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鎮店之寶
知道裡面很可能會出血翡,丁叔的手顫抖的不像話,一個小時過去,才打磨出來一點點,蔡仁他們都急不可耐了。
黃偉甚至自告奮勇的說自己要來解石,看了這麼多遍,感覺自己差不多也會了,說完,還真想動手,我嘴角一抽,攔了下來,白一眼過去,「行了,你別搗亂。」
「我沒搗亂呢,老大!不逗你!我感覺我真會了,不就是用機子嗎?血翡絕對不會弄壞的!」
丁叔大口大口的喘著氣,擦了一把頭上的汗,停下手中的動嘴,眼前的原石被打磨出來的部分都還不到一半,但看丁叔的精神似乎有點撐不住了,他滿含歉意的說道,「老大,我太緊張了,實在感覺自己解不了了,按照我這個速度,鬼知道的時候才能把這玉石弄出來。」
黃偉聽此,有點急了,「老大,我說真的!讓我來吧!這東西珍貴著,我也不敢拿這個來開玩笑的!」
聽他這麼保證,我想了想,還是點了下頭,「小心一點。」
「沒問題!」
二話不說就開始動手,每一個步驟跟丁叔基本沒有偏差,聚精會神,似是沒有一點雜念,在他手中的機子靈活的運轉起來,短短的二十來分鐘,一塊完整的血翡就被打磨出來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燈光的作用,被黃偉拿在手中的血翡,色澤,光暈,品質幾乎都是完美中的完美,裡面也沒有任何的雜質,就像是一碗血被包裹在一個透明的玻璃罩子里一樣,不湊近看,根本不會覺得這是一塊玉石。
這是黃偉切出來的,他也是第一個接觸到完整血翡的,他嘴裡的稱讚一聲接一聲,根本停不下來。
我卻是笑道,「黃偉,不錯。」
他一愣,有點沒回過神,「什麼?」
「你的動手能力不錯。」
連我都不能保證看了這麼幾遍解石之後就能自己操作的,但是黃偉卻是做到了,沒有一點的差錯,不得不說他的這一點的確很有天賦。
只是被我這麼一誇,他就有些得意忘形了,完全忘了自己手裡還拿著珍貴的血翡,很是隨意的把血翡放在手裡一掂一掂的,「那是,老大,你是不知道,其實我還是很有能耐的!」
這嚇得其他幾人臉上一下就沒了血色,特別是里的最近的丁叔,直接一把奪過血翡,隱隱有點動怒,「這可是血翡!不是石頭!有你這麼對待的?萬一摔壞了!價值可不是降低了一點半點!」
黃偉自知理虧,趕緊的低頭道歉。
我失笑,「丁叔,接下來你讓你找來的那個雕刻師把那兩塊大冰種雕刻成一批珠寶首飾,完成之後,在找個時間讓玉石軒剪綵開張。」
「好!那……老大,我建議這塊血翡雕刻成一個雄鷹作為我們的鎮店之寶怎麼樣?」
我想都沒想,直接搖頭道,「不妥。」
丁叔愁眉苦臉起來,「老大,血翡,顧名思義就是血的意思,血能代表的就是雄心壯志,熱血沸騰!雕刻成雄鷹應該是最合適!剛剛我就想到這個問題了!要不,再考慮一下?」
我稍稍愣住,隨後輕嘆一聲,「丁叔,你理解錯我的意思了,我說的是血翡當做鎮店之寶不妥。」
「為什麼?」
我微皺眉頭,只說了四個字,「財不外露。」
丁叔一下就明白了過來,神情也是瞬間嚴肅起來,「還是老大考慮的謹慎。」
我們本來就是要走高端路線,只出售冰種以上的飾品,光是這一點就已經足夠引起平市其他珠寶店的高度注意了,不過他們都是些老牌珠寶店,礙於面子應該不會對我們做些什麼,但是一旦血翡出世,那些人誰還會坐得住?
對他們來說我們就是個沒有後台的軟柿子,可以隨便的拿捏。
到時候不僅是珠寶店的人,可能還有很多有權有勢的人想要得到血翡,血翡是肯定保不住的,不僅如此,我們這個『玉石軒』能不能保住都將會成為一個問題。
血翡能帶來的影響,我是想都不敢想象的。
蔡仁三人可能還有點沒有理解我那四個字的意思,追問道,「老大,咱們有一個這麼屌的東西當做鎮店之寶,那名聲不就一下打出去了?甚至都不用像別人一樣打廣告!」
丁叔惆悵的搖頭,「要是你們把一沓一沓的紅色鈔票綁在身上,出去走一圈試試,看會不會被人盯上!」
這話倒是挺形象的,他們幾個頓時說不上來話了。
解石花了不少的時間,上午十點到的玉石軒,等從地下室出來時候就已經是下午一點了,幾個人一起出去吃了一頓飯,我和蔡仁三人就先回學校了,至於血翡,是交由丁叔保管了。
他死活不肯,怕自己出差錯,萬一掉了,那就完蛋了。
我好說歹說他才同意,畢竟學校也不是什麼安全的地方,放在我自己身邊,還不如放在丁叔那裡能讓我放心。
關於血翡怎麼處理的問題,現在還不是時候,等到玉石軒站穩腳跟的時候,就是血翡出世的時候!
相信,那一天不會很遠。
而我現在的最主要的問題並不住血翡,也不是我的玉石軒,而是今天已經是十一月六號了,也就是說後天就是晴姐的婚禮了。
手上拿著梁浩森的把柄,可以保證能讓梁浩森臭名遠昭,只是還是有點擔心,畢竟梁浩森背後到底什麼勢力,我還不是很清楚,這裡面要是出了點什麼差錯,我可能會措手不及。
在幾天之前,我有又去找過晴姐,但她竟是說自己在籌備婚禮,讓我不要去打擾她,這個態度讓我的心涼了一大半。
我甚至都搞不清楚晴姐是什麼意思了,她跟梁浩森結婚不是被逼的嗎?為什麼我感覺晴姐現在倒是挺積極的?
但這種事我即便是問了她,她也不會說,就連我去找她,沒兩句就讓我走,怎麼可能會跟我說這種事?
即便我心裡再不爽,十一月八號,這天還是如期而至。
我並沒有收到邀請,但是我知道晴姐的婚禮是在哪裡。
因為梁浩森的本家是在平市,所以婚禮並沒有回江市,直接就是在這邊舉行,至於具體的地點,是在郊區,在一個叫城中村的花園。
平時幾乎沒有什麼人來這裡,但今天,兩邊的馬路到處都停滿了高檔的車,偶爾幾個路過的人都是滿臉震驚的看著這些車。
這次,我不是打車來的,早在幾天前,丁叔就幫我訂購了一輛保時捷,現在正好派上用場。
要是我還是打車過來,指不定等下就會被攔下不得入場,畢竟我沒有受到邀請,到時候惹出來一丁點的麻煩,對我來說都是極其不利的事情。
跟我一起來的還有蔡仁跟鄭浩。
現在開車的正是鄭浩,他臉上的激動怎麼擋都擋不住,「蘇哥,這還是我第一次開這麼好的車!在家裡我都是開的是我爸的那輛比亞迪,這性能簡直沒法比!」
蔡仁坐在副駕駛上,得意十足,「哈哈,鄭浩,跟著咱們老大,准沒錯!以後的好處哪止這一輛車!」
「仁哥說的是!」
車在城中村花園前面的路邊停下,車門剛打開一條縫,就有人迎了上來,幫忙打開門,滿臉帶著笑點頭哈腰道,「先生裡面請。」
我心中暗暗想著,要是我今天是打車過來的,可能人看都不會看我一樣,這就是差別待遇。
當然,我也不會在這個問題上多做糾結。
我跟蔡仁兩人下車,進場了,鄭浩是等在外面車上的,他還有一項監視的任務,其他人的司機都是在車上等候安排,所以這倒沒有引起工作人員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