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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霧霾紀元,新的開始!

  自古英雄如美人,不許人間見白頭!

  馬王在一旁,百感交集,它也算是陪伴了陳盛10年。


  十年來,陳盛的掙扎、不屈、強大,全部落在它的眼底,化為真正的敬佩。


  「最終,這位人類英雄,世界最強者,也要無聲落幕了嗎?」馬王心中暗想。


  沉重。


  馬王知道,陳盛死亡之際,也是它的生命盡頭到來之時。


  陳盛之所以選擇在大海溝,馬王明白,他要留下威名震懾世間,死訊不能讓煞獸知道。


  雖死,然,他必須活在人類的心裡,成為精神支柱,成為帶來希望的曙光。


  他也必須活在煞獸的心裡,成為威懾力,成為噩夢,成為它們無法超越的極限,望不到頂點的山峰!

  龍。


  一個字,超越了生命的意義!

  「咳咳……」


  陳盛劇烈咳嗽,但是不見一絲血液。


  「連血都咳不出來了嗎?」馬王沉聲問道。


  陳盛瞥了他一眼,道:「鎮壓你,只需要一隻手。」


  「是嗎?」


  馬王沉默了一下,然後低沉笑了起來。


  旋即,笑聲越來越大,最後震耳欲聾,連深海都因為聲波而震蕩。


  「龍!這麼好的時機,你以為我會放過嗎!」馬王大笑著說道,「我要摘下你的頭顱,然後帶到外界,宣告全天下,你是我殺死的,然後踏著你的盛名,讓我揚名立萬!」


  揚名立萬……


  陳盛乾裂的嘴角微微牽扯一下。


  多麼熟悉的詞語,多麼熟悉的對話啊……


  轟!

  馬王出手了。


  確切說是出蹄了,無比狂暴,簡直是暴力與美的代名詞。


  無疑,十年間,馬王和陳盛待在深海中,時刻受到深海的強壓、高溫等磨礪,變得更加強大了。


  如今馬王的實力,即便比起號稱煞獸最強者的鯨王、孔雀王,恐怕也惶恐不讓!


  可惜,比起陳盛,還遠遠不夠看。


  要殺陳盛,更是差了十萬八千里!


  結局毫無懸念,馬王被斬殺,連身體都粉碎了,只剩下一個頭顱。


  「呵呵……還真不是你的對手啊……時隔十年的勝負,如今終於分曉了啊……」馬王的頭顱說道,嘴角竟然帶著一絲笑容?

  「嘿,你從來就不是我的對手。」陳盛也露出了一絲笑容。


  「是嗎……沒想到啊,你會這麼強,明明都快要死掉了。哼,不愧是天下第一,老子我服了!做了你十年坐騎,老子不丟人!」


  「老子先走了,在黃泉路上等你!」


  最後,馬王長嘶,頭顱發光,鼎盛之際,像一顆流星照亮黑夜般,瞬間照亮了漆黑如墨的深海!

  馬王……走了。


  陳盛搖頭,說道:「人族已經崛起,無需我的盛名去威懾了,我本來準備放你離去的。以你的修為,不弱於鯨王、孔雀王,只要出去,絕對可以揚名立萬啊!」


  恐怕連陳盛他自己都沒有發現,乾涸了十年的淚腺,似乎微微濕潤了一下。


  對於馬王這樣求死的行為,陳盛又怎麼可能不明白呢?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有什麼可能跨越千萬年的血海深仇,那恐怕就是友情了吧。


  「馬王,老友,一路走好……」


  陳盛揮手,直接磨滅了這道大海溝,當做馬王的墳冢。


  他分明是快要死掉的人了,但是感覺卻強大到一塌糊塗,枯如白骨的雙手合攏,竟然將那道大海溝合攏,彷彿海底從來沒有存在過海溝似的!


  最後,陳盛離去了。


  一個人路過世界,路過遼城,路過方鍾靈的帳篷前,獨自來到了興安嶺,來到了那個山谷。


  這個對於陳盛來說,一切開始的地方。


  「黃金參,還有露西骸骨……」


  陳盛沉吟一聲,似乎想到了什麼。


  「咦,當年挖得坑還在啊……」


  陳盛來到大坑前,這裡曾經是他用拳印砸出來的,結果在坑底,找到了一枚像是人啃過的蘋果核。


  「也許,一切還有轉機。」


  陳盛盤腿坐在坑中,內視體內,可以發現自己已經「病入膏肓」,血肉、白骨均不見,唯有混沌星雲流轉。


  但並不是全部,在他的體內,還有一片「清明」,那裡是一朵蓮花,彷彿獨自撐開了天地,抵擋住了可怕核能,紮根在心臟上,護住了陳盛的心臟。


  這朵血肉蓮花,是陳盛從遼城得到的,當時鑽入體內,在心臟紮根后,就一直默默無聞,沒想到如今長成了一株蓮,並且護住了陳盛心臟。


  「如果不是這朵蓮花,也許我早已經死掉了吧?」陳盛哂笑。


  命運造化,弄人啊……


  也許,在當初撿到那枚蓮子的時候,就彷彿預兆了自己有這麼一天,會隕落。


  「這是我唯一的希望了。」


  陳盛目光閃爍幾下,最後黯淡下來。


  一手抓住當年撿到的蘋果核,重新埋在土壤里,然後一手如刀,噗嗤一下撕裂胸膛,插入其中,連心臟帶著蓮花,一同扯了出來。


  這一幕幾乎驚悚,但是又不是很血腥,因為沒有血液濺灑。


  而且因為血肉蓮花,使得陳盛心臟還在跳動,無比神聖,動靜脈血管噴薄出精氣。


  如今,陳盛血液乾枯,但如果說那裡還有血,那就是這顆蘊含了他所有力量的心臟了。


  「成敗……在此一舉……」


  陳盛想到自己的舉動,不由覺得天方夜譚,甚至是荒唐。


  這……真的有可能成功嗎……


  「不管了!」


  陳盛眼底一絲猶豫都沒有了,手掌抓住自己的心臟,然後移到蘋果核的上方,五指抓緊心臟,用力擠壓。


  就好像是捏海綿一樣,將心臟中的所有血液,全部榨取乾淨,一滴滴純凈的,沒有受到核污染的血液,滴落在土壤上,滲透進去,被蘋果核汲取。


  一滴……一滴……一滴……


  隨著心臟的血液,還有所有精華、能量,全部沒入土壤,被蘋果核吸收,陳盛的眼眸也逐漸黯淡,最後變成了死灰色。


  他還保持著這個動作,但是手中的心臟,已經捏成了一個乾巴巴的「紙團」。


  至於紮根在心臟上的蓮花,也隨之凋零,落在土壤上……


  一代撐起人族天的英雄,在不知名的山谷,闔上雙眼。


  接下來,就是三十年後的故事了。


  【大破滅篇·完】


  這本書就暫時寫到這裡了,加上《史上最強霧霾》的30萬字,霧霾系列我總共也寫了60萬字了,幾乎60萬字的免費章節,我耗費多少精力和心血,然後什麼都沒有得到,只有疲憊。


  下面,簡單的回答一些問題,和說一下這本書的後面內容吧。


  1.主角到底死了沒有?


  答案很明顯,沒有死啊。


  那為什麼主角用這種擠干自己心血的方式來重生呢,原因很簡單,這本書的主角,其實就是在影射我自己,從最初的「單機」,走在孤獨的道路上,到最後遲暮,擠干心血,其實都是作者自己的路程。


  五年撲街,在起點單機五年,我已經深深疲憊,這本書,算是我擠幹了最後一絲心血吧,以後不在起點寫書了。


  2.蘋果核到底是什麼,主角又以怎麼樣的方式重生呢?

  這個嘛,我只能說,那個蘋果不是地球的,甚至不是這個維度世界的植物。不,連植物都不能準確的去稱呼。


  3.主角擠干心血,澆灌蘋果核,是偶然嗎?

  當然不是,血肉蓮花早就出現了,這是命運的安排吧,一切天註定……


  4.結尾的那個黑髮小男孩是誰,是主角的兒子嗎?


  這個嘛,你們覺得呢?


  我稍微劇透一下,主角不只一個孩子,他也不止一個老婆,至於為什麼,你們弄得。不過真正的正牌卻只有一個,那就是方博士。


  我之所以這樣設定,是因為如果寫霧霾紀元的話,這些都是很有趣,很好玩的設定,會引出許多精彩的故事。


  5.霧霾到底是什麼,有何來歷,有何目的?

  這算是本書最大的坑,而這個坑,註定是大破滅篇無法去填的,我也就不劇透了。不過有一點可以說明一下,這個霧霾,已經不是簡單的霧和霾了。


  6.《史上最強霧霾》中的龍,是陳盛嗎?方淵是陳盛的孩子嗎?

  龍的話,是也不是。方淵,這個嘛,哈哈哈……


  7.霧霾紀元到底是什麼樣的!

  這個問題是關鍵,因為這本書其實應該講得主體就是霧霾紀元,真正精彩的地方也是霧霾紀元,至於什麼大破滅,只能算是序章而已。可惜,我沒有把「序章」寫好,也沒能繼續把霧霾紀元寫下去。


  對於霧霾紀元,大家可以看一下《史上最強霧霾》,雖然不是全貌,但也能算是窺得一斑吧。總之就是全新的世界觀構架。


  8.這本書的主旨是什麼。


  作者一本正經的說是環保,你們信嗎?

  9.小坑大坑其實還有不少,我就不一一列舉了,歡迎大家加群來問,群號是477016308。


  另外在最後,我做一下最後的小辯駁。


  1.有讀者說,作者寫不下去了吧,腦洞沒了吧,前面節奏太快了吧?

  對此,我哈哈一笑,抱歉,我寫作五年,全是原創,從來不缺腦洞這東西,霧霾系列,只是我眾多故事的一個而已。


  說節奏太快寫不下去的,後期節奏是有一點快,那是我有意加快的,並非我寫不下去了。基因九重門也不過是一個大境界的九個小境界而已。


  2.有讀者說,作者啊,你別雙開了,繼續專心寫這本吧。


  這也許是大部分讀者的心聲吧,但作者要說一句話,我是全職寫作,這本書每天只能賣十幾塊錢,你們覺得我怎麼寫下去?不說家庭,就是我自己一個人,一天十幾塊也不夠養活吧?


  3.可是作者你成績稍微不如意就結局的做法真的很欠妥當,畢竟這只是相當於作者你的一個新號你又怎能報以太大的期待呢??持續更新下去,才是更好的做法吧!!畢竟大神都是這麼來得!新人王,一書封神的終究只是少數,而且這本書雖然創意不錯,比較優秀,但還沒有達到非常優秀的地步啊。


  (這段話我是直接複製粘貼的)


  我首先糾正一下,不是稍微不如意,是很不如意好吧,一天賣十幾塊錢,用稍微不如意來形容嗎?

  我是一個撲街!撲了五年的撲街!我從來沒想過當新人王!!也從來沒想過成神!!我……只想混口飯吃而已啊!我都說了,五百均訂繼續寫!五百均訂,過分嗎?一天也就賺個幾十塊而已啊!

  這位書友,你這段話,可以送給那些上千均訂然後切的作者,真的不適合我,謝謝。


  至於上千均訂切的比比皆是,我就不列舉了,記得有書友說他們不缺錢,寫著玩的。


  寫書?賺錢嗎?呵呵,賺錢只是極小一部分而已,很多作者還在溫飽線掙扎啊!

  而且寫書的收入很不穩定,很不穩定,先不說這本書起來下本書怎麼辦,就是這本書,後面掉跟訂,從正版轉盜版也是比比皆是。


  連上千均訂都切了,我咬著牙寫了六十萬字,把大破滅篇寫完,我覺得我的良心過得去!


  寫到這裡,也謝謝看到這裡的讀者,看我的這些嘮叨,一些真心話,沒有半點虛言。


  說實話,我心中最為不舍,最是無奈,最恨自己,為什麼是撲街!


  我喜歡寫書,我喜歡原創,我喜歡天馬行空的想象,何奈……我只是一個撲到死的撲街而已。


  以後會在fei盧寫書,書名叫《直播之荒野作死秀》,筆名叫十耕,感興趣的可以關注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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