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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開庭

  一身黑袍的伯克大法官忍不住鬆了松領口,他那略微顫抖的手重複了好幾次,總算是將領口解開了。


  伯克大法官判案的日子就如同他那雙手上的皺紋一般,被歲月雕刻出了道道的細痕,那是時光的沉寂。雖說那雙手上有點點暗褐色的老年斑,顯得有些醜陋,但正是這雙手在四十年中將不少窮凶極惡之輩送進了聖輝城的大牢。


  在他判決的犯人中,甚至還包括了幾位地位尊貴的貴族呢,這也為他贏得了「鐵面無私」的美名。


  然而今日他的這張「鐵面」卻變成了苦瓜臉,自從前幾日他得知自己成為了這場公開庭審的大法官之後,判案無數的伯克大法官就沒有睡過一天的安穩覺。


  「哎」,他輕微地嘆了口氣,又瞅了瞅身旁的兩位。


  伯恩利大法官,這是整個聖輝城中資歷最老的一位大法官,其從業年歲甚至比伯克大法官還要長。因為經驗實在是太過豐富,他被稱作是聖輝城內的「法律全書」。伯恩利大法官本已在三年前退休了,沒想到他竟然會出現在這裡,而且還是主審官之一。


  錫伯杜大法官,聖輝城內首屈一指,前途無量的年輕法官。說是「年輕」,其實這位也已經年過中年了,憑藉著出色的手腕很是解決了幾件棘手的案件,這幾年在聖輝城內是名聲大噪,大有後來居上的架勢。


  這三位無論是資歷,又或者是能力,都是法律界的風雲人物,權威大拿,今日聚集在一起共同審理這間驚世駭俗的案件。三人臉上沒有任何的喜悅或是興奮,有的只是緊張和鬱悶,甚至還帶著一點的疲憊。


  伯克大法官又想起了這幾日不斷見到的貴族、大臣、神父等等各色人物。他活了六十餘年,這三四日內見到的大人物,比起他這輩子見到的都要多,這怎能讓他不誠惶誠恐?

  為了接待、應付這些貴人,伯克大法官是絞盡腦汁。他不敢對他們做出任何的承諾,又不能當面違逆他們,這幾日下來,伯克大法官只覺得自己像是老了十歲,體重都清減了許多。


  這樣的他又哪有時間去準備這場曠日大案?本來如此重要的案件,事先都應當經過最起碼半個月的精心準備,方好開庭。可這次由於大帝的嚴令,公開庭審不得不倉促進行。


  如此多種種的干擾因素在,伯克大法官根本就沒有信心審好這案件。「伯恩利和大法官錫伯杜大法官想必也是如此吧?」,此時他也只能這樣安慰自己了。


  城衛軍將開庭所需的一切道具都搬到了廣場中央,周圍的民眾見狀則是一片喧嘩。


  「哎,開始了,開始了!」,他們叫嚷著,此起彼伏的聲音互相交織,將整個廣場變得如同菜市場一般熱鬧。


  「肅靜!肅靜!」,伯克大法官大聲喊道。


  「帶原告!」,這原本是小法官乾的活,伯克大法官已經好多年沒有這樣做過了,很是不習慣,沒喊幾聲嗓子就有點嘶啞了。


  不過城衛軍的彈壓還是起了效果,總算是將民眾的吵鬧壓了下來,他們將重重保衛中的美狄亞和列維帶到了廣場上。


  「帶被告!」


  隨著伯克大法官喊完,三位法官身後的幾位神父同樣走到廣場中央。從這點就能看出聖教的勢力之強,神父們竟然是跟著法官們一同到廣場的。這等場景不得不讓人們擔憂,這三位大法官能否秉公執法。


  原告與被告相見,自然是仇人對面,分外眼紅。就像是兩位高手在決鬥前相互凝視一般,刀光劍影之間暗潮湧動,氣氛就更是肅殺了。甚至是那些民眾,一個個都自覺地閉上了嘴,不敢再大聲說話。


  突然間,就從人群中飛出了一些臭氣熏天的污穢之物,直接就扔向美狄亞和梅林,伴隨的是大量的污言穢語:「你們兩個瀆神者,真真是不得好死,要在地獄中受苦千千萬萬年。


  有城衛軍的保護,這些穢物自然是扔不到兩人的。不過這穢物和罵聲,就像是提醒了廣場上的民眾們:

  我們,似乎也是信徒啊,難道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


  於是就像是節日里突然燃放的煙花爆竹一般,潮水般的喊罵聲一下子就淹沒了整個廣場。


  「魔鬼!」、「瀆神者」之類的稱呼不絕於耳,不少雜物都被扔向了兩位法師,有幾個人激動之下甚至把自己的鞋子都扔了出去。


  「肅靜!」,「肅靜!」,伯克大法官大聲喊道,只是他的那點微弱聲音,在人民群眾的大呼小叫中,實在是滄海一粟,起不到什麼效果。


  突然間那些被扔向兩位法師的雜物突兀地就停在了空中,然後又猛然加速向廣場上的人們衝去。


  這些雜物在巨大速度的加持下,砸在人體的身上發出「砰砰」的響聲,隨後伴之而來的是人們的呻吟聲,被加速那麼快的硬物砸中,其滋味絕對不好受。


  「是魔法!是魔法!」,人群中有人喊道,這時人們才想起,兩個狀告聖教的可是法師,絕不是他們可以輕辱的。


  整個廣場頓時安靜了不少,伯克大法官敲打了好幾下木槌,又喊了好幾聲「肅靜!」,總算是把局面控制了下來。


  「咳咳。」,他清了清嗓子,開始走流程道:「原告:美狄亞.梅林,列維.多洛西,兩人狀告聖教捏造偽神,欺騙世人一案,現在公開開庭審理!」


  首先我先要向原告的兩位陳述一下,依照聖德蘭王國法律,「誣陷誣告之罪,以反坐處刑,罪加一等。也就是說,誣告者自己要承擔誣陷的罪名所要帶來的懲罰,並且還要罪加一等。」


  「而依照原告所訴訟的罪名,其刑法的處罰則是死刑。因此我在這裡最後再向兩位通告一句:若是誣告的話,現在承認還來得及。若是執迷不悟,則悔之晚矣啊!」,說完,伯克大法官略帶期望地看向兩名法師,只希望從這兩位嘴裡聽到「誣陷」之類的字眼,好將自己從這場泥潭般的庭審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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