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相見
靜謐的虛空之上,陡然間,一陣強烈的能量波動轟然間傳來。下一刻,一眾密密麻麻的人影,出現這虛空之中。
這些人數量眾多,乍看過去,竟是足有千餘左右。
其為首一人,身形修長,一身淡灰色的長袍,讓他看起來極為沉穩。不過,在此刻,他那濃密的雙眉,卻是微微皺著。
「距離目的地還有多遠?」這人身形微緩,對著身側一人問道。
他身側這人略一盤算,便是極速答道,「約莫再過一個半時辰我們便可以趕到。」
「命令所有人加快速度,必須這一個時辰內趕到目的地。」為首這人不假思索的說道。
「哼,都怪你們亂搞。這件事情,竟是搞成了這樣子。若是那夜公子出了任何問題,不僅是你們,就算是我,也無法承擔老祖的責罰。」
那人剛要開口建議,畢竟,現在他們的速度已經極快。若是再加快速度的話,恐怕對修為有著極大的消耗。不過,聽到這為首之人所說的話,他頓時閉口不言。臉上,更是掛著無奈的苦笑。
這種場面,鬼才知道為什麼變成這樣。自己族群找個人而已,其他人都來湊什麼熱鬧?不過,他也很清楚這件事情的嚴重性。那些傳言,即便是他們聽起來,都是膽戰心驚,甚至幾乎信以為真。更何況其他族弟子?
而對於其他族的實力,他們當然同樣了解。至少,以他們對夜笑的了解和認知。他們並不認為,夜笑能夠抵擋的住任何一個族群。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也知道這群人的身份了。不錯,他們正是前來尋找夜笑的符族眾人。
那為首之人,是符族前來登天之戰的最強弟子,修為高達窺天四階的池景天。而這吃癟之人,便是當時給族中弟子傳信的祁翰飛。
本來,他們並不急切。畢竟,這玄天界之中雖然危機不少,可是致命的危險卻也不太多。只要夜笑不是太倒霉,就不會遭遇到什麼太悲慘的事情。
可是,當時間緩緩流逝,諸多族群開始行動的時候,他們終於感覺到有些不對。
待到他們知曉內情,更是目瞪口呆!於是,池景天召集了距離較近的符族力量,匯聚了千餘人,便是按照其他族群中得到的位置,極速趕了過來。
自己才是找尋人,可最終卻是通過其他族群打探,方才得到夜笑的確切位置。這幾乎讓池景天暴跳如雷!
那池景天狠狠的瞪了祁翰飛一眼,隨後腳下猛然踏出,身形如電光一般,迅疾的朝著前方急馳而去。而祁翰飛見此,也是苦笑一番,趕緊跟了上去。
而在另一個方向,同樣有著一眾人極速飛掠。只不過,與符族不同的是,她們的人數少了許多,約莫只有四五百人之數。而且,大部分為首者,竟是女子之身。
這一隻隊伍,正是雪嫣兒與鳳若凌二人,所率領的朱雀族力量。
鳳若凌與鳳依萱等人有著聯繫,所以,朱雀族的力量幾乎是最先得到夜笑所在位置的勢力。因此,他們距離夜笑的位置,也是最近。
「嫣兒妹妹,你不必著急。想必,我們會是第一個到達的。而且,前方再有三四萬里,我們便可以到達他們的位置。」看著一旁幾乎全力飛掠的雪嫣兒,鳳若凌不由得出言說道。
她們一路疾行而來,雪嫣兒幾乎是全力趕路。甚至不惜耗費力量化出真身。
此刻,鳳若凌倒是對夜笑產生了不小的好奇之心。雪嫣兒,身懷祖血,天資無雙,是朱雀族不可爭議的天驕公主。就算是她自己,將來的實力與地位也無法與雪嫣兒相比。
這能夠讓雪嫣兒傾心的,到底是何方俊傑?身為朱雀族年輕一代的第一人,鳳若凌的眼光可謂是極高。甚至,她暗中打定主意,若是這夜笑配不上雪嫣兒的話,她幾乎想要棒打鴛鴦。畢竟,雪嫣兒的身份,註定了她在朱雀族的地位。若是所託非人,不僅是雪嫣兒的將來會難過,就算是朱雀族,恐怕也會受到影響。
雪嫣兒當然並不知道鳳若凌所想,她聽到鳳若凌的話,只是輕聲自語說道:「還有三四萬里么?」話音落下,周身火光爆出,身形飛掠的速度竟是又增一籌。
此刻的她,根本沒有考慮其他。她只想以最快的速度,來到夜笑的身邊。然後,不管是面對何種難題,她都能夠與夜笑相伴。
足足將近四萬里的距離,這雪嫣兒的全力飛掠之下,竟是只用了不足兩刻鐘的時間,便是已經掠過。
下方,夜笑與紫夜二人,正在為盤芊芊以及鳳依萱一眾人護法。夜笑倒是並沒有給與紫夜傳承光球。畢竟,這些傳承之中,最強的一個也只是虛王級。紫夜身為金烏不死鳥一族唯一的傳人,將來的成就至少不會弱於這個等級。
貿然吸收這傳承,對紫夜來說有害無益。
突然間,靜心盤坐中的夜笑與紫夜幾乎同一時間睜開雙眸,並驚喜的朝著虛空之上望去。
「嫣兒……」
「嫣兒姐姐……」
夜笑與雪嫣兒雖然並未靈乳交融,可是相互之間,也隱隱有著不小的感應。再者說,夜笑的體內,有著雪嫣兒體內剝離出來的本源火焰,隨著距離的接近,夜笑當然能夠察覺。
而紫夜的血脈更為強大,甚至比夜笑還要更早一絲髮現雪嫣兒的到來。
刷!
夜笑站起身形,而虛空之上,身著紫裙的雪嫣兒,也同時顯出了身形。
四目相對,下一刻,夜笑的身形衝天而起,而雪嫣兒則是直接撲了下來。
瞬間,兩人的身形這虛空之上相融。
「嫣兒……」
「夜笑哥哥……」
一句輕聲的呢喃,心中長久的思念……一切無聲,盡在不言之中。
慢了一步的紫夜,怔了怔,隨後嘟了嘟小嘴兒,不滿的看著夜笑二人的方向。不過,好在沒有再撲上去。如今,她化為人形之後,也終於知道,當一個電燈泡,貌似並不是什麼討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