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大小高加索
三個哥薩克人也是豁達,就感覺到樂呵,也沒有覺得浪費了食物。
實際上,在野外,很小量的食物,都是補充能量的關鍵所在,別說半鍋兔子了,這些足夠四個人分了,只不過是不能吃那麼飽而已。
定向越野中的長距離徒步中,肯定是更適合那些身體壯碩但是有部分脂肪存儲的人的,因為脂肪存儲在野外能救命,真的健身房裡面煉出來,脂肪含量低的不行的人,並不適合做這種運動。
試想一下,野外進餐有一頓沒一頓的,而且健身房練出來的肌肉耐力差,過這種日子很惱火。
對於習慣了野外生存的人來說,一顆蘋果,或者一隻老鼠,就可以對付一整天。
高加索雖然是老鼠密布的區域,但是說實話,沒人想吃老鼠。
特別在歐洲,曾經的鼠疫橫行,更加沒人吃老鼠。
四人進餐后,哥薩克人迅速開始布置庇護所。
「槍哥,你在高加索,要穿過這一片區域,不是要辦很多個國家的簽證?」
方宏愣了一下,然後自己都樂了:「不是的,可能沒說清楚,我是在黑海和裏海之間的高加索,也就是小高加索。」
高加索並不是向崑崙山脈啊,喜馬拉雅山脈啊這種條形的山脈,而是一大片山脈。
從地理上分成了大小高加索,其中大高加索的南面就已經屬於伊朗等國了,而小高加索主要屬於喬治亞,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小高加索的這一區域也叫做外高加索,而小高加索的北麓,叫做北高加索,完全屬於俄國。
這是一個縱橫超過十個國家的巨大高原山地,並不是一條山脈那麼簡單。
方宏出發的地方是亞美尼亞,翻過了這個隘口,就到了俄國了。
硬要走完整個高加索,那簡直就是開玩笑,首先喬治亞和俄國之間就有問題,你想要規劃一個旅程,同時從這兩個國家過,等於做夢。
「槍哥,有沒有可能發現什麼蒙古古遺迹啊什麼的?」
方宏:「你們在做夢,我還發現荷馬史詩金毛羊呢……」
這一片區域在歷史上,是天然阻隔文明發達的歐洲,與荒蠻的歐洲的。
兩千年前的這裡,南面文明發達,城池遍地,商隊眾多,大帝國擴張如火如荼,而北面,蠻族茂如飲血。
雖然歷史傳說中屢屢提到高加索,可是實際上這個高加索和神話中的高加索沒有半毛錢關係。
比如傳說中的神奇女俠所在的女戰士國度亞馬遜,就和現在的亞馬遜沒有關係,是因為後來人發現亞馬遜流域的印第安人部落,才給那個地方取名了亞馬遜。
而我國古代和現代也一樣,真有人認為古代的崑崙虛是現在的崑崙山脈么?古代的崑崙墟在中原西北部而不是現在的中華的西北。
所以,歷史傳聞中提到的各種高加索傳說,也都和這個高加索山脈沒有半毛錢關係。
「槍哥,新一期的節目收視率好像不高啊!」
說的是電視節目那邊,不是直播站這裡。
「想一想其實能想到原因的,節目的收視率第一季很高已經是業內奇迹了,第二季不會有那麼高的收視率,頂多達到普通綜藝的平均水準。」
原因很簡單,節目相對於直播來說,實際上就是一個精編版,精選版。
如果說,看直播就好像一章一章連續不斷的看一本書的話,看紀錄片更像是九十九度搜索書目,然後選看章節。
書是有書頁的,就好像直播是有日期的一樣,承上啟下,故事有一個連續性,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其中有些地方是大部分人並不喜歡看的。
而新時代,大家更習慣於另一種吸取知識的模式,搜索一個大標題,點進去,再點開一個分標題,在點開一個小標題,俗稱網頁搜索,瀏覽網頁。
對於知識的吸取非常有針對性,比如某個人喜歡看森林,他絕對不會看埃及那一期,有的人喜歡看大海,就不會點開巴西那一期。
而看直播是另一種習慣,看直播和看書很相似,悠閑時光,找點東西放鬆自己,順便可以充實自己。
這是兩種不同的人生價值觀。
為什麼網路剛剛興起的時代,很多人認為電視即將被淘汰,結果是,電視業絲毫不受到網路的衝擊,相反電視業蒸蒸日上?
因為越是資訊大爆炸的時代,越是很少有人能夠有空閑尋找。在現在,電腦大規模的被手機替代,原因在於,手機軟體的一個集成功能,強制推薦。
選一個分類,然後它會強制給你推薦這個分類相關的資訊等等,這其實是電視的模式,而不是門戶的模式。
真的能有上千萬人固定在每周末守在電視面前看一個冒險紀錄片節目嗎?最開始新鮮感十足的時候是可以的,可是到了後面,這個群體會迅速減少,但是也有另一個好處,培養了一群固定粉絲。
就好比,一個人被盜墓情節吸引而看了盜墓筆記,不代表他是一個小說迷,真的小說迷會沉浸在小說網站中,一本又一本的看下去,而只是喜歡盜墓的人,看完盜墓筆記,他就離開了。
所以方宏沒有想過這個節目會有那麼多人一直看下去,就好像博物館的幾個稀世珍寶剛剛展出的時候火爆的一塌糊塗,而後面遊客也大量減少一樣。
「還留下的都是真愛粉啊。」
晚上,閑聊了一會兒之後,一天的直播結束了。
第二天清晨,方宏收拾行囊,和三個哥薩克人一同上路了。
走過鞍部,分道揚鑣。
在定向越野中,沒有一步路是會浪費的,他們有一個既定路線,而方宏也有自己規劃的路線,在這座山之後就分開了。
「小高加索在往東的區域有一大片的雪頂,硬生生的走過去是不現實的,我選擇了從這個隘口東北,他們的目的地好像是往正北面。」中間的一座山分開了雙方的路。
在野外遇到其他冒險者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不過有意思的很有限,畢竟語言不通,還不如遇到飯桶母子,畢竟飯桶長得毛茸茸的,很可愛。
雖然三個哥薩克人也毛茸茸的,不過沒有半點可愛的影子。
從一棵樹下經過,方宏的腳步變慢,直到完全停止,然後又掉頭折返,盯著樹杈子發獃。
直播鏡頭給出的畫面,讓水友驚嘆,整個屏幕飛過一大串我曹。
「靈芝。」
「好大的靈芝!」
樹杈子上長得那個靈芝,起碼有隕鐵鍋的尺寸,大概三十六七厘米的直徑。
「我靠,雖然這種靈芝應該本身就是長得很快的大靈芝,看到還是讓人吃驚。」
靈芝分佈在全世界都有,特別是溫帶和寒帶邊緣的森林中最容易發現,在國內,由於是名貴藥材,在野外已經很難遇到野生靈芝了。
方宏驚嘆完了之後轉頭就走。
「槍哥,我曹,這麼大個靈芝,不挖走?」
大家都知道方宏是一個出門不撿錢就等於虧的人,不下手著實讓人想不通。
方宏無奈:「我想起了一個西班牙典故。」
「什麼?」
「西班牙人最開始到南美時,在印加帝國和印加人做生意,用鏡子換他們的黃金白銀。」
「我靠,騙子,畜生,放下我來。」
「實際上,印加人當時滿身穿金戴銀,在南美,那根本就不是什麼稀有寶物,相反,南美沒有鏡子,所以他們和西班牙人有同樣的想法『這個傻逼居然用寶物換我這些沒用的東西』。」
物以稀為貴,在國內,由於是藥材,靈芝非常珍貴。
但是這裡是俄國人跡罕至的,大的不行的原始森林,是各類中藥材多的數不清的亞寒帶針葉林。
「這個靈芝放在國內雖然不算稀有,也值不少錢,不過放在這兒,就是比普通稍微特殊一丁點的菌類而已,而且,我馬上要走出這片大山去下半程了,這東西帶出去,會倒霉的。」
就算俄國遍地森林,也不代表森林裡的東西可以隨便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