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這邊忙著買房搞裝修,那邊王書玲突然被新東村告上法庭。直到收到法院的傳票,韓紅星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新東村雖已分灘到戶,不過在小丫灣那兒仍有一千多畝灘地屬村裡所有,長年以三百元一畝的價格承包在外。去年有八百畝到期,按現有政策,必須通過競標的方式才能再度發包。
見承包價這麼低,王書玲的二哥想競得這片地,可村裡的葉書記想續包給原來的承包人許老闆,正好許老闆的老婆在衛生局上班,葉書記便在報名條件里定出規矩來:參與競標的村民必須配偶方是正規單位的在編人員。
原本葉書記以為,定出這條規定,再沒第二個村民符合報名條件,那塊地的關聯交易就可以繼續做下去。王二哥一心想將這塊地包到手,對照報名條件想到王書玲,便讓王書玲出面與許老闆競標,最終將每畝地的承包價格由三百元抬到九百元才爭到手。
王二哥競得這塊地后將它開成魚塘,可這片灘地在海堤以外,得引入淡水才能養魚,堤外唯一的淡水源頭又在許老闆的承包地里,許老闆正為失了這八百畝地而嫉恨,哪肯放水過來!
能有的辦法是通過海堤將淡水引到堤外,不過每次剛叫來施工隊,許老闆都明著舉報,引來護堤員老施執法:此堤是一級海堤,從堤下打洞得經省里批許,否則是破壞水利設施,輕則違法,重則做牢,有他施護堤員在,此行為絕不能得逞!
沒有淡水,讓王二哥開好的魚塘沒法養魚,一直耽擱了大半年時間,村裡才肯出面協調,將淡水從許老闆那邊引過來。等到年底,村裡來要第二年72萬承包款,王二哥只肯交22萬,少交的50萬抵算耽誤生產的損失。
這塊灘地一直被葉書記用來從許老闆那吃回扣,競標不過是走過場,沒想到半路上殺出個王二哥來斷了財路。葉書記本就惱火,見王二哥少交承包款當然不答應,立即將簽訂承包合同的王書玲告上法庭。
「怎不讓我知道就做出簽合同的事?」收到法院的傳票,韓紅星責怪王書玲。
「我哪知道只簽個字就吃官司!」王書玲沒想到會出現這種狀況,不過替自己寬心:「我個無業游民怕哪個,就是輸了官司他們也拿我沒辦法。」
「執行我的工資是不是辦法?封你的飯店是不是辦法?拍賣你家的房產是不是辦法?」韓紅星沒好氣地告知後果。
「那現在該怎麼辦?」王書玲聽出緊張來。
「這個時候才問我該怎麼辦?做這種事之前你怎麼不問我?」
「是二哥叫去能不去么!」王書玲滿肚子委屈。
「你二哥叫去就得去?是不是他讓殺人也得殺?」韓紅星氣惱:「凡事都自作主張!」
「我就自作主張了又咋樣?」王書玲不許韓紅星繼續發作:「再敢教訓人就翻臉!」
「才懶得教訓你,等你站到被告席上,看還能跟哪個翻臉!」
「我才不去站法庭,趕緊替我想辦法。」聽說要當被告,王書玲慌了神。
「我才不替你想辦法!」韓紅星嘴上這樣說,心裡已想到老同學蔡毅文,他在法院工作,先向他討教應對之策。
蔡毅文在執行局上班,他了解案由后認為敗訴的可能性大,能做的是先請出律師來應訴,打得贏官司更好,贏不了等案子進入執行階段後由他從中調解,盡量將損失降到最低。
如蔡法官所言,法院果然判決王書玲敗訴,必須向村裡補繳承包款。一紙判決讓王二哥慌了神,通過韓紅星請蔡法官出面調解,情願花10萬元好處費給葉書記私了。
那葉書記已經跟王二哥作下對頭,哪可能在此節骨眼上收這筆錢!再說他也有法院里的關係,根本不賣蔡法官的賬,拒絕接受調解,並限令王二哥按期來繳款,否則自動解除承包合同,由村裡收回承包地。
怎麼辦?王二哥不想交這50萬冤枉錢,更拿不出應對村裡的辦法來,只能請韓紅星出主意,看如何能免受損失。
走正道能用的方法是提起上訴,不過這招只能將繳款的期限往後拖延;走旁門左道葉書記又不肯收好處,怎麼辦?韓紅星能想到的是,村裡將這塊灘地承包給王二哥存有瑕疵,只有從這方面做文章。
當初王二哥想在堤下打洞通水時,總受到施護堤員的阻擾,於是想做通他工作,請他睜一眼閉一眼,讓王二哥將洞打通。了解后得知施護堤員是水利局的編外工,臨洋鎮範圍內的所有海堤都歸他看護。
按政策規定,沿海堤兩側一定的範圍內屬於海堤防護區,不允許進行任何形式的農業生產,可施護堤員卻將海堤兩邊的防護區當作農田,承包給他人賺錢。
就比如小丫灣這邊,他將屬於海堤防護區的灘地以低價包給葉書記,葉書記再以高價轉包給王二哥,各賺其中的利益,時間久了施護堤員和葉書記、許老闆成了利益共同體,有后兩個人作梗,想花點錢使施護堤員讓王二哥在堤下打洞過水根本就不可能。
對照政策可知,王二哥包來的八百畝灘地里有部分屬於海堤防護區範圍,並不屬於村裡土地,葉書記根本沒權將這些地承包出去,他之所以這樣做,無非是為了從中漁利!既然認定他是個貪官,最好的對付方法是以毒攻毒!於是韓紅星想出主意讓王二哥實施:將非法發包海堤防護區獲利作為葉書記的罪狀,另外,從村民中收集他在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抓他小辮讓他服軟。
按計劃,王二哥帶領一幫對葉書記不滿的村民到村部要求賬務公開、將享受低保的村民名單公布,等等,只幾次鬧騰,葉書記主動跟王二哥言和,放棄討要那50萬元承包款。一來二去,葉書記也敢跟王二哥有來去了,王二哥承包灘地的價格也降了下來。
和許多地方一樣,黃海縣城的民間借貸市場在一夜之間崩塌,產生的骨牌效應讓一批接一批的人跑路,跑路人留下的債務沒有最多,只有更多。
以前的民間借貸只在暗地裡進行,國家有法律規定,借貸利率超過銀行利率四倍以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有個三分利已算高利貸。後來黃海縣城裡的金融投資公司像雨後春筍般充斥大街小巷,為了吸收資金,存款利率被不斷抬高,然後再將吸到手的資金以更高的利率放出去賺錢,使得大家都認為高利貸是合法的,五分利、一角利的生意也有人敢做。
巨大的賺錢效應讓有錢人、沒錢人都想在「借」與「貸」之間大賺一把,於是,膽小的有錢人將錢以一分的利率借給自認為可靠的人;能籌到一分利的人將錢放給二分利的可靠人;二分利的人拿到大筆的資金放給三分利、五分利的人,如此將資金往高利率的地方集中。
拿一角利的都是那些看上去資產實力強,其實已資不抵債的人,他們實在沒辦法才拿如此高利息的貸款,債務到期后只能拆東牆補西牆,表面上讓所有放債的人都賺錢,其實是將債務越聚越多,等到某一天拆不了東牆補西牆時,就只能選擇跑路,導致整個債務鏈上的人只賺到小部分的利息卻失了全部本金,上線跑了下線被下下線逼債,也只有跑,於是形成了聞所未聞、一波接一波的跑路潮。
難有涉足民間借貸的人不在這次跑路潮中蒙受損失,秦大功就是其中之一,不過他放出去的債務絕大多數是其個人資產,因此不存在被下線逼債的情況,而是各處追債,盡量減少損失。
牛剛在這次風潮中損失慘重。他原本並不懂放債這一行,掙的錢都由老婆控制著存銀行,前幾年有銀行的理財師動員買基金,嘗試著買了幾十萬,很快就賺了雙倍還多的錢,見有利可圖又追買了幾百萬,沒想到行情開始往下走,眼見賬面上資產一天天縮水,最後將本金虧去大半,氣得再不相信什麼銀行理財,將錢全部從基金上贖回來,可再存銀行的那點利息已難吊胃口。
正好生意場上人都有短期急需資金的時候,「御龍化工有限公司」是縣裡最大民營企業,該企業的杜董事長是牛剛多年的老朋友,論資產僅那塊廠房與土地少說也值五千萬,論身份杜老闆是黃海縣優秀企業家、縣人大代表,他常在銀行貸款到期時向牛剛拆藉資金過橋,按月息五分算,每次都按期歸還,絕對守信用。
時間久了牛剛夫婦對杜董事長來借錢也放心,後來索性將手頭的錢長期放給他,還斷斷續續從別處籌了上千萬也放給他,賺取其中的利差,坐收每個月的利息。沒想到這次跑路潮也跑了杜董事長,等債主們聚上門將杜董事長的債務加起來,才發現明著已欠下了一億多!而廠房土地早押給了銀行,牛剛共借了一千多萬給他,根本無法追回。
有錢人損失慘重,連王書玲的母親也損失了三萬元。她上了年歲跟著小兒子在臨洋鎮住,手頭有幾萬元養老錢,經不住投資公司人宣傳,說他們也是經政府允許開設的金融機構,存入錢不僅隨要隨取,而且利息是銀行的數倍。老人家經不住誘惑,將銀行里到期的一筆三萬元存了過去,結果一夜之間投資公司老闆關門跑路。
受了損失的老百姓先堵到投資公司門口鬧,後轉到鎮政府鬧,鎮政府立即讓派出所派員來驅散鬧事群眾:開投資公司不是我臨洋鎮所獨創,是政策所允許,將錢存入投資公司本身就是風險投資,造成損失就該由當事人承擔,所以,一切後果與鎮政府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