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遺憾
宋依依看看蒙蒙黑的天:「這個點,估計媽媽已經吃完晚飯了,也不知道我們去了,還有沒有吃的。」
二人很快走到石鳳竹住的獨身宿舍門前,宋依依穩了穩,想要馬上見到媽媽的急切心情,不輕不重地敲了幾下門。
耿姐對著正在收拾自己衣物的石鳳竹說道:「這時間誰會來,我去看看。」
她拉開房門,看到門口站著的宋依依和宋子安,睜大眼睛驚喜地就要叫出來,卻被宋依依用食指豎在唇邊「噓」了一聲,示意她不要說話。
宋依依用口型叫了聲「耿姨」,就拉著宋子安,輕手輕腳地進了屋。
石鳳竹正在往旅行包里裝著,自己選出來的幾件衣服,打算其餘的都送給耿姐。一來算是謝謝她一直以來對自己的照顧,二來也可以減輕點分量,免得回家時還要大包小綹地扛,太麻煩了。
沒有聽到耿姐應門的動靜,石鳳竹不放心地問了句:「是誰來了?」
未能得到回應的石鳳竹,抬起頭,卻看到眼前站著自己的一雙兒女。
這幾個月,她都是寫信與家人聯繫,乍一看自己想念的孩子,出現在眼前,還以為是幻象。
待到女兒摟住她的脖子,撒嬌地喊了句:「媽!」石鳳竹終於反應過來,笑著埋怨道:「你們倆要來,也不事先告訴我一聲。」
宋依依站起身,嘿嘿笑著:「為了給你個驚喜!」
宋子安看著滿臉慈愛的石鳳竹:「媽,是爸讓我們來接你回家的。」
石鳳竹的臉頓時紅了,用手指點著兒子的額頭:「臭小子,跟誰學的,油腔滑調的!」
本來說的是實話的宋子安,看到站在旁邊,笑得曖昧的耿姐,這才反應過來,剛才他說的話,引得別人想多了。
宋子安握住石鳳竹的手:「媽,那個項目什麼時候完結啊?」
石鳳竹拉著一雙兒女坐下:「項目昨天就全部結束了!一周前我就正式打了報告,今天剛剛批下來。這不,我正收拾東西呢,打算明天去買火車票……」
宋依依立馬說了他們的打算:「媽,我們想著先來這裡接了你,然後一起去姥姥家,住些日子。畢竟我們從小是在姥姥家長大的,以後就要回自己家生活了,總不能不辭而別!」
宋依依放輕了聲音,打算替原主再做一件事:「以前,我年紀小不懂事,這次回去要好好謝謝姥姥一家人。」
石鳳竹順了順女兒黑亮的頭髮:「好,那我們先去姥姥家!」
一直沒出聲的耿姐,見他們母子之間的談話告一段落,才問道:「倆孩子,吃晚飯沒?」
宋子安誠實地回道:「還沒,一下了火車,就搭了汽車廠一位姓馮業務員的便車,趕過來。」
耿姐瞭然地點點頭:「老馮啊,他是業務科的科長,四十多歲,是吧?」
宋子安笑笑:「是啊,熱心腸,不然我和依依,還要去坐1路車,現在還不能到呢。」
耿姐麻利地往廚房走:「正好鍋里有米飯,耿姨給你們蛋炒飯。」
石鳳竹知道自己的廚藝一般,也不跟她客套,就問些家裡的情況。宋依依悄聲說了,爸爸的腿已經好了的消息,石鳳竹徹底放了心。
宋子安則狂喜不已!他一直擔心爸爸的腿,雖然爸爸一直安慰他說,慢慢會好的,但醫院都治不好的傷症,令他十分害怕,爸爸的腿根本好不了。
現在,得知這個消息,宋子安振奮不已,爸爸身體恢復健康了!壓在心頭的霧霾立時消散了,爸爸就是他心中的英雄,更是家裡的頂樑柱!
宋子安根本不計較,為何爸爸沒親口告訴自己腿好的消息,可能那些天不方便說呢。再說,媽媽不也是剛剛知道。
第二天一早,宋子安和宋依依出去晨跑,在約定地點見到了,已經整好行囊的羅晉桓。雙方約好,過些日子,羅晉桓就去平市將宋子安接走,帶他一路向北,多走走、多看看……
上午十點,石鳳竹、宋子安和宋依依已經登上了去平市的火車。
石鳳竹連喝了好幾口水,潤潤她因說話太多而有些不舒服的嗓子。
耿姐因為不舍,在送行的路上,幾乎哭了一道。石鳳竹對於要與這個相伴幾年,真心相處的好姐妹分離,也難受得緊,一直勸著,話說得太多,嗓子都有些啞了。
最後,還是石鳳竹在登上火車前,把自家的地址給她留下,讓她每年找時間,帶著孩子,來沈市,兩家好好聚聚,才讓以為再也見不到石鳳竹的耿姐,收回了眼淚。
春市和平市的距離不算遠,只有一百多公里,兩個小時,三人就下了火車。
宋依依想起,當時第一次出門的原身,為了省錢坐了慢車,又碰上鐵路調度,導致她所坐的火車,一連幾次給快車避讓,路上多花了不少時間,很晚才到達春市,進而才遇到歹徒……
宋依依不由得輕呼了口氣,雖說那個孤僻得有些自閉的女孩子,是心甘情願地離開,但她還是覺得,自己應該為這女孩做些什麼。她的世界很小,接觸的更少,心中在意的只有親情,那就把她的遺憾都彌補回來吧!
宋依依姥爺的單位是軍工廠,位於平市鐵西區。他的家就安在了工廠附近,每天上班的路程,步行只要七八分鐘。
宋依依跟著石鳳竹和宋子安,下了公共汽車,沒走多遠,先看到姥爺工作的被服廠,再拐進一條小馬路,幾乎穿過一小片居民區,在最東側到了姥姥家。
石鳳竹擔心女兒獲取的記憶不全,指了指並排的三間房子:「中間是姥姥家,東邊的是你大舅家,西邊的是你二舅家。」
「你姥姥家和大舅家是老房子,你二舅家是新蓋的房子。因為孩子大了,沒有地方住,你姥姥去街道辦事處磨了挺長時間,才被批准自己花錢加蓋了這處房子。」
「你二舅這才有地方結婚,不過他結婚時都二十五歲了,不然他家老大不會才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