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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回到商朝做乞丐

  「天地之始,宇內一片混沌。盤古始神以神力開天闢地,以身軀立於天地之間。天日升一丈,地日厚一丈……」


  文中從昏迷中醒來,第一句話便是聽到有人在講盤古開天闢地的神話。裝13的特性發作,不由噗呲一樂:「天高一丈,地厚一丈,一加一減這中間的距離根本沒有變化好不好?你數學老師死的早,算數跟體育老師學的吧?」


  說說的人撇了他一眼:「一個臭乞丐懂什麼叫做算數?」


  一句話戳中了文中的痛處,在他的一生之中,你可以罵他懶,罵他丑,但是絕對不能罵他窮。更何況還是比窮更刺激人的乞丐一詞,當時文中就火了,直接從地上蹦起來,指著說書人的鼻子罵到:「你才乞丐!你們全家都乞丐!」


  周圍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這個暴跳如雷的小乞丐,不明白他那裡來的勇氣竟然敢跟說書的老劉頭頂杠。


  有相熟之人勸道:「聞仲,你這麼頂撞劉老先生,不怕他以後不給你施捨?」


  這句話更無疑於火上澆油,直接讓文中怒氣滿格幾近暴走,左一句乞丐,右一句施捨,真把哥當成要飯的叫花子不成?信不信……呃!好吧!就算真是乞丐也不用說的這麼直接吧?

  文中看清自己裝扮,不禁有些懵逼:我的阿米尼瑪呢?我的阿迪沒斯呢?這一身的百衲衣是幾個意思?非主流嗎?也不用落那麼多布丁吧?莫非還真是像他們所說,自己真變成了乞丐不成?


  還有,周圍這些人都什麼打扮?麻布上衣,麻布褲子,腳上穿著草鞋,好像也比我這身乞丐服好不到哪去?


  片場?不對!沒有攝像機,也沒有來回跑的劇務,要真是拍電影電視劇的話,早就應該有導演喊咔了!


  等等!思緒有點混亂!好像自己是去龍城的中原綠洲廣場裝13來著,後來大概是老天爺看不過眼,一道雷把自己給劈了!


  這雷部正神也是閑的蛋疼,天下那麼多不平事你不管,干哈非得劈自己一個窮吊絲?劈就劈了吧?這是又給我弄到那了?多少給個提示好不好?玩遊戲還有個新手指導呢,這樣稀里糊塗的豈不是讓自己很難做?

  「敢問老丈,現在是哪一年?這裡又是何地?」禮下與人,必有所求。向別人打聽事,文中不覺間說話也客氣起來,似乎也有那麼一點文縐縐的意思。


  「哼!」老劉頭從鼻腔中冷冷的哼出這麼一個字:「現在是太丁八年,你現在所在的地方是王城大邑三清廟前我老劉的書攤,別以為裝糊塗我就會放過你!竟然敢當面拆老夫的台,以後別想再從老夫這裡討得半點便宜!」


  文中腦子高速運轉,太丁八年?歷史上名為太丁的年號好像只有在商朝有過,其中一個是成湯之子太丁,也叫作大丁。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太子,不過好像沒有坐上皇帝,中途夭折,自然不可能有太丁八年的年份。


  還有一個就是武乙之子,也叫作文丁,曾經用過太丁做年號,現在是太丁八年,換成後世曆法也就是大概公元前1104年左右的模樣。


  至於老劉頭所說的再也不會施捨給文中半點東西,他壓根就沒往心裡去。這可不是人才濟濟的後世,他一個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只能去送快遞。有著幾千年的歷史底蘊作為後盾,他要再混不出點人樣來,還不如找塊豆腐撞死算了……前提是這個時代有豆腐賣。


  想明白這一點,文中忽然仰天大笑,裝若瘋狂,前世憋屈了二十年終於也有了翻身的機會,怎能不讓他激動?怎能不讓他瘋狂?權利勢力,金錢美女,通通都到碗里來!


  周圍人搖頭嘆息,多好的叫花子,竟然就這麼瘋了。不過還好,這些年大王連年用兵,國庫空虛,賦稅逐漸加重,相應的叫花子也日益增多,瘋了他一個,還有乞丐千千萬,他們不愁沒地方發善心。


  文中笑了兩聲,突然想到一件事,轉身走向剛剛勸他的中年人:「剛才你叫我什麼?你怎麼知道我叫文中?」


  中年人一愣隨即糾正道:「你是叫聞仲!這有什麼好奇怪的?不是文中,是聞仲!你的舌頭有毛病,發音不準!」


  「聞仲?你說我叫聞仲?」真是日了狗了,雖然文中聞仲發音是一樣,可是身份可就差了許多。


  聞仲他知道,商朝太師,位極人臣。掌握著天下兵馬,可謂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不過歷史上好像根本沒有這麼一號人物,封神演義中的原型好像是春秋時期越國的文仲。在封神演義中被封為九天應元雷神普化天尊,沒錯!就是這貨,這下文中可算找到正根了,感情這雷部正神就是聞仲,自己就是被這貨一道雷給劈到商朝來,竟然還是穿越到他沒封神以前的身體上,這算什麼?因果報應?還是讓自己替他打工?


  真是搞不明白這些神仙的想法,根本不在人類的正常思維之內。既然想不明白,乾脆就不去想他,反正文中在那個世界也沒有什麼牽挂:父母在他上學之時就已經仙去,單身二十年也沒有個女朋友什麼的。


  好像聞仲的身世也跟他差不多,壓根也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誰,從一開始記事就是討飯討飯一直到現在還是討飯。


  這一會功夫,文中已經逐漸融合了聞仲的記憶,好像這貨的思想挺單純,所有的記憶碎片就只有一個字:吃!


  好像從一開始懂事這貨就一直生活在飢餓之中,整天就是為了怎麼填飽肚子而奔波。吃過野菜,吃過樹皮,甚至還吃過蛤蟆長蟲老鼠,全觀這貨一生,堪比貝爺的野外生存。


  文中努力的想從聞仲記憶中搜索一點有用的東西,最後卻只能無奈的放棄。難怪別人說吃貨都是善良的,因為除了吃他們就根本沒有心思考慮別的。


  沒有經驗可以借鑒,一切只能靠自己摸索。還好,聞仲現在的身份只是一個小乞丐,就算靈魂換成另外一個人也不會引起別人注意。


  前世文中的性子本來就是隨遇而安,要不然也不會堂堂一個大學畢業生竟然幹了近一年的快遞,換成任何一個人來說至少不會像他一樣乾的有滋有味。


  ps:只是第一章看不出歷史的味道,接著發第二章。第三章寫系統,這次的徵文要素算是齊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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