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鬼迷心竅(2)
「在杭州買房嗎?」趙千秋從來沒有想過要離開自己出生的這個城市,在別處定居。鏡縣清和準備的那個房子對於她來說只是偶爾過去休養用的,實際上並沒有久居的想法。(那地方環境雖好,但交通特別不便,加上萬里萬宇要上學的緣故,久居在那裡的可能性特別小。)當然,她現在住的城市,連個三線都算不上,但民風淳樸,特產頗多。因為靠海,一年到頭,都能吃到剛從海裡面打撈上來的鯧魚、黃魚、帶魚等魚類,以及各種蟹、各種蝦、各種貝殼類生物。水產養殖也特別發達,尤其是大閘蟹、青蟹、鰻魚、泥鰍、黃鱔、鯽魚、黑魚、胖頭魚等。雖說不上價格便宜,但在行業內也算是比較低的。遇到旺季的時候,人們總是會買整筐的海產品拿回去跟家裡親戚或者鄰居分。每逢臘月,家家戶戶都會散上一些魚乾蝦干,拿來湯麵或者湯年糕。該地特產西瓜,每年夏天西瓜只要五毛到一塊錢一斤,即便是山地西瓜也不會超過三元,買西瓜的時候,他們都會成袋成袋地買,有時候甚至會親自到西瓜地裡面採摘。除了西瓜外,還有葡萄、枇杷、楊梅、火龍果、獼猴桃、桑葚等水果,還是著名的柑橘之鄉,光是橘子的種類就不下十種,還有一種全國只有他們這個地方才會生長的水果——文旦。因為是產地,他們總是能買到又便宜又好的東西,加上有些是熟人,經常半買半送,讓她從這個地方搬走到大城市裡面住,她還是有些不願意的。
「對,那邊的教育水平和醫療水平都比這裡要好。」清和也是有考慮過的,利大於弊,關鍵還是要看千秋的想法,這邊房價低,物價便宜,同樣的工資,生活質量會高一些,再加上空氣清新、親戚朋友幾乎都在這裡,他想著千秋多半不怎麼願意離開。
「可以讓我想一想嗎?」千秋果然還是猶豫了,如果正如那些人吹噓的那樣,拆遷可以得到七十平方的房子,那麼五個人就是三百五十平方,而在杭州,同樣的價錢,他們能買到的可能就一百平房左右,而且地段不一定很好。如果太過偏僻,開車容易堵車,地鐵公交又不好擠,帶著小孩就更不方便了。
「恩。」看到千秋現在的表情,清和已經猜到了她想的是什麼,他有錢,所以他們的選擇很多,千秋糾結的肯定不是房價的問題,而是不想離開這個長期住的城市。習慣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久了之後想要更改過來可是特別難的,尤其是像千秋這樣不喜歡改變的人。
每個人對故鄉都有特定的情結,千秋大概就是這一類人吧!所以搬到杭州定居對於她來說真的特別難,也導致那個話題最後不了了之。
政策真正下來的時候,跟之前村民所說的幾乎沒什麼差別,因為不放心趙華和那個女人,村裡開會期間,千秋都是全程監督,並要求分房而不是拿錢。
「那,我們分的,該由我們自己管吧!」黃美琴的意圖特別明了,就是以她自己名額得到的補償,該由她自己管。千秋剛開始是不同意的,後來經村幹部調解之後,黃美琴和她兒子以及趙華三個人的份由他們自己掌管,另外五人的則全由趙千秋支配,拿到房票后,趙千秋打算換三套120平方的房子,不夠的她讓清和另外添了一點進去。至於趙華的動態,雖然時不時會出現在自己面前,但千秋總是特別反感。
房子最後還是被拆掉了,當樓下雜貨鋪的廣告牌被拆下來的時候,千秋竟然傷感地哭了起來。樓頂的那顆老葡萄樹以及後院裡面的大桂花樹,還有一些零碎的小花小草被清和移植到鏡縣那邊房子的院子裡面,因為那裡有專門的植物學家,在他們的幫助下,移植的植物幾乎都存活了。沒有了住處的千秋他們搬到了清和原先住的房間裡面,因為空間有限,所以清和房間裡面放了兩張床,在新家裝潢好可以住人之前,他們四人都住在清和的房間裡面,至於千黛,她回來的時候會和千秋擠在一起,然後清和就跑到陳鈺的房間裡面去睡。當然,在住進新房之前,他們也是可以每月領到15元每平方的租房費,算下來大概有兩千塊的樣子,不過那個被黃美琴全部領走了,一分都沒留給千秋她們。(趙華雖然知情,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覺得千秋不需要租房子,他們拿去用好像也不算很過分!)
千秋對於那點小錢倒是不怎麼在意,就是看不慣黃美琴的為人,總是想要找機會懟她一下。當然,黃美琴心眼太多,千秋完全不是她的對手,每每吵架,千秋都贏不過人家,都想直接動手,不過每次都被清和攔了下來。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清和把千秋摟在自己懷裡面,「那些東西就讓他們拿去好了,等爸看清她的嘴臉,以後就知道你說的都是對的!」(千秋也是後來才知道,清和老家的很多親戚霸佔著他們家的房子和店面,他幾乎沒有管過,以前是年紀小,後來是覺得無所謂。為了不想跟他們有過多的糾葛,他甚至都不願意去談判。正是因為這樣,所以他才一直勸著千秋不要爭,並告訴她由自己努力得到的東西比白拿的要珍貴的多。)
「我好不甘心啊!」千秋覺得自己都快成為怨婦,也知道自己這個樣子一定特別難看。她花了將近一年的工夫才將狀態調整過來,對於黃美琴的種種開始視而不見。
趙千秋一共拿到了三套房子,兩套簡裝出租,一套精裝住人。搬進新家的時候,他們請朋友家人過來吃了一頓簡單的喬遷宴,席間,趙華也來了,並沒有領著黃美琴,吃飯的時候臉色也不怎麼樣,姑姑一問,原來是他發現他們家那套兩百多平方的房子上根本就沒寫他的名字,黃美琴轉手一賣,現在已經找不到人,連著之前存著裝潢的錢一起。(他現在是人財兩空,手頭上剩著的錢只夠他吃飯到下次發薪,女兒舉辦喬遷宴,他甚至連買個像樣東西的錢都沒有,還是找人借了一些,給千秋買了一個沙發。)
「哼,咎由自取……」趙千秋冷笑了一聲。
「姐姐,爸爸現在沒地方住了,不是很可憐么?」萬宇抓著趙千秋的衣服小心翼翼地問道,說實話,後來即便是跟著黃美琴住了,趙華還是會隔三差五買東西送過來,至少在吃的上面沒有虧待他們兄妹倆,這也是為什麼他可以出現在喬遷宴上面的原因。
「那是因為爸爸做錯事了,需要懲罰……」趙千秋摸了摸萬宇的頭回答道。
「那麼,懲罰完之後,爸爸是不是可以回來住了?」萬宇看了看旁邊的萬里,見他面無表情,他突然有些慌了。
「這個的話,要看他有沒有好好反省,如果能得到大家的原諒,回來住並不是不可以……」趙千秋看了趙華一眼,那話其實是說給他聽的,雖然很小聲,但以他現在的距離,想必應該聽得很清楚。
剛開始,千秋的態度還算比較堅定,不過在清和的說服下,趙華還是順利地搬了回來。這一次,他再也不相信黃美琴,就算是有些人給他說媒,他都拒絕了。或許他是被騙怕了,至於為什麼沒有報警的緣故,因為黃美琴還沒有跟他離婚,賣的也是她自己名下的房子,根本不算騙婚也不算詐騙,他那是吃了啞巴虧。後來,他通過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根據相關律法同意他的申請,那之後,他跟黃美琴則再也沒有任何瓜葛了。
當黃美琴徹底從趙千秋的生活中消失之後,趙千秋覺得自己的運氣開始好了起來,微博的人氣節節攀升,甚至因為萬里特別的聲音,有人專門過來找他為某動畫配音,萬宇也因為舞蹈的天分被選為練習生,趙華辭去貨運的工作,開始接送萬里萬宇。
千黛去了北京的大學,回家的次數也越來越少,電話中好像聽她說交了個男朋友,不過當千秋提起讓她把男朋友帶回來看看的時候,她都支支吾吾地拒絕了。
趙千秋的婚禮同樣定在了六月,度假村前前後後花了六年時間,她等了六年,清和等了她六年。當然,他們早就領了證,缺的只是一場像樣的婚禮而已。
婚禮是在鏡縣的那套房子中舉行的,來賓很少,只有三十多人,都是重要之人,清和為她種了一院子的花,庭院設計地跟複式花園一般,她從屋內出來,在花中間鋪著的紅毯走著,宛若從雲中走來的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