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情書(上)
車子撞在梧桐樹上,發出轟的一聲巨響,似乎天崩地折了,這讓我想起共工怒觸不周山的傳說,好像真的天柱折,地維絕了。天已經傾倒,日月星辰飛速的移動著,旋轉著;地已經塌陷,所有的流水、塵埃、泥流、巨石都滾滾而下。車子發動機的轟鳴聲好像一匹狂吼不息的獅子。在我的意識里,彷彿車身在天空中翻了幾個筋斗,墮進了萬丈深淵似的。這深淵是如此深,如此漫長,永無止盡。但我的頭腦卻很平靜,就好像漫遊太空的宇航員穿越星際時的平靜,那燦爛的群星,那黑無際涯的太空,都被拋在飛船之外了。就像依然穩穩的坐在車上,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裡穿行,想著剛剛突然穿過馬路的女人。在那一瞬間里,我卻記清了她的穿著服飾,是齊耳短髮,一件桃紅色的外套,裡面是紫色緊身衣,背著一個白色的包包,看到小車向她飛速撞過去的時候,她驚恐的揚起了右手,無名指上戴著一顆鑽戒。她有一張嬌好的面容,但因為恐怖而變了形,似乎敷的粉也像受到撞擊的牆泥一樣紛紛脫落。原來已經老了,至少三十歲了呢,卻扮成十來歲的小女生,回頭去看她的穿著,便也顯得不倫不類,那包包一看就是幾十塊錢的假皮包,那鑽戒暗淡無光,也是假的吧?而且戴在右手的食指上,你有一顆修女的心嗎?我幾乎可以斷定,這不是留連於牌桌上的良家女子,而是一個剛從夜場下班歸來的小姐。女人的心思真是奇怪啊,在這車禍發生的瞬間,沒有擔心,沒有恐懼,也許下一刻自己就將死亡,既然是墮入深淵,再漫長也有到底的時候,那時是不是一切都將結束了?也好,不是想拉著他的手一起飛翔嗎?現在雖然沒有手拉手,卻也是在共同飛翔吧。也許這一瞬間實在太短,所以恐懼還沒有那麼快侵襲進我的心,也許女人的心思就是這麼快,此時此刻,所想到的全是剛剛越過馬路的那個陌生的女子,她的驚恐的面容,她的穿著,她的手飾,甚至去猜度她的職業。但這些與自己有什麼相干呢?如果我們死去,倒是她的成全吧。如果不是因為她的職業,她就不會在這個時候出現在這個地方,我們就不會翻車,就不會死。所以還是有相干的呢。
有一瞬間,我甚至對這女子充滿了感激,我覺得從沒有像現在這樣愛何方,曾經所有的玩世不恭,無所謂的態度全都被淹沒在要被拋棄的悲傷里。雖然使了一個詐,但那有什麼用呢?假的畢竟是假的,總有穿幫的一天,就算是真的吧,就能挽狂瀾於既倒嗎?伸出腿給車使絆子,最多能阻得一阻,也許還把自己碾得粉碎。好了,現在一切都歸於結束了,不用悲傷,不用孤獨,不用想念。我從來沒有想到,原來面對死亡,會如此平靜。我忽然覺得,這女子有些面熟,但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是的,她並不是冼蘭蘭。我只是忽然想起了她而已。此時的我好像被車撞得腦洞大開了,在那一瞬間里,不知有多少念頭,多少往事同時浮上來,就像海水深處的一個漩渦,無論是巨艦大船,還是細葉小草,全部吸了進去。
冼蘭蘭也是一頭齊耳短髮,劉海半遮未遮一雙濃眉,瓜子臉,大眼睛,笑起來左臉頰上一個深深的酒窩。學生時代,她並不是這樣子,而是扎著一個大辮子,總是穿著一身藍色校服,一雙白色平底球鞋。她看著我時,大眼睛勿閃勿閃的,充滿了崇拜,我當然看不起她,找我說話愛理不理,偶爾哼一聲,還是從鼻孔里發出來的。但冼蘭蘭是唯一不孤立我的女生,也許因為她自己也沒有人喜歡,沒有人跟她玩吧,她以為孤獨的人理應結成伴,互相溫暖,但我卻覺得,這簡直是對我的侮辱。孤獨與孤獨之間並不相同,我是飛翔在藍天白雲之上的雄鷹,是聳立天際的雪山峰頂,是刺破蒼穹的蒼天巨樹,是開在天山頂上的美麗雪蓮,因為太高所以孤絕,因為太美所以冷艷,我的孤獨是高處不勝寒的孤獨,在那些普通的女生眼裡,是無人能解,高不可攀不能仰視的。而她呢?她是一個骯髒的小女孩,普通得可以忽視,是的,她不是被孤立,她只是被忽視,被厭煩,被遺棄而已。她哪裡懂得什麼是孤獨呢?
畢業后我就把她遺忘,也許她從來沒在我的腦海里留下任何痕迹,就像一隻醜小鴨從清波碧水中游過,之後連划痕都沒有一絲。但沒想到的是,十多年後重逢,我竟然一眼認出了她。她也一眼認出了我,她驚喜得睜大了雙眼,叫道,公主,你是公主。然後捉住我的雙臂急烈的搖晃。那一刻,我心中充滿疑惑,好像我們是在拍一部電視劇,像很多電視劇中所演的情節一樣,落難的公主與忠心的丫環久別重逢,於是丫環喜極而泣。我並不知道我上學的時候有一個外號叫公主,這個外號讓我感受到當初自己的冷艷與高不可攀。冼蘭蘭說,當初女生都叫我公主,並不是一種尊敬,而是因為當時正在播出的一個連續劇,裡面的公主漂亮卻心如蛇蠍,她愛上的男人只睡一夜,然後就命人殺掉。當時的女生們都討厭我,有人給我起外號叫蜘蛛,嘲笑我的兩個男朋友都突然消失,她們在寢室開玩笑說,肯定被我睡過然後殺掉了。比起蜘蛛來,冼蘭蘭更喜歡公主這個名字,她並不覺得這是惡毒的鄙視,而是一個高貴的讚揚,在她心目中,我確實就是一個公主般的存在,高貴,冷艷,氣質優雅。也許吧,其實小女孩們哪裡懂得什麼叫氣質,什麼是高貴和優雅呢?她們總以為衣服穿得漂亮時髦就是氣質,家裡有錢、用的東西比別人好就是高貴,高傲冷漠我行我素就是優雅,其實我知道,自己從來不是公主,更談不上高貴,我只是用高傲和冷漠的外衣把自己包裹起來,不讓我脆弱的心受更大的傷害。
我穿得好,用得好,別人沒有手機的時候,我已經有了,別人還在穿校服,我已經擁有名牌裙子,但我曾做過好幾次夢,夢裡我站在高樓,下面人群如蟻,就像電視上常上演的那些想要跳樓的人,大家仰望著我,像一群追星的孩子仰慕著他們喜歡的明星,而此時我確實是耀眼的明星,因為我不是要跳樓,卻是在撒錢。我的手中摸著一疊疊紅色的百元大鈔,雙手輕輕揮灑,那些美麗的紙幣便在空中輕輕飛揚,落在人群中,像落下一場紅色的雨。人群歡呼著,尖叫著,瘋搶著。我的臉上浮現在出迷人的微笑,彷彿一個女皇,戴上了皇冠,站在權力之巔,享受著所有臣民的山呼萬歲。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有這樣奇怪的夢想,也許我只是對富有的渴望,和對別人因為我的富有而崇拜的期待,當有一天我真的擁有了可以站在高樓向人群拋灑的財富,也許我的心才會真正知足。
那天在街上碰上冼蘭蘭,是我正寂寞無聊的時候,雖然天氣晴朗,陽光明媚,可秋風吹落枯葉,我的心也特別蕭索。失戀已經很久了,悲傷早已經離我遠去,我甚至也不是覺得孤獨,只是有些百無聊賴,就像一隻離群的螞蟻,在漫無邊際的高樓頂上爬行,無論陽光照耀,也只是感覺茫然無措。
冼蘭蘭抓住我的手不住的搖晃,口中叫著公主,公主,我驚詫而怪異,感覺街上人的目光刷刷的射了過來,好像對準犯罪嫌疑人的聚光燈,我本能的想撒開她的手,可她的力氣那麼大,我甩了幾次都沒有甩脫,心中有些犯疑,難道說她是一個瘋子嗎?當初女生背地裡叫我的外號,我其實並不知道,但她說起后,我倒想起來了,當初確實聽見一些女生看見我的時候表情怪異,神神秘秘,偶爾嘀嘀咕咕,說到什麼蜘蛛,公主。聽到蜘蛛的時候,我本能的知道這是在罵我,但別人並沒有當著你的面罵出來,你心中縱然惱怒,也只能充耳不聞,至於公主,則又讓我迷惑,她們沒有道理這樣誇獎我,雖然在她們面前,我就是一副公主的面孔,比起他們來,我自有一種公主似的驕傲,但敵人怎麼可能真心的誇獎你呢?
解開了疑惑,雖然公主當初並不是作為一個褒義的稱呼加在我頭上的,可我倒並不反感,就算是蜘蛛吧,那也是很美麗的,即使你們惡毒的詛咒我,可也不得不承認我的美麗,這就夠了。至於惡毒,其實就像一面鏡子,每一個看到別人惡毒的人,不過是在鏡子中映出他自己。所以我又何必生氣呢?
冼蘭蘭熱情的邀請我去她那裡坐,我本來還想矜持,但她那副巴結的樣子讓我很受用,彷彿我是真正的公主似的,那麼我就臨幸一下她的寒舍,就當是公主給一個丫環的恩賜又何妨呢?
那是在五月街上的一幢豪華高樓,她帶著我乘電梯上了七樓,正要走出電梯井的時候,她忽然顯露出為難之色,說公主,我糊塗了,我不該帶你到這裡來,這不是你可以來的地方。
我莫名其妙,說,為什麼我不能來?心中很是不悅,你央著我求著我叫我來,到了門口卻要拒之於門外,有什麼毛病吧?
她說,我弄錯了,這是我工作的地方,我們還是到我家裡去喝茶吧。
我說,工作的地方就工作的地方,既然來了,順便看看你做的工作也好。
我做的工作不好參觀啊。
是怕你們領導罵人嗎?
嘿,那倒不是,我就是老闆,我就是領導,誰能罵我呢?
她得意的樣子讓我非常的鄙視。同時好奇心起,倒非進去看看她開的什麼店子,當的什麼老闆了。在我眼裡,她就是一隻烏雞,永遠都是黑不溜秋的,縱然你當了老闆,難道就變成了鳳凰不成,看笑成那樣!
公主,你饒了我吧,這真的不是你進的地方,你若進去了,非得殺了我不可。咱們是同學,是朋友,我可不想得罪你。
我的好奇心就像肚子里的饞蟲聞到了特別的香味,更是無法禁止,我說,是我自己要進去的,不怪你。心想,她是做什麼的,至於這麼怕我進去嗎?難道開的是黑店?我一進去就會被砸上一悶棍,然後被做成人肉包子賣?難道說她在販毒?裡面全是飄飄欲仙的癮君子,正在吞雲吐霧?……各種奇奇怪怪的想法像春風吹過之後的綠芽,全冒了出來。但冼蘭蘭還是不讓我進,她說,公主,我真的是為了你好,你就別進了。到時你真的會怪我的。
我站住了,定定的看著她,她仰頭而笑,我神色嚴肅的說,冼蘭蘭,到底怎麼回事?你在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至於這麼怕我嗎?
不是,我只是怕對你影響不好。
那你天天在這上班,怎麼又沒影響呢?
反正……
別反正了,就算你在裡面殺了人,今天我也要進去看一看,你放心,無論你做了什麼,我都會為你保密的。
好吧,你到時可別罵我。她終於讓了步。沒想到裡面卻金碧輝煌,大白天的,卻拉了窗帘,開著霓虹燈,地板上鋪了紅色的地毯,一股脂粉香撲鼻而來,與冼蘭蘭身上的味道相同,與她相遇后,她身上的香味總讓我有種想打噴嚏的感覺,鼻孔發癢,卻打不出來,現在就好像有幾千個冼蘭蘭站在面前,我狠狠的打了兩個噴嚏,鼻涕都流了出來,趕緊從包中拿出紙巾擦了,倒舒坦了許多。裡面陳設極為簡單,除了幾塊大的玻璃鏡外,就是一排沙發,幾個穿著妖嬈的女子坐在沙發上,還有一張麻將桌,四個年輕的女子圍在一起戰得正酣,見我跟冼蘭蘭進來,她們並不搭理,仍然忙自己的,只有一個穿著黑裙子的女子甜甜的笑了笑,問蘭蘭,媽咪,又來了一個姐姐?
什麼姐姐,我同學,讀書的時候,人稱公主。
我透過兩塊大大的鏡子,看到我這時臉上的表情,冷如冰雪,凝若寒霜,確實像公主一般高不可攀。我沒有理會那女子的笑臉,也沒有看別的人,但一時進退失據,不知該走還是該坐下。雖然我從來沒有見過,但卻在瞬間便明白,冼蘭蘭是幹什麼的了,心中後悔不該沒聽她的話,硬要進來。可既然進來了,如果轉身就走,未免讓人笑話,我便坐一坐又如何?我身自潔,出污泥而不染,濯清蓮而不妖,就算掉進臭泥坑中,也無損我的清香分毫,若嚇得轉頭離去,真要被冼蘭蘭笑話了。
要不,公主,我們還是到別處去吧?
就在這坐坐吧。
我坐下來,眼光無處可放,乾脆放肆的打量起這些女孩來。呸,什麼女孩,她們哪裡配,雖然她們小的不過十七八歲,大的也不過二十五六,全都比我小,可那又如何?我才是真正的女孩,她們,連女人都算不上了,那她們算什麼呢?我想起了一個字,也許這個字是最好的形容,是唯一的形容,那就是:雞!
我正想著坐多久走,這時候已經進來幾個男人,他們進來便在每個女孩的臉上身上掃過,我感覺有幾道猥褻的目光在我身上瞄來瞄去,好像x光,已經把我的渾身穿透,銳利得好似剪刀,把我的衣服從上到下剪破,霎時間,我的臉飛紅,好像喝醉了酒。
這個吧。
一個男子指了指我說。我還沒說話,冼蘭蘭倒慌了起來,忙笑說,她不是的,她是我朋友,你找其他的吧。
我就要她,既然坐在這裡,怎麼不行?拒人於千里之外,不是待客之道吧。
冼蘭蘭收起了笑臉,說,請你尊重點,她只怕不是你能惹得起的,咱們出來玩,尋的是開心,若得罪了她,只怕你我都承擔不起。她飛快的看了我一眼,臉上流露出惶恐的形色,我想她此時不知有多後悔把我帶了進來。不過我倒並沒有像她預料的那樣憤怒,你既然坐在這裡,別人誤會也是理所當然的,有什麼好憤怒的呢?他第一眼就看上了我,倒說明她的眼光,也說明我的美麗遠勝於人。這些年來,我曾經驕傲過,也曾經懷疑過,偶爾照鏡子,看到眉間眼角的皺紋,甚至有了惶恐。剛剛進來的時候,看著這些女子,雖然脂粉過重,有些眼角發黑,掩飾不了熬夜太過的疲憊,但她們畢竟年輕,靚麗也是明顯的。我雖然看不起她們,但心中未免不嫉妒,如果我只十七八,那有多好。可這男子在這麼多年輕的女孩之中,竟然一眼看上了我,這說明什麼?說明我的美麗是超塵脫俗的,是她們這些庸脂俗粉所不能比的。所以那人雖然討厭,但我並不覺得憤怒,倒有些得意。
那男子好像喝了酒,醺醺的有些醉態,還要說什麼,但他的同伴息事寧人,說算了,這麼多年輕漂亮的,何必呢?隨便選一個得了。人家不是干這個的,你難道還能強人所難?
那男子偏不,一雙醉眼死死的看著我,好像我沒有穿衣服似的,說,既然不是婊子,坐在妓院里幹什麼?裝他媽的哪根蒜呀!
冼蘭蘭頓時臉上變色,說,請放尊重點,什麼妓院婊子的,說得這麼難聽!
尊重?哈哈,婊子倒要尊重!
冼蘭蘭湊到他耳邊輕輕的說了句什麼,只見他的臉色頓時一凝,一絲慌亂之情立馬布滿臉龐,酒意全部化作了冷汗冒出來,連醉態都沒有了。他拉了拉同伴,轉身就要出去,可看了我一眼,又不敢邁步。
我的心中本來十分憤怒,可不想讓冼蘭蘭為難,她做生意的人,要的是和氣生財,何況他害怕的樣子讓我十分受用,於是冷笑一聲,說,滾吧!我心中想的是,看在他還算有眼光的份上,就原諒他的無禮吧。
冼蘭蘭卻受驚不小,不停的道歉。我說,得了,沒事。
她說,以後再也不敢讓你來了。我說,什麼話呢?不歡迎?不歡迎我偏來!不知為什麼,每當孤獨寂寞的時候,我竟特別喜歡到這裡來,我跟店裡的服務員也都混熟了,有時聊聊天,有時一起摸幾圈麻將。我並沒有真瞧不起她們,每個人的人生都有不同的選擇,既然用自己的勞動換飯吃,你情我願,沒有傷害誰,又有什麼可鄙視的呢?可冼蘭蘭並不歡迎我,只是她沒辦法拒絕,有時她說,求求你了,饒了我吧。我說,有那麼嚴重嗎?我坐在這裡影響你生意了?我沒那麼丑吧?她連連作揖,說,你是美麗高貴的公主呢,我只怕玷污了你的聲名,我就死無葬身之地了,與你的清白名聲相比,我的生意算什麼?其實我知道她怕什麼,她怕的無非是讓我爸爸知道,只怕會讓她吃不了兜著走。可我百無聊賴,也許我只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魅力,每次坐在這裡,有男人一進來就選我,我便為自己所體現出來的魅力而得意。然後陶醉在自己拒絕的高傲里。那種感覺,就像收到男生的情書一般讓人耳熱心跳。想當初,我不知道收到多少男人的情書,我並不去讀他們寫了些什麼,不管文句有多優美,內容有多熱烈,是赤裸大膽的,還是隱隱約約的,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愛你,喜歡你,而你卻可以高傲的仰起頭,冷著臉,就像一個高高在上的女皇。女皇根本不會讀這些白痴似的情書,她直接把信扔進字紙簍里,扔信的感覺才是最爽的,如果那男生看著這過程,一開始是眼睛發亮的,心中充滿熱切的希望,臉紅耳熱,心跳加速,又是緊張又是害羞,最後變得臉色煞白,低頭不發一語,心情失望而羞慚。這一切令人玩味,令人沉迷,讓我開心。有時候我也撕開信封,抽出裡面折成方勝的信紙,讀一下裡面的內容。我覺得同在一個教室卻還要寫信真傻,折成方勝的樣子更傻,而信的內容也往往傻不可言。我有時候讀得忍不住會撲哧笑出聲來,任寫信的男生臉紅耳赤也不以為意。可惜我沒有朋友,所有的女生都只是鄙夷的看著我的表演,讓我非常掃興,否則我會大聲讀出來。
而宋多和體育生都沒有給我寫過情書。當你體味過愛情之後,你就會明白,其實情書一點也不傻,再傻的情話從你所愛的人嘴裡說出來都是讓人陶醉的。當他們突然之間離我而去,消失得無影無蹤之後,我曾經盼望著有一天收到一封信,拆開來裡面是折得美美的方勝,可是我再沒收到過情書,連別人的都沒有了。我曾經不懂,所以把那些深情的情書直接扔進了字紙簍里,其實敢於表達愛總是讓人尊重的,再卑微的人也有愛的權力,當我渴望讀一讀情書的時候,卻再也收不到了。我不知道他們是因為我曾經的高傲與冷漠而覺得我高不可攀,還是因為宋多和體育生的突然消失,因此對我感到害怕。我倒並不是渴望愛情,但渴望被人追求的感覺。被人喜歡被人追求就好像春風,吹過去,草兒能夠發芽,樹葉能夠變綠,花兒能夠盛開。沒有人問津的女人,就像很久沒有下雨的大地,乾燥撕裂,塵土飛揚,又像秋天被霜打的茄子,枯焉,萎敗,毫無漂亮可言。
多年以後,當我孤獨寂寞的時候,第一次收到了何方寫給我的情書。那時候,早已經沒有人寫原始的信了,郵局對於我來說,已經形同虛設,大街上也再見不到那令人一見便心生醉意嚮往的綠色郵筒,有時候我會想,現在郵局是用來幹什麼的呢?沒有人再寄信了,就算寄包裹,也有各種各樣的快遞公司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來,它們更快捷,更方便,更便宜。而信呢?現在的年輕人根本不知道信是什麼,除非你說是「e-mail」。紙還能寫信?還可以寄到別人手裡?你別逗了,誰會那麼傻呢?現在有什麼事,要傳遞的方法太多了,不願意打電話,不願意視頻,也可以發簡訊,發微信,發qq,發郵箱,有什麼要說的,只須對著鍵盤噼里啪啦打一陣,然後滑鼠輕輕一點,對方就能接到你的信了,他有什麼要回復的,一分鐘不要又可以回復你。還拿了紙筆去寫,然後用信封封好,貼上郵票,巴巴的跑到郵局去丟進傻傻的笨笨的郵筒里?
但他們何曾明白原始的信雖然笨傻,卻自有一種現代電子通訊所沒有的意趣,樸實,清新,像大魚大肉吃多了之後嘗到的野菜,像突然在山野間見到紅紅的點綴於青草中的野石榴,野草莓,像看厭了都市中的烈焰紅唇,金黃燙髮,忽然見到一個美得脫俗的農村小家碧玉。其實電子郵件除了傳達意思之外,再沒有了信的味道,那種濃濃的紙墨清香,那種撕開信封時的激動猜測,那種盼望著信的急切心情都沒有了,寫在紙上的信是帶著寫信人的體溫的,有寫信人的味道和情感,你讀著可以看到對方的音容笑貌,可以聽見他心跳的聲音,可以感覺他對你熱切的喜歡,甚至有擁抱的感覺。而電子郵件卻像是一枚火箭落了地,只留下黑色的炭,冷冰冰的好像機器人發出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