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熱鬧的離婚案
第211章 熱鬧的離婚案
秦森自當律師以來,向來都是在學校里拔得頭籌的,又是在律師榜上出了名的。
在開庭前會產生如此讓他擔憂地心理,向來少見。
黎辰也是覺得有點奇怪,按理來說,如果是要開庭,雙方都是能知道對方律師的身份,但是讓人無法理解的是這次,葉素的律師看上去不只是很神秘,似乎也很強勁,這保密措施做得也是相當的到位。
如此看來此人一定是一個不喜歡功名利祿的人,而他又在律師界享有盛名的,所以導致了這場官司第二天就要打了,他們都還不知道對方的律師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說不緊張,那是不可能的。
第二天一早,秦森和黎辰就已經整理完畢,兩人快速的來到法院,葉素還沒來,兩人便先進了大廳。
「緊張嗎?」下了車,洛為卿問葉素。
葉素勉強的露出一個笑容來,「還好。」
「別怕,一切有我在,絕對會替葉小姐贏了這場官司。」貝恩很自信的沖葉素說道。
剛才還各種不安的葉素,倒是被貝恩那有趣的模樣給逗樂了,便也沒了緊張的心裡,只是也沒有很輕鬆,總歸是要有些壓力的。
進了法院,所有人都是一臉的嚴肅,旁聽這場官司也就只有洛為卿一個人,因為黎辰和葉素離婚這件事,他們兩人很默契的沒有告訴任何人,估計也是擔心各自長輩的身子。
隨著那位高高在上的法官喊了一聲開庭之後,被告席上已經原告席上的四個人全都緊繃著各自的神經。
「原告葉素小姐,告黎辰先生自結婚以來,長期在外拈花惹草,不顧及家庭,更是因為一點小事吵架之後故意陷害其流產,請問被告黎辰先生,此事是否屬實?」
聽到此處,黎辰微微皺眉,看了一眼,他不明白為什麼葉素要這麼誣陷自己。
葉素第一次在黎辰的眼神中注意到了痛楚,她雖然不是很理解黎辰怎麼會對自己流露出這種表情,但是她已經下定了決心離開,不關乎他是否在外面有多少紅粉知己,也不在乎曾經的流產,她只想一個人好好地生活,不想再寄人籬下的感覺。
「回法官,並非屬實,我承認之前我是不滿意這段婚姻,所以長期在外流連忘返,但是後來知錯,對於原告說我陷害其流產這件事,我否認,就算我再混蛋,也不會拿自己的親生孩子出氣。」
「法官大人,請允許我方辯解。」
貝恩在黎辰剛說完之後就直接伸手示意法官,他要說話。
法官點頭同意,於是貝恩站起來,面對著黎辰說道:「被告說他不會拿親生孩子出氣,那麼請問,在原告一開始懷上這個孩子對您說懷孕的時候,您為何又說要打掉這個孩子呢?」
「法官大人,請允許我方辯解。」這時,秦森舉手示意。
法官再次同意。
於是貝恩坐下,換秦森開始說話。
「在原告葉素小姐懷孕初期,我方黎辰先生當時還未意識到家庭的意義,但是隨著長時間的相處,正如黎辰先生也說他知錯,不再不顧家,那時葉素小姐的孕期已經到達了六個月。
黎辰先生的父親,黎老先生極其疼愛葉素小姐,試問又怎麼會讓自己的兒子去傷害黎家未出世的孫子或孫女?法官大人,我說完了。」
秦森說完自己的觀點之後坐下。
這時貝恩站起來對法官說自己有證據可以證明,是黎辰故意讓葉素流產的。
「將證據呈上來。」法官說道。
接著,貝恩就將一個碟片交給法官,接著,碟片就被放到筆記本同時被投放到大屏幕上。
等所有人都看完了碟片中的內容之後,貝恩開口說道:「這個便是我的證據,如果被告黎辰先生不是有意要害葉素小姐,那為何會有如此巧合的事情,摔碎杯子以後並不讓傭人收拾水漬,又在同一天和原告葉素小姐吵架,導致其不小心在水漬上滑到正巧撞到肚子撞到桌角。」
早在視頻播放出來的時候,黎辰的手掌心早已滿是汗水,他一直都在擔心葉素會不會拿出什麼對自己不利的證據來,現在看來就算是自己再怎麼狡辯也是沒用了吧?可他還是想頑抗到底。
「法官大人,巧合的事情並不能證明我方黎辰先生是故意所為,所以我認為,原告方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望法官大人明察。」秦森察覺到身旁的黎辰有些緊張,於是立刻站起來說道。
「法官大人,如果是被告的紅粉知己持續地電話騷擾,那又作何解釋呢?」
說著,貝恩又遞交給了法官一張紙,上面正是葉素的通話記錄,並調查出了華朵和蘇秦的手機號和信息資料一同交給了法官。
貝恩的一切都和秦森之前告訴黎辰的一模一樣,不經讓秦森有點懷疑自己的身邊是不是出了姦細,所以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著,否則葉素的律師怎麼會拿出自己曾經懷疑地兩個線索來當證據。
「原告葉素小姐可否告知一下,當初那兩個電話的主人對您說了什麼?」法官看著葉素問道。
葉素點點頭,然後將話筒往自己的面前擺正了一些說道:「第一個打電話給我的是最近紅火起來的影星華朵,她說,我不適合黎辰,讓我遠離她,她的口吻還算是客氣,接下來就是第二個電話,是黎辰的前任女友蘇秦,她的態度很不和善,而且是她親口告訴我,我之所以會流產就是黎辰刻意計劃的。」
聽到這裡,黎辰的眼神閃過一絲怒意,不過也是一閃而逝,沒有人捕捉到。
「葉素小姐,別人的片面之詞是不可隨意信服的,難道您對您的丈夫就一點信任都沒有嗎?」秦森有些著急,他之前就是擔心會有人在葉素的耳邊嚼耳根子,讓她對黎辰產生信任危機,現在看來自己一點都沒猜錯。
然後秦森似乎忘記了一件事情,作為一個律師最忌諱的一件事就是在法庭上感情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