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

  李御龍,北電錶演系畢業,如今已經在橫店當群演混跡了兩年多,在道上自稱橫店小王子。他的名字夠霸氣,但長相卻與之相反。身高一米八,有一雙大長腿,可是外貌不夠陽剛,唇紅齒白,五官秀美,說白了就是時下流行的小鮮肉一枚。


  按照顏值的高低他應該可以在一眾小鮮肉中嶄露頭角,問題是人家偏偏不想靠顏值吃飯,認為一旦成了偶像派,就會天天被經紀人公司安排去拍那些那小子真帥之類的校草或者是霸道總裁愛上我裡面的面癱男。這不是在白白浪費藏在他體內正在洶湧噴發的演技才華嗎?

  於是,他拒絕了老師的推薦,毅然決然地拎了個小旅行包,來到了橫店當群演,通過快速變換不同的角色來磨練自己的演技。


  在這兩年的時間裡,他自我感覺成長的很快,什麼強姦犯、殺人犯、神經病、叫花子、小癟三等等都演繹過,因為要感同身受地代入角色,有時候連他都會覺得自己也快要變成一個精神分裂的神經病。


  這不,有一天他在飾演一個腦子進水的流浪漢,在被裡面窮凶極惡的壞蛋逼到要撞牆自殺的過程中,那個為了藝術勇於獻身的偉大精神,讓他出色、完美地完成了這一次表演,真的自殺成功了!

  被自己撞到頭破血流,神智混沌的他除了模糊地看到自己身邊圍滿了人之外,還在身體變輕時聽到一把神秘的聲音:「李御龍,由於宿世的命運,你得和另外一個時空的你互換身份繼續生存下去,七年後,便是你倆元神歸位的日子。」


  李御龍感覺自己是以光的速度在虛無的空間中穿梭著,「咻」地一下附進了另一個男人的身體裡面。在進入的那一剎那,這個男人本來擁有的記憶如潮水般鋪天蓋地地向他的意識湧來。


  原主叫金鑲玉,終年十六歲,生活在西原國大燕王朝的一個富庶的縣城——連雲縣。他爹叫金滿堂,長得是雄壯威武,會經商但沒什麼文化,只會賺錢不會作對,由於他爹的汲汲經營,使得金家成為當地能排得上號的有錢人家。


  他娘叫洛施施,出身貧寒,卻是當年馳名連雲縣內外的一名大美人。金滿堂對她一見鍾情,不顧家中長輩的反對,硬是娶了她這個門不當戶不對的女子作為正妻。如今年紀雖已三十有五,但依然風華正茂,迷得她丈夫一心只留在她的身上。


  他姐姐叫金包銀,終於有了個名字起得比他的還有文化的人。比他年長兩歲,還雲英未嫁。按理說在大燕王朝十八歲的姑娘相當於天邊的夕陽,看似美好,其實已經是黃昏,再不抓緊時間把自己賣掉,天一黑就只能瞎摸瞎選了。


  問題是,不是金包銀不想嫁啊。前前後後相親了這麼多次,哪次不是她弟弟出來搞黃了她的好事?

  從小到大,連城縣的人都金家的兩姐弟當作茶餘飯後的談資,說他們是投錯胎。這怎麼說?皆因大姐像是她爹的複製品,生得是高大強壯,濃眉小眼,大鼻厚嘴,別說女的,在男人裡面也找不出幾個比她有氣概的人。弟弟恰好相反,既繼承了他母親的美好基因有過之而無不及,還把他爹身上的優秀氣質也搶了過來,容色出眾艷麗,宜男宜女。男裝時是貌若潘安,溫柔的眉眼中自帶一股英氣;女裝時是形若西子,清麗絕塵,濃妝淡抹皆相宜。


  為什麼會說到他有女裝的時候?因為他就是喜歡穿女裝,愛打扮,按照現代的說法,金鑲玉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擁有男人的外表,裡面卻住著一個小公舉的娘炮!

  你娘炮也就算了,偏偏自孩提開始就學會在語言和行為上攻擊外表無鹽的姐姐;你平時攻擊也就罷了,卻好死不死在姐姐人生最重要的相親時刻打扮得妖冶艷麗地出來勾搭未來姐夫。大燕朝雖然是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但還是會人性化地允許男女雙方在定親前找個得體恰當的理由偷偷見對方一面。


  這一見不得了,個個男子見了外表看起來比自己還有安全感的金包銀之後,忽然不經意地瞥見了如花蝴蝶一般不知道從哪裡飛出來的美人金鑲玉,面對著前後如此強烈如此巨大的落差,試問還有哪個男人肯娶金包銀?拒親還算是給面子的了,有幾個甚至還不知廉恥地說要來娶那個小的,是男是女都無所謂。


  就是在這種如五雷轟頂的毀滅性打擊之下,金包銀終於在最終的一次相親失敗后爆發了。她要親手毀掉這個害了她半輩子的狐狸精!

  「撲通」一聲,她把正在池塘邊對水自憐的金鑲玉推了下去,不準任何一個下人靠過來救他。剛推的那一刻金包銀的心情是無比舒暢痛快的,但是當她看見自己的弟弟在水中苦苦掙扎,撲騰的動作越來越小,那張讓她在無數個午夜夢回中想要撕爛的臉孔慢慢消失在水面時,才開始后怕。


  「快,快去救他!」她指揮著小廝婆子們去營救,得信的金滿堂已經以最快的速度趕來,第一個跳了下去去救自己的兒子。


  事情就是這樣,雖然金鑲玉被自己的老爹撈起來了,但還是熬不過咽氣的命運,靈魂換成了他李御龍。


  這不是典型的綠茶婊嗎?姐姐推得好,要是我李御龍,你金鑲玉還能長大成人?早就被我毒死一百八十遍!


  在睜眼之前李御龍默默地咒罵著原主,想到金鑲玉已經到了現代頂著他的身份生存,唉,我的一世英名難保了啊。


  「玉兒,你快醒醒,你千萬不要嚇為娘啊。」洛施施在床旁依偎著金滿堂坐著,哭得是梨花帶雨。


  「夫人,大夫說玉兒他、」縱是早已在商界中練成銅牆鐵壁的金滿堂想到大夫說的話,也是禁不住哽咽語止。


  「不會的,相士說過,我的玉兒是富貴長命的命相,他不會就這麼離開咱們的!」


  「都怪包銀!她,她怎麼可以對自己的親弟弟下得了這樣的毒手?」


  金包銀因為謀害金鑲玉證據確鑿,已經被父親關押在柴房裡,一天一夜都沒進過一滴水。


  李御龍暗暗嘆了口氣,告誡自己要面對現實。不過七年而已,就當是去了一次時間很長的旅遊罷了。他緩緩睜開眼睛,嗓子嘶啞地低聲喚道:「爹,娘。」


  這一聲如天籟般傳入金氏夫婦的耳里,洛施施像是找回了失而復得的寶貝一樣狂喜不已,「玉兒,你終於醒了!你知不知道,娘差點都要隨著你去了。」


  「沒事就好,沒事就好。」金滿堂在歡喜之中舒了一口氣,只要兒子沒事,女兒那裡什麼都好說。就算金包銀犯了彌天大錯,畢竟還是他的女兒,打碎了還連著骨頭,同樣的會讓自己心疼。


  之前已經說了金鑲玉沒得救的大夫又被召了回來,看到明明都快咽氣的病人現在正生龍活虎地坐在床上喝粥,這不是奇迹就是老天爺在耍他,活活地摔了自己妙手回春的生招牌啊。


  不過金滿堂也沒跟大夫計較太多,叫他給兒子重新把脈檢查,確定身體無虞之後便叫管家賞了些銀子放他走了。


  「爹,我姐呢?」有了米湯進肚的李御龍忽然想起他那可憐的大姐,不會已經被家法處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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