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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舍友(九)

  當霍秋水聽到林金幫助怡在半山小區租房子的時候,心道不妙:不管有沒有瓜葛,那麼一個大活人時不時在你眼前晃蕩幾下,那眉目眼神旁人一看就明白,一看就誤會,想撇清難於登天。

  這時候他有點吃不準林金是幾個意思——不管是啥意思,林金幫忙找的這個麻煩都不小,他立馬反應過來,他一個男的跟怡打交道不太方便,得找邱華幫幫忙。

  林金那頭沒掛電話,霍秋水也在等著她說話或者中止。

  林金只顧著自己的胃難受,繼續絮絮叨叨著,

  「師兄,對不起。雖然我知道這事關你的隱私,但怡不知從哪打聽到你的消息,一個宿舍的,沒辦法的事,你能理解的,對嗎?」

  霍秋水學得有點好笑——就因為你覺得難做人,就把我賣了?

  他「嗯」了一聲表示知道。

  林金還是難受地繼續吧唧吧唧她那永遠也犁不清的解釋:

  「師兄,除了你的姓名我什麼也沒跟她講過,要不然也不會現在她都不知道你的電話號碼。你會原諒我的,對吧?」

  霍秋水心裡呵呵了兩聲,心想「這丫還沒有不要良心到底,好吧,碰到你算我倒霉,我來收拾這個爛攤子。」

  他簡單地說了幾個字,「我來處理,你放心就好。」

  林金撲通撲通的心終於慢慢地落了地,她這時候才覺得胃裡除了中午被辣的余痛之外還有點餓,真難受。

  門外傳來林母的聲音,「林金,下來吃飯了。趕緊,有魚粥喝!」

  林金馬上風一樣地飄到了餐桌邊。

  她看見了一臉嚴肅的母親還有低頭不語的父親。

  母親笑眯眯地給林金盛好了粥,夾了清淡的菜給她。

  林金瞟了一眼,父親的飯碗離他遠遠的,筷子也不近。

  不用說,父母親之間剛剛進行過無聲的戰鬥——母親每次表達極度不滿的方式就是「我做的飯沒你的份」。

  起初父親還用過到外邊吃這一招對抗過,但時間長了他的胃也受不了,按林金的理解是他的胃被母親慣壞了,離不開母親的廚藝。

  每次最後都是父親都會直接地或間接地向母親低頭,然後倆人又重歸於好。

  父親又一次站起來把碗筷攏了過來。

  這時候林金在場,母親沒有再一次推開。

  只是在坐定之後,母親瞄了土豪林兩眼,「以後再不能跟那個叫怡的小姑娘打交道,知道不?」

  土豪林的鼻孔呼呼地冒著氣,「簡直不可理喻,那不是林金的同學嗎?順手幫幫忙又咋滴了?哪有你這樣的?動不動就往歪里想,往邪里想。就不能琢磨點好的嗎?」

  林母瞪圓了雙眼,「那是簡單地租房子嗎?那是要勾搭小區里的男業主。你這幫的是啥忙?這要是傳出去我們一家子還要不要在小區里做人了?」

  她邊說還邊用手掌「啪」「啪」地拍著自己的臉,「我還要臉的,懂不?」

  土豪林更生氣了,「人家那不叫勾搭,人家的目標很明確,是沖著那個叫霍秋水的小子來的。男未婚女未嫁那叫啥勾搭?你白瞎活個啥?」

  林母一摔筷子,「正因為是霍秋水才不行,那是我女兒的。即使我女兒不要,在那晾著也不給別人家惦記了去!」

  土豪林的眉尾高高地挑了起來,「你個婦道人家懂個臭氣。那個人心機深沉,不是我們家林金所能掌控的。過不了一輩子的話你就把咱孩子害了,你知道不?」

  林母亦豎眉,「害什麼害?什麼叫不懂?小區里的各家的仨瓜倆棗的事我知道得還少嗎?誰家男人沒有個多多少少的缺點,我看著霍秋水那小夥子就夠好的。錯過了那才叫把咱孩子害了!」

  土豪林不吭聲,一臉不服氣地在那悶聲開吃。

  他中午那一頓也沒吃好,到這會都難受,「吃人嘴短」是個永恆的真命題,為了不委屈他的肚子只好委屈委屈他的心,身體好才是真的好,才能與那個姓霍的周旋到底,維護好他的林金。

  先憋屈憋屈吧。

  林金一直都一言不發,默默地享受著暖胃的一頓。

  她剛剛才跟霍秋水通了話,要是不小心說漏嘴,又會在家掀起千尺浪。

  還是低調點,隱忍點比較符合實際一點。

  大不了「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呆會跟霍師兄單獨溝通溝通。

  好容易滋潤了五臟六腑,她沒有像往常那樣協助林母收拾碗筷,忙不迭地就以學習的名義上了樓。

  一回到房間,虛開著房門往左右望了望,見沒人,關上門,反鎖,拿出手機給霍秋水發了一條簡訊,

  「師兄,因為我幫怡的事,我爸我媽吵起來了。我爸幫怡,我媽反對幫怡。」

  霍秋水看見了,嘴角滿意地向上揚了揚,心想以後有好東西好好地孝敬孝敬維護自己的林母,鞏固鞏固自己的戰線。

  高興勁還沒過,林金的另一條簡訊又來了:

  「師兄,我覺得你的名字有點問題。為啥叫『霍秋水』?一諧音,簡直就成了『禍水』,因為你我家都快被怒火點著了。」

  一看到這,霍秋水的臉抽了抽,心裡直委屈,

  「這關我名字啥事?咋不說說你家老大爺腦子時不時地擰巴一下才是你家禍事的根源呢。看來他挺頑固的,等林金大四畢業和土豪林的『誓言期』過了我得趕緊採取行動才行。」

  關於怡,真是有點棘手,先自己說清楚;不行的話只能拜託邱華幫幫忙;還不行的話,就到朋友的影視公司租個年輕漂亮的三四線的托,讓她在邱華的帶領下搞定這個傳說中好男色的學妹。

  有時候被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無下限地追求,真的有點讓人頭疼呢。

  對於愛情,霍秋水一向標榜自己和大多數男士不一樣,他們比較喜歡「萬花叢中過」,自己一直希望的是女生比較嚮往的那種「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模式。

  可是在面對愛情的難易程度上,他不敢否認自己和他們有何區別。

  以前好像對一個女生也一見傾心過,結果那個女生被霍秋水一個眼神就征服了之後,他立馬就失去了興趣。

  當然,那是他生命里唯一的一次孟浪,也是他第一次被自己拉下自封的神壇。

  結果遇到林金覺得合眼緣后還試探過幾次,后因為脾氣問題的誤會放棄過。兜兜轉轉了幾圈反而自己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這大概就是女性長輩們說的緣分吧,從一個側面也說明自己在理性之餘微微有點征服欲。愛情婚姻真是個讓人又愛又恨欲罷不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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