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家中怪事

  「啥事?」我聽了好奇的看著父親問道。


  父親說,你知道你大哥吧?我點點頭,我家我排行老七,家裡還有六個叔伯的兄長,大哥是大伯家的兒子,只可惜大伯走的早,據說是在東北伐木頭的時候被樹木砸死的。


  這件事情說起來,就是文革以前了,那個時候因為家裡比較亂,實在活不下去了,爺爺帶著全家去了東北,臨走的時候,爺爺的師傅,曾經把他叫到跟前說我們家這一枝最終是要在最小的孩子上,若是有個大兒子千萬不要讓他去碰木頭一類的工作,如果碰了,過年的時候就不要放鞭炮了。


  一開始的時候家裡的人誰都沒有放在心上,因為那個時候大伯父還很小,爸爸還沒出世呢,慢慢的就把這件事情給忘記了。過了十年左右,大伯父去了東北的林業局上班,快到年關的時候,奶奶剛下出餃子來,準備放鞭炮吃年夜飯。


  可是大伯父等了許久也不見回來,沒有辦法,只好先放鞭炮,等放完鞭炮邊吃餃子邊等他,然而鞭炮剛放完,林業局那邊派了個人前來報喪,大伯父在伐木的時候,被木頭壓死。


  這個年關,家裡確是沒過去。不過大伯父那個時候已經結婚了,家裡還有兩個兒子,就是我的兩個哥哥,不知道為什麼從那之後,兩個哥哥身體就一直不好,而且兩個人經常迷路,不知道就轉進樹林子里去了,又一次兩個人竟然還在樹林子裡面睡著了,問他們為啥會睡著,他們就說有個大叔領著他們在林子里轉。


  這件事情引起家裡的注意,爺爺才想起來之前太師祖說過不能讓大伯父接觸木頭一類相關的工作,後來專門找了一個人來看了看,說是大伯父死的那天晚上,靈魂要回來過年,但是放了鞭炮,被擋在了門外,所以一直沒有回家,在周圍徘徊。家裡的人知道了這件事,有專門請了人做法。


  兩個哥哥的身體卻並沒有強多少,倒是再也沒有去林子里玩過了。


  這就是我們家經歷過的兩次不可思議的事情,後來回到上海,這件事情也就沒有人提起過。


  我給爺爺和二叔兩個人上完墳之後,收拾了一下東西,跟葉晴返回了局裡,幾個同事正在討論著最近發生的幾件怪事。說的還是萬民廣場,據說最近經常發生跳樓事件。


  就在天客居的對面,是剛剛開盤的一個小區,因為他的陽台是完全開放式的,用來給用戶自己裝修,所以十分的不安全,不過自從看完了《風水要錄》之後,我對風水格局有了一個比較全面的認識,雖然我還算不上精通,但是卻能夠看出來,萬民廣場的構造非常特別。


  整個廣場是個八角形的,像極了一個八卦的造型。這種格局自成一體,用來鎮壓邪物最好不過。就是不知道,當時是誰設計的,也不知道是用來鎮壓什麼。


  不過同事的討論還沒有結束,我們就接到了有人報案,說是有人在萬民廣場的周圍挖出了一具棺材,跟之前葛洪建造的那個停車場挖出來的棺材一樣,下葬的方式是豎著的。


  我們趕到現場的時候,發現棺材已經打開,裡面有一具奇怪的屍體,說是奇怪,是因為這屍體也算是比較完整,但是沒有額頭,從鼻樑往上就完全不見了。


  這是一個腦袋被人切掉了一半的屍體。不過這一次我沒有讓蘇敏來幫我,因為葉晴的老爹來了,許多相關部門一路上打開紅燈,鑒定什麼更是有好多個部門一起協助完成。雖然這幾個部門加起來的效率未必有蘇敏一個人快,可是我還是不喜歡讓一個女孩子去接觸這種東西。大概這也是我有點自私的地方吧。


  不過我有必要時描述一下當時發現屍體的情況,因為他跟整個事情息息相關。甚至到最後被丁國華附身的李查德出現,都是因為這具屍體。


  棺材還是平時的棺材,裡面的屍體除了少了半個額頭之外,身上被人撒了石灰。在陰陽說中,屍體上撒石灰是專門用來害人的東西,可以讓這個屍體的後代斷子絕孫,代代出意外,因為屍體經過石灰的處理,會殺菌消毒,這樣屍體不會腐爛,會慢慢的變成乾屍,甚至是殭屍。


  梳著下葬本來就是要讓這個人死後不得安寧,竟然還要拿它的屍體害人,也不知道這個人到底跟什麼人有這麼大的仇恨。而這具屍體的位置,從方位上來看,跟萬民廣場的中心和對面出事故的大樓正好成一條直線。


  這就是屍體被挖掘出來的情況,後來鑒定報告也作出來了,奇怪的是,這個人的屍體沒有腦組織的存在,這是非常蹊蹺的一件事情,就算是大腦腐爛了,也不可能一點痕迹都沒有,因為腦組織包含了許多不會腐爛的東西,比如血液。脊椎裡面的灰質都殘留了許多粉末狀的東西,可是偏偏大腦裡面空空如也什麼都沒有。


  而且這個人沒有頭蓋骨,可也不是頭蓋骨破碎什麼的,反而好像是被人用鋒利的道具,整齊的沿著鼻骨位置,整齊的切割了下來。這種技術別說是古代,就算是現代的手段也很難做到。


  切口表面平整光滑,除了激光,別的辦法是做不到這麼平整的,而激光切割完了會有燒灼的痕迹,而這個卻沒有。不過這具屍體畢竟是死了許多年的屍體了,也不會在有人去追查這個案子。


  所以這件事暫時就被擱置下來,然而時隔不久,在玉佛寺山下的一個農民家裡,卻挖出來兩具跟古屍一摸一樣的屍體。不過這兩具屍體死的時間並不長,身上也沒有石灰等物,但是跟古屍同樣都沒有頭蓋骨,連腦組織都沒有,所以挖出來的時候,這個人的頭皮完全是凹陷下去的,看上去就好像是個泄了氣的皮球做成的人頭。


  這兩具屍體也沒有眼珠、眼瞼、眼皮之類的東西,有同事懷疑說,這兩具屍體可能是兩個先天發育不良的畸形兒,因為大腦發育不全的話,視覺神經也不會發育,自然生長不出來眼睛的。


  這個情況在前幾年的時候有類似的案例,據說因為奶粉之中因為缺乏蛋白質,一些只喝奶粉的孩子長不出腦神經來,腦腔里全是腦組織液,這個事情就是出名的大頭娃娃事件。


  看上去這個結論十分的正確,不過卻有一點是讓人無法忽略的,這個人的頭蓋骨上哪裡去了?

  因為這件事情驚動了當地的政府,我們在村裡的幫助下,有些人辨認出來這兩個人是其中一個村的村民,但是這兩個人前幾天還好好的,他們明明有眼睛的,而且說話什麼也很正常。


  這件事情讓我們陷入了很深的疑惑當中。然而有個老人說,他們兩個人不是村裡的,是外來戶,而且在他很小的時候,這兩個人就搬過來住了,他們還有一個兒子,後來丟了,他們也沒有去找。


  我們聽了之後,本來打算了解一些情況,可是村裡的人卻說這個老頭子是個神經病,也根本不是這個村裡的人,誰也不知道他從什麼地方來的,但是來的時候,他就一直神志不清。


  可是我看那個老頭子又是搖頭又是嘆氣的,看那兩具屍體的時候眼神有些悲傷,我覺得這個老人根本不像村裡的人說的那樣,是個精神病患者。


  所以等四下無人的時候,我偷偷的跟著那個老人來到他的住處,說是住處,其實就是一個人家看果園的破屋子,因為時間長了沒人修,屋頂塌了一半,那個老人就蹲在還有瓦片的那篇角落裡。地上鋪著乾草,他見我進來,明顯的震驚了一下,隨即目光又變得獃滯起來,看著自己的兩隻腳,啃著手裡的一塊干饅頭。


  我不知道該如何跟那個老頭溝通,等了半天誰也沒說話,我嘆了口氣,覺得他一個人過的有些凄慘,卻又不知道他會不會用錢買東西,搓了搓手,我還是給他放下了十塊錢。


  就在我打算離開的時候,那個老頭突然對我說:「你坐吧!」


  我一個激靈,回過頭來看著依然目光獃滯的老頭,知道他絕對不是一個神志不清的人。如果不看當時的情況的話,就跟我去串門,人家開口請我進去坐坐是一樣的。


  「你……」我看著他,心裡有些拿不準。


  老頭子沒有看我,卻好像自言自語的說:「那兩個人丟了兒子,那兩個人丟了兒子,那兩個人丟了兒子……」反反覆復卻只有這麼一句話。


  我嘆了口氣,又覺得這個老頭應該是個不正常的人。可是我抬腳剛要走的時候,他又說:「我就是他們的兒子,他們找不到我,我也找不到他們了!」


  我看著這個痴痴獃呆老人,最終確定他是一個精神病患者,也沒有打算繼續停留,所以就離開了,可是我轉過身來的時候,那個老頭突然抓住我的腿說:「我不是神經病,我不是神經病,我是他們的兒子,我從一個地方回來后,他們就不認識我了,我也不認識他們了!」


  我以為他現在是發病了,本來打算把他推開,卻沒想到他的力氣大的出奇,根本不像是一個走不動的老頭子,他對我說:「你要相信我,我今年才20歲啊!」


  他似乎是怕我不相信,拉開自己的袖子,他的胳膊看上去很細膩,根本不是老人那種長滿了皺紋和斑點的皮膚。我這才重新相信他說的話。


  「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毛人國。」


  「你家不在這裡?」我問他。


  毛人國告訴我,他小時候是跟父母一起搬到這裡來的,因為祖上是個軍閥的副官,後來軍閥被人打死了,副官就帶著軍閥的一些寶貝躲到了上海的鄉下。


  建國后,他們的家庭因為成分不好,所以被批鬥,後來實在活不下去,他的祖父才搬到這裡來的。後來有了毛人國的父親,不過來到這裡不久,他們家裡就來了一個怪人,說是來收石頭的。


  當時家裡的確有一塊奇特的石頭,上面刻著一些古怪的文字,那個人說他沒有人民幣,用金子行不行,父母就答應了。但是當時他父親留了一個心眼,並沒有把兩塊石頭都給那個人,一塊就被自己藏起來,埋在後面的田裡。


  不過那個人似乎還不死心,先後來過好幾次,不過每次來的時候都挺客氣,帶許多禮物來,所以家裡的人也不反感,後來那個人說他會長生不老,已經活了三百多歲了,毛人國父親說他不信,除非能夠讓他也長生不老。


  那個人說除非他能把剩下的那塊石頭也給他。後來父親覺得這個人不簡單,問起石頭的來歷,那個人只說這個石頭關係到一件天大的事情,不過想要長生不老,他是可以辦到的,不過需要當時不到十歲的毛人國放在這裡先做他的人質。


  起初毛人國的父親沒有把這件事情當回事,那個人第二天就帶著毛人國走了,毛人國記得跟著那個人走了不過幾天的時間,等再回去的時候,卻發現父母已經不認識他了。


  父母的樣子一點都沒有改變,跟他之前走的時候一摸一樣,可是他的父母卻說自己的兒子在幾十年前就丟了,他說他就是他們的兒子,可是他們根本不相信,以為他是個瘋子。


  後來他就住在了這裡,一住就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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