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杳冥冥兮羌晝晦(上)
自林世卿入獄那日起,一貫冷清的天牢便熱鬧了起來,光是天牢圍了裡外三圈不說,連林世卿隔壁都臨時安排上了巡守獄卒,大約是要防止有人與他傳遞消息。
牢內原本光線暗淡,只有一扇攔起來的小窗透光,應該顯得陰森壓抑,可實際上自打林世卿住進來后,牢內便日日燈火通明。而林世卿住的這處牢房也明顯被特殊關照過——溫暖乾燥,全見不到蛇蟲鼠蟻,軟褥錦被,每日三餐葷素搭配,雞鴨魚肉從不吝嗇,除了住處簡陋,無人服侍,找不到人說話,不提供紙筆以外……實在沒有一處不妥。
若獄卒腳步可以再放輕些,不要那麼擾人,那就更好了——林世卿都不知道,原來這大獄竟是個此等混吃等死的好地方。
可偏偏,林世卿做不來混吃等死的事,也不是混吃等死的人。
周帝下了令,不準任何人探視。
李昀幾番請命,卻均被駁回。
等到林世卿再次到了可以讓他正經說上幾句話的地方,便已經是在廷尉府衙內了。
旁聽席位坐著的有太子李昀,英王秦晟,右相張正廉,御史大夫鄭培文,廷尉大夫劉雯,以及幾位站著的官員。這些人上朝時林世卿都曾見過,雖然階品不一,但俱稱得上是朝中重臣,只出乎意料的是,上首正中並不是周帝,而是另一位大人。
那位大人林世卿瞧著面生,後來聽他開口說了話才知道,原來是新任的京兆尹,名叫彭洪文。
而後,更加令林世卿出乎意料的是,庭審開始后,他不僅沒有立刻就被安下罪名,還受到了格外優待——兩位皇親,滿場公卿,那位新任的京兆尹竟然先下令讓人給他這堂下之臣搬來一把太師椅。
雖說他被停職之前的確位列一品左相,最多跪一跪聖上,換到旁處,便只有別人向他俯首作揖的份,實乃天子座下第一人。
可畢竟,此時身份不同。
雖說沒有證據,一切尚未蓋棺定論,可到底他也沾了罪臣的邊。再說,比他身份更加貴重的太子和英王都還沒有落座,京兆尹一個三品府吏,如何會單單對他這般殷勤。
林世卿無奈想道:做戲做到這般上下一心,細緻入微的地步,也委實辛苦他們和他們背後那位聖上了,只是天牢那群一天到晚嚴防死守的巡守獄卒,難道要他當做沒有看見么?
雁過留聲,人過留名。
只怕「林世卿」這三個字往後除了意味著「貪官污吏」、「專柄擅國」以外,還要新加上「權宦權奸」之類的評語了罷。
林世卿心中明了,面上卻仍是一片春暖花開,見禮過後,並未推脫,理了理衣袖,坐到了椅子上。
周帝又養他又防他,迄今為止,且喜且憂,且驚且懼,矛盾了十三年。
不負所望,當年一時衝動留下的這個「孽種」如願以償地被鑄成了他手上的一柄寶刀,多年以來鋒刃向前,幫他贏得了北梁鐵騎,幫他拓開了南境疆域,幫他革除舊弊推行新政,幫他攘外安內合縱連橫……
其間,他幫那人做了那人做不到的,得罪了那人不願得罪的。
而今,功與過,一分兩面,各不相抵,頸上虛懸多年的鍘刀將落——那人終於要動手了。
但其實,他不姓「林」,不是「孽種」,更不想「世代為卿」,沉甸甸壓在他心裡十三年的那句話,除了不知為何便通曉始末的封子恪,和他曾透露過隻言片語的孟驚羽,他再沒有跟任何人提起過——他姓李,名清慕,本應是那人掌珠,清字為輩,慕字為名,聽說,是那人親口取來的,「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彼時,那人應該還是喜歡母妃的罷,只是求而不得生了怨,若非如此,他又怎會想到這首描述少女等候心悅之人卻終未成行的《山鬼》?
彼時,那人應該也還是期待過的罷,自己的出生會否成為挽回母妃的一個契機,若非如此,那人又怎會恰巧取了此句中之「慕」字為名?
多年棄之不用的名姓,舊時心之所向的愛戀,未曾宣之於口的疼惜……那些褪色發黃漸至模糊的回憶,父親、母親、兄長和自己,林世卿記了十三年,忘了十三年,忘與記同時同晌,交錯并行。
因為這個原本屬於自己的名姓,原本已經不在了的身份,他為那人謀劃了十三年,為那人賣命了十三年——
到了今天,足夠了。
生恩,養恩,母仇,兄仇——從今日起,他對那個十三年來未盡絲毫為父之責的人,終於可以問心無愧地說一句「一刀兩斷,再不相欠」。
明鏡高懸之下,林世卿腦海中卻閃回出許多幼年時的畫面,堂上那些人說了什麼,想說什麼,未說什麼,林世卿一概不想再費心思——何苦呢?
越明白越恨,越清醒越痛。
堂上問話,林世卿不想聽進心裡,便也聽不進耳中,無論什麼問題,俱都答得無可無不可。
不知過了多久,林世卿感到被人壓著跪了下來,剛回過神,便看到一紙訴狀飄飄然落在他身側。
狀紙上八條大罪排布齊整,條條分明,盡由硃筆寫就:
其一,「罪犯惡逆,弒殺親祖」。
其二,「抗旨不遵,意圖謀逆」。
其三,「欺壓群臣,排除異己」。
其四,「結納私黨,敗壞朝綱」。
其五,「汲引庸妄,戕伐國本」。
其六,「貽誤社稷,專事阿黨」。
其七,「竊弄國柄,荼毒生民」。
其八,「動興大獄,脅制廟堂」。
八條大罪,字字泣血,句句誅心。
林世卿反覆讀了幾遍,眼中那硃砂用在此處紅得異常諷刺。
他早就料到周帝留不得他,很有可能要殺他,但是沒有料到,那個人會如此不留餘地——這不只是要殺他。
他的所作所為,他的生前身後,那個人也統統都要抹殺。
那個人這是要讓「林世卿」這三個字徹徹底底地成為歷史里一缸餿了的泔水,不是無人問津,而是要讓人在提起時,只會覺得這個人一無是處,臭不可當。
林世卿垂下頭,差點笑出聲:原來自己的生父,是這樣想要毀了自己啊。
這時候,堂上傳來一聲驚堂木,原來是京兆尹彭洪文見他久不回話,不耐之下,喝問道:「罪臣林世卿,此八項大罪,你認是不認?!」
林世卿笑著搖了搖頭:這些人吶,在他得意之時,見了他便恨不得時時俯首膝行,而今他罪名將定,落魄了,便氣勢洶洶地指名道姓,該說些什麼好呢。
彭洪文見他搖頭,想他是不肯畫押認罪,正欲再拍驚堂木,卻不想林世卿抬頭笑道:「我認,怎麼能不認?」
他的父親給他備好了棺,掘好了墓,又給他設了個這樣轟轟烈烈名垂千古的死法,他怎麼能不認?
林世卿接過衙役遞來的印泥,手掌印上,繼而實實按在訴狀之上,留下了一個鮮紅掌印。
眾人大概都沒有料到那個翻手為雲覆手雨的汝陽少侯爺,當朝左丞相林世卿竟連半句都沒有辯解,就這樣簡簡單單地認罪了,各自驚疑不定相顧無言。
唯有英王仍舊一臉波瀾不驚,太子則急道:「林相!你怎麼……」
你怎麼就這麼認了?!
林世卿卻充耳未聞一般,淡淡打斷了李昀,向彭洪文道:「大人明斷,罪臣林世卿對此八條大罪供認不諱,但罪臣尚有一事,還請大人容稟。」
彭洪文思忖,他這個話好像正常了一點,便道:「何事?說。」
林世卿道:「大人明鑒,此八項大罪皆乃罪臣一人所為,罪臣一年前迎娶北梁公主蕭瑤,公主為妻賢良,對此間之事全無所知,罪臣願與公主和離,以示其清白。此外,府中僕役婢女亦同此事無關,上天有好生之德,望大人能替罪臣向聖上求情,求陛下網開一面。」
礙於蕭瑤北梁公主的身份,林世卿的處置問題十分敏感,他罪過至此,早已超出了抄家滅族的標準,甚至九族之內都不應該放過。可蕭瑤卻又是維繫西周與北梁良好外交關係的重要紐帶,決不能輕易說殺就殺,但另一方面,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依律而言,蕭瑤份屬妻族,絕無寬貸之理,實在讓人為難。
而眼下,林世卿竟主動提出願與公主和離,脫開這層關係,那可真的是皆大歡喜,再好不過的事情了。
可蕭瑤說不準還能成為林世卿的一根救命稻草,難道他真的就這麼放棄了?
彭洪文有些不信,試探著問道:「你想好了,真的同意和離?」
林世卿點頭:「罪臣罪大惡極,不願再無故牽累他人,還望大人允准。」
彭洪文神色一喜,轉瞬壓下,咳了一聲,道:「你有如此覺悟,甚好,本官准了。來人!起和離書。」
林世卿看著旁側記錄庭審過程的師爺聽令后,忙不迭扯出一張紙來寫寫畫畫,心中好笑:這麼著急,還真是怕他反悔!
不過三兩刻,那人便拿了一紙和離文書送了過來,林世卿掃過全文,見沒什麼問題,二話沒說便再次按了手印。那師爺像是怕有人搶奪一般,剛待林世卿按過掌印,便從地上拾起了紙張,快步遞給了彭洪文。
林世卿瞥了那師爺一眼,啼笑皆非,只道今日當真長了不少見識——坐一半跪一半的庭審,不敢相信犯人認罪的堂官,著急讓人和離的大人和師爺,哦,也許還有一個想要替犯人辯解脫罪的太子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