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同人徵稿
幻想世界公司業務完全是圍繞熱門作品的IP展開,除此之外,公司並沒有實際的業務部門。
版權出版需要找出版公司合作,影視改編需要找影視公司來執行,動畫改編需要動畫公司,遊戲改編則需要專業的遊戲團隊……
這些資源,幻想世界公司自身都是不具備的。好在新創業系本身就擁有出版、影視、動畫和遊戲公司。
幻想世界公司跟那些兄弟單位都是同一個老闆,也不怕這些兄弟單位坑自己。
目前,幻想世界公司唯一擁有的超級IP,既是金庸的14部武俠小說。這個超級IP,註定了不僅僅現在值錢,未來幾十年不僅僅不會過氣,反而越來越值錢。
當然,僅僅啃金庸版權的老本,那麼,未來幾十年的投資收益率,肯定還不如直接投資不動產或是買恆指成分股。
但是,林棋對於幻想世界公司的期盼,可不僅僅是金庸版權的開發。未來幻想世界公司,除了「金庸宇宙」之外,還有會有很多很多的「XX宇宙」。那些,新的世界觀級IP,將會支撐幻想世界公司逐漸發展成一家世界級的公司。
別的IP不敢說,除了天價購買的金庸版權之外,林棋還有不要錢的超級IP。比如,「型月宇宙」的核心版權,已經掌握在林棋手中,未來肯定是要注入到幻想世界公司的。
「型月」作為90年代末期剛剛問世,21世紀才開始靠著一部又一部作品,將單純的小眾黃油,漸漸的發展成了「型月宇宙」。在設定的時髦程度以及核心粉絲的忠誠來看,型月世界的粉絲人數上雖然不如金庸,但賺錢效應上卻毫不遜色。
……
「好了,金庸宇宙的發展權交給你們了!」林棋對著公司不滿50名員工說道,「未來的以此為根基發展成迪士尼那樣的程度,還是一事無成,就看你們的了!」
「老闆,我們當然的努力成中國版迪士尼!」
「不是中國版迪士尼,那有什麼意思?是要在世界範圍內,比市值,比營收,比影響人數,漸漸達到迪士尼那樣的地步!」林棋笑道,「迪士尼就靠著米老鼠、唐老爺之類的核心版權,漸漸的發展到現在這般程度。當初,他們創業條件,比幻想世界差遠了。你們,應該先訂一個長遠的大目標,朝著這個方向努力,即使將來打個七八折、五六折,也比中國版迪士尼要強的多!」
「是!」
金庸武俠文化工作室分為設定集委員會、同人授權委員會、改編和開發委員會三大部門。
設定集委員會負責研讀金庸14部小說,從中提煉出最基本的世界觀和設定。這個設定集,作為今後同人作品和改編作品創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同人授權委員會,專門負責金庸同人版權的授權和審核。外界的小說和漫畫創作者,將作品寄給金庸武俠文化工作室之後,由同人委員會審核,擁有一定質量的同人作品,將會給予出版授權。當然了,授權的代價是1%的版稅,一本書十塊錢,出版機構需要為同人作者支付圖書定價1%的費用,作為同人出版的授權費用。這個版稅抽成很低,而且,長遠來看利益也不大,但是必須要收,通過收取這個微薄的授權費,來向市場潛移默化宣示版權的權威。
當然了,同人授權僅限於作品本身,如果,試圖將同人作品改編成影視、遊戲,則需要再度聯繫金武工作室。至於,同人的同人,更是不被允許的。任何採用了金庸世界觀和設定的作品,都需要獲得工作室的官方授權,否則,都會遭到法律起訴。
至於,改編和開發委員會,則是專門負責金庸武俠原著和符合金庸武俠世界觀的同人作品的影視、動畫、遊戲等等項目的改編和投資。
……
現階段設定集至少需要1年以上時間,才能出第一版。不過,根據已有的原著,依然可以展開一些業務。
比如,金庸武俠同人,已經跟新創業出版集團公司合作,在香港、澳門和國內,展開了徵稿活動。
「金庸武俠同人徵稿開始啦。同人,既是根據原著人物劇情,進行二次創作改編。如同明朝先有《水滸傳》,後有根據《水滸傳》部分人物和背景創作的《金瓶梅》、《蕩寇志》。根據原著進行二次改編創作,既為同人小說。
幻想世界公司旗下金庸武俠文化工作室系金庸版權唯一的正版授權機構。本公司成立於1986年12月,由林棋10億港元買斷金庸版權出版、改編以及各種商業利益,並將金庸版權作為核心資產注入幻想世界公司。幻想世界公司旗下設立金庸武俠文化工作室,研究和開發金庸版權的文化和商業價值。
本次徵稿由金庸武俠文化工作室聯合新創業出版集團公司等合作單位舉辦。符合金庸武俠同人的中長篇小說、漫畫稿件,可向新創業出版集團的收件地址投稿。獲得錄用小說稿件,按照千字保底10元稿酬發放稿費,實際稿酬按照圖書定價10%版權乘以發行量計算。錄用的稿件稿費不足千字10元按保底稿酬支付,錄用卻未出版,依然按照千字十元標準執行。稿件以14萬字以上長篇篇幅為主(參考新創業出版集團租書店的長篇小說篇幅),投稿附上3萬字以上正文加上作品概括和大綱。
漫畫類稿件,建議以中短篇為準,稿酬每頁10元。另外,擁有實力可以繪金庸人物插畫,錄用插畫每張不低於50元稿酬……」
靠著新創業出版集團擁有的3000多家自營租書店,同人徵稿的消息,迅速的向港澳和國內發散。
由於,新創業出版集團的發行渠道,越發以自身的租書店為重。至少三分之一的圖書,直接在自家租書店發行。這些圖書,並不靠向讀者直接出售來盈利,而是以圖書的日租金來賺錢。
而集團公司的租書網點,一開始僅僅是統計小說出租數據,反饋給集團公司,這使得公司的編輯部對於題材和市場風向有更清晰的認識。但後來,基層的員工反饋一些讀者因為看的小說太多了,也開始寫起小說了,但他們普遍對於出版流程不熟悉,打交道的更多的租書店的員工和負責人。與此同時,租書店的基層員工,因為長期接觸一線市場和讀者,甚至,還能接觸一些創作愛好者,對作品也能有一些建議,所以,不少基層員工已經具備准編輯的能力。所以,集團公司就調整的戰略,讓租書網店除了對讀者提供租書服務之外,也將初步收稿的權利下放給了基層的租書店。
這樣一來,因為看多了小說,想要創作小說的新嫩作者,可以直接把稿子交給租書店的負責人。租書店的負責人,當然不具備正式的編輯資格,但是,可以進行提建議和收稿。總部的物流人員,將新書貨物送到各大網點時,基層營業網點代收的稿子,也提交給總部的物流人員,交到編輯部。將來,無論是退稿還是稿件被錄用,都會通過基層網點的工作人員幫忙轉達。
與此同時,總部也對基層網點進行獎勵,每增加一篇投稿量,獎勵10塊錢。編輯部錄用的稿件,則獎勵基層人員200塊。
也正是因為這個體制的運轉,使得新創業出版集團獲得的稿件數量,遠超過國內外任何一家出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