,便可將趙柔翰送上斷頭台。


  一個小時之後,警察查明死者身份,確實是恐怖組織成員之一,雖然該死,但對方當時確實處於無力抵抗狀態。


  而且,對方眉心之處的彈道痕迹檢查屬於沙漠之鷹0.5英寸口徑,與趙柔翰手中的沙漠之鷹完全吻合,也就是說,子彈就是出自於這種槍支裡面。


  這個技術檢驗結果令趙柔翰極為吃驚,明明自己槍里已經沒有了子彈,雖然沒有看清楚是誰開的槍,但,根據當時的情形判斷,定是那位從天窗逃走之人槍殺無疑,可是,一切要講證據,沒有證據,把嘴皮磨破也無濟於事,難道自己要栽個大跟頭?


  忽聽警察說道:「就算對方是匪徒,可是對方已經無抵抗能力,你在這個是后槍殺對方,可就不是正當防衛了,是故意殺人,但因對方是恐怖匪徒,依據法律,你死罪可免,但至少也要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你就老實簽字吧,等待法院的判決。」


  靠,簽了字不就承認自己殺人了么?不就要被處罰十年的牢獄之刑么?現在情況這般危急,處處是司馬長龍收買的殺手,要是自己就這樣被處罰十年的牢獄,在這十年內,也還不知道司馬長龍會對自己身邊的親人做些什麼呢?


  「警官,我真的沒有開槍,況且,我槍里的子彈早已打光,開槍的另有其人,就在你們進倉庫的那一剎那間,那人站在一處死角,開槍后從天窗逃逸,而你們當時所站的那個角度,正好只能看見我,所以,你們誤會了我。」


  「現在證據很明顯,彈道痕迹與你使用的沙漠之鷹完全吻合,我們講的是證據,不是雄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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