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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歸途 第一章

  ───謹以此文獻給我生命中所有離去和停留的人

  喜歡的一位詩人說:「有一個故事,也只有一個故事值得我們細細講述。」對我而言,正是如此。

  一條兔子尾巴長的序:

  巷子口那個算命的瞎子對我說,你情路註定坎坷,一輩子要和男人糾纏不清,而且不得善終。

  我把喝剩的汽水塞在他手裡,拍拍屁股走了。

  「喂,你還沒給錢哪!」瞎子遠遠地還在後面狂吼。

  有沒弄錯,連老子是男是女都沒算出來也敢要錢?不掀你攤子那是老子我日行一善。

  以上是我高一第一篇周記的主要內容,老師評語曰:「一定程度上揭露了封建迷信的虛偽xing,但用詞過於粗俗。」

  LONGWAYHOME

  除了作文老是因為離題萬里或者如上所述的用語欠文雅而一直拿不到高分以外,我的各門成績基本上都是呱呱叫,簡單說就差不多是個優等生啦。所以期中考排名出來之前我和小胖他們打賭能進年級前十五。這還只是保守估計,作文能及格排前五都沒問題。

  結果成績一出來,我排在第十六。

  無言地請了小胖們去吃學生餐廳的特級炒麵,一人兩大盆吃掉我半個禮拜生活費(那時候老爸老媽撥款給我和弟弟是以周為單位的)。明明這次作文破天荒沒掛居然還擠不進前十五,我簡直死不瞑目。把七門科目的卷子翻出來一張張核對分數,百分制語文87,數學90,英語92,物理89,囧囧86,歷史69。歷史跌到70線下難怪扯我後退。心又不甘地撈起答案卷仔細檢查想找出一兩出算分失誤,第十五名的陸風也是我們班的,只不過多我一分而已,撿回一道題就能跟他並列。這不是虛榮的問題而是關係到這禮拜是喝西北風還是喝其他的什麽度過的問題。

  這一查查得我青筋暴跳熱血上涌心花怒放,選擇題我全對了,老師只給打個大大的紅勾,二十分一分也沒加上去。

  二,二十分哪………十五名內半分都能咬死人,何況是四十個半分。

  本來還躺在八人間小宿舍上鋪裝睡等死的我立刻意氣風發從床上爬下來,套好鞋子準備先找小胖們討回炒麵再去辦公室討回分數。冷不防一抬頭看見下鋪的陸風興沖沖從門外進來,手裡捧著個花花綠綠的紙盒子。

  「程亦辰,來看看我的CD機。」

  那時候是96年,我們那小鎮里很多孩子還只能享受笨重的卡帶式放錄機,帶著AIWA的隨聲聽走路已經算是時髦身價遠勝於現在的MD-PLAYER的時代,我也帶著說不出的好奇和?羨湯頭過去看那個深黑色的機器,不小心忘了自己不大搭理陸風的立場。

  開學以來不過半個學期,男生之間固定的小幫派已然形成。我和陸風怎麽都是無法有交集存在的兩種人。我的話,如你們所見,乖學生好寶寶,小我一歲的弟弟還在念初一我已經是高一快班的學生了;除了成績以外各方面都有點低能;家庭經濟條件極其普通(一對工薪階層父母要養一對毫無理財觀念在學費不菲的重點中學念書的兒子,你倒來試看看),從小被灌輸了書中自由黃金屋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思想外加考不上大學就回到鄉下耕耘祖傳的十來畝果園的恐嚇,所以絕不攀比吃穿永遠都是藍色或者黑色長褲白色上衣白色球鞋初中制服還可以留到現在勉強將就著穿,留最中規中距的學生頭,戴著樣式最土氣的黑邊眼鏡趴在桌子上埋頭苦寫。

  陸風就不一樣了,他…………呃……背後說人壞話是不對的,所以就力求簡單明了客觀公正,挑點別人的傳言來說。

  外貌:據說他是全年紀最有型有款的男生,跟他比起來什麽劉德華郭富城之流的都如滔滔江水一去不復返了(有嗎?怎麽沒人覺得一個中國人高鼻子深眼睛眼珠顏色是琥珀色有點奇怪呢?)

  家世:恩……聽說他老爸是美裔華人或者旅美華僑,反正陸風是中美混血,順便提一下從初中開始陸家每年都會撥大筆款子給學校修這個建那個的。

  成績:唔……他能進前十五就像我進不了前十五一樣沒有天理。

  品德:咳,這個敏感問題不好下結論,反正他老爸捐進來的錢很有一部分是為他碩果累累的打架鬥毆記錄破財消災的,初中有一年他奇迹般地沒有因為打架而被記過,傳說財務部為此憂鬱了好一陣子。

  簡單下結論,我們誰都不抬舉誰。

  今天這個希奇的機器顯然是讓我們徹底忘了這一點,湊在一起試聽陸風收藏的那些我所不認識的搖滾時代名歌手的CD。

  「音質不錯吧。」陸風興高采烈,「我爸說話算話。這回考進前十五全靠運氣。」

  我明白過來了,這是陸風從他爸那裡要來的獎品。

  捏捏手裡的歷史卷子,我遲疑了一下。我不喜歡陸風,但也不忍心在這個時候兜頭潑他冷水。

  「喜歡吧?我下午去踢球,要不要先借你聽?」

  唔,討厭歸討厭……他還是很大方的。

  我把藏在身後的卷子揉起來。算了,那些炒麵加在一起也買不到半根CD機的耳線。

  陸風操起放在桌底下的足球,高聲叫著隔壁男生們的名字出去了。那個機器躺在我桌子上。我嘆氣指著它:「你呀你,為了保住你害我這兩天沒飯吃。」

  把卷子一扔,撿本英文參考書靠在陸風床上看著看著就昏昏欲睡。

  睡吧睡吧,睡著了就不餓了,5555。

  醒來的時候陸風已經回來,正邊擦頭髮邊站在床邊上拿著張東西認真研究。我迷糊了一會兒想起來那是我的歷史考卷。

  「你分數算錯了。」見我睜開眼睛,陸風揚揚卷子,口氣平靜卻不友善。

  我含糊地「哦」了一聲。

  「怎麽不去改回來?加上分你恐怕會是第一。」

  「改的話你不就……」剛睡醒果然不能說話,一說全是錯。誰都知道陸風心高氣傲,理所當然地他就變了臉色。

  「知道你看不起我。期末考我一樣能排在你前面,用不著你假惺惺。」

  真是好心還要遭雷劈。

  「我沒別的意思。那機子挺好,愛要不要都是你的事,和我有什麽關係。我用不著巴結你,也沒瞧不起誰,你少小人之心。」我懶得多說,搶回卷子用力白他一眼。

  屋子裡安靜了好一會兒才聽到他說:「這樣吧,我不欠人情,請你吃頓飯。」

  這人真犯賤,罵完了還要請吃飯。

  鳥為食亡,我想了想最近真的會很餓,就點頭「好啊。」

  後來常常想,如果不是這次平淡不過的交手,如果我一直和陸風涇渭分明擦肩而過,以後的人生,我的,他的,也許都會不一樣。

  想不到陸風說的吃頓飯要跑那麽大費周章。

  再重複一次那是96年,肯爺爺麥叔叔遠沒有現在這麽普及到泛濫。吃個KFC要坐破爛公車顛簸一個多小時到所謂的縣城,搞得跟朝聖一樣。坦白說一對這種著名美式快餐的認識僅止於聽說以及在書上和電視里看到,所以陸風說我土氣,因為我居然用那麽崇敬虔誠的表情嚴格地用薯條蘸著番茄醬,比做化學推斷題還要全神貫注。

  即使被他無情地指責嘲笑,那還是成為我終生難忘的一次用餐經歷,以後我在廈大學生街的KFC里嚼著漢堡雞塊就再也找不到那種感覺。

  也許的確是第一次會令人記憶深刻的緣故。

  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麽我在多年之後都一直做不到忘卻陸風這個人。

  因為他給予我的第一次就像從我這裡奪走的一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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