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打工
通過宋雅的幫忙,我找到了一個兼職——便利店收銀。上班時間是每天的晚上到半夜,但是為了生活費,我沒有思考的權利,我必須去。
今天是我第一天兼職,放學后我便直接過來了。穿好了服裝后就一直守在崗位上,由於便利店所在的地區不在中心區,所以來店裡的人就不太多。在沒人光臨的期間,我的思緒偷偷地開了小差~。
以後放學無法路過那個街角了,聽不到那個歌聲,也見不到那個人了。他還會在那裡表演嗎?他會記得我嗎?想到這裡我不禁崛起了嘴,還深深地談了一口氣,然後走到幾個紅色的筐面前。
裡面的食物都是錯過最佳食用時間的,雖說是要被處理掉的,可明明都還是可以吃的。我在這幾個筐里翻了翻,最後選擇了一個雞排飯,一瓶草莓酸奶和一盒蔬菜沙拉,這樣不但能吃到好吃的,還為我節省了晚飯的錢。
我把雞排飯放到微波爐里加熱,就在等的這段時間,我不小心深入到了回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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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別吃了,這個雞腿是要留給媽媽的!」梳著兩個麻花辮的小晚櫻撅著小嘴,一把把面前裝著雞湯的碗拉到自己面前,然後緊緊繞住,生怕有人和她搶。
「可是我還沒吃飽呢,就一口,我就再咬一口嘛!」小初木拿出可憐兮兮的眼神看著小晚櫻,又撒嬌的用小手輕輕地拽了拽她的袖口。
「不行!你都吃了多少了還沒吃飽?我都把我的一個雞翅讓給你了,整隻雞都快被你消滅了,你還吃?這個一定要給媽媽留著,你再說,我就揍你啦!」
「姐姐姐姐,我不吃了,你別生氣!」小初木委屈巴巴的放下了筷子,然後像做錯了事情一樣低著頭一步一步往房間里走。
「喂,洗手!吃完飯要洗手,我都告訴你多少次了,不然手上的油沾到了床上,媽媽就又要用涼水手洗床單,現在是冬天,媽媽的手會傷到的!」
小初木慌忙地正要去洗手,小晚櫻卻走到了他的面前,從背後拿出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撰在手裡的巧克力蛋糕。
「吃這個吧,上次媽媽給我們買的,我看你喜歡吃,我的就沒捨得吃,一直給你留著呢,想著等你餓了或者吃不飽時給你的。雞腿不要吃了,媽媽在外面賺錢很幸苦的,大不了下次再有雞可以吃我把我的份都給你吃,好不好?」小晚櫻摸了摸小初木頭,像是在哄一個受了傷的小熊一樣。
「我知道啦,謝謝姐姐,我就知道姐姐才不會真生我的氣呢,姐姐最寵初木了!」小初木結果巧克力蛋糕,然後就給了小晚櫻一個熊抱,一邊抱一邊晃來晃去,小晚櫻知道,這是弟弟開心的在跟她撒嬌呢。
小初木最喜歡他的姐姐了,從小到大,姐姐處處都會讓著他,護著他。有好吃的好玩的她一會第一時間給弟弟。有同學欺負他,姐姐就會張牙舞爪的去找那些人算賬,即使不是他們的對手,也要給弟弟報仇。
「初木,除了姐姐誰都不準欺負你,就算欺負你的人是爸爸媽媽,我也會保護你的,所以你記住,受了欺負就來找姐姐,姐姐幫你欺負回去。還有啊,有人欺負你,你不要忍,只管還回去就好了,人都是平等的,碰什麼我們就要被人欺負!明白了嗎?」
「嗯,初木記住了,初木不要再被別人欺負了,初木有姐姐。初木長大了以後也要保護姐姐,也絕不會讓其他人欺負姐姐的!」
晚櫻習慣性的摸了摸小初木的頭,然後把弟弟緊緊地抱在懷裡。小晚櫻雖然才十歲,但是在這種家裡,她不得不長大,不得不成熟。
她必須要保護好這個天真善良的弟弟,必須理解為了這個家並命賺錢養家的卑微的媽媽,也必須…無時無刻隱忍和提防著隨時會給我們帶來傷害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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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這裡,我不禁苦笑了一下。小時候信誓旦旦的教弟弟要學會反擊,不能白受人欺負的我,不也成了當初自己最討厭的,默默隱忍,唯唯諾諾的樣子。
「叮叮叮叮」不知道微波爐響了多少次才把我從回憶中拉回來。
雞排很好吃,卻還是抵不過回憶里媽媽做的炸雞排的味道。
正在我吃飯的時候,店裡進來了客人,我馬上放下筷子,站了起來並說了句歡迎光臨。
當我來結賬的時候我稍微愣了一下,他顯然也愣一下,居然是他——崔辰星。
接著他沒有說話,只是拿了兩罐涼啤酒放在收銀台上,我拿出筆記本,在上面寫了一排字后給她看。
「未成年不可以買酒的。」他明顯皺了一下眉,然後抬頭看我,我被他突如其來的目光嚇了一下,不是凶,是…冷。
「以前這家店員都不管的,你也不用。」看我了一眼后,有低下了頭,準備從錢包里拿錢。
趁他掏錢的功夫,我把啤酒從檯子上全都又放回了冰櫃。
「你幹嘛!」明明說的話不太收聽,可說話的語氣卻很平靜,不會很反感。
我重新回到收銀台,然後面對著他用兩個胳膊在身體前擺了個大大的「X」。
「你不怕我。」這句話不是疑問句,而是肯定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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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辰星看著面前的女孩一臉嚴肅地比劃著「X」,絲毫沒有退讓的意思。不應該啊,學校里的人不都是應該怕他的嗎,不都是應該討厭他的嗎!可為什麼偏偏從這個女孩的眼睛里看不出一絲絲的厭惡和害怕,反倒從中感覺到了坦然和天真。
「你不知道我嗎?」崔辰星又一次問她,想她會不會是因為沒聽說自己才會是這種神情。
「我知道你。」
「那你為什麼不怕我,知道我的人不都該討厭我遠離我嗎。」這句依舊不是疑問句,依舊是肯定句。崔辰星說完這句話再次低下了頭,好像他是在闡述一個事實,話語中沒有一點點波瀾。
是啊,他是被社會定義的壞人啊,他是不堪辭彙的代言人啊,他不指望被這個世界善待的。這個社會就是這樣啊,黑白顛倒,也從沒人在意白與黑的分界線究竟是什麼,白與黑又是如何被定義的!
這個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要以足夠的白去打壓萬惡的黑,這場戰役必定是失敗的。所以,想要贏,不如變得比萬惡的黑更黑,更霸道。只有這樣,才能勝利,才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所謂的公平」。
壞人做了一輩子壞事,卻在最後做了一件好事,人們會把這叫做浪子回頭;
好人做了一輩子好事,卻在最後做了一件壞事,人們會把這叫做原形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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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不像壞人。」
「你知道好人壞人的定義嗎?我做了壞的事,就不再是好人了。」
「好壞從沒有準確的定義的。但我知道,滿身紋身的大漢會每周給福利院送禮物;而儀錶堂堂的商人卻會貪污工人的辛苦錢。所以,我不會妄下定義的。」
崔辰星像是挺進了我的話,低頭思考了一會兒后重新抬頭看著我。但這次他沒在迴避目光,而是好像想在我的眼中尋找著什麼。
「呵,謬論!」說完他就轉身離開了這裡,什麼也沒有買,不過看他的樣子,應該回去別出買吧。看著門口我搖了搖頭,然後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重新坐下繼續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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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雲一這幾天依舊每天在買的街角表演,只是在沒見到過夏墨。他想了想那天女孩說喜歡他的歌,喜歡他的聲音,呵,果然不能相信。那隻不過是女孩一時興緻罷了,他居然當真了。
也對,這麼久了,他的音樂從不被認可,怎麼可能真的會被喜歡崇拜呢,明明連自己的家人都不支持自己,是他奢望了。他從口袋裡掏出那天她送的棒棒糖,毫不猶豫的就扔進了垃圾箱里,然後背著設備冷漠的往工作室的方向走去。
同一座城市,同一個夜晚,同樣的星空,同樣的蟬鳴。
而此時,有的人正因為某些話翻來覆去徹夜難眠;有的人在為未來追逐夢想的道路上而迷茫;而有的人因為生存還在努力著掙扎著。
三個不同的背景,三個不同的人生,三個不同的指盤,三個相同的…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