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戎車既駕
烏氏小樓道,「知道擔心無用,便不擔心,知道堵不了別人的口,便不做無用功,她必然知道是誰有心要她身敗名裂,知道自己不敵,便反向挽救,以萬變應不便,謀求最大的機會,果然是個聰明伶俐的女子。」
幕後之人想借百花宴的事將她困在相府,她偏不讓那人如意,那人要她足不出戶,她偏要出去,那人要她消磨殆盡,她偏要活得更好。
「賀賴,」烏氏小樓敲打桌子,「你說堂堂大漢天子,總這樣的手段來對付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是不是有辱聖明?」
嘴裡的酒盡數噴了出來,賀賴不好意思的擦擦嘴,道,
「王子,大漢陛下要真是如此,就是一個小人,我同意你的看法。但……你要說寧女公子手縛雞之力,我勉強同意,至於弱女子三字,賀賴真不敢苟同。」
寧朝來腹有詩書,出口成章,憑三尺不爛之舌便能以一當十,這樣的女子,哪裡弱了?
「走,跟上去看看。」烏氏小樓起身。
賀賴眼神示意隔壁,太叔奐可是寸步不離跟著他們。
烏氏小樓輕笑,他做他的事,太叔奐願意跟,那就跟著。
寧朝來去了城門外的酒館,她一進去,本在說話的人都閉上了嘴。
有人知道她是寧朝來,知道他們所說的話便不能說下去,才停下了。
店家卻是看見寧朝來穿著不凡,有錢賺了才止了話頭,立刻迎了過去,問,
「這位女公子,不知您要來點什麼?」
寧朝來看著埋頭飲酒的一眾人,笑道,
「我來這兒等人,不喝酒,不如這樣,店家給這裡的每位客人都送上一壺上好的花雕,我請客。」
「小姐。」杜鵑拉拉寧朝來的袖子,這些人不分是非,亂嚼舌根,她不怪罪就算了,為什麼還要請喝酒。
豈不讓這些人覺得寧家女公子好欺負。
寧朝來將杜鵑拉到最近的一張桌子邊坐下,從錢袋裡拿出兩錠金子遞給店家。
店家甸甸手裡金子的重量,笑道,
「女公子好大的手筆,不知是長安哪家閨秀?」
已有人輕聲咳嗽起來,這店家不認識寧朝來,方才參與說人家壞話,此刻主動詢問人家身份,可不是自找尷尬。
寧朝來拱手一拜,盈盈道,
「店家對我應當很熟才是,我便是寧朝來。」
店家差點一口氣沒上來,窘迫得想找個地縫鑽進去,只好紅著臉折身,給人抱酒去了。
「我都沒生氣,你生什麼氣?」寧朝來好笑的看著杜鵑,臉冷得都能敲下冰塊來了。
「她這是為你打抱不平呢。」烏氏小樓眉目含笑的進了酒館。
身後的賀賴高呼一聲,「來兩壇好酒。」
眼見兩人要坐到她們這桌,杜鵑開口道,「這裡只坐得下兩人。」
寧朝來卻笑著道,「王子請。」
她對烏氏小樓,於情於理,都該恭恭敬敬。
杜鵑嘁了一聲,不情不願的站了起來,一回頭,又看見了另一個不想看到的人。
太叔奐一到,酒館里的氣氛更為詭異,有人認識寧朝來,自然有人認識太叔奐。
人人都在猜測,太叔奐拒絕了寧朝來,如今兩人同時現身同一家酒館,是碰巧,還是早就約好的?
太叔奐搶先坐到寧朝來對面,開口便道,
「說了讓你不要再糾纏我,我喜歡的是男子。」
太叔奐喜歡男子,他拒絕寧朝來便是情理當中的事,可是,太叔奐竟然喜歡男子?
喝酒的不喝了,一個個都瞪大了眼睛看向太叔奐。
真是人不可貌相,如若不是親耳聽見,誰會相信年少有為,怒馬鮮衣的太叔奐會是斷袖,白白糟蹋了寧朝來一片芳心。
眾人同情的看向寧朝來。
「那不知議郎大人喜歡的是哪種男子,在座的男子里,可有看得上眼的?」
寧朝來看這太叔奐,皮笑肉不笑的問。
她說了,她不怨太叔奐,自然,也不需要太叔奐敗壞自己名聲開保全她。
太叔奐一時語塞,若非要他說出個子丑寅卯來,他還需再做做準備。
「有事,告辭。」
這話是對烏氏小樓說的。
烏氏小樓點頭,咧嘴一笑,這兩人,真是有意思。
杜鵑被太叔奐的話嚇得瞠目結舌,半晌沒有回過神來,待察覺寧朝來不在酒館里,慌慌張張跑了出去。
太叔奐迅速跟了出去。
烏氏小樓拎住也要跟出去的賀賴。
賀賴皺眉,「再不出去,便聽不見他們是說什麼了。」
要是兩人三言兩語和好如初,烏氏小樓可就沒有機會了。
烏氏小樓不以為然,坐下,等著酒來。
太叔奐為寧朝來豁出去的樣子倒讓他刮目相看。
有人哆哆嗦嗦問,「這,真的是斷袖?」
「我看……不像吧?」有人哆哆嗦嗦回答。
店家抱著幾壇酒過來,得意洋洋的說,
「我方才沒說錯吧!這女子水性楊花,百花宴的時候還說喜歡將軍的兒子,轉眼喜歡上了別人,還是個斷袖。」
店家越說越起勁兒,臉上快要笑出花兒來了。
「這人是不是傻?」有人忍不住搖頭嘆氣。
不知人身份,不明所以,就敢妄言,也不怕不明不白就被人殺了。
「你過來一下。」賀賴沖店家招招手。
店家笑容可掬的跑了過去,點頭哈腰道,
「客官有何吩咐?」
烏氏小樓接過酒,漫不經心的問,
「你說方才那女子水性楊花,不知可否詳細說來?」
那人不知頭上懸了一把刀,以為烏氏小樓真是為聽寧朝來醜事而來,張口便來,
「客官不知,那女子不過豆蔻,就時常出入千金閣,必定不是完璧。」
「你怎確定她不是完璧?」
烏氏小樓揭開酒罈蓋子,眼裡已是壓制不住的怒氣,這人,簡直是在自尋死路。
男子淫笑著,貼到烏氏小樓耳邊道,
「看她那臉蛋與身段,進去千金閣,哪能無恙的出來,千金閣,可是專讓男人享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