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四十八章:原來如此
朱明一看這情景,知道艾靈柔是不想提及此事,也知趣的不再提。朱明答道:「是這麼回事。當時吧,我正在屋子裡睡覺,就聽見外面吵吵鬧鬧的,我就出去看了看。一看不要緊,原來是有人在念靖曼家門口鬧事兒呢。我是誰?我是威猛無比的帥哥朱明!所以,我首當其衝,上去就和那個老張頭理論了一番。老張頭被我說的是痛哭流涕,感恩戴德的非說我是國舅爺,要巴結我。還死乞白賴的讓我去他家吃飯,之後……」聽完了朱明所說的話,艾靈柔才意識到剛才自己是錯怪他了。艾靈柔有些尷尬的低下頭,紅著臉小聲的說道:「對不起啊,我錯怪你了。」
朱明呵呵一笑,說道:「不用說什麼對不起,我也確實有些喜歡她的。」
艾靈柔的身子一僵,不過隨即也釋然了。想想也就算了吧,只要他還愛著自己,那也就足夠了。
艾靈柔強顏歡笑道:「呵呵,沒什麼的。只要相公心裡有我,就足夠了。」她故意沒說朱明,而是叫的相公。就是想告訴朱明,自己一輩子都是他的人了。甩也甩不掉的!
朱明哪裡不明白艾靈柔的小心思,上前把她攬入了懷中,幽幽的說道:「在這個世界上,我只有兩個親人。一個是你,一個是瑚兒公主,你們是我不能割捨的一部分。可以說,沒有你們,我在這個世界也就失去了意義。但是還有一個人,是我一輩子都不能忘掉的人——念靖曼。她是我的恩人,救命恩人!如果沒有她的話,我早就在荒郊野外喂狼去了。所以,對她的那份情,是感恩之情。並不摻雜任何的兒女情長,你知道么?」
艾靈柔靠在朱明溫暖的懷抱里,靜靜聆聽著朱明發自肺腑的話,心中一陣感動。朱明把她當成了至親至愛的親人,她又何嘗不是呢。在她的心裡,朱明早都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了。若說真的讓她離開朱明,除非是殺了她。現在,她唯有緊緊的抱著朱明,以此來告訴他,自己很愛他。
兩人環抱了好久,不知不覺,哪來了一陣輕風,把微弱的燈光給吹熄滅了……
………
「少爺,今天我們要去哪啊?」一個油光粉面的傢伙獻媚的說道。
「本少爺今天心情好,咱們就去城郊的山上打獵吧!」一個長相小白臉似的書生說道。仔細一看,這傢伙不正是吳旭升的大兒子吳覺行么!
吳覺行今天穿的很有書卷氣息,有那麼一點點文人騷客的風範。他今天看起來神采奕奕,精神極佳。原因是啥呢?就是因為這傢伙昨天剛搶來一個姨太太,是一戶商家老闆的女兒。小妞不禁臉蛋好,身材好。最主要的是,經過咱們吳家大少昨夜的驗證,這妞還是個雛兒。
這更是讓吳覺行高興了一回,一夜*了七八次。只把小妞整的是都下不來床了,,對吳覺行更是服服帖帖,百依百順。這大大滿足了吳覺行那膨脹的虛榮心。
由於昨夜的夜戰,讓吳覺行耗費了大量的體力,所以今天走路都有點飄飄的。但這並不影響吳覺行的興緻,吩咐了下人牽了馬,帶著這油光粉面的管家吳笛便往城郊趕去了。
兩人快馬奔騰的趕往城郊的小山坡,這裡野生的動物比較多。一般有錢人有事沒事都愛上這裡打打獵,吃吃正宗的野什麼的。兩人來到了山腳下,吳覺行停了下來。管家吳笛連忙拿出弓箭交予吳覺行,吳覺行拿在手上,試了試。就開始尋找起獵物來。
突然,吳覺行發現了一個野山兔。他笑了笑,就瞄準了那個山兔。
吳覺行全身貫注的瞄著兔子,「嗖!」的一聲,箭穿透了兔子的心臟。可憐的兔子掙扎了兩下,便不動彈了。
吳笛見狀,連忙豎起大拇指,拍起馬屁:「少爺真是好箭法!」
吳覺行不可置否的笑道:「少拍馬屁了,快去把那兔子給我撿回來,今天我要烤了他!」
「是!是!」吳笛就屁顛屁顛,一瘸一拐的跑向了兔子的方向。
吳笛邊跑邊想,幸虧這次少爺射中了。要是沒射中的話,自己還要拿準備好的東西去忽悠他了。這敗家少爺,真是讓人頭疼啊!
吳笛是吳覺行家的老管家了,是吳旭升撿回來的孤兒。從小就和大少爺吳覺行在一起,兩人歲數相差不大。不過身份卻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因為吳笛是僕人,所以每天他都要喂吳覺行大少爺吃飯,如果稍微燙了一點點,或者涼了一點點的話,就會被吳覺行給打的遍體鱗傷。不過吳笛並不敢有一絲怨言,他覺得,自己是個孤兒,能被吳旭升所救,給自己口飯吃。那就是對自己最大的恩德,所以他也就盡心儘力的輔佐著吳覺行。
有一次,吳覺行外出到潮州遊玩,看上了一女子的美貌,便上前調戲。吳笛作為管家,自然是要順從著自己的主子。可無奈,這女子是潮州節度使的女兒。潮州節度使聽說自己的女兒被調戲,便大怒。命人抓住了吳覺行和吳笛。
沒想到,在潮州節度使面前,吳覺行焉了。他一個勁兒的說自己和事情沒有關係,是自己的管家吳笛動的手腳,還主動讓潮州節度使把吳笛給抓起來。當時的吳笛可謂是心灰意冷,但是想到吳老爺對他有恩,所以吳笛毅然決然的抗下了所有的事情。潮州節度使心中自然是明鏡的,不過因為當時吳旭升托關係,託人的走動了不少名門望族來替吳笛「求情」,再加上本身自己的女兒並沒有受多大的委屈。潮州節度使只得象徵性的打折了吳笛的左腿,吳覺行卻是沒有任何事情的給放了。
事情過後,吳旭升親自看望了吳笛,並且還給他說了一樁婚事。吳覺行也是又賠禮又道歉的,讓吳笛對吳覺行的怨恨也消失無蹤了。不過事情過後,吳覺行並沒有像以前那樣對吳笛吆喝來吆喝去的了。而是像個好兄弟一般的對待他,這讓吳笛很是受用,覺得自己這個腿沒白折。所以對吳覺行也是尊敬有加了。
殊不知,吳覺行並沒有把他當個人看。要不是當時吳旭升發怒,呵斥吳覺行不能再那麼對待吳笛,說不定吳覺行早就把吳笛給整死了呢。吳覺行覺得,自己要個殘疾有什麼用!
吳笛一瘸一拐的來到了死掉的兔子旁,拔掉箭,提著兔子就回到了吳覺行額旁邊。笑道:「少爺,今天這次收穫不錯啊!要不等下我們再獵殺幾隻,在這野外生活烤了吃吧?」
吳覺行爽朗的笑了笑,說道:「行啊,等下我去買酒來,咱倆兄弟喝一頓!」吳笛一聽說吳覺行要去買酒,連忙開口制止:「少爺,要買也是我去買啊。您在這裡歇著,我去去就來。」說著,就要走。
吳覺行一把拉住了他,看似很誠懇的說道:「不行,你腿腳不方便,這次還是少爺我去吧。你就在這裡等著我就好了!」
「這.……這不太好吧?」吳笛似乎有些為難,這大少爺去買東西應該還是頭一回吧!
「沒什麼呢這這那那的!你在這裡等著我就好了。」吳覺行拍了拍吳笛的肩膀,然後就騎上馬頭也不回的走了。
吳笛看著吳覺行遠去的背影,一陣感動湧上心頭。望天下的主子,哪個能有吳覺行這樣體諒下人的。這讓吳笛覺得,死心塌地的跟著吳覺行是個正確的選擇。可是他卻忘了,在潮州的時候,吳覺行可以出賣他一次,為什麼就不能出賣第二次呢?
再看吳覺行,此時他正嘴裡叼著一個狗尾巴草晃晃悠悠的騎著馬往山下走去。事實上他並不是體諒吳笛,他只是覺得有吳笛跟著,搞的自己很煩。而且吳笛是個瘸子,一般情況下吳覺行都不願意跟他一起出來,就是怕丟人!他害怕等下吳笛要說是自己府上的管家,會丟了吳家的人。
吳覺行欣賞著路兩邊的風景,走的也並不快。因為他知道,就算自己走到天黑再回去,吳笛也不敢多言。看著這山清水秀的城郊風光,吳覺行多想吟上那麼一首。於是,他情不自禁的張開雙臂,開始抒情的吟唱著。
然而,在叢林中,念平和景晟正偷偷貓在一頓草垛旁邊,正嘀嘀咕咕的說些什麼。
「念平哥哥,咱倆耍耍那個人怎麼樣?」景晟壞笑著說道。小孩子,就是玩心重。
念平聽了卻有些皺眉。他比景晟大些,自然想的也就多些。看那人的裝束,標準的一個富家公子哥的打扮。若是真搞出了什麼事情來,那怎麼辦?所以,念平擔憂的說道:「這樣恐怕不好吧,一看他的打扮就知道是個紈絝公子,若是真出了什麼大事,那可怎麼辦?」
「景晟哥哥,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膽小了?你以前不是經常說自己在村子里是個霸王嗎?怎麼這點小事都不敢了?」景晟故意用話來刺激著念平。
也難怪,在念平這個十三四歲的年紀,最受不了的就是別人的激將法。於是,念平挺著胸脯子說道:「誰說我不敢了?那你說,我們怎麼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