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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得失

  天快黑的時候才想起喬依靈晚上要去夜校上課,紀清淺拖著沉重的步伐趕回了衣店,喬依靈見她臉色不好忙忙地倒了一杯水讓她喝下,關切地問:“紀姐你是不是不舒服啊,那我今天不去上課了,你先回家去休息吧!”


  喬依靈是鄉下來的孩子,勉強讀完了高中就出來打工,這三年來一直留在她的店子裏幫忙做事,喬依靈機靈懂事,讀書的天份其實很高,看著年輕無邪的喬依靈,紀清淺就仿佛看到了過去的自己,她怎麽也不肯讓這個小女孩因為家貧的緣故而放棄了讀書的夢想,走上她從前的老路,於是閑暇之餘便替她輔導功課,勸她報考個夜專之類的充實自己,喬依靈也很爭氣,第一次自考就考了很高的分數,順利地進入夜校上課。


  紀清淺喝了幾口水才有了精神,雙手捧著玻璃杯,讓那滾燙的熱意一點點地滲入心底,含笑說道:“你去吧,別耽誤了課,我沒事。”


  喬依靈不疑有它,揮手向她再見,紀清淺點點頭,目送她輕靈的身影出了店門。


  時值秋裝上季,晚間的生意比白天還要好,一整天筋疲力盡的她好不容易送走了所有客人時,夜色已經很深了,起了微風,象是隨時要下雨的樣子,她正準備關門打烊,門外忽然跌跌撞撞奔進了一個人來。


  她吃了一驚,本能警覺地說道:“這間店馬上要打烊了,不做生意,請你出去。”


  那人抬起頭來,年輕俊逸的一張臉,眉眼裏全是焦灼的痛楚,紀清淺認得他,正是上個星期來為女朋友買衣服的那個男孩,還曾給過她一張名片,紀清淺竭力回想著,衝口叫道:“你是許至陽?”


  許至陽苦笑了一聲,點頭說道:“是我。”他開口間一股濃烈的酒氣醺人至極,但他酒品良好,雖然整個人看起來搖搖欲墜,卻沒有醉漢那般迷亂瘋癲的舉止,他的眼神甚至還很清亮,屬於酒醉心明那種,仿佛喝再多的酒也洗不掉心中鬱積的愁煩。


  紀清淺詫道:“你怎麽喝了這麽多的酒?發生了什麽事嗎?”看他仿佛連站也站不穩,急忙扶他在沙發上坐下,許至陽慘淡一笑,伸手從口袋裏取出了一疊鈔票,說道:“還你,這是我欠你的錢。”


  紀清淺不接,她敏銳地感覺到了許至陽的不尋常,正色問道:“你還沒有回答我的話!”


  許至陽緩緩搖了搖頭,嘴角的一縷笑容顯得特別牽強淒哀,他直接將錢放在了櫃台之上,店門沒有關嚴,一陣急風夾著斜雨飄過,那疊鈔票驀地被風吹亂,紛紛揚揚地落在了地上,如香山飄零凋謝的片片紅葉。


  兩人之間隔了數米,中間是散亂的滿地鈔票,許至陽怔怔地望著這一地的狼藉,臉上的肌肉忽然一陣抽搐,似乎是勾起了心底最深處的隱痛,火山一樣地爆發出來,他抬起充血的雙眼哈哈笑道:“多麽可笑,我的女朋友居然為了一件衣服離開了我,我真是這個世界上最笨的人。”


  他大笑踉蹌著往門外走,笑聲卻比哭聲還要難聽。


  她急步追了出去,喊道:“你等等!”門外夜色淒迷,細雨如霏,遠處行駛的汽車打著車燈開過來,慘白的一道光柱映出了街角那個孤清的背影,紀清淺心一寬,慢慢地走了過去。


  許至陽並沒有走遠,喝了太多酒的他出門被寒風一吹,胃裏便開始翻天覆地,正在拐角處彎腰扶著牆嘔吐不已,紀清淺安靜地站在他身邊,直到他差不多吐盡了腹中的穢物,這才遞過一包紙巾,柔聲說道:“你先擦擦,然後到我店子裏來坐坐,有什麽話好好說,別折騰壞了自己的身體。”


  許至陽沒有抬頭,隻是緊緊地抓住了紀清淺伸過來的手,蹲在地上嗚嗚低聲輕泣,樣子脆弱而無助。


  紀清淺不能想像前些天還沉浸在愛河中的男生,今天怎麽一副如此頹廢的模樣?心中隱隱有了一絲不好的預感,眼前這個熱情爽朗的男孩子總會讓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逝世已久的小弟,大概是愛屋及烏的緣故,她對他有一種本能地關心,真心希望能替他分擔憂愁,那怕隻是做一個靜靜的聽眾。


  於是她再次說道:“先到我店裏喝杯茶暖暖身子,世上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總不能受了一點打擊就一蹶不振吧。”她拉著他的手微微使了點力,許至陽吐過又哭過之後,心情也仿佛舒解了許多,借力就站起了身,順從地跟著紀清淺回到了衣店。


  剛剛泡好的茶很燙,許至陽捧著茶杯發怔,他的眼通紅通紅,也不知是因為哭過還是因為酒醉的原因,他就這麽看著麵前的紀清淺,欲言又止,店裏本來準備打烊,因此紀清淺把燈都關了,隻餘一盞小小的壁燈,幽幽的光投射在她的臉上,使她淡然的臉龐籠罩上了一層柔和的光暈,顯得格外溫和親切,她很鎮定也很有耐心,微笑著看他以示鼓勵,他的心霎時仿佛被三月的春風輕輕吹過,漸漸趨向平靜安和。


  許至陽臉上的神色轉了又轉,最後頹然抱住了頭,悶悶地啞著聲音說道。


  “小敏要和我分手,她說她再也受不了這樣拮據的生活,樣樣都要預算,連買一件新衣服都要掂量了再掂量,她說她是愛我的,但她更向往富裕無憂的生活,她叫我不要再找她,就當兩人從來沒有認識過。”


  “她怎麽可以如此絕情?她以前不是這個樣子的,我們戀愛了三年,感情一直很好,她怎麽能說放棄就放棄?”


  “你知道嗎?她為什麽很喜歡這件衣服,因為她要參加同學的生日宴會,那是一個上流社會的聚會,她怕穿得差了失了她的麵子,穿上了這件衣服,整個會場隻屬她最光彩奪目,她象闖入了舞會的灰姑娘,很容易地就找到了自己的白馬王子,而我,注定隻是她生命中曾經的陪客。”


  這樣的故事很現實,也很蒼涼,大抵人年輕時都很盲目,總喜歡拿自己擁有的去換取沒有的東西,而直到很久之後才會明白,得失之間的淒楚隻有自己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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