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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血字的研究1

  一八七八年我於倫敦大學獲取醫學博士學位,接著在內特里學完軍醫的必修課程然後分派到印度,在索伯蘭第五火槍團做了名軍醫助理。當時,阿富汗第二次戰役早已開始。我在孟買登岸后,得知我所屬的那個團已經向阿富汗開拔,並且已經通過了各個關口,深入到了敵人的後方。儘管如此,我還是和許多其他情況與我相同的軍官一起追了上去,成功而平安地到達了卡達哈爾,在那裡找到了我所屬的團,立刻開始了我的職責。


  不久我又調到巴克郡旅,參加邁旺德戰役。那場戰爭給不少人帶來了榮譽和晉陞的機會。對我來說,它卻是一場災難。戰鬥中我被一粒子彈射中,肩胛骨被打碎,傷到了鎖骨下面的動脈。勤務兵摩銳把我放在馬背上,帶回英國陣地,使我免於落到戈吉人的手中。


  傷痛加上長期輾轉奔波,使我日漸消瘦,弱不禁風,不得不與其他傷員一起被送到一家後方醫院——坡舒耳醫院。經過一段時間調養,我的身體漸漸恢復,可不幸的事又發生了,我又染上了當地流行的傷寒,昏迷好幾個月,奄奄一息。最後我終於清醒過來,逐漸痊癒。但由於身體虛弱,被兵船「愛倫提滋號」遣送回國。這樣我在身體極其糟糕的情況下於一個月後到達朴茨茅斯,利用政府給的九個月假調養身體。


  我在英國沒有任何親戚朋友,所以逍遙自在極了。一個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能有多麼快樂,我也就有多麼自在。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自然去了倫敦,也就是彙集了大英帝國所有弔兒郎當、遊手好閒之徒的那個大糞池。我在湖濱路一家私人旅館里住了一段時間,過著無所慰藉、無聊透頂的生活。我有多少錢就花多少錢,完全超出了我的實際能力,於是瀕臨窘境。這種經濟狀況引起了我的警覺,我很快就意識到,我要麼必須離開這個大都市住到鄉下什麼地方去,要麼必須徹底地改變一下我的生活方式。我選擇了后一種辦法,決定離開這家旅館,搬到某個樸素一點、便宜一點的地方去住。


  就在我做出決定的那天,當我站在克里特利安酒巴門口時,有人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頭一看,認出他是小斯坦弗,在聖巴多羅馬醫院時他曾在我的手下當過繃帶員。對於一個孤獨的人來說,在舉目無親的倫敦城能見到一個朋友真是一件高興的事。斯坦弗雖然不是我的什麼密友,可這時我卻熱情洋溢地和他打起了招呼,他好像也非常高興看到我。興奮之餘,我邀請他和我一起去霍爾伯恩飯店吃午飯,於是我們就坐上馬車出發了。


  車輪轆轆地駛過倫敦擁擠不堪的街道時,他帶著毫不掩飾的驚訝之情問道:「華生,你怎麼把身體搞成這個樣子?你現在骨瘦如柴、臉色發青。」


  我把我的經歷向他簡單地描述了一下,話還沒有講完,我們就到達了要去的那家餐廳。


  「可憐的傢伙!」他聽我講完我的不幸遭遇后,同情地說,「那你現在幹什麼呢?」


  「找住處,」我答道,「看看能不能找到幾間既舒適,價格也公道的房間。」


  斯坦弗說:「真是巧合,今天也有人跟我說過這種話。」


  「誰?」


  「是一個在醫院化驗室工作的夥計。今天早晨還在獨自抱怨,說找到了一所相當不錯的房子,可就是沒有找到和他一起合租的人,靠他一個人負擔不了那麼高的房租。」


  「好極了!」我叫了起來,「如果他真想找個人與他一起合租房子,那我正是他所需要的人。我自己也很喜歡有個人作伴。」


  小斯坦弗一面喝著酒,一面用奇怪的目光看著我。「你還不了解歇洛克·福爾摩斯,」他說,「也許你不喜歡和他長期作伴。」


  「為什麼?他有什麼毛病嗎?」


  「我並不是說他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他只是有些古怪——對某些科學領域如痴如醉而已。但他這個人非常正派。」


  「他是個醫學院的學生吧?」我說。


  「不是——我根本說不清他將來打算做什麼。我感到他精通解剖學,而且是個出色的藥劑師。但就我所知,他從來沒有系統地聽過醫學課。他所研究的內容非常雜亂,還挺古怪。不過他掌握了許多怪異的知識,連他的教授們也感到非常驚訝。」


  「你從來沒有問過他打算干哪一行嗎?」我問。


  「沒有。他不是那種輕易向人敞開心扉的人。不過,當他來了興緻時,話倒也挺多。」


  「我想見見他。」我說,「如果我要和人合住房子,我想找個愛讀書、愛清靜的人。我現在身體還很虛弱,經不住喧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深受這兩種折磨,所以這輩子再也不想這樣了。我怎麼才能找到你的這位朋友呢?」


  我的夥伴回答說:「他這會兒准在化驗室里。他這人要麼就幾個星期不去那裡,要麼就整天在那兒工作。如果你願意,咱們吃完午飯一塊兒去。」


  「太好了!」我說,接下來我們又把話題轉向別處。


  去醫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給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事情。


  他說:「如果你和他相處不好可不要怪我。我只不過在化驗室里見過他,稍微了解一些情況。既然你想這麼做,以後可別指責我。」


  「處不好,還可以散夥。」我盯著斯坦弗說道,「斯坦弗,我看,你對這事兒有後顧之憂,到底怎麼回事?是不是那個人的脾氣特別壞,還是有別的原因?你可以直接說出來,不必拐彎抹角。」


  他笑了笑:「我想描述他這個人很不容易。我看福爾摩斯有點兒機械化,近乎於冷血動物。幾乎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他甚至會讓他的朋友嘗植物鹼,雖然這沒有什麼惡意,只是想正確了解這種藥物的不同效果,但這也是不近人情的。說真的,他自己也會把那葯一口氣吞下去。看來他的求知慾還是很強烈的。」


  「這種精神也很好啊。」


  「是的,但未免太過分了吧。後來他竟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屍體,你說怪不怪。」


  「抽打屍體?」


  「是啊,我親眼看到的。他是為了證明人死後還會造成什麼樣的傷痕。」


  「你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


  「對呀。誰知道他在研究些什麼。好了,咱們到了,他到底什麼樣,你自己見識見識吧。」說著,我們下了車,拐進一條狹窄的小巷,通過一個小側門,到了一所大醫院的側樓底下。這個地方我很熟悉,我們登上白石台階,穿過走廊,走廊的牆壁雪白,兩旁開了很多褐色小門。走廊的盡頭有一個很低的拱形過道,一直通向化驗室。


  這是一間高大的屋子,裡面擺放著許許多多的瓶子。幾張低矮的寬桌子橫七豎八地立在屋裡,上面放著曲頸瓶、試管和閃爍著藍色火苗的小煤氣燈。屋裡只有一個人,低著頭在遠處的一張桌子上全神貫注地工作著。聽到腳步聲,他回頭望了一眼,跳起來高興地叫道:「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邊沖著我的同伴叫著,邊拿著試管朝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只有遇到血色蛋白才會沉澱的試劑,而遇到別的卻不會。」那副欣喜若狂的樣子,就像發現了一座金礦似的。


  斯坦弗給我們作了介紹:「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你好。」他握著我的手熱情地說,「我想你到過阿富汗。」我感到他的力氣很大。


  「你怎麼會知道?」我驚異地問。


  「這沒什麼,」他暗自笑著說,「現在的問題是血色蛋白。你已經看出我這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當然,從化學的角度來說,這的確很有意思,可在實用性方面……」


  「嘿,先生,這是多年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要的發現。難道你沒有看出來?這給我們檢驗血跡提供了一個萬無一失的辦法。請到這兒來!」他急切地把我拉到了他剛才工作的那張桌子旁。「我們弄點鮮血,」他說著,用一根長針刺破他的手指,把流出來的那滴血吸到了一支吸管里。「我現在這點血放到一立升水裡。你看,雖然這種混合液看上去和清水沒有兩樣,血在這裡面的比例不超過百萬分之一。但是,我有這個信心我們一定能得到那特定的反應。」說完,他把幾粒白色的晶體放進那個容器里,又往裡加進去幾滴透明的液體。立刻,那混合液就變成了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慢慢沉澱到了瓶底。


  「哈哈!」他像一個玩新玩具的孩子那樣高興地拍著手喊道,「你覺得這怎麼樣?」


  「這真是非常微妙的試驗。」我說。


  「棒極了!妙極了!原來那種愈瘡木液檢驗法既難做又不準確;用顯微鏡檢查血球的辦法也存在同樣的問題。而且,如果血跡幹了幾個小時,后一種辦法就無能為力了。現在這種新辦法不管血跡是新還是舊都能得到同樣的效果。若是這種方法能早一些被人發現,那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犯罪得以避免懲罰了。」


  「確是如此!」我喃喃地說。


  「刑事案件往往取決於這一點。一個作案的人往往會在作案后較長時間被發現。人們檢驗血案嫌疑犯的衣服,發現上面有棕色斑點。那麼這些斑點究竟是血斑、泥漿斑痕、銹斑、果汁印還是別的東西?這個問題令許多專家頭疼,為什麼?因為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我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檢驗法,就再也不會為此發愁了。」


  他說話的時候,兩眼炯炯有神;而且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彷彿在向他想象出來的正在鼓掌的人群致意一樣。


  我為他如此激動而非常驚訝,便說:「我向你祝賀!」


  「法蘭克福去年發生了馮·比紹夫案。如果當時有這種檢驗方法,他肯定被處以絞刑了。還有萊福德的梅森一案;臭名昭著的穆勒一案;培勤拉山的利菲弗一案以及新奧爾良的薩姆森一案。我可以列舉出二十例這種檢驗方法能起決定作用的案子。」


  斯坦弗笑著說:「你簡直就像一部犯罪案件的活字典。看來可以創辦一份報紙了,就取名《警界舊聞報》。」


  「讀這樣的報紙一定很有趣。」福爾摩斯一面說一面把一塊橡皮膏貼在手指上剛才刺破的地方,「我得小心一點,因為我經常接觸毒品,你看。」說著他伸出手給我看。我的眼前出現了一雙貼滿了大大小小許多塊膠布的手,由於強酸的侵蝕,這雙手已經變了顏色。


  「我們到這兒來有點兒事情要跟你商量,」斯坦弗邊說邊坐在一個三腳高凳上,並且用腳給我也推了一隻凳子,「我這位朋友要找個住處,聽說你正想找個人跟你合住,所以我介紹你倆認識,不知怎麼樣?」


  福爾摩斯聽說我要跟他合住,顯得很高興,他說:「我在貝克街看中了一所公寓,我覺著對於咱們倆挺合適。不過您要忍受煙草的味道。」


  「我也經常抽『船』牌煙的。」我說。


  「那太好了。我常常做化學實驗或帶回一些化學藥品,你不會介意吧?」


  「不會的。」


  「那麼我還有什麼別的缺點呢?有時我心情不好,好幾天不說話,但別以為我生氣了,不要管我;慢慢的,我會自己好的。對了,您有什麼缺點需要說明嗎?兩個人在同住以前,最好彼此了解一下對方的缺點。」


  聽到他這樣說,我不禁覺得好笑,說:「我養了一隻小虎頭哈叭狗。我神經受過刺激,所以怕吵。我太懶,貪睡,起床沒有固定時間。這些不知你能否接受?」


  「那拉提琴怎麼樣呢?」福爾摩斯不緊不慢地問道。


  我答道:「那得看拉得怎麼樣了。如果拉得好,沒關係;但要拉不好可就麻煩了……咱們什麼時候去看房子?」


  「那就好,明天中午,就在這兒,一同前去看看房子把手續辦好。」福爾摩斯高興地說。


  相約已定,他繼續擺弄他的化學藥品,我和斯坦弗一起向我的旅館走去。


  「順便問一下,」我突然站住腳,轉過臉來問斯坦弗,「他怎麼知道我從阿富汗回來的?」


  「這正是他與眾不同的地方。許多人都想知道他是怎麼看出內情的。」我的同伴神秘莫測地笑了笑。


  「那麼這是個謎?」我搓著雙手說,「真有意思。我非常感謝你讓我認識他。要知道,『研究人類最恰當的途徑就是研究人本身』。」


  「那你就好好研究他吧,」斯坦弗向我告別,「不過你會發現他這個人很難琢磨。我敢打賭,他了解你一定比你了解他要多。再見!」


  「再見!」我應了一聲,然後就慢慢朝我住的旅館走去。我對這位新認識的朋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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