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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發現秘密:他,竟給她寫過信?(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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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華悄悄出去了。 

  秦九洲其實沒睡過去。 

  他在想自己剛剛說過的那句話: 

  「我覺得我忘記的事,可能和你有關。」 

  可能為多少呢? 

  目前還不能確定。 

  他睜開眼,望著這個芳華居住過多年的地方。 

  處處都透著她生活過的氣息,顯得那麼的親切,那麼的讓他覺得舒服,聞著來自她身上獨有的味道,懶懶的,他一動也不想動。 

  可他還是坐了起來,輕輕揉了揉太陽穴,聽得門外頭,芳華在和她的父母交代: 

  「爸,媽,我出去買菜,子韌在睡,你們別去打攪他……」 

  聲音有點遠。 

  她父母應了一聲。 

  屋內又恢復了平靜。 

  秦九洲坐到了寫字檯前,這看看,那看看,額頭上的疼痛在漸漸退去——只要不去想,那疼痛感,就不會來作怪。 

  可是,打開電腦,他的愉快心情,馬上打了折扣。 

  桌面是她和韓啟政的合照。 

  可親呢了! 

  她靠在韓啟政懷裡,笑得美滋滋的,韓啟政的滿面燦爛,實在讓人很是嫉妒。 

  本是一張看著讓人覺得無比溫馨的照片,但,換了一種心情,換了一種身份,當他以她丈夫的名義,看到她和別的男孩子這麼親熱時,男性的佔有慾,不自覺就膨脹開了。 

  非常非常不舒服。 

  嘴裡,心裡,都酸得不得了。 

  他只得把它給關了,眼不見為凈,並暗暗提醒自己,安撫自己: 

  那丫頭才失戀,想讓她一下子和過去作一個徹底了斷是不太可能的。 

  生活中有關韓啟政的痕迹,想要清理,得一步一步來,凡事都得有一個過程。 

  那點包容心,他還是要有的。 

  誰沒個過去? 

  這萬一哪天,芳華要來追究他的過去,那還得了? 

  如此這般的自我安慰,那種勁兒這才翻了篇。 

  秦九洲坐在那裡,打開了抽屜,很好奇,她的學生時代,都會收藏些什麼寶貝? 

  抽屜里有一本相冊,他拿過來看,看到了她的成長過程,唇角不自覺就掛起了微笑。 

  雖然她的出身,很不好,但是,秦家這對夫妻,真是大善人,他們將她養得特別的棒:從小那麼的愛笑,看不出她曾遭受過那樣的生活。 

  又或者,小的時候的記憶,與她都已不存在或淡化了,所以她的個性才會這麼的明亮動人。 

  只是,不高興的事兒,總愛來打攪到他欣賞的愉快性:因為韓啟政的足跡,再次肆無忌憚的出現在他的視線里。 

  芳華十六歲之後的照片當中,韓啟政變得無所不在:兩張快樂的笑容組合在一起,是那麼的甜蜜。 

  或者,如果沒有家裡的阻擾,他們是可以組成一個理想家庭的。 

  如果沒有楚璴的懷孕,說不定,他會成為一個推手,親自將他們促成一對兒。 

  可結果呢? 

  誰能料到會是這樣的? 

  命運多會給他們開玩笑? 

  暗暗吐氣,他不想再多看了,悄悄放好,又在另一個抽屜中看到了一隻上了鎖的鐵盒子。 

  所幸,上面的鑰匙沒拿走,他翻出來看,在視線接受到那漂亮的字跡時,眉心擰得越發深了,一抹震驚在眼底乍現。 

  無他,這字跡,分明是他的親手筆跡啊! 

  他,竟給她寫過信? 

  秦九洲按下驚訝的情緒,從最上頭挑了一封,從裡頭把信箋給抽出來,似行雲流水一般的字跡,便在眼底清晰的抹開—— 

  「二妞,見信好,三月桃花紅,梨花白,春光嫵媚多嬌,正是踏青好時節。 

  「出去旅行了一趟,走過青山,淌過溪水,穿過布滿陽光的叢林,尋找到了很多漂亮的野花,它們在大自然中,顯得是那麼的生機勃發。 

  「回來時,有點不道德的我,將春天摘了一些回家,被我製成了乾花,今日特給你寄去乾花數枚,祝你早日健康。 

  「如有一天,你康復了,請用你明亮的眼睛去感受大自然最純萃的顏色,讓你父母幫你拍下最美的笑容,裝進相冊,我想那會是特別美的回憶對嗎? 

  「重獲光明,那該算是一種新的人生,是人生當中最值得紀念的一個瞬間。 

  「如果可以,請寄一張你終於可以開懷暢笑的照片給我,讓我分享你的快樂,以及嶄新的希望…… 

  「我在遠方,會默默的祝福你,可愛的小姑娘,終於撥開黑暗見光明了……」 

  落筆是:韓啟政。 

  他怔了好一會兒,以拇指摩挲著那字跡,心頭很是困惑: 

  明明是自己寫的,為什麼署名簽得是阿政的名字? 

  阿政的字可爛了,歪七豎八的,讓他練筆,他最能嗷嗷叫。 

  那個時候,老師都為了他寫的字,曾幾次三番把嫂子叫去,不客氣的和嫂子說: 

  「韓媽媽,韓啟政的字,真的真的不行,你們啊,真的得花點時間盯著他,讓他好好練一練。讀書已經這麼不上心,字還寫得這麼爛,卷面分能多拿幾分就多拿幾分吧……這種字讓人看了,你這家長自己說,得有多丟人……」 

  後來二嫂拜託他,讓他逼阿政練字。 

  他勉為其難答應后,想了一個辦法,和他賭玩遊戲:他贏了,阿政就得乖乖練;他輸了,阿政的字跡問題,他不會多說多管。 

  結果呢,自然是阿政輸了。 

  願賭服輸,阿政只能乖乖抽時間練。 

  那時,那小子仿的是他的字體。 

  初時只能仿個三四分像,後來能像個七八分,但總歸是不一樣的,他一眼就分得出來,哪些字是他寫的,哪些字是自己寫的。 

  總之,他可以肯定,這信不是阿政寫的,那絕絕對對是他親筆寫成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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