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醫不三世,不服其葯
貪婪是人的本性,故而貪腐歷代難絕。
要想徹底的根除貪腐,除了教化,還要用刑法。
想到這裡,司徒刑的眼睛陡然亮了起來,他竟然感覺肩頭一重,更彷彿有一種說不出的歷史使命感。
撐著白紙傘,面色有幾分病態蠟黃的吳起,用手帕捂住口鼻,輕輕的咳嗽了幾聲。胡不為也適時停住話語,有些諂媚的彎腰站在那裡。
看起來,不像是一縣之尊,也不像是一個有風骨的讀書人,而是一條搖尾乞憐的野狗。
「大人是否偶感風寒,為何一直咳嗽?本縣有名醫張逢春,是醫家的弟子,雖然不能活死人醫白骨,但也是妙手回春,手到病除。」
「故而,在縣中得了一個雅號叫「回春手」!」
「下官回城后,就請他為大人醫治,定然讓大人早日康復。」
看咳嗽有些嚴重的吳起,胡不為急忙討好的說道。
「名醫回春手張回春?」
吳起喃喃的咀嚼了幾遍,有些考校的問道。
「胡大人可通《禮記》?」
「大人,下官雖然愚鈍,但也是甲子年的兩榜進士。」
胡不為眼睛一亮,有些驕傲的說道。
「不讀禮,不以言。這是孔聖教誨,下官自然不敢忘。」
吳起看了一眼胡不為,輕輕的頷首,繼續說道:
「《禮記》中曾有言,醫不三世,不服其葯。不知這位名醫張回春是否能「醫不三世」。」
胡庭玉聽到吳起的詢問,眼睛流露出驚訝之色,有些不滿的小聲嘟囔道。
「神都來的貴人就是講究,找個郎中都要三代傳承的。咱們知北縣是邊陲之地,醫家弟子本就稀少,世傳的只有城西的王家,不過他家時代都是做狗皮膏藥的。」
「總不能讓貴人貼狗皮膏藥吧?」
想到吳起全身貼滿膏藥的樣子,胡庭玉撲哧一下就笑了起來,唯恐旁邊的傅舉人沒有反應,他還樂不可支的用手指挫著。
「你這個匹夫。」
傅舉人一邊躲避著胡庭玉亂挫的手指,一邊哭笑不得的看著胡庭玉。
「醫不三世,哪裡是三代傳承的意思。」
「「醫不三世,不服其葯」的真正含義,三世者,一曰《黃帝針灸》,二曰《神農本草》,三曰《素女脈訣》又雲《夫子脈訣》。若不習此三世書者,不得服其葯。」
「這才是吳大人想要表達的意思。」
「這樣啊。」
胡庭玉有些尷尬的用手撓著頭,臉上掛著訕訕的笑容,小聲嘟囔道。
「原來是這樣啊。」
「我還以為神都的貴人身子金貴。。。。」
「還敢胡說!」
傅舉人小心的看了一眼吳起方向,有些恨鐵不成鋼的說道。
「知道了,知道了!」
胡庭玉被傅舉人訓斥,有些訕訕的說道。
「這個。。。想來是可以吧?」
胡不為現在也有如坐針氈之感。只能含糊其辭的答道。
「別說知北縣這等邊陲之地,就算神都,能夠通三世的醫家也不是太多。」
吳起見胡不為臉上流露出訕訕之色,嗤笑一聲,有些不屑的說道。
「還是大人博學,下官差點被這等欺世盜名之徒矇騙。等回到縣城,下官這就整治查處,讓黎民少受庸醫之苦。」
「大人,鄰縣還有一位大醫司馬頭陀。他的醫術要遠遠高於李春風這等欺世盜名之徒。明日下官就差衙役為大人請來。」
胡不為眼睛一轉,有些討好的低聲說道。
「大醫?這等邊陲之地竟然有大醫?」
吳起眼睛一亮,有些驚訝的問道。
醫家是百家之一,傳自上古人王黃帝,《黃帝內經》更是無上寶典,練成之後不僅能延壽幾百載,更能駕馭五蘊六邪,傷人於無形。
更有傳聞,此書的最高境界,能夠肉身成聖,成為上古人王那般不老不滅,近乎不朽的存在。
黃帝之後,醫家又有華佗,扁鵲,張仲景,孫思邈等神醫出世,將醫家的聲望推倒最高。
醫家不喜入朝做官,也不願意治世。
但是醫家在朝野中的影響力卻非常大,大到甚至可以和儒家相提並論的地步。
朝野之中更有明言,不為良相,就為良醫。
要知道,良相可是大多數儒家的追求。
良醫的地位能夠和他相提並論,這也說明了大家對醫家的認可。
醫家根據醫術不同,分為良醫,明醫,大醫,天醫,神醫等幾個境界。
在醫家能夠達到神醫者歷代不過數人,如扁鵲,華佗,孫思邈,張仲景等,算是當代神醫。
這樣的人向來可遇不可求。
就算遇到,也未必有緣結識,在司徒刑看來,這種人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天醫是僅次於神醫的存在,但是他們的行蹤不會那麼樣的居無定所,仙蹤渺渺。而是會固定在某個區域內行醫。
按照司徒刑的了解,天醫的很多案例堪稱神奇,如果只論技法恐怕已經不在神醫之下,所差別者是在醫道上的境界。
大醫,名醫,良醫的層次要比神醫和天醫差上不少,但也是十分難得。
特別是大醫,是承前啟後的重要分水嶺。
能夠成就大醫的,無不是天才艷艷之輩,只要在經過一定的積累,最主要的是要有足夠的機緣,定然能夠突破天醫。
成為近乎於神的醫道大家。
「這位大醫醫術很高,更有仁心,帶著弟子四處游醫,免費為百姓診治,很多人感念他們的恩德,都給他樹立長生牌位,尊稱他為大道公。」
胡不為顯然對這位大醫十分了解,見吳起眼中流露出感興趣的神色,滔滔不絕的說道。
吳起輕輕的頷首,眼神幽幽,醫家因為其特殊性,最容易積累功德獲得百姓的信仰,歷代神醫都是因為功德圓滿而直接飛升。並且在民間留下一個個美麗的傳說。
比如說太宗年間的孫思邈。
孫思邈因為擅長煉丹製藥,故而被當世尊稱為藥王。他所著的《千金方》,據說每一個藥方都是千金難換,因為活人無數,故而他在民間擁有很高的威望。
太宗聽到藥王傳說,倍感新奇,故而派人去求延壽之葯。
藥王以醫家醫病,不醫命為由拒絕了太宗的使臣。
太宗心中雖然不渝,但是並沒有降罪,反而親自到藥王所住的黃鶴樓。希望可以用真誠打動藥王。
但是沒有想到這位藥王正好功德圓滿,白日飛升。
據說當地,有彩霞萬道,赤氣千里,更有一頭神俊,好似成人大小的黃鶴從天而降,載著藥王孫思邈白日飛升。
後人為了紀念這一段軼事,有些讚美又有些感慨的說道。
「故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留黃鶴樓。」
此事也是太宗的一大幸事,也是一大憾事。
幸事是,能夠見證神醫功德圓滿,白日飛升,這是千年難遇之的祥瑞。
憾事是,如果他能早早放下人王的架子親自拜訪藥王孫思邈,也許能以真誠打動他,留下一兩枚丹丸也說不定。
可惜無緣得見神醫。。。。
吳起咳嗽一聲,有些遺憾的想到,不過他很快就調整了自己的心態。
大乾立國三百載,蒼生億萬,至今也只有孫思邈一人成就神醫業位。
其難度可想而知。
立國三百載以來,見過孫思邈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這樣一想,吳起也就不覺得遺憾了。
「大人,這位大道公,雖然醫術比不得天醫和神醫,但也已經非常的精湛,如果不是他生性仁厚,不忍見百姓受苦,定然早被招到神都,職掌太醫。」
胡不為見吳起眼睛里的興趣不減,笑著說道。
「哦,這位大道公先生的醫術竟然如此精湛?」
吳起注意力被吸引,咳嗽減輕不少,笑著問道。
太醫,是朝廷給醫家的榮譽,也是對醫家醫術的一種最高褒獎。
只有醫術最精湛的,才會被人王敕封為太醫,在太醫院內就職,為神都內的皇室成員,還有朝廷大臣服務。
吳起沒有想到,在這偏僻蠻荒之地,竟然巧遇一位太醫高手。
故而眼睛里流露出興趣盎然的神色。
「是的,這位大道公師承名門,最善丹方。不論多麼複雜的病症,三帖葯下去,少有不好的。」
胡不為見吳起感興趣,極力吹捧道。
醫家根據醫療手法不同,有湯藥,針灸,火齊等諸多手段。
《扁鵲見蔡桓公》中有了一個詳細論斷,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無請也。
每位醫者根據傳承不同,所擅長者又各有不同。
吳起聽完胡不為的介紹,眼神閃爍,過了許久才幽幽的問道。
「不知道他和醫家大弟子李春風誰的醫術最高?」
「這!」
胡不為一時語塞,不知如何作答。好在吳起也沒打算讓他回答:
「在神都之時,本官因為意氣和醫家當代大弟子李春風發生衝突!」
「他挨了我一記碎骨指,本官也硬受了他一掌。」
「他的掌力中蘊含著五勞七傷的力量,本官五臟六腑都受到損傷,如果不是修為深厚,恐怕早就因為五勞七傷病發而死。」
「不過,那李春風也不好受,我的碎骨指陰寒無比,能夠凍結他的血液,沒有純陽之物,他每日必定要忍受寒冰之苦。。」
吳起眼睛微眯,邪魅的一笑,眼睛冰冷有些得意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