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七章 皇后出場
想要全面開戰嗎?
嘴角上揚,另外一個男子,看著安平王的眼神充滿了陰翳。
如果想要全面開戰的話,那麼他也未曾害怕過。
剎那間整個皇宮暗流涌動。
大雄寶殿之上,皇帝此刻的表情還是一如既往的平靜,就在他剛剛落下一顆棋子的時候,面前的空間一陣晃動,一個身穿宦官衣服的男子欣欣然 從中走出來。
「拜見皇上,太子殿下也來到皇宮了。」
「哦,兩個主角都已經來了,那麼這一些子好玩了,朕終於可以退休了。」
「你的心情倒是不錯,你就不擔心你的江山到時候亂七八糟的。」
亂七八糟?
聽著慕容劍的話,皇帝的眼中閃過一絲精光。
「他們沒有那一個膽量,整個國家還是在自己的掌控當中,我說話還是有分量的,他們現在還動不了,別忘記了,這一個國家的江山現在還是我。」
現在的江山還在我的手中,誰都沒有辦法動。
「嗯,這一點我倒是相信,既然這樣子的話,今天晚上我就好好看看著,希望接下來你的兩個兒子不會讓我失望。」
微微點頭,慕容劍手中黑色棋子落下,剎那間棋盤再次風起雲湧,局勢在這一刻也發生了改變。
來到皇宮的李隆,並沒有第一時間去面見皇帝,而是來到了後宮之中,整個國家當中能夠在後宮當中隨意亂走的除了皇帝,也就只剩下李隆了。
「母后,兒臣有事情進諫。」
「嗯?」
「太子殿下,皇後娘娘已經就寢了,有事情的話,還是明天再來吧?」
夜已深,皇后早早的就已經陷入沉睡當中,一個宮女對著太子說到。
「確實有事情,你趕緊去找皇後娘娘吧,她不會怪罪你的。」
皇後娘娘的脾氣這一些手下還是非常清楚的,如果在她沉睡之中有人打擾的話,那麼你就完蛋了。
現在聽著太子的話,宮女還是有點遲疑。
「趕緊去,不然的話,你以為我會放過你嗎?」
眼中閃過一絲精光,李隆盯著宮女的眼神帶著一絲威脅。
這一瞬間宮女除了苦笑也只剩下苦笑了,沒有想到自己竟然會遇上這樣子的兩個人。
「太子殿下稍等,我這就去著皇後娘娘。」
過了許久,皇后終於起床了,而那個宮女則是膽戰心驚的跟在皇后的身邊,這一次算是比較好的,沒有想到皇后一聽到太子有事情,直接站起來了。
「發生什麼事情了?大半夜的來找我。」
「安平王帶著人已經過來了,錦娥也在其中!」
錦娥也在其中?
聽到這句話,皇后眼中閃過一絲精光。
「就算錦娥能夠來有什麼用呢,她的喉嚨已經啞掉了,現在過來還能夠有什麼用呢。」
聽著錦娥的話,皇后的眼神閃爍了一下,隨後又釋然的搖頭笑著說到。
「喉嚨啞掉?」
盯著自己母親的話,太子也是一陣失笑,真的沒有想到自己的母親還是那麼的天真。
「母親,你還是想多了,難道你不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叫做神醫的人嗎?」
神醫上官竹染?
聽到這裡,皇后眼中猛的閃過一絲精光,這一刻她真真正正的開始著急起來。
「你的意思是,安平王竟然找到了上官竹染,可惡,這種事情怎麼可能發生。」
「就是發生了,並且他現在帶著錦娥入宮來了。」
事實已經擺在眼前,火燒眉毛沒有任何迴旋的餘地了。
「好啊好,沒想到一個孽障的兒子竟然擁有這樣子的勇氣,我倒是要看看他們怎麼敢過來,他們現在在什麼地方?」
「他們剛從大門口進來,母後接下來就要靠您了。」
在皇宮當中能夠攔截安平王的也就之後皇后了,現在還不到太子出場的時候。
「放心吧,現在還想要見皇上是沒有可能的,你外面的人安排好了嗎?」
點點頭,李隆的眼中慢慢都是暴戾,剛才他過來的時候,就已經完全的聯繫好了,想要安全從皇宮走出去已經是不可能了,殺自己的人,自己的人有那麼好殺嗎?
自己的人有那麼好殺嗎?
「安平王殿下,現在已經是深夜了,您深夜到訪所謂何事!」
安平王帶著一群人第一時間就想要去皇帝的寢室,然而剛剛走到寶殿,就被張老給攔截下來了。
「張公公,請您稟報父皇,我有非常要緊的事情想要跟父皇交代。」
雙手抱拳,對於眼前這個公公,安平王臉上的表情非常的恭敬,他記得小時候這個張公公就跟在自己父皇的身邊,這麼多年過去了,這一個張公公還是在自己父皇的身邊,並且臉上都沒有任何的變化,還是和自己小時候見到的一樣,沒有見到有任何的蒼老。
「什麼要緊的事情非要大半夜前來呢,難道就不能夠明天再來呢,這個時候皇上已經睡著了,白天太過操勞了,難道晚上你還不讓你的父皇好好休息一下嗎?」
張公公還沒有說話的時候,身後突然傳來一聲清脆的聲響,聽到這聲音,站在後面的錦娥因為激動全身都開始顫抖。
「參見皇後娘娘!」
轉過頭,安平王的眉頭忍不住皺了起來,他怎麼都沒有想到這個時候皇后竟然會出現。
「免禮吧,安平王不知道你到底什麼事情非要大晚上的把我們的皇上給喚醒呢,你也知道我們的皇上,白天有多勞累,晚上還不讓他好好休息一下嗎?」
「皇後娘娘,我真的有非常要緊的事情,望請通融一下。」
雙手抱拳,安平王沉聲說到。
「哦,有你這麼做兒子的嗎?大半夜來吵你的父皇不說,還帶著這麼一大群人,這一些人是什麼人,身上怎麼這麼重的味道,你以為皇宮是什麼地方,阿貓阿狗都能夠隨便進來!」
深深盯著安平王身後的人看著,皇后忍不住皺皺眉頭,用犀利的語氣說到。
阿貓阿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