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牽手(月票100+)
庄墨象此時嘴角帶著笑意,已經在幻想著,以後兩人一起做飯的情景,他切菜,依依炒菜,一盤盤他們共同烹制的菜肴,擺在他們家的飯桌上……
第二天,一行人早早就出了家門。
在白家鍋烙解決了早飯,除了又獨自離開的羅晉桓,其他人則興緻勃勃地去了老爺嶺。
蔣新勇把車開到山腳下,六個人從車上下來,一人背了一個背包,裡面裝著個人用品和打野味、挖野菜需要的小用具。
宋依依深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氣,跟在眾人後面往山裡走。
宋子安見妹妹落在後面,就緩了幾步,等妹妹上來。
沒想到,有一個人比他動作還快,已經返身走到宋依依身邊,關心地說道:「依依,不急,讓他們走他們的,我陪著你,我們慢慢走,你別累著。」說完,還硬是把宋依依身上的背包拿下來,斜背在自己身上。
宋子安一撇嘴,妹妹跑路、跳躍的本事厲害著呢,爬這麼矮的山根本不在話下。
宋依依看了眼,已經調整成與自己同一步幅的庄墨象,那麼長的腿邁著與自己一樣的步子,會不會憋屈?
可是,抬頭看到那張俊臉上綻放的笑容,立刻覺得他好像非常愉悅,好像很喜歡陪伴在自己身邊。
宋依依想到此,稍稍有些臉紅,是不是自己自我感覺太好了,雖說長的還不錯,可也沒到人見人愛的地步啊。
對方的顏值高、氣質好、能力強、家世好,典型的鑽石王老五!哦,不對,還不知道人家是不是單身呢,也許已經有了女朋友。
宋依依暗自笑了笑,十三歲的外殼,想那麼多幹嘛!自己有爸爸、媽媽、哥哥,還期待那些虛無縹緲的愛情嗎?前一世經歷的、看到的悲劇還少嗎?
庄墨象突然覺得,面前看了自己一眼,復又低下頭的女孩,一下子離他遠了許多,他非常不喜歡這種感覺。
一直低著頭,漫不經心向前走的宋依依,剛剛做好了心理建設,她的左手就被一隻手大大的、溫暖的手包裹住!
一股微微顫慄卻讓人心跳不已的麻酥感,從她的左手,經由左臂,迅速被傳到了心臟。
宋依依不是沒被異性牽過手,前世那個渣男男友,也曾簽過她的手,只是她生性保守,一直到分手都不曾再進一步。
但是,為何不同的人,牽手的感覺卻天壤之別呢!
前世只是淡淡的悸動,而如今卻是全身都處於一種強烈的震撼之中,身心都要飄起來。她有些迷濛地看著眼前這個,並不算熟悉的男人,想不明白為什麼。
此刻的庄墨象,同樣心跳如鼓,從未有過的洶湧感情,頃刻間席捲了他的全身,渾身上下的細胞都釋放著歡欣,腦海中有一個聲音告訴他,這叫做幸福!
宋子安突然看到,庄墨象牽上了妹妹的手,這個混蛋!
飛奔過去的他,一把打掉庄墨象的手,站在二人之間。
瞬間清醒過來的庄墨象,非常後悔剛剛太過投入,沒有注意到宋子安的動作,不然怎麼會讓他得逞。
庄墨象握了握自己的右手,聲音有些低啞:「山路不平,注意腳下,別被石子絆倒了。」
宋子安才不信這些,拉起妹妹:「依依,哥哥陪你。」
庄墨象看著被拉走的宋依依,提步跟了上去,有人黑臉能怎樣,這個時候必須跟著,不然等回去了,那麼多雙眼睛看著,自己不是更沒有機會了。
宋子安瞪著仍黏在妹妹身旁的庄墨象,氣哼哼地往前走。
沒一會兒,武淑好在前面喊道:「依依,這裡有蘑菇,要采一些嗎?」
宋依依被夾在兩人之間,正覺得彆扭呢,馬上應道:「我就來。」
然後,側臉看向宋子安:「哥,你們去打野味吧,我去采蘑菇。」
說完,宋依依緊走了幾步,甩開宋子安和庄墨象。
順著武淑好手指的方向,宋依依看到前方的山坳里,確實長著不少蘑菇和野菜。
她伸手要從背包里,拿出小鏟子,摸了空,才想起自己的背包在庄墨象身上背著。
庄墨象機靈地從背包里拿出小鏟子,遞給宋依依:「是要找這個嗎?」
宋依依接過小鏟子,點了點頭,沒有說話,就開始了自己的採摘。她需要藉此機會,好好平復一下自己的心緒。
其他人要去昨天發現的原始森林,找尋野味。
庄墨象不放心,讓宋依依自己一人留在這裡:「這裡雖然沒有大型動物,但萬一有壞人怎麼辦,我還是留下來陪依依吧。」
宋子安警惕起來,他幹嘛總往妹妹身邊湊:「我留下來陪依依,你們都去打獵吧。」
說是打獵,其實他們並沒有動用槍支。雖然青龍小隊三人的身上,都有手槍,但對付野雞、野兔,只用小石子足矣。
昨天他們吃到的野兔,就是庄墨象用小石子擊中腦袋,倒地不動后收進麻袋裡的。那兩隻野雞更是諸葛明昊和武淑好,徒手抓到的。
宋依依可是知道,男孩子都喜歡打獵的,以前還聽哥哥給她講過,去沈市東陵後山抓野雞的趣事呢:「哥,我不需要人陪,你也去打獵,等我裝滿這一袋子,就去找你們。」
說著,她揚了揚庄墨象適時遞過來的布袋子:「我不會有事的,你忘了我跑得快!」
宋子安當然知道:「那好,我們去打獵了,你要是累了,就在這裡歇著,我們回來找你。」他掃了眼庄墨象:「依依,你的背包要留下嗎?」
「當然!」宋依依有些怪自己,心神不寧差點耽誤了正事。
庄墨象非常不情願地,把背包放在宋依依身旁:「你要小心!」
隨後就被諸葛明昊拉走了,還低聲跟他說:「你緩一緩,小心把人逼走了。」
庄墨象看了眼,呲著白牙的諸葛明昊,雖然話在理,但那麼明顯的幸災樂禍,想忽視都忽視不了,哼了一聲,甩開他的胳膊,放開腿腳,朝老爺嶺深處走去。
說是走,比小跑的速度還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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