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天地(3)

  話說回來,花澤類這爹對他真不錯,中午有事兒沒事兒就去校門口最好的飯店點上七八個菜,什麼菜好點什麼,然後請自己的女兒和「姑爺」吃一頓。


  他聽說花澤類喜歡打籃球,就花了2000多塊買了籃球、運動衣、運動鞋一整套的送給花澤類。


  花澤類的同學都跟花澤類開玩笑:「哎呀,成黑社會家屬了?」


  「……」花澤類有苦難言,才17,居然就訂婚了,而且對象還是大白腿,他或許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後來大白腿和花澤類在一起膩了,甩了花澤類,但迷愣還是經常請他一起吃個飯什麼的。


  從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這個人有如下幾個特點:

  1.本性還算善良,雖然壞事兒沒少干,但還不是喪盡天良那種。從他女兒和花澤類分手后,他還對花澤類那麼好就可以看出來。


  2.對自己女兒溺愛到了極點,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兒是他在這世界上唯一的牽挂,他把自己所有的愛都給了女兒。


  3.他可能知道自己隨時會離開這個世界,所以做好了準備,在女兒17歲的時候就急吼吼地給女兒定下個女婿,儘管最後沒成功。


  大虎和趙紅兵起了衝突,當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時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麼多錢,被他養了那麼久,就該為大虎賣命。


  大虎手下的這群猛虎即將出籠了。


  出籠,咬趙紅兵去。


  和大虎相比,趙紅兵消失得並不徹底,還有人能在市區里看到他。只是他行蹤極其飄忽,說不見人影立馬就不見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餓虎,趙紅兵知道,當然知道。


  據說,趙紅兵在某個下午到了省城。趙紅兵當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見一個人,他希望這個人能給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這個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趙爺爺之外對他人生影響最大的一個。2000年後的趙紅兵能破繭成蝶也得歸功於他。


  這個人當然是九哥。他好像從來都沒給趙紅兵的生意幫過什麼忙,也好像從來沒給趙紅兵的生意提過什麼好的建議。


  他和趙紅兵只談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個城市,趙紅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個和自己同樣「段位」的人溝通,連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許不能說比趙紅兵高,但肯定不比趙紅兵低。這是個老江湖。當趙紅兵、張岳等人在街頭喋血時,九哥已經在富麗堂皇的酒店裡跟社會名流把酒言歡了。


  趙紅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館里見的面。九哥穿著一件黑色的唐裝,佝僂著腰笑咪咪地走了進來,拍了拍趙紅兵的肩膀。


  「紅兵,有事了吧?」好像什麼事都瞞不住九哥。


  一壺綠茶喝完,趙紅兵把事情講明白了。


  九哥靜靜地聽趙紅兵講完后,沒回話,抬頭朝服務員說了句:「兩份炒飯,兩份蘸醬海蜇頭。」


  兩人開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頃不過一日三餐,有廣廈萬間只睡卧榻三尺。這兩個身價千萬乃至上億的江湖大哥,最經常吃的,無非就是一碗炒飯而已。


  九哥雖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趙紅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盤子炒飯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認真地看著趙紅兵吃。


  通常被人看著吃飯都挺不舒服,可趙紅兵還是慢慢悠悠地吃。這兩人的心理素質,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樣。


  終於,細嚼慢咽的趙紅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紙一絲不苟地擦。


  「紅兵,多久沒打過獵了?」


  「十幾年沒開過槍了。」


  「今天咱倆去打打獵。」


  「去哪兒?」


  「蒙古國邊境。」


  「打什麼?」


  「黃羊。」


  「好!」


  趙紅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獵去了。一輛大越野車開了十幾個小時,第二天早上,終於到了阿爾山。


  時值初春,阿爾山的草還是枯黃的,直沒過膝。這片孕育了無數草原英雄兒女的沃野,今天又迎來了兩位梟雄。一個腰桿筆直,另一個是半個羅鍋。


  這兩個人都是一臉滄桑,手裡都提著一把獵槍,漫步在這齊膝的草地上。


  呼吸著草原清新的空氣,望著草原上高高的藍天和白雲,趙紅兵的心情也暢快了許多。


  「今年這裡的黃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極目遠眺。


  「為什麼呢?」


  「因為今年蒙古國沒雪災,黃羊過境的不多。」


  趙紅兵也在遠眺,沒搭話。


  「前兩年蒙古國大雪災,上萬隻黃羊跨過國境線,來到了這裡。再有幾次這樣的雪災,估計黃羊該絕跡了。」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趙紅兵看得挺透。


  儘管九哥已經洞悉了這個社會,但是他不像趙紅兵這麼有文化。他把趙紅兵拉上了車,豐田大越野在草原上飛馳了起來。


  草原深處,像是海洋;一輛車開進去,就像是海里的孤舟。


  「現在這裡的黃羊,都是雪災后回不去蒙古的幼崽長大的。它們的父母都已經回到了蒙古,可它們只能留下來,別無選擇。這就是黃羊和人的區別,呵呵。你見過哪個父母扔下孩子自己跑嗎?人是有感情的,羊,不一樣。」


  「要是帶上羊羔,估計大的黃羊也回不去了。」趙紅兵說。


  「對,所以人的最大弱點就是割不斷親情。你得會利用這個弱點。」九哥狡黠地朝趙紅兵眨了眨眼睛。


  趙紅兵笑了,他懂了九哥在說什麼。九哥,就是只善良的老狐狸。


  「那是不是有點兒過於卑鄙了?」趙紅兵明知故問。


  「沒什麼卑鄙的。就好像今天咱們都提著槍,到現在卻一隻黃羊都沒打。咱就是來散散心,哈哈。」


  「哈哈!」趙紅兵已經明白該怎麼對付迷愣了。


  「這群黃羊,到了蒙古國就會遇上狼群。我也去蒙古國打過獵,你知道不?狼群一直就和黃羊群保持3~5公里的距離,死死地盯著,不太遠,也不太近。」


  「那這些黃羊還不知道狼群就在眼前吧?」


  「對,不知道。所以,你也要小心啊,呵呵。說不定你和你老婆忽的一下就遇上只狼,它們離你不近,但也不會遠。」


  「哈哈。」趙紅兵樂了,「狼有啥可怕的呢?我手裡有槍。」趙紅兵掂了掂手中的槍。


  「哈哈,那也不能非法狩獵啊!」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話音沒落,只聽「砰」的一聲,趙紅兵朝窗外放了一槍。


  「打什麼呢?」


  「打只野兔。」


  「你槍法也不行嘛!就你,還偵察兵呢?」


  「太多年沒動這玩意兒了……」


  打了兩天獵,趙紅兵和九哥提著三隻兔子回省城了。當然,趙紅兵收穫的,根本就不只是這三隻兔子。


  從省城回到當地以後,趙紅兵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張牌。趙紅兵在打出這張牌時,可能腦中浮現過九哥這隻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這張牌,在他手中已經握了10年。過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經營著這張牌。此時,牌即將打出。


  在趙紅兵和大虎電話對罵后的第六天。當地的某四星級酒店二樓的咖啡廳里,坐著兩個人。其中的一個,鬢角斑白;另一個,滿頭白髮。


  老遠一看,好像是倆老頭子在喝咖啡。


  仔細一看,這倆老頭子都不超過40歲,看起來滄桑而已。


  鬢角斑白的,是趙紅兵。


  滿頭白髮的,是表哥。


  沒錯,趙紅兵的第一張牌就是表哥,曾經開槍廢了陳衛東一條腿的表哥,曾經捅了嚴春秋一刀的表哥,曾經在省屬重刑犯監獄坐牢近10年的表哥,曾經被趙紅兵認為張岳團伙中唯一可成大器的表哥。


  那所重刑犯監獄里,有兩個大哥級人物。其一:迷愣;其二:表哥。


  表哥30多歲頭髮就全白了。


  那天,這兩個頭髮都已經白了的人在一起談話。沒有人知道他們究竟談了些什麼,只能從後面發生的事件去判斷。


  顯而易見的是:這已經不再是一群青春少年的街頭喋血,而是一群老謀深算的真正的江湖大哥間的較量。並且這是一場看不見對手的較量。雖然雙方無時不刻都在算計對方,但在決出勝負之前,絕不會見面。


  那段時間,表哥剛剛出獄不久。他身材相比以前更加瘦削,也略有些駝背了,深陷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再加上那滿頭白髮,倒有幾分像歐洲人。表哥總穿著一件長長的黑色風衣。這行頭,在當地也堪稱獨樹一幟。


  表哥之所以能夠成為獄中的江湖大哥有如下幾點原因:

  1.表哥入獄的原因是開槍要了陳衛東一條腿,又捅了嚴春秋。以這樣的罪名進去,是能受到其他犯人「尊敬」的。


  2.表哥輕易不出手,只要出手,就有人留下終生殘疾。這樣的人,有幾個人敢惹?


  3.表哥重義氣,向來一諾千金。


  4.最重要的:自從表哥入獄以後,張岳、趙紅兵為其花錢無數。


  這樣的人,在監獄里怎麼能不是大哥?

  據說,表哥在和趙紅兵談話後去找了一個人。表哥說:「我只要有一個人幫忙,應該就夠了。迷愣的人是不少,但全是無能之輩。」


  趙紅兵說:「迷愣無牽無掛,早就活膩了。但是聽說,他有個女兒。」


  對,九哥對他說過:人的最大弱點就是割不斷親情,你得會利用這個弱點……


  在和表哥對話以後,行蹤飄忽的趙紅兵忽然又出現在了二龍的病床前。據說,趙紅兵看見二龍時,躺在病床上的二龍還戴著副墨鏡。


  當然,二龍戴墨鏡不是為了裝酷、裝社會人兒,當地的江湖中人就沒常年戴墨鏡的。他戴墨鏡的原因是:被謝老二打了個眼藍。像二龍這樣自恃會劈叉的高手,肯定羞於讓人知道他被打了個眼藍。


  但躺在雪白的病床上戴副墨鏡,也的確夠滑稽的。


  「二叔,來了。」二龍氣息微弱。


  「嗯,好點了嗎?」


  「好多了。」


  「那就好。」


  「二叔……」


  「二龍,現在安排你轉院去省城。現在就走,車我安排。」


  「那……」


  「別多說話了,這邊的事兒,我來解決。」


  「……」


  「到你該回來的時候,我肯定通知你。」


  趙紅兵是要把自己隊伍中最弱的環節暫時剝離出去,解除後顧之憂。在當地保護二龍這樣的人,難度大了點兒。


  跟二龍簡單聊了幾句以後,趙紅兵再次消失了。


  趙紅兵團伙的幾個核心成員,除了趙紅兵消失以外,其他人一切正常。沈公子該有的社會交際繼續打理,李四該在外面玩兒就在外面玩兒,一切看起來都再正常不過。


  沈公子心裡有底:他雖然年輕時候沒少參與鬥毆,但他實在不算是一個江湖中人。現在沈公子絕對算是個來當地投資的外地企業家。他交往的都是些處級甚至廳級幹部,他大虎敢對沈公子這樣的紅人下手?沈公子的名片,就是沈公子的護身符。大虎如果動了沈公子,那他就慘了。


  和沈公子相比,李四心裡就更有底了。上過戰場,混過廣東,什麼陣勢他李四沒見過?迷愣再凶,還能凶過他李四?所以,李四依然每天下午兩點起床,駝著背,夾個包,眯著眼睛先去自己的酒店轉一圈,查查賬;三四點鐘再去自己的洗浴中心轉轉,看看有沒有什麼事兒;到了五點多開始叫朋友一起吃飯;山吃海喝一通以後,九點左右再去位於市中心的一個演藝酒吧去看節目,繼續喝酒。李四的行蹤很固定,每天就這麼幾樣。


  八、小費


  這次較量,已不是趙紅兵和大虎兩個人的簡單較量,更不是迷愣和表哥的較量,而是兩個團伙的財力、武力、社會活動能力的綜合較量。


  就在趙紅兵去看二龍晚上十點左右,李四在位於市中心的那個演藝吧遇上了二虎。


  如果說趙紅兵和三虎子還能算半個朋友的話,那麼李四和二虎從來就是仇人。他倆間的仇恨,像是一座活火山,在最近的十年中一直保持著隨時噴發的狀態。


  李四忘不了過去三十多年人生中僅有的一次馬失前蹄,他在自己的遊戲廳門口險些被二虎打死。


  二虎也忘不了十幾年前那個雪天的清晨,他在自己家門口落下了終身殘疾。


  二虎和李四從沒和好過,偶爾碰面連招呼都不打。


  那天晚上,二虎和李四再次衝突的導火索,至今還是一個在當地流傳的樂子。而且,至今在當地江湖中人的口中還留下了一個典故:你的眼神兒別跟二虎似的。


  李四這人有個習慣:1.無論在哪裡,他都會選擇坐在較偏的角落裡;2.總是坐在最昏暗的地方。


  這不是他比較低調,而是他的習慣。


  那個演藝吧每天十點左右有個固定的節目:拍賣一個超級大的足足有兩米長的「龍頭」果盤,誰出價高誰得。拍賣這個果盤的收入,全部捐助希望工程。然後,歌手會為得到這個果盤的人唱一首歌。


  在當地最喜歡拍得這個果盤的人,就是李四。可能是李四覺得自己的錢多數來路不正,要多行善事才有好報。所以,幾乎每次來這裡,李四都要拍到這個果盤。


  本來拍賣果盤捐助希望工程這事兒是個好事兒,但是在這個演藝吧里有點兒變味,那個足足兩米長的果盤,經常變成當地富人鬥富的工具。


  二虎和李四發生衝突的那天也是如此。


  晚上十點,dj帶著四個姑娘抬著果盤準時出來,宣布:無底價,拍賣!全部所得捐獻希望工程!

  「1000!」


  「2000!」


  「2500!」


  底下有人開始叫開了。


  李四一直沒發話,他總是等大家叫得差不多的時候,再讓王宇喊一嗓子,一錘定音。


  「8000!」坐在演藝吧舞台正對面第一排沙發上的二虎來了一嗓子。二虎在整個舞台的聚光燈下顯得有些興奮,而且看起來有點兒志得意滿。


  二虎這一嗓子過後,沒人再張嘴競價了:1.沒人願意花上5位數去買個破果盤,也沒幾個人真有那捐助希望工程的善心,只不過是起起鬨而已;2.很多人都認識眼前這剛剛叫了8000元的瘸子——二虎。


  「8000元第一次!」


  「8000元第二次!」


  「10000!」偏僻昏暗的角落裡,有個人喊了這麼一嗓子。


  李四願意花5位數去買整個果盤,而且,他根本就不怕二虎。李四也清楚:現在趙紅兵和大虎掐起來了,雖然到現在還沒把他牽扯進來,但是他必須要給大虎他們這個團伙找點兒不自在,滅滅他們的威風。


  二虎轉過頭,想看看究竟是誰在跟自己競價,但在十多個鉑燈下的他看不清角落裡坐的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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