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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受冤的兩個人

  十月走在路上莫名被人撞到,正想說說那個撞了她就跑掉的人,就聽到背後有人惡狠狠地喊了句「站住」。


  難道那人是犯了什麼事被人追打,所以才這麼慌慌張張的嗎?


  她和時崎回頭往聲音傳來的地方看去,卻是兩名警察提著電警棍快跑過來。


  本以為警察是在追剛才那個人,豈料兩人跑到他們面前就停下了。


  其中一個警察抬手用警棍對著滿臉疑惑的十月和時崎,「你們兩個,別動。」


  時崎立刻警覺地看向十月,兩人互相交換了眼色,雖然一個字沒說,但都明白對方的意思。


  「是那個吧?」


  「很可能,先看看再說。」


  二人經過短暫交流后即站直身體並肩面向警察,一副遵紀守法的良民形象,絲毫不敢反抗。


  這種狀況看起來像是發生了什麼案件,但並沒有因此吸引多少圍觀觀眾。


  周圍的無關人員只是止步斜眼看幾眼、悄聲說兩句又匆匆離去,態度既戒備又冷漠。


  警察象徵性地出示過警察證,隨後說明:「我們懷疑你們兩個盜竊,站到牆角邊去不要動,讓我們搜查一下。」


  十月和時崎聽后只得乖乖舉起雙手接受搜身。


  待警察將他們趕到街角牆邊時,十月才忽然想起自己好像是個女孩子啊,而對方卻是兩名男性,怎麼可以讓他們搜身占自己便宜?


  「哎,警官,等等。我是女孩子誒,你們搜我身好像不太方便吧,不該找位女警官來嗎?」


  對方經她這麼一提醒也楞了半晌,雖然好像不太情願的樣子,但隨後還是讓她自己把衣兜里的東西倒出來給他們檢查。


  畢竟大庭廣眾之下,男警察強行搜女孩子的身影響太惡劣,他們也需要維護帝都警察的形象。


  十月吐舌鬆了口氣,還好反應快,不然可就虧大了。雖然她平常總是大大咧咧的,但這種事關少女名節的事情可不能馬虎地大而化之。


  兩隻手迅速按照警察的話伸進衣兜掏起東西,但在碰到兜里的東西時,她當即怔住了。


  咦,好像多了個盒子。


  哪裡來的?


  疑問從腦海中一閃而過,答案也跟著呼之欲出,是剛才那個撞她的人吧。


  好一個人贓並獲!

  這些人為了找由頭抓人可真夠用心的,什麼手段都用得上,還用得如此堂而皇之。


  帝都尚且如此,更何況其他偏遠地方。司檢之類的部門估計都形同虛設,實際掌權的就是軍隊和警察系統。


  那麼,隨便誣衊陷害人的事情肯定時有發生,不然街上的路人不會是那種反應。


  害怕地抖著手將盒子掏出來,卻是個寶藍色的珠寶盒。盒子做工十分精緻,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值錢東西。


  警察一眼就盯上她手裡的珠寶盒,奪過去打開看過之後,便瞪著眼聲色俱厲地說到:「這就是珠寶店老闆說的戒指,果然你們是同夥。」


  看著他們裝模作樣地做出的憤怒和驚訝狀,十月暗自不屑地嘲笑了一番。


  真會演戲。


  警察可不管他們心裡在想什麼,立即「邀請」二人隨他們去警察局。


  這種結果正是十月求之不得的,但是她的戲也要演全,不能一聲不吭就認罪。


  「啊!這這這,這是怎麼回事?我從來沒有見過這個盒子,它怎麼會跑到我兜里的?警官,我是冤枉的,我可是守法公民,絕對不會幹這種偷雞摸狗的事,請你們一定要相信我啊。」


  十月眼含淚光、畏畏縮縮向警察喊冤,時崎也在邊上無辜地幫腔:「對啊,我們都是良民,不會偷東西的。」


  兩名警察有心抓人,哪裡會管他們冤不冤,一人抓一個厲聲說到:「冤不冤枉等跟我們回去再說。」


  經過一番告饒掙扎,十月和時崎二人終於放棄抵抗,垂頭喪氣地隨警察往警察局去了。


  他們本來以為會被帶到昨晚去過的那個監獄,誰知真的到了警察局。


  莫非程序變了?還是他們遇到的是另一批人?


  兩人不明所以,只得儘力配合、靜觀其變。


  進入警察局后就是正常的盤問錄口供等程序。


  雖然作為嫌疑犯的十月和時崎並沒有承認自己盜竊,但錄完口供之後還是要被暫時拘留。


  拘留地仍在警局內部,並不把他們送去監獄。


  走在通往拘留室的走廊上,十月不由得在心中泛起嘀咕:「還假惺惺地走什麼程序?像昨晚那樣直接點兒不行?」


  正想著,忽然聽到旁邊一間問詢室里傳出女人的哭聲。


  那人邊哭邊抽抽搭搭地求到:「警官大人,請你們、一定讓我見見我丈夫,我聽說他是在、香取街一家旅社、被你們抓走的,你們怎麼會找不到他的記錄呢?」


  「如果是我們抓捕的人,都會記錄在案的。但是剛才已經幫你查過了,你先生確實不在我們這裡。」


  「那難道是人家記錯了?」


  「……」


  聽著裡面的對話,十月和時崎同時放慢腳步。


  他們說的難道是昨天那個人?


  兩人隱隱覺得哪裡不對。


  為什麼他們此時的遭遇和昨晚在香取街遇到那個人完全不同?感覺他們好像真的成了盜竊犯。


  後面的警察見他們慢吞吞地挪著碎步,便有些不耐煩地催促到:「走快點兒。」


  二人只得抱著滿腹狐疑加快腳步往各自的拘留室走去。


  在被拘留的時間裡,十月除了晚上睡覺以外,其餘時間基本都是在房裡煩躁地踱步。


  時崎雖然表現得比較鎮定,但心裡其實也很焦慮。


  要是真的被當做盜竊嫌疑犯送上法庭的話可就麻煩了。


  他父親曾經就是一名縣級法院的法官,他從小在法律書堆里長大,所以對這個國家的法律可以說相當熟悉,對執法程序也了如指掌。


  審判期間各種冗繁的程序耽誤時間自不必說,如果最後判定盜竊罪成立的話,他們會被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量刑力度表面上看來好像不算嚴苛,但是服刑期間會被送到軍隊服勞役。一旦去了那裡,能不能出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為祭神者,本不該過多參與和干預人世的事。但這次為了調查斷的行蹤,他們不得已以身犯險,沒想到竟會陷入這種危機。


  兩人在各自的拘留室里焦急不堪地待到第二天傍晚,才終於有人來提他們出去。


  提他們的警官帶來的消息是他們無罪。


  據說是昨天那個真正的嫌犯已經落網,根據他的口供確定他是獨自犯案,並無同夥。


  十月和時崎的嫌疑因此洗脫,在去問詢室確認簽字並拿回被扣押的隨身物品后即被當場釋放。


  這個結果又令二人驚訝咋舌,不知道該慶幸還是遺憾。


  站在警察局門口,十月一臉苦相看著時崎,「好像是個烏龍,白白浪費了一天時間。現在靈核也自動關閉了,得重新去找博士的助手幫忙。但是回去怎麼跟千影說?我可不想在她面前出糗。」


  時崎也苦笑著搖搖頭說到:「我也不知道。不過,我覺得我們應該先去吃頓飯慶祝慶祝,這可以算是死裡逃生了。」


  「不就是偷個東西嘛,有這麼嚴重?況且也不是我們乾的。」


  「你不明白,我們這次真的是運氣好。」


  「唔,是嘛。」


  兩人正討論著,忽然有輛警車開過來停在他們面前,開車的警察探出頭對他們說到:「你們兩個上車,還有點兒手續要去總廳辦理。」


  時崎奇怪地問到:「釋放無罪人員要去總廳辦理手續?好像沒有聽說過。」


  那名警察聽后耐心解釋到:「你們是外地來的吧。最近帝都發生了多起人口失蹤案,尤以外地人居多。所以,上面要求外地來的人都要去總廳登記備案,以防止你們作案和被害時不好調查。」


  「原來是這樣……」有些遲疑的回答。


  時崎和十月本不想再耽誤時間,奈何那名警察強烈要求且答應辦完事後送他們回家,他們才不情願地上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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