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獵人營
朱健望穿秋水的神槍手們終於陸續抵達京師,第一批只有二十七人,年紀最小的十七歲,最大的已有三十五歲,大多都是獵戶,他們排著隊,滿身塵土,一臉的倦容,戰戰兢兢的接受天子的檢閱。
「朕知道你們現在又餓又渴又累,但越是這樣,越能體現你們射擊精準的本事,你們不必害怕,象平時一樣發揮就行,只要過關,朕賞銀二十,賜封雲騎尉。」
朱健給他們打氣,又是賞銀又是封官,雲騎尉是勛銜爵名,沒有實職,沒有奉祿,只是一種榮譽,他樂得大方,反正又不花錢。
二十七個神槍手都激動不已,二十兩銀子,對窮人來說,可是一筆大財富了,何況還封官,老子拼了,一定要好好表現,爭取過關。
朱健讓太監弄來清水,讓他們先洗手洗臉,然後讓他們喝水解渴,啃幾塊雞肉,之後讓他們先熟悉新槍,試打幾槍練手。
當沉甸甸的新槍入手,槍手們都鬆了一口氣,但凡摸過火槍的都能感覺得出來,這是製作精良的魯密銃,射程一百五十米,不會炸膛,這年頭的火槍手是高風險的職業,沒幹掉敵人,可能先被自已手裡的火槍幹掉。
當太監把一發發紙制定裝彈呈上來時,這些槍手先是一愣,繼而面露笑容,這玩意好啊,提高裝填火藥的速度不說,不用擔心火藥裝多炸膛或裝少沒威力,好東東啊。
砰砰砰—
二十七個槍手一字排開,對著八十米外的靶子練習射擊,雖然只是練手,熟悉一下槍支,但全部命中靶子,牛13的或命中靶心或爆頭。
朱健咧著嘴呵呵傻笑,給他們點贊,這年頭的火槍,沒有準星,鉛制圓彈等諸多原因,射擊精度就不用說了,那叫一個渣,全靠密集的排射來轟擊目標,能命中八十米外的靶子已算牛13了,妥妥的神槍手啊。
二十七個槍練了十來發子彈,除了少數幾個或因緊張,二三槍脫靶外,基中都命中靶子,接下來就是正式考核,其實,在朱健眼裡,他們全都過關了,只是走一下程序而已。
乒乒乓乓的槍聲此起彼伏,宮殿內彌滿硝煙的嗆人味道,八十米標靶全部過關,隨後是九十米、一百米標靶考核,魯密銃的射程是一百五十米,但有效殺傷射程是一百來米左右,這距離對朱健來說,足夠了。
朱健當場兌現承諾,每人賞銀二十兩,封雲騎尉,讓李信和曹變蛟先帶他們去新建的狼營營地休息,從明天起開始接受正規的新式訓練。
朱健對神槍手有另一套系統的訓練方法,早上起來先是跑步等體能訓練,接著是隊列訓練,訓練強度比狼營的士兵低一些,剩餘的時間全是裝填火藥和射擊訓練,期間也進行一些潛伏、偽裝等訓練,晚上是學讀書練寫字。
他可是下了聖旨,想當官,就必須得識字,要求不高,懂讀懂寫平時一些與軍事有關字就行,除了軍功的積累,識字越多,升職的機率越大,官職也越高。
神槍手都是用子彈喂出來,朱健知道這個道理,一向吝嗇的他對神槍手們一點都不吝嗇,子彈管夠,只管玩命的練,伙食也好,兩天必有一餐大肉,平時沒肉的,油水也充足,飯管飽,軍服軍鞋磨破了只管換。
人數雖少,但朱健仍弄了一個獵人營,接下來的日子,各地舉薦的神槍手陸續抵京,經考核合格后加入獵人營參加各種訓練,最後的總人數為五十七人,除從隊里提升兩位年紀大的士兵為小隊長,暫由李信和曹變蛟負責訓練。
李信和曹變蛟對練兵新法只是理論上的熟記,兩人私下裡自個練習過,比別人多懂一點而已,操練這些神槍手時,兩人親自帶隊,跑在最前面。
所有士兵都是窮苦人家,不識字,左右分不清,不過不要緊,統一在右臂繫上一條帶子區別,多練幾回就記住了,再記不住,那軍棍會幫你記住一輩子。
讓士兵們感動不已,長官都這麼努力,跟他們一起訓練吃苦流汗,一起吃著大鍋飯,睡在簡陋的軍營里,他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努力的?
李信和曹變蛟被朱健忽悠洗腦,各種貫輸之後,腦子裡的另一扇門被打開,知道了許多人不知道,不理解的東東,眼界也在慢慢的提高,也明白天子為什麼把獵人營當成寶貝疙瘩了。
獵人營或許不能改變一場戰役的勝負,但卻有可能改變一場戰鬥的勝負,鬼鬼祟祟的躲藏在暗處,專門瞄著敵方的將領、軍官或披甲的勇士或弓箭手打黑槍,這損失誰受得了?
再回想皇上召見,跟他們說的許多從未聽見的新奇事兒,這會想不佩服都不行,也讓他們對即將組建的狼營新軍充滿了期待與信心,皇上高瞻遠矚,英明神武啊。
「好,很好。」
朱健看著面前排得整整齊齊,清一色新式軍裝的獵人營士兵,忍不住狂點滿贊,開心得嘴巴都笑歪了。
他不是二戰中的德粉,但對德軍軍服的評價是——帥,tmd帥呆了,但論實用性,還是美軍的m43野戰夾克,設計非常經典。
他山寨了m43野戰夾克,不過顏色是灰黑色,三角型臂章,交叉的紅色雙劍是獵人營的標習,外穿同色質的戰地背心,胸前兩個大口袋,但不是用來裝東西的,而是來裝鐵板,剛好把胸部要害防護住,算是簡易型的防箭背心吧,防箭還行,中槍一樣得掛,下邊的兩個小口袋才是用來裝東西的。
背後的軍用背包可裝一些私人物品,諸如乾糧之類的,腰綁皮製的武裝帶,左右掛著防水的皮袋,分別裝紙彈殼和實心鉛彈,背後可掛水囊,腰側佩精鐵打制的鋒利匕首。
頭戴山寨的德軍山地部隊的40型便帽,便帽是禮帽,平時穿戴,戰時戴40型頭盔,不過不是鋼製,而是鐵制的,沒辦法,窮且科技落後,將就吧,腳下穿的是中筒厚底抓地鞋,他不是沒想過弄皮鞋,但想想還是算了,成本高,製作繁瑣費時,也將就了。
雖然弄得四不象,但很有現代士兵的味道,統一、整齊、簡單,精神面貌很好,給人耳目一新的英武感覺,帥得把現今明軍統一制式的鴛鴦戰襖甩了幾十條街。
穿著這身新式軍裝,別說士兵了,就連一向有點挑剔的李信都開咧著嘴,無法形容內心的激動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