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完美的明星
一 在煙雨答應后,吳玫春就重新坐了回去,再次恢復了原來唯唯諾諾的感覺。變臉速度之快,讓人驚嘆。說起來煙雨還是第一次遇到變臉速度這麼快的人,但是不難看出,吳玫春的變臉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而是長期鍛煉以至於變成了自己的一部分。
本來煙雨倒是沒有什麼好感,也沒有什麼特別想要幫助的感覺,但是這一次倒是在此基礎上多了一絲興味。
任務的發布和吳玫春找上門的時間相差不超過五分鐘,說是沒有關係,她是不信的。她可不認為法則發布任務就是單純的為了讓煙雨在這邊開一個事務所,更加不相信的是這一件明顯跟法則頒布的任務有關的事件,會這麼容易就解決了。
「喝下去吧,馬上就好了,但是會有點痛。」
吳玫春的性格並不像表現出來的那麼弱小,相反,她本身是一個以為堅韌的人,對於煙雨底商來的血一樣的液體,只是微微一皺眉就咽了下去。
令人驚異的是雖然這個液體有著血一樣的顏色,也有著血一樣的粘稠,但是喝下去,卻是化為一股涼意直接湧入小腹,並沒有什麼令人噁心的血腥味。下一秒,吳玫春就覺得一陣劇痛來臨,何止是有一點痛,簡直都要丟了半條命。整個感覺就像是有一台絞肉機在肚子里肆意的工作,一時間吳玫春疼的連話都說不出來,整個人捲成了蝦米狀。
看著吳玫春瞬間蒼白的臉色,煙雨倒是沒什麼意外。要說真的驅鬼的本事她是沒有的,輪迴的倒是有。只是吳玫春體內的鬼胎是由惡念凝聚,就是讓它強行投胎,最終也會長成一個惡劣的人。所以煙雨給了她一杯血色液體,既然外用不方便,那內服也是可以的,液體狀的能力就是這麼方便。
剩下的就是血色液體和鬼胎的交鋒,雖然液體不多,但怎麼也是血池地獄的衍生,專門就是克鬼的東西。但是在體內兩種力量的交鋒,總歸還是痛了些。
大約過去十五分鐘左右,吳玫春終於結束了,雖然臉色依舊蒼白,但是肚子已經不再隆起了。當下付了治療費以後就離開了,煙雨也沒有說什麼,她知道吳玫春還會回來的,畢竟她的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
事實上煙雨這麼篤定她還會回來的,除了之前的猜測意外,更多的是身邊的進度條。本來以為這次和上次「角色扮演」的任務不一樣,是沒有什麼進度條的,但是就在煙雨解決了鬼嬰的時候,它就突兀的出現了,當前進度為百分之二十。
和煙雨想的一樣,這一次不過是個開胃菜而已,恐怕主要還是讓煙雨和吳玫春產生聯繫吧。既然煙雨作為任務者來到了這個世界,那麼接下來時間的發展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只要有變化,總會被她注意到的。
不過首先,煙雨想要出去走走,多了解一下這個世界。
不出去不知道,一出去才發現,街道上到處都是某個帥氣的男明星的海報,幾乎每家熱賣的商品上都有他代言的身影。追捧的人涵蓋了下到四五歲的小孩,上到七八十歲的老人,真正的做到了男女通吃、老少皆宜。
這種事情在煙雨所經歷的世界中也是很少見的,每個人喜歡的明星多少會有些性格、處事等方面的差異,就是同齡人,要全部喜歡一個明星也是基本不可能的,更何況是橫跨了這麼大的年齡範圍。
不過那張臉,就是煙雨也不得不承認,他就是一個行走的荷爾蒙。唯一能夠和他相比的恐怕就只有邢默了,同樣帥的讓見到他們的人失神。不過比起魅力而言,恐怕邢默就無法和他相比了,邢默屬於那種沉默內斂的人,看到他的人雖然第一眼會被驚艷,但是之後更多的關注到他那種帶著淡淡的拒絕之意的氣質。真正能和邢默親密無間的也只有恃卿一人,不過雖然恃卿的氣質同樣出眾,但是長相也就是個中上水平,兩個人的個性差的也是蠻多的,煙雨倒是有些好奇他們是怎麼在一起的。
言歸正傳,海報上的男明星屬於張揚的那種帥氣,不管站在哪個角度,都能感覺到對方用很專註的眼神看著你。恐怕這就是他受歡迎的原因之一吧,他是天生的明星,煙雨的心底突然冒出這樣一句話。
用通訊機鏈接上這個世界上的網路,鋪天而來的都是關於他的信息,煙雨算是簡單了解到了這位男明星的信息。
褚玟柳,26歲,已婚,獅子座……
讓煙雨感覺到最驚訝的就要數已婚二字了,在煙雨所在的主世界,明星的婚姻很少是被祝福的存在,尤其是像他這種真正意義上的國民老公,結婚以後還能保持這麼高的人氣,簡直比之前的還要誇張。
小說主角的最高成就也不過是如此了吧。
煙雨也想過去尋找一下關於褚玟柳的妻子的信息,這次倒是存粹出於好奇,只是她並沒有尋找到什麼,就是褚玟柳,也就只有這個世界提供的那些資料罷了,跟其他的明星資料相差不大。
沒有一絲負面新聞,沒有一部爛片,所有的廣告商品都能大賣,再加上高的離譜的人氣,的確是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除了褚玟柳這個明星讓煙雨驚艷了一下以外,其他的地方倒是都和煙雨所在的世界相差不大。
煙雨慢悠悠的朝著一個方向走去,步調悠閑而又篤定,更是穿過了好幾條小巷。
她現在走著的這條路就是吳玫春回家的路,從吳玫春喝下煙雨給的血色液體那時開始就留下了獨特的味道。哪怕是血色液體完全消耗在了處理鬼胎上也一樣,這種味道只有藉助煙雨的血色液體才能發現,其他人來,哪怕是同樣擁有輪迴陰陽眼的千叩閣主之流,也無法發現。
雖然吳玫春回家的路似乎很繞,但是就這麼悠閑的踩著步子的煙雨很快發現,吳玫春只不過是在繞圈罷了,最後的目的地雖說是郊區,但是直達的話也是不遠的。
吳玫春很聰明,要是換了其他人,早就跟丟了,或者被發現了。但是煙雨不一樣,她距離吳玫春很遠,走的也很慢,就是被發現了,也不過會以為她只是出來溜圈而已。
吳玫春的家,看上去大的很誇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