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辦完了離婚手續,李義木然地走出民政局的大門。他抬起頭仰望著天空,卻隻見灰蒙蒙的一片,西北風呼呼的刮著,凍得他渾身直發冷;長出了一口氣,感覺心裏輕鬆了許多。
是為這次的事情而感慨嗎?還是為又恢複到單身生活而感歎呢?
李義從衣袋中掏出一個綠色的小本子---離婚證書,太刺眼了,他自嘲地笑了笑,從今以後又要一個人孤影自憐了。剛才他與老婆以協議的方式辦理了離婚,孩子就歸男方單獨撫養,女方可以不再出麵過問;但是,家裏的財產女方不得分割。其實,說白了,李義的家中除了有個大房子,真沒什麽值錢的東西可分。
他跟老婆這次過來離婚,還是隱瞞著自己的父母,兩個人偷偷的把事情給辦了。李義心裏非常清楚,若是讓家中的老人知曉,那肯定會攔著,不會同意倆人這麽做;又是哭訴著孩子有多可憐,又是沒完沒了的講著那些大道理。
道理誰都懂,誰也不想選擇這條道路,哪怕能有一絲希望,李義都會去爭取。可攤上了這個狠心的女人,又能怎麽辦呢?
人要臉,樹要皮,自個兒的老婆都揚言要去外邊找別的男人了,如果還死皮賴臉的不放手,那還算是個男人嘛!也好,離了一了百了,這樣的女人也不值得再去留戀。離了婚,大不了以後一個人帶著孩子過唄!都一直單身了那麽多年,不就是重新打回原形嘛---反正現在農村離婚的人多了,也沒啥丟人現眼的;日子照舊要過下去,地球照樣不停的轉動。
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注定不會太長久。李義在同這個女人結婚的時候,就有些猶豫不決,但,當時的情況迫在眉睫,他沒有選擇的餘地,也沒有其它更好的辦法,才不得不同意了這門親事。
那年,李義已經是三十歲的男人了。
在鄉下農村那個地方,一個男人若是到了三十歲,還沒有結婚,年齡已經屬於過梗了,要討個婆娘就顯得非常困難。單論相貌來說,李義長得絕對不孬,白白淨淨,端端正正;這個人也不憨也不傻,也並非聾啞殘疾體弱多病,而且,他文化程度也不低,高中畢業,家庭條件也不差,可就是一直婚姻不透。
要說這李義也算得上是一個有女人緣的人,在學校讀書那陣兒,他的身邊常圍著一些女同學;就是踏入社會以後,出外打工的期間,也常有女孩子在身前飛繞。以前他曾經有過幾次戀愛史,不過都是他在追求女方,付出了自己的真情實意,開始得很美麗,結束得很慘淡。就這樣不知不覺間,一晃多年過去了,他已是三十而立的人了,可依然孤孤單單沒有成家。
沒成家,也沒有立業。這個男人就像水中的浮萍一樣,漂來漂去,漂去漂來,永遠都是在迷茫中穿梭,在遙遠的遠方奔波流浪;把握不住人生的航向,任憑青春歲月荒蕪蹉跎。他好像已經習慣了,這種無拘無束放任自流的生活,所以,久而久之,對待人生、對待婚姻也就看的雲淡風輕,不再那麽激情奔放了。
這下老家的父母可急壞了。眼瞅著村裏與李義同齡的男子早已成婚,而且小孩子都上學了,可自家的兒子還依然光棍一條,連對象還沒找到,這多愁人啊!於是,便四處找親戚求鄉鄰,打聽著給李義張羅婚事。嘿!還真是湊巧得很,鄰村有個姑娘,由於人長得其貌不揚,一直沒找著婆家,正巧那女方家裏也在托人說媒。
李義的母親急忙找了個媒人上門提親,而那年,他還在北京一家效益不錯的單位裏上班。母親私下裏見了女方一麵,把兒子的照片拿給那女孩看,人家姑娘對小夥很是滿意,臨別還歡喜的要了聯係的電話。
於是,母親給李義報了個喜訊:“義啊,聽媽一句話,你也老大不小了,別再挑三揀四了,雖說這閨女是長得有些醜,可人家比你年輕七、八歲呢!回頭你倆人先通個電話,抓緊時間把事兒辦嘍!”
遵照著母親的令旨,李義給那女孩打了個電話,起初他也隻是尋思隨便應付一下得了,但,隨著兩個人進一步的深入了解,李義感覺對方說話還比較通情達理,也就不再計較長相的問題。真是萬萬沒想到,就是這個女人,竟然無意間觸動了李義的心弦,那份久違的情感波濤,一下子衝破堤岸洶湧襲來。
兩個人煲了一個月的電話,彼此之間互相有了好感,都按捺不住內心的衝動,商量起結婚的事情來了。李義更是迫不及待地請了長假,趕回老家同女孩見了麵。果不其然,對方的長相確實不咋地,幸虧他早有心理準備,隻能暗自安慰自個兒一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了不讓父母再傷懷,就算醜女也得娶回來!認命吧,李義!
臨近年關的時候,李義就匆匆忙忙的同女孩結了婚。
或許這一切來得太快了,根本不存在情呀愛呀之說,兩個人隻是一時無奈的選擇,才稀裏糊塗草率的湊合到了一起。花無百日紅,人無百日好。新婚的日子裏,小兩口過得還算是幸福甜蜜,不時的打情罵俏,秀上一段恩恩愛愛,相處得比較順心順意。
婚後第二年,老婆的肚子也很爭氣,給李義家順利地生了一個大胖小子。
然而,如今那些畢竟都已時過境遷,像夢一樣隨風逝去,眼下的李義,又成了一個可憐兮兮的單身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