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有一個是冒充的(35)
小題稍微想了下,立即說:「我的天,那就是成精了啊!它們咬輪胎絕對不是因為牙癢,那是在害我們!」
夏邦邦說:「它們確實非常危險。騷叔說,沒人知道它們的數量,也沒人知道它們變異出了什麼恐怖的能力,我們務必小心再小心。」
cassie說:「昨天我們來的路上,我下車解過一次手,確實看見過一個洞,裡面黑乎乎的,冷颼颼的,我很害怕,想換個地方,走出不遠,又看見了一個同樣的洞!」
小題說:「妹妹,你為什麼不早說?是不是以為那是古墓,怕我們分了你的財寶?」
cassie說:「沒有啦,我只是沒在意……」
夏邦邦說:「那地方離我們現在的營地多遠?」
cassie說:「我回到車上不一會兒就紮營了。」
夏邦邦說:「不一會兒是多長時間?」
cassie說:「十幾分鐘……」
夏邦邦說:「看來,這一帶到處都是它們的洞,不知道它們會從哪兒冒出來。等趙軍回來我們馬上離開。」
干戈毫不在乎地說:「有什麼,不就是打地鼠嗎!一個榔頭就解決了,我從小就玩兒。」
小題很不合氣氛地笑出來。
停了停,夏邦邦說:「我要告訴大家一件事。」
聽口氣,他要說的並不是老鼠的事了。所有人都看他。這時候,每個人都希望聽到好消息。
夏邦邦說:「關於那把玩具槍。」
cassie馬上說:「對呀對呀,為什麼趙軍不讓我看呢!」
夏邦邦說:「那是一支激光槍。」
干戈馬上全神貫注起來。
小題說:「激光槍?現在帶模擬槍都是違法的!」
cassie小聲問:「小題,你怎麼這麼了解?」
小題說:「我早就想有把槍了,就是不敢買!」
夏邦邦說:「那支激光槍有點不一樣。你把它想象成一隻手電筒就好了,拆開之後,它是兩部分,一部分是激光裝置,類似手電筒的電池——實際上,電腦光碟機上都是有激光的,所以,它不違法。另一部分是發射裝置,類似手電筒的聚焦反射鏡,它也不違法。它們只有組合在一起才有威力。另外,它沒有口徑,也發射不出實體彈頭,不在法律禁止的範圍——當然,也可以理解為鑽了法律的空子。」
小題說:「它能殺人嗎?」
夏邦邦搖搖頭:「這是重點——它射中人體的不同部位,會產生不同的後果,比如,它射中了頭部,會導致目標失明、失聰、失語,但只是暫時性的,不會致命,大概三天之後就會慢慢恢復。它屬於自我防護型的武器。」
小題說:「那跟我的防狼噴霧器有什麼區別!」
夏邦邦笑了:「你的噴霧器只能噴幾米,激光槍的射程可是一公里。」
干戈一直沒說話,他的心裡結了疙瘩。
夏邦邦以及他的保鏢帶著槍。
不管它能不能殺人,那都叫「槍」,而不是燒火棍。
他非常在意這件事。他帶著刀子,夏邦邦團伙帶著「槍」!本來他在內心裡就對這個富三代很抵觸,現在又一次觸及到了階層問題。
夏邦邦說:「我是想告訴大家,不要驚慌,我們團隊有防衛的武器。」
干戈說:「如果那些巨鼠同時撲向了你和我,趙軍會用激光槍保護誰呢?」
夏邦邦想了想,說:「干戈,我可以把激光槍交給你使用。」
干戈冷笑了一聲:「我用不慣你們那富貴的玩意。」
大家正說著話,隱隱傳來了引擎聲。
大家朝遠處看去,兩隻車燈遠遠地射過來,在漆黑的羅布泊,就像兩隻忽上忽下的調皮的螢火蟲。夏邦邦說:「是趙軍。」
車燈越來越近,果然是那輛悍馬。
引擎聲驚醒了徐則達,他從越野車上下來,跟隨悍馬走向了營地。
趙軍停好車,跳下來,並沒有別的廢話,只有兩個字:「好了。」
夏邦邦說:「辛苦了,趙軍!」然後,他對大家說:「我們收拾東西,馬上離開。徐鎮長,你沒發現什麼情況吧?」
徐則達說:「為了大家的安全,我連眼睛都不敢眨,啊,這個這個,一切正常。」
夏邦邦打開了照明燈,大家開始收起帳篷,裝車。一切收拾完畢,已經凌晨了,天地漆黑,離羅布泊天亮還早著呢,大家分頭上車,朝更黑暗的羅布泊深處進發了。
車輛依次開走,離開了紮營的地方,一個活物從不遠處的沙丘后露出了腦袋,靜靜地看著車隊離去,一轉眼就不見了。很快,荒漠上出現了很多活物,它們朝著車隊追趕過去,那些黑影此起彼伏,竟然毫無聲息。
探險團隊繼續前進。準確地說,是逃離。
車燈顯得很渺小,只照亮前面一塊地面,遍布陰影,深淺莫測,遠方則是一片令人絕望的黑暗。突然,干戈踩了一腳急剎車,小題差點撞到風擋玻璃上,她尖叫了一聲:「你幹嗎!」
干戈說:「你沒看見嗎?」
小題四下看了看:「看見什麼?」
干戈說:「一個活物從車前跑過去了!」
小題說:「我沒看見啊!」
干戈打著火,急速調轉車頭,車燈射向了相反方向。荒漠空空。
小題說:「什麼東西啊?」
干戈獃獃地說:「挺大的……」
小題說:「挺大是多大啊?」
干戈說:「跟小狗差不多,應該就是那種變異老鼠!」
小題四下看了看:「我們走出多遠了?」
干戈說:「差不多30公里吧。」
小題說:「我就奇怪了,昨天我們住在羅布泊邊緣,那附近有人煙,它們能找到吃的,在這裡它們吃什麼?沙子?」
干戈說:「總之我們必須趕快走。」他一邊說一邊調轉車頭,繼續朝前開了。
小題說:「青年,你加油吧!」
干戈一腳油門踩下去,吉普車呼嘯著沖了出去。
第19節:行車記錄儀是個竊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