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下定決心
「趙琪?」師薇薇一愣,沒想到在遠離蘇氏集團幾條街的公交車站台,還是能夠遇上熟人。
「怎麼樣?需要搭我的順風車嗎?」趙琪拍了拍車門,笑道:「我乾爹送的,還不錯吧?」
乾爹?
女孩腦海中閃過一些古怪的念頭,婉拒道:「不用了,我的家很遠。」
「遠?幾環啊?」趙琪問道:「該不會在環外吧?那都不算是京華市了。」
師薇薇小臉微紅,她家還真在環外。
所謂的環外,也就是超過了城區的範圍,是京華市的遠郊區縣。
她每天早上五點鐘就要起床,坐兩個多小時的公交車,才能趕到蘇氏集團來參加藝人集訓。
現在是下午五點半,等師薇薇到家,也該夜裡八點了。
「呵呵,那我還真不方便送你。」趙琪笑道:「要往環外跑一趟,我豈不是還得去把油箱加滿?」
「嗯,我要上公交了,再見。」女孩硬著頭皮乘上公交車,不再與趙琪答話。
但趙琪卻還嫌不夠,竟然悄悄拿出手機,偷拍了師薇薇上公交車的背影。
「就這也想當大明星?」女人一腳油門,絕塵而去。
公交車上,師薇薇又一次摸到了她口袋裡的銀行卡。
剛才趙琪的話對她刺激很大。
對方比自己有錢,就能比自己任性囂張?
如果她要了這一個億,是不是就可以比趙琪更跋扈?
她把銀行卡掏出來,低著頭看了許久。
終於,在公交車到站,她從車上下來后,女孩做出了一個決定。
「你好,是顧總嗎?」師薇薇主動給顧子君打了個電話。「我願意做你的臨時女友。」
「哦?這麼快就想好了?」顧子君在電話里笑道。
他似乎並沒覺得有多意外,畢竟他拿出的價碼遠遠超過一般人能承受的範圍。
「是的,但我有一個條件,不知道顧總是否能夠接受。」女孩忐忑不安地說道。
條件?
她還有什麼條件?
一個億,還買不來一個女朋友?
別說是假的,就算是真要發生關係的女人,為了這筆巨款只怕也有無數人趨之若鶩地主動獻身。
顧子君微微皺眉,他討厭貪得無厭的女人。
但看在蘇心顏的面子上,他還是覺得耐心聽完這通電話。
「有什麼條件,你說說看。」
師薇薇略顯緊張,她已經聽出顧子君語氣中的不善。
但她還是認真說道:「這一個億太多了,我不能要。如果可以,我希望把『臨時女友』當成一份工作。只要在顧總需要的時候,我都可以冒充您的女朋友,但也請顧總給我發工資。」
一個億嫌多,她不要?居然要自己給她發工資?
這女孩腦子燒糊塗了嗎?
「這不都是錢嗎?需要搞得這麼麻煩?」顧子君神情古怪地問道:「那我就把這一個億當成工資發給你,可以了吧?」
「不!我是認真的!」師薇薇趕忙解釋道:「我在蘇氏影視的低薪是兩千塊錢一個月,我希望您每個月也給我這麼多錢,直到您結束與我的關係為止。」
「多少多少?」顧子君以為自己聽錯了。
兩千塊?
他有多少年沒經手過如此低數額的金錢了?
「兩兩千。」
師薇薇不傻,她也知道自己提出這種要求,會被人當成神經病。
但女孩希望自己賺得每一分錢都光明正大,而不是接受富人的饋贈和施捨。
「你可真不愧是心顏介紹的人。」顧子君哼哼兩聲,嘆了口氣道:「好,我接受你的條件,銀行卡你先收著,改天還給我就是了。」
「謝謝顧總!」師薇薇趕忙道謝。
男人一陣鬱悶,憋了半天才道:「現在你是我的臨時女友的,像『您』、『顧總』之類的詞就別用了,以後叫我名字就好。」
「哦」
掛掉電話,師薇薇終於覺得釋放了壓抑在心口的一股悶氣。
這樣就好受多了!
顧子君要了她的銀行帳號,不過幾分鐘而已,便有兩千塊錢匯入她的賬上。
女孩一陣尷尬,雖然只有兩千塊,但這也來得太容易了。
一定要在顧子君的父親面前演好這齣戲,不辜負他才好!
接下來的幾天,顧子君通過電話與她交流了幾次,彼此互換了一些對方的信息,免得在裝成假情侶時被顧千城看穿。
又到了去紅月亮酒吧駐唱的時候,師薇薇卻決定這是最後一次登場。
經歷了景紅的威脅之後,她終於明白這份外快自己真的賺不下去了。
早晚有被發現的一切,還是在被揭穿之前趕緊結束吧!
「師師!」
「師師!我愛你!」
酒吧里客人們歡呼不已,師薇薇戴著眼罩,再一次站在了酒吧的小舞台上。
煙味、酒氣瀰漫的環境,女孩發現自己將要從這裡解脫,竟然有一絲輕鬆感。
原來她如此討厭這種環境,終於可以離開了。
當臨時女友的價格不高,卻是師薇薇仔細盤算過的。那筆錢足夠母女倆的日常開銷,而且可以過上不錯的生活。
只要堅持半年,等她上鏡賺取片酬,一定會過得更好!
師薇薇深吸一口氣,開始演唱自己在紅月亮酒吧的最後一首歌。
客人們漸漸安靜了下來,女孩的歌聲似乎打動了他們,更安撫了他們浮躁的情緒。
一曲終了,女孩在台上鞠躬,然後退下。
「師師啊,你剛才唱得實在是太棒了!」吳老闆湊了上來,歡喜雀躍道:「不如以後你增加場次吧?每周只來一次實在太少了!」
師薇薇苦笑道:「吳老闆,我決定以後不來唱歌了。」
在紅月亮酒吧駐唱這麼長時間,離開時總還是要告訴人家的。
「你說什麼?」吳老闆一驚,急道:「為什麼?是別的酒吧挖你過去嗎?師師,你要多少錢,儘管開價就好了!」
女孩稍稍心動,但還是搖頭道:「不是的,吳老闆,我不打算在酒吧駐唱了。我有工作,會很忙,沒有精力再來唱歌了。」
這算是一個正當理由,吳老闆應該理解她才對。
人的精力畢竟有限,怎麼可能白天晚上都一直工作的道理。
「不行!你不能走!」吳老闆卻急了。「你賺了我這麼多錢,怎麼能說走就走?你走了,我的店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