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敢當

  書上說一個不經意的舉動,成全了一個青春的悸動。我想,這麼多年來我還是忘不了他,我喜歡了整個青春的大男孩兒。向雲書,至今為止,提起這個名字我的心都會覺得漏跳一拍。多少年以來,我以為我忘了他,可又聽見他熟悉的聲音時,我才知道我忘不掉。


  有些人,是一輩子的劫。


  我是劉夢縈,小名念念,我和向雲書是初中同學,現在想來彷彿還在昨天。


  書上還說,最鐵的關係就是三個人,所以在熊熊,大魚和燕子之間,我總是被排外的那一個,熊熊和燕子的關係是我們四個人里最好的。


  那個時候,我以為我們能好一輩子,就像郭敬明的小說里描寫的姐妹花一樣,一陣子吵,一輩子好。


  可事實證明我只是想多了。


  記憶里的五月,初夏,鮮花擁抱著這個小縣城,碧藍的天,潔白的雲朵,還有火辣辣的太陽。不是十多年後被霧霾籠罩著的都市。


  一切都乾淨得美好。


  我和大魚吃著在小賣店裡買的五塊錢一支的雪糕,頂著大太陽往體育場走去。今天是校運會的最後一天,這也是我初中最後一年參加運動會了。


  「嘭!」槍聲響起,男子1000長跑開始,我有些無聊的靠在觀禮台陰涼的影子底下,看著一群女孩子泛著花痴。


  「念念,你看2道跑的好快,天吶,一直保持這個速度就算是進省隊也可以了吧!」大魚感嘆,要知道她爸爸是市隊的教練,她對這些格外敏感。


  我順著她的手指看過去,很標準的動作,轉過這個彎道他向我們這邊跑過來,我們視線彷彿在空中接觸了一秒,我忘了手中的雪糕,覺得這個夏天也不是這麼燥熱了。


  有人評價金庸小說里的楊過,一見楊過誤終生。


  我想,是不是當初沒有看見他運動會上矯健的身姿,沒有那一秒目光接觸的錯覺,就沒有後來的那些難過,和夜裡暗自留下的眼淚。


  無需我多打聽,燕子就告訴我他是向雲書,三班的向雲書。


  彼時,我們還不認識。


  再次見到向雲書的時候,是在英語老師的辦公室,我們的英語老師是三班的班主任。


  我錯過他,站在離老師更近的位置,「王老師,我來取這一次的試卷。」我是英語課代表,王老師見到我面色好一些,我暗暗算著打鈴的時間,和王老師說了幾句班級的情況。


  在我邁出辦公室的時候,鈴聲剛好響起,我低頭,餘光看見王老師一臉恨鐵不成鋼的樣子,揮手讓他回去上課。


  向雲書追上我,「剛才謝謝了,你是二班的劉夢縈吧,我知道。」


  我有些吃驚的看著他,「你認識我?」


  我的表情似乎娛樂到他了,他語氣裡帶著幾分得意,「老班經常在我們班說過你,我們班的燕子和你經常在一起,聽她說過。」


  「哦。」我心跳的有些快,「上課了,我先走了。」抱著試卷我先往班級里走,可我們班和三班是緊挨著的,之間他在後面慢悠悠的跟著我,進教室時,我忽然轉身,見他嘴角帶著笑意,我快步走進教室。


  趴在課桌上,我想此刻我的臉一定很紅,右手摸上心臟的地方,那裡撲通撲通的跳的很快。


  我想,我是喜歡他了吧。


  青春時的喜歡,都是小心翼翼的藏在心裡了,日記本里是他的名字,人群里能一眼就找到他,有時從他們班走廊經過的時候,會假裝不在意的回頭,只為了多看他一眼……


  在別的女孩口中聽到他的名字,心裡雖然苦澀,卻還是會豎起耳朵,聽一聽到底說了什麼……


  尤其是燕子,在四個人里她是最花哨的,和許多男孩子都玩得來,每一次她都會在我面前講和誰一起說了什麼笑話,和誰在一起做了什麼。


  向雲書的名字在她口中被提到過多次,我總覺得有些炫耀的感覺。向雲書在二中是隱隱有學生王的架勢,會唱歌,會跳街舞,運動很好,當然和那個年紀所有中二的男孩子一樣,他會俠肝義膽的打架和躲在廁所吸煙。


  但在花痴的女孩在眼裡,那就是帥極了。


  當然,也包括那時候的我。


  qq的單人分組裡靜靜的躺著他的企鵝號,那次我「解救」他之後,我們就加上好友了。閑暇時,會聊上兩句,隱隱的夾著些青春荷爾蒙的味道,曾經的我以為那就是喜歡,然後一醉不醒。


  世界上最難拔除的除了牙齒,還有人的記憶。


  有些東西你越是想忘記,就越是不斷的在你的腦海里反覆回憶。


  我還記得有一天,我忽然發現熊熊的頭像變得很眼熟,猛地,我打開向雲書的資料卡片,我看見他們用的竟然是情侶頭像,那一瞬間,我一直反覆的告訴自己是我想多了。我像失了幼崽的母獸一樣,拿著這兩張頭像詢問了許多人是不是真的,他們的回答如出一轍,將我打到了十八層地獄。


  我還記得那一晚我躲在被窩裡,耳機里循環的是a-lin的《好朋友的祝福》,眼淚流了一整夜,我一直期盼著天亮,可那一夜格外的漫長。


  後來,熊熊對我們不好意思的笑笑,「那是我們開玩笑啦,大家都是同學而已。」這一刻,看著她臉上燦爛的笑容,和眼裡的得意,我想有一些東西還是不一樣了。


  臨近畢業的前一個月,我在qq上私聊了向雲書,我說,「我好像喜歡你,畢業后我們要不要在一起試一試?」


  我等了大半夜,他也沒有回復。從那一天開始他的頭像就再也沒有亮起來過。


  忽然間,我感覺小小的二中也變得如此陌生,操場上再也不見他的身影,路過三班回頭也看不見那個陽光的大男孩……


  當一個人有心躲著你的時候,你哪怕是翻遍了全世界,也找不到他的任何音訊。


  2012年的七月,盛夏,我畢業了。


  坐在小鎮的中心大街上,大魚和我一起吃著雪糕,她說,念念你知道為什麼班主任一直不喜歡你嗎?


  我問,為什麼。


  她躊躇了一下,將頭靠在我的肩上,輕輕的說,「熊熊和燕子經常去班主任的辦公室……」她沒說完,可我已經明白她想表達的是什麼了。


  當時我就笑了,覺得自己特別的蠢,這就是自己掏心掏肺對待三年的好友……


  那天,我們一起靠在椅子上,仰著頭,也許這樣就不會流淚了吧。


  換了一個學校,換了一個地方,我開始去忘記,一次次的告訴自己不喜歡他,自以為是的自欺欺人,在又一次聽見他聲音的時候,丟盔棄甲。


  前幾天,我們偶然聯繫起來,向雲書說:「念念,一起玩遊戲吧!」那時候,我為了他接觸了自己並不熟悉的網游,還認識了後來的好友。


  沉默了很久,我才答應他,「好。」


  晚上連麥的時候,他對我唱了一首情歌,陳奕迅的《十年》。是的,我喜歡他,喜歡了十年,彼此心知肚明。


  我狼狽的關了語音,眼淚止不住的流,為了曾經的自己,也為了這遲來的喜歡。


  可是,已經很晚了。


  每一次想起他,心疼無比,心裡空落落的時候我就加倍的努力,讓自己變得優秀,我喝過最烈的酒,見過最美的人,卻都比不上他一句,「念念,我發現我喜歡的還是你。」


  向雲書,並不是所有人都會畫地為牢的。


  雖然,聽見關於他的信息還是會下意識的留意;看見他的照片會走神發獃;聽見他的聲音會一陣難過又一陣歡喜……


  可,我已經放下了,我決定不在喜歡你了。


  青春是糖,甜到憂傷。


  我取出衣櫃里最漂亮的一件衣服,畫上精緻的妝容,出門。那個人等在那兒,對我笑得溫柔寵溺,他對我說,「遇見你是我這一生最溫柔的繾倦。」


  書上說,人的一生會遇見兩個人,一個驚艷了歲月,一個溫柔了時光。


  就讓向雲書留在那一段年少初識情愁的年華里吧,給曾經的自己一個擁抱,那時候的她不知如何是好。


  我說,「對不起,沒有在我最好的年華里遇見你。」


  他說,「念念,遇見我才是你最美的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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