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LV
天邊有朵彩色的雲,我望著它,久久的凝視,它一動不動,像一個男人,身材魁偉,我並沒有看到它的變化,可是只一眨眼的工夫,卻發現它已經面目全非,這時它什麼也不像,又過了一會兒,它變成了一匹賓士的馬。我想,人生有時候就像這雲,一天一天的過去,似乎什麼也沒發生,可當你有一天突然回首,會發現一切都已經改變,而且無法回頭。
我思念何方,我有滿腔的話語要跟他說,我曾經瘋狂的尋找他,可當有一天我遠遠的看見他,卻幾乎想逃。當我轉過身去時,聽見他在叫我的名字,我只得回過頭來,勉強一笑,這笑容像苦瓜,我不敢抬頭,不敢正視他的眼睛,我說,你去哪了?
他說,我去省城進修了一段時間。
看來華院長並沒有騙我。
我說,哦。
對不起,走得匆忙,沒有跟你說一聲。
跟我說一聲幹嘛?
他嘿嘿一笑,不知說什麼,韓佳穎走來叫他,何方,院長找你。他答應著,還想跟我說什麼,我已經轉過身去,於是他跟著韓佳穎走了,我聽見韓佳穎在跟他說,你怎麼跟一個瘋子這麼熱乎?她好像愛上你了,嘻嘻。你真是命犯桃花,擋都擋不住呀。連瘋子都能動情。何方語氣不善的說,誰是瘋子?請不要跟著那些無聊的人說別人。她是我朋友,我覺得她一點都不瘋。
好吧,就算她不瘋,用得著對我這麼凶嗎?韓佳穎怒道。
何方說,當初別人紛紛傳播你的流言,可無論什麼時候我都相信你,都把你當朋友。我對她也是一樣,這是我做人的原則。我不願聽到別人說我朋友的壞話,即使說的人也是我朋友。
好了好了我不說了,真怕了你了。我看呀,不只是她愛上你了,你只怕也愛上她了吧?
別胡說,我有老婆呢。
是呀,還不只一個。嘻嘻。
別胡說。
我看著一棵綠草發獃,那草葉上一隻螞蟻正艱難的爬行著,長長的草路,像天梯一般聳立,一顆晶瑩的水滴落在草葉上,像陽光下掙扎的露珠。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已經淚流滿面了。
這個男人有一張猙獰的臉,他總是笑,可他的笑容背後就像隱藏著兩條毒蛇,三角頭,絲絲吐著信子,眼睛射出綠光,讓人在六月里也會感到一股寒意從腳板心升起。我恨不能撲上去咬他幾口,咬住他的脖子,像吸血鬼似的吸干他的血液,可是光想想,就已經讓我噁心得嘔吐不已。也許我有一把刀,我會不顧一切的捅進他的胸膛,但其實就算給我一把槍,我也已經無力舉起扣動板機。我感覺全身的力氣都被抽空了,不是血液在流失,而是靈魂在消散,像風中的一股青煙似的。我狂喊著,但嗓子已經嘶啞,聲音像在狂風中被吹散了似的似有如無。禽獸,禽獸。我要去告你,我要告得你坐牢,讓你家破人亡。
你不會告我的,因為我是他爸爸。
我目瞪口呆,就像從一場惡夢中醒來,忽然發現地震來臨,到處是震耳欲聾的轟鳴,到處是凄厲的吶喊,到處是黑漆漆的夜,我恐懼的奔跑,但到處都是斷壁殘磚堵住了路,我看不見前方,寸步難行,倉皇的在原地打著圈,當我終於累得倒在地上,卻無比驚恐的發現,身上爬滿了青蛙,還有毒蛇腥冷的在脖子上環繞……
何方專程來找我,說晚上請我吃飯。我有些詫異,這麼久以來,他從未請我吃過飯,我們有的只是亭子間聊天的交情。為什麼?我問。因為開心。他說。他勉強的笑容表示他並不真的開心。也許,心煩也是理由。我沒有道理不答應,何況他說,就想跟你喝一杯,好好聊聊。我也想跟他好好聊聊,心中有千言萬語,就像湖中儲滿了水,忍不住要傾泄,卻又不能傾泄,只能好好的呆著,如果有一天崩潰了,決了堤,就會泛濫成災。我不想成災,我只想忍成一個死海。
在一個小包間里,酒菜上來,我們端杯碰一下,仰頭飲盡,一連三杯,我說,好了,有什麼鬱悶的事情,可以說了。
他笑笑,說,其實真沒什麼鬱悶的,我也覺得奇怪,此時的心情自己都難理喻,也許我應該難過,所以我下意識的變成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可剛才三杯酒下肚,我忽然覺得輕鬆,也許這真是我要的。
你在說什麼,我不懂。
我離婚了。他看著我說。
那又怎樣?難道要我安慰你,替你難過?還是要我恭喜你?我的語氣忽然有些陰陽怪氣,然而他並沒有覺出來。
難道你不覺得奇怪?
我為什麼要奇怪?
我才結婚多久!何況還是離開自己妻子娶她的,這樣來得艱難,不是應該好好珍惜嗎?
人總是覺得別人碗里的肉好吃,別人的衣服好看,別人的工作輕鬆。等千方百計到手,就會發現不過爾爾,甚至完全不符合想像,於是就會失望,失望之後自然是離開。我覺得沒什麼好奇怪的。
是啊,當初覺得她什麼都好,漂亮溫柔體貼性感大度,覺得曾真平淡無味,死纏亂打,沒有品味,現在才知道……
原來你還記得曾真。
其實所謂失憶,是我假裝的,我倒不是故意想騙她,只是被她發現羅婉的存在,我一時有些驚惶失措,幾乎是下意思的假裝失憶,就像鴕鳥遇到危險時把頭埋進沙灘里,以為這樣別人就發現不了你。沒想到羅婉也會順水推舟,我沒有辦法,只能假裝到底。
哦,你一向喜歡假裝失憶嗎?
他有些不明白的看著我說,什麼意思?
假裝記不得我啊。
他看著我沒有說話,但那臉上的神情還是在問我,什麼意思?我聳聳肩膀一笑,改變話題,問,你跟羅婉為什麼離婚?
他沉思起來,好像這是一道高難度的奧數題,雖然有千百種解法,一時卻不知從何入手,良久,他才說,其實每一個婚姻都是由於誤解,人們以為婚姻是愛情的升華,是愛情的保障,其實不是,古代社會,包辦婚姻也有幸福的,而現在愛得驚天動地,發誓海枯石爛的人往往過得並不幸福,那個把婚姻比作鞋子的比喻雖然通俗,卻是真理,人們總是愛漂亮的鞋子,卻不管舒不舒適。
不穿一下總不知道是否夾腳是吧?
是的。
當車禍后何方說失去了記憶,羅婉以為他們是重新開始,其實何方從來沒有忘記她,當然也沒有忘記曾真,他之所以選擇羅婉,是因為曾真給他的生活已讓他厭煩,他覺得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重複,人的一生就像一個由無數個點串成的直線,毫無新奇,每天有的是各種各樣的雞毛蒜皮,各種爭吵不休,而他是一個內心充滿浪漫激情的人,覺得這樣過一輩子無疑是白活一場,也許外遇就是尋找生活中新鮮感的必然之路。他討厭平庸,卻又無法傳奇,所有的逃離都是白搭,像一條魚,從一個池塘跳進另一個池塘,都是一潭死水,沒有壯闊的波瀾,沒有奇異的海景,沒有夢幻的龍宮。但在跳進去之前,魚兒不會這樣想,總誤以為旁邊的池塘是大海。所以與羅婉結婚以後,他發現生活並沒有改變,只不過曾真的嘮叨換成了羅婉的嘮叨,雞毛還是雞毛,蒜皮還是蒜皮,平庸的爭吵卻換了一種吵法,曾經是節衣縮食的,如今的爭吵卻有些奢侈:二手的寶馬,比別人晚買一天的LV,排隊買的蘋果6……
羅婉動了闌尾炎手術,還特地在朋友圈裡發了照片,休病假的時候對何方說,我挨了你一刀痛得很,你得給我買一個LV,不能讓我白挨。何方苦笑不得,卻也滿足了她,誰叫她撒嬌的樣子那麼可愛呢?病假后第一天上班,羅婉背了新包姍姍去遲,雖然她七點鐘就已經起了床,恨不能早餐都不吃就趕到辦公室去。我想女人買了好看的新衣服,名貴的包包,漂亮的首飾,就像小孩子一般,有著一種特別想要炫耀的心理。記得小時候,每次媽媽給我買了新衣服,我就迫不及待的穿起來,走到鄰居家給小夥伴看,看到他們圍著我,眼中射出羨慕的光,嘴中發出嘖嘖的讚歎,即使碰到個別特愛嫉妒的,故意裝出一副不屑一顧的表情,都能讓我感到從身心底里的滿足,這種得意的感覺,遠勝於漂亮衣服本身帶給我的快樂。如果媽媽是在晚上拿出給我買的新衣,小夥伴早已經睡著,那這夜對我來說簡直是煎熬。LV,那是品質的象徵,是高雅的代名詞,有幾個女人不想擁有一個呢?難怪羅婉要炫耀,她想像著同事們羨慕的眼光,嫉妒的談論,就有一種迫不及待的感覺。但她知道不能去早了,去早了誰會注意到你的包包呢?巨星總是最後一個出場,閃光的總在後面。她整整遲到了一個小時,去補簽了一個到,這才來到辦公室,可她發現自己還是太心急了,因為她們竟然全都還沒有來。真是令人失望啊,那想像中如眾星拱月的場面沒有出現,迎接她的只有冷冷清清的靜默,縱然你的肩頭挎著LV。她們辦公室幾個都是女人,工作上的事情少得可憐,男人坐辦公室喜歡喝茶看報紙,她們不喜歡喝茶,也不想看報,每天只是聊天打卦。那些國家大事與我們什麼相干呢?與其關心領導人訪俄訪美,不如說說誰穿了一件新衣服,誰的老公又升職了,誰新做了一個頭髮,誰的孩子考試考了每一名。
同事們陸陸續續來了,都沒有看到她特意擺在辦公桌上面的包包,也難怪,不過沒關係,等下借口辦事先走一步,她們就會看到她肩頭耀眼的包包了,可是最後進來的同事讓她感到了絕望,那是比她小兩三歲的女子,用她的話說,長得不漂亮卻風騷得很。其實是一個美麗的人,而且還是她的上司,副處了。所謂一山不容二虎,一室也難容二美,她們倆表面和和氣氣如姐妹,但明爭暗鬥不休,比的是誰的香水更好,誰的包包更漂亮,誰的衣服更高雅貴氣,誰的老公更帥更有錢。那女子進來的時候,明顯精心打扮過的,新燙的頭髮披散在肩頭,長長的脖子上圍著一條紅色絲巾,黑色高檔皮衣外套,灰色包裙,肉色打底褲,過膝的黑色長桶高跟靴,襯上修長的美腿,苗條的身段,婀娜多姿。而更炫眼的是,肩上竟挎著一個新包,高檔的做工,精緻的線條,美麗的色澤,不錯,也是LV,而且連顏色都跟她的一模一樣。羅婉迅速看了一眼自己的包包,它還在那裡!她什麼時候買了這個包呢?同事們沒有一驚一乍的感到驚奇,說明她們已經見過了。卻也當作一件新聞告訴了她。羅婉無比惱怒,竟然比我更先買,太過份了!這不是專與我作對嗎?她感到後悔,為什麼早早的發了朋友圈?她一定是看到我發的朋友圈,這才急急的去買的,可在同事們看來,明明是她先買啊。還買一模一樣的,太毒了!古人說寧為雞頭不為鳳尾,用一個新的東西,第一和第二的區別就好像奧運賽場上的冠軍和亞軍。即使他們相差只有0.0001秒,可是冠軍就是冠軍,金牌就是金牌,其中的榮耀與聲名,獎金與實利,都是不可同日而語的。第一個踏上美洲大陸的哥倫布是英雄,青史留史,第二個踏上去的人是誰呢?無人知道。她回到家裡,對何方大罵那「**人」,可何方不但不理解,不安慰,還說她虛榮,無聊,她本來是想找個安慰的,結果碰了一鼻子灰,自然不依不饒。而何方也感覺厭煩了,他從來就討厭虛榮的女人,何況這樣虛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