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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速度為王

  斷腸草一般都是草鹼類劇毒。


  不過,白屈菜不太一樣,白屈菜實際上的花葉是黃色花葉,而且是四葉花,闊葉花,這種屬於其中的小變種。


  這種藥物是用來治療蛇毒的。


  俗話說一物降一物,長著這玩意兒的土地上,就註定毒蛇叢生。


  麻將可沒有方宏那麼厚的靴子,直接被抱上了車。


  麻將當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但是這玩意兒地方萬一被蛇咬了,哪兒去找血清打。


  坐在車上繼續往前,看到的是鬣狗偷襲受傷角馬的場景。


  一頭犀牛從車子旁邊跑了過去,氣勢如虹,就好像要裝死誰一樣的架勢。


  方宏吃驚:「白犀牛!」


  這已經是快要滅絕的種了,很少能在野外遇到,遇到它說明保護者和科學團隊就在附近。


  「槍哥,這玩意兒一點也不白啊,和之前看到的黑犀牛一個顏色啊!」


  方宏:「白犀牛是個錯誤翻譯,南非白人說的英語和英國英語口音差距巨大,其中有個詞語叫做weit,意思是英語的wide(寬),但是讀音像英語的白,我們之前做這方面工作的人也是半灌水,以為會英國英語就能走遍天下,所以翻譯錯了。」


  犀牛是最大的奇蹄目動物,也是體型僅次於大象的陸地動物。所有的犀類基本上是腿短、體粗壯,體肥笨拙皮厚粗糙。現在世界上共有黑犀牛、白犀牛、印度犀牛、蘇門答臘犀牛和爪哇犀牛等5種。白犀牛和黑犀牛都生活在非洲的大草原,白犀牛並不是白色,而是跟黑犀牛的顏色一樣,這個名字是從南非白人語言中的「weit」一詞錯譯過來,本來是寬的意思。它們膽小,愛睡覺,喜獨居,小牛犢十分依戀母親。犀牛的皮膚雖很堅硬,但其褶縫裡的皮膚十分嬌嫩,常有寄生蟲在其中,為了趕走這些蟲子,它們要常在泥水中打滾抹泥。


  白犀牛速度減弱,邁著小步子小跑,最終停了下來,在草原上嚼花,一隻色彩艷麗的犀牛鳥落在了白犀牛的背上,幫它清理寄生蟲。


  「這隻犀牛鳥背部黑色,胸部雪白,黃爪,頭頂有一些彩色的毛。」


  「槍哥,犀鳥不是那種嘴巴……喙非常大那種鳥類嗎?」


  「沒錯啊,犀鳥是喙非常大,與啄木鳥血緣更近的一種鳥類,但是犀鳥和犀牛鳥是兩種不同的生物。」


  犀牛的皮膚雖然堅厚,可是皮膚皺褶之間卻又嫩又薄,一些體外寄生蟲和吸血的蚊蟲便趁虛而入,從這裡把它們的口器刺進去,吸食犀牛的血液。犀牛又癢又痛,可除了往自己身上塗泥能多少防禦一點這些昆蟲叮咬外,再沒有別的好辦法來趕走、消滅這些討厭的害蟲。而犀牛鳥正是捕蟲的好手,它們成群地落在犀牛背上,不斷地啄食著那些企圖吸犀牛血的害蟲。犀牛渾身舒服,自然很歡迎這些會飛的小夥伴來幫忙。


  除了幫助犀牛驅蟲外,犀牛鳥對犀牛還有一種特別的貢獻。犀牛雖然嗅覺和聽覺很靈,可視覺卻非常不好,是近視眼。若是有敵人逆風悄悄地前來偷襲,它就很難察覺到。這時候,它忠實的朋友犀牛鳥就會飛上飛下,叫個不停,提醒它注意,犀牛就會意識到危險來臨,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總體來說,犀牛鳥是一種體型很小的鳥,僅僅在犀牛的身上捕食,就可以存在很長時間。


  「在這裡,本地人如果喜歡一個人,會說,這是我的犀牛。意思就是說我自己是犀牛鳥,我喜歡的人是我的犀牛,我們互幫互助。」


  犀牛鳥的外形更像喜鵲,和犀鳥沒什麼關係。


  一般來說,犀牛鳥和犀牛並不是一對一的,而是多對多的,一群犀牛鳥跟著一群犀牛,它們會一個個的清空犀牛身上的寄生蟲。


  俗話說的好,閻王易躲,小鬼難纏。


  犀牛皮膚厚實,子彈都不容易打穿,當就是厭煩寄生蟲,寄生蟲會讓它們變得很暴躁,只有犀牛鳥這種生物能給它們解決這個問題。


  一物降一物,敵人的敵人,就是自己的朋友,大自然的規則是多麼的聰明。


  「槍哥,我有個問題,為什麼這一路很少看到羚羊一類的生物,反而時不時的看到犀牛和大象。」


  「作為食草動物,大多喜歡群居,當然了這是為什麼他們一群一群的原因,至於跟隨大遷徙老是遇到大象,是因為大象也會遷徙不過他們的路線不同。而至於這個時間段遇到大象的原因,是因為現在草原上草的高度,正適合它們吃。」


  包括角馬,大象,犀牛,吃的都是長了一年的這些草的頂端。


  然後第二梯隊的斑馬等生物吃的是這些老草的中端和下端。


  而最後的超過十幾種種類的羚羊都喜歡吃被這些大型食草動物席捲一空后長出來的新的嫩草。


  大遷徙為什麼分批次,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整個動物大遷徙,大家不就是為了找吃的么。


  這一路上的食物,完美的分配,等到在水草豐茂的肯亞度過一段時間后,再回程時,草又是這樣的高度了,然後在回過頭來一遍。


  聊天之間,方宏貼到了窗邊,搖開了窗子。


  仔細的盯著遠方。


  一頭獵豹蹲在草叢中。


  「這頭獵豹應該是想要獵食。」


  「這就是地球上速度最快的動物?槍哥不會認錯吧,這不會是花豹吧!」


  「很好辨認的,花豹又叫金錢豹,身上的花紋類似於之前見過的美洲虎,是環形斑紋,就像銅錢一樣,而獵豹身上是實心黑點斑紋,並且獵豹的頭頂到肩膀長有短鬃毛,而且花豹看上去更壯實,四肢比例更短,獵豹更修長……衝出來了!」


  說話之間,獵豹沖了出去,速度驚人,短短几步就到達了巔峰時速:「這頭獵豹現在的時速起碼百公里每小時!」


  這種速度不可能保持太久,三分鐘就足夠讓獵豹的心臟爆炸。


  獵豹飛馳之間就像是飛一樣,大多時候四肢懸空,少部分時候是兩條後腿蹬地,有的時候僅有前肢中的一個觸地,這是獵豹為什麼奔跑如此之快的秘訣。


  它的目標是這個先頭獸群中僅有的一隻羚羊,湯氏瞪羚。


  這頭羚羊很快就發覺了來自於身後的危急,同樣速度暴增,飛速往前。


  在森林中,動物是用不著跑這麼快的,大多要警惕的不讓捕獵者靠近自己。


  不過草原上不同,由於是平地,加上草完美掩飾偷襲者的靠近,所以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速度。


  羚羊的巔峰時速接近七十公里每小時,比獵豹慢很多,但是獵豹要利用高時速將它們之間的距離變為零。


  俗話說得好,你不用跑過老虎,你只需要比旁邊的人跑的快就行了。


  如果獵豹在後隊的羚羊群捕獵,反而容易無功而返,因為羚羊會分開跑,貓科動物就容易被分散注意力,一旦幾個毛團在面前飛奔,就很容易更丟。


  但是現在,只有這一頭羚羊。


  獵豹注意力極度擊中,飛馳不停。


  羚羊奔跑的姿勢同樣極度優美,奔跑間肌肉的力量感展露無疑,四條長腿同樣頻率超高,向前飛馳。


  獵豹緊追不捨。


  說時遲那時快,僅僅才過了幾秒而已。


  「瞪羚轉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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