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第291章 臭佬

  他狠狠地咬向那隻老鼠。 

  老鼠在他手裡瘋狂掙扎、拚命尖叫,只求一條活路。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當他撕咬著美味的肉,一任溫暖的鮮血自唇邊汩汩溢出時,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於他不由得流出熱淚。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喚,催促他趕緊再咬。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掙扎,而他也終於有了一絲滿足。 

  黑牢門外有聲音。 

  他忽然住口,嚇得無法動彈。儘管嘴裡滿是鮮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來也不敢吞下去。他心驚膽戰地聆聽著,呆若木雞。他聽到了靴子踏地和鐵鑰匙互相碰撞的聲音。不要,他狂亂地想,不要,諸神慈悲,不要是現在,不要是現在。他費盡心機方才抓住這隻老鼠。如果教人發現,不僅老鼠會被搶走,他們還會報告給拉姆斯老爺知道,然後老爺就會懲罰我。 

  他明知該把老鼠藏起來,可他實在餓壞了。整整兩天沒吃東西,又或是三天。躺在這片黑暗裡,怎麼說得清呢?他的四肢瘦得像蘆稈,肚子浮腫,腸胃卻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難以入睡。每當閉上眼睛,他就會想起霍伍德伯爵夫人。拉姆斯老爺娶了這位伯爵夫人後,就將她鎖進塔里,活活餓死。到頭來,她竟啃掉了自己的手指。 

  於是他縮到牢房角落,死命握緊戰利品,湊到嘴邊,用剩下的牙齒飛快地撕咬老鼠肉。鮮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顧不得了,他決定趕在牢門打開前多吞些肉。老鼠肉韌性強,很難咬,而且腥味極重,教人想吐,但他保持著狼吞虎咽的勁頭,時不時從缺了牙形成的豁口裡把老鼠骨頭剔出去。這麼吃很難受,但快餓瘋的他停不住。 

  門外的聲音越來越吵。諸神保佑,老爺不是來找我的,他一邊撕老鼠腿,一邊祈禱。老爺很長時間沒找他了。這裡有許多牢房,有別的囚徒。即便隔著厚重的石牆,他也常能聽見他們慘叫,其中女人們的叫聲總是最凄厲的。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試圖先把肉舔乾淨再吐骨頭,但那骨頭卻不聽使喚地自他下唇滑落,纏在鬍子里。別過來,他祈禱,別過來,去別處吧,求你了,求求你。 

  然而腳步聲卻在最響亮時戛然而止,隨即鑰匙插進了他這扇門。老鼠從他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褲子上蹭了蹭鮮血淋漓的雙手。「不,」他呢喃道,「不、不、不、不。」他胡亂蹬著地上的稻草,一心想要鑽進角落裡,擠進冰冷潮濕的石牆中去。 

  開門的聲音是最恐怖的。當火光照到他臉上時,他發出一聲號叫,用雙手擋住眼睛。腦袋陣陣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給摳出來。「拿開火,黑乎乎的不好么,求你了,噢,求求你。」 

  「這不是他,」一個男孩說,「瞧這衰貨,我們走錯房間了。」 

  「左邊最後一間,」另一個男孩回應,「這就是左邊最後一間,不對嗎?」 

  「嗯,」停頓片刻,「他剛才說什麼?」 

  「他好像不喜歡亮光。」 

  「一副死相,當然見不得光啦。」男孩清清嗓子,吐了口口水,「有比他更臭的人沒?我快被熏死了。」 

  「他在吃老鼠耶,」另一個男孩道,「瞧。」 

  第一個男孩笑答:「沒錯,好好玩。」 

  可我非吃它不可啊。這隻老鼠會趁他睡覺時跑來咬他,不僅會咬腳趾手指,甚至會咬他的臉。他沒法對它手下留情。不吃就會被吃,黑牢里別無選擇。「我是吃了,」他嚅囁道,「我吃、吃、吃、我把它吃了。可它也要吃我,求求……」 

  兩個男孩走上前,踩得稻草沙沙作響。「跟我說句話。」一個男孩說。他在兩人中較為矮小,也更狡詐,「還記得你是誰嗎?」 

  恐懼陣陣湧來,他不禁連聲呻吟。 

  「跟我說句話:你叫什麼名字?」 

  我的名字。他想尖聲喊出自己的名字,但他做不到。沒錯,他們讓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們教了又教,對他細緻又耐心,可他太久沒用自己的名字,居然在這當口忘記了。說錯自己的名字,他又會要我一根指頭,或者更糟,他會……他會……後果不堪設想,不敢設想。此刻他只覺有無數尖針刺進了臉和眼睛,他的頭快要裂開了。「求求你們,」他嘶叫道,聲若遊絲,好像百歲老人的求懇。或許他真的活了一百歲,誰說得准他在這裡住了多久呢?「走吧,」他透過破爛的牙齒咕噥。殘缺不全的指頭是他緊緊閉上的眼睛和恐怖的光明之間唯一的屏障。「求求你們,我會把老鼠交出來,請別傷害我……」 

  「臭佬,」兩個男孩中的大個子說,「你的名字叫臭佬。記得了?」大個子拿著火炬,小個子拿著一圈鐵鑰匙。 

  臭佬?熱淚滾下臉頰。「我記得,記得了,」他張嘴緩緩地說,「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聞,柔弱如草。」在黑暗中生活不需要名字,因此忘記了名字不能怪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這不是他出生時的名字,在另一個世界里他曾過著另一種生活。但在這裡,從今以後,他就是臭佬,現在他全都記得了。 

  他還記起了眼前這兩個男孩。他們穿著同樣的銀灰色羔羊毛緊身上衣,暗藍色鑲邊。兩個都是侍從,都才八歲,兩個都叫瓦德·佛雷。是了,大瓦德和小瓦德。只是叫大瓦德的個子小,叫小瓦德的個子大,這攪得旁人不知所措,兩個男孩卻引以為樂。「我記得你們,」他張開破裂的嘴唇小聲說,「我記得你們的名字。」 

  「你跟我們走。」小瓦德說。 

  「老爺召見你。」大瓦德道。 

  恐懼猶如尖刀刺進他心房。他們只是孩子,他告訴自己,兩個都才八歲。即便自己虛弱得不像樣,也足以制伏兩個八歲大的男孩。然後他可以拿走火炬和鑰匙,外加小瓦德屁股上刀鞘里的匕首,逃出黑牢。不,不,不,這太容易,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會再要我一根指頭,他會敲掉我更多的牙齒。 

  他逃跑過,但那似乎已是多年前的往事。當時的他有力氣,也還有些骨氣。帶著鑰匙來開門的是凱拉,她說鑰匙是她偷的,她說她知道一扇無人把守的側門。「大人,帶我回臨冬城吧,」她臉色慘白,顫抖著苦苦哀求他,「我不認得路,一個人逃不了。求求您,帶我走吧。」於是他答應了她。獄卒脫了褲子,醉倒在一攤葡萄酒里,他們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側門也果真如她所言,無人把守。他們直等到月亮被烏雲籠罩后,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過淚江,冰冷的激流凍得他們直哆嗦。等到了河對岸,他感激地吻了她。「你救了咱倆的命。」他動情地說。傻瓜,大傻瓜。 

  這一切只是陷阱、消遣和遊戲,拉姆斯老爺的追獵遊戲,老爺最喜歡兩條腿的獵物。他們兩人整夜在黑林子里沒命地跑,可等太陽出來,森林裡遠遠地卻能聽見號角聲和獵狗的吠叫。「我們分頭行動,」獵狗們越追越近時,他吩咐凱拉,「這樣至少有個人可以得救。」然而那女孩怕得沒了主張,死活不肯離開他身邊,即便他賭咒發誓說若她被人抓住,他會親率鐵民大軍前來營救,也沒法把她支開半步。 

  結果不出一小時,他們便雙雙被擒。先是斜刺里衝出一隻獵狗將他撲倒在地,凱拉慌亂地朝小丘上爬,卻被另一隻狗咬住了大腿。頃刻間狗們全部趕到,沖他們低吼咆哮,只要他們敢動便張嘴就咬。拉姆斯·雪諾帶著他的獵人們隨後騎馬追來。是的,他那時還是個私生子,不姓波頓。「你們在這兒啊,」他坐在馬鞍上笑眯眯地往下看,「真是太傷人了,不打個招呼就一走了之。怎麼,嫌我招待不周嗎?」凱拉揀了塊石頭,冷不防朝他腦袋擲去,偏出一尺多。拉姆斯笑得更歡:「該罰。」 

  臭佬忘不了凱拉絕望無助的眼神,直到那時他才驚覺她是那樣嬌小,幾乎還是個孩子。但他又能做什麼呢?全是她自作自受,他告訴自己,如果她聽我的話分頭行動,無論如何不至於被一網打盡。 

  火光是痛,回憶更痛。臭佬自火炬邊扭頭,眼眶中有了淚花。他又找我做甚?他絕望地想,他為什麼不肯放過我?我什麼也沒做,至少這次沒做。為什麼他不幹脆讓我在黑牢中爛掉?他剛抓住一隻老鼠,又肥又美的老鼠,扭來扭去的老鼠…… 

  「我們要給他洗澡嗎?」小瓦德問。 

  「老爺就喜歡這味道,」大瓦德說,「所以才叫他臭佬。」 

  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凄涼弱小。他必須牢牢記住。記住你是誰,服服帖帖乖巧聽話,就不會挨罰。這是老爺答應的,老爺金口玉言。說實話,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沒力氣了。他所有的力氣在鞭子、飢餓和剝皮人的刀下被洗滌得一乾二淨。所以當小瓦德推他起來,大瓦德晃動火炬,驅趕他離開牢房時,他溫順得像條狗。假如他有尾巴的話,此刻一定在兩腿間夾得緊緊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話,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這是個不由自主冒出來的念頭,也是個邪惡危險的念頭。老爺早已不是私生子。他姓波頓,不姓雪諾。鐵王座上的小國王已將拉姆斯老爺劃歸正統,讓他有權使用乃父的姓氏。如今再用「雪諾」來提醒他的私生子出身,會讓老爺瞬間暴跳如雷。臭佬必須記住這點。當然,他還必須記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記住。慌亂中,他忽然大腦一片空白,嚇得六神無主,竟絆倒在黑牢台階上。石頭掛破了馬褲,磕出血來。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驅使他站起來繼續前進。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籠罩著恐怖堡,城堡東牆升起一輪滿月。蒼白的月光將城頭高高的三角形城齒投影在結凍的土地上,猶如一排尖利的黑牙。空氣又冷又潮,帶著許多幾乎被他遺忘的味道。這是人世,臭佬告訴自己,人世的味道。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半年,或許更久。或許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我又怎能知曉?或許我在黑牢里發了瘋,就此被關押了半輩子?不,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麼久。這兩個男孩還是男孩,若是經過十年,他們應該長大成人了才對。他必須記住這些事實。我不能讓他把我逼瘋。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腳趾、摳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棄,否則他不能摧毀我的神志。 

  小瓦德舉火炬走在前,臭佬溫順地跟隨,而大瓦德在他身後壓陣。他們經過時,獸舍里的狗們沖他狂吠。風席捲過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髒的破爛衣衫,讓他渾身起雞皮疙瘩。夜晚的空氣又冷又潮,雖然沒有下雪的跡象,但冬天毫無疑問就要來了。臭佬懷疑自己能否活著看到下雪。到那時,我還剩幾根手指?幾根腳趾呢?他抬手查看,震驚地發現自己的手如此蒼白枯瘦。名副其實的皮包骨頭,他心想,我有一雙老人的手。他是不是認錯了這兩個男孩?搞不好他們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這兩個男孩的子孫後代? 

  大廳昏暗,煙霧繚繞,左右兩邊牆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為人手的枯骨。頭頂高處是被煙熏黑的木製房梁,更高處,拱形天花板隱沒在陰影里。這裡的空氣充滿了濃重的葡萄酒、麥酒和烤肉的香味,聞到這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喚,他嘴裡也流出唾沫來。 

  他一路踉蹌,被小瓦德推過守衛們吃飯的長桌,感覺到守衛們都在看他。前方靠近高台的好位置被留給拉姆斯的親信,所謂私生子的好小子:骨頭本,這老傢伙負責照顧老爺寵愛的獵狗們;舞蹈師達蒙,一頭金髮,模樣姿勢都帶著孩子氣;咕嚕,他因為說壞話不小心被波頓公爵聽見,所以丟掉了舌頭;此外還有酸埃林、剝皮人、黃迪克等人。大廳外圍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說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騎士、士官、士兵、獄卒和打手。還有一些臉孔他很陌生,從沒見過。有人見他經過便皺緊鼻子,更多的人朝他鬨笑。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爺的朋友。老爺是要用我來取樂大家。想到這裡,他怕得直哆嗦。 

  波頓的私生子坐在高台上他父親大人的寶座里,正用他父親的酒杯喝酒。兩個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這兩個老人都是領主。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猶如燧石,留著一束長長的白鬍子,面孔跟冬天結凍的土地一樣堅毅。此人身穿襤褸的熊皮舊夾克,夾克上滿是油污。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著全身鎖甲;另一位領主同樣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麼體形筆直。他身材扭曲,一邊肩膀高出另一邊很多,而他就著餐盤駝背用餐的樣子看起來好像禿鷲在享用屍體。此人有一雙貪婪的灰眼睛、一口黃板牙,銀白色分叉鬍鬚十分糾結。他布滿老人斑的頭頂只剩幾根白髮,但他披的是柔軟的上等灰羊毛披風,披風邊緣鑲嵌了黑貂皮,並在肩頭用銀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著黑粉雙色服飾——黑靴子、黑劍帶、黑劍鞘、黑皮夾克,暗紅色緞子條紋裝飾的粉色天鵝絨緊身上衣。他右耳戴了一顆被切割成血滴形狀、閃爍著紅光的石榴石。然而,華貴的衣著卻掩飾不住他醜陋的模樣。拉姆斯骨架寬闊,肩膀傾斜,身上的贅肉昭示他日後會成為一個大胖子。他有蒜頭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長發,粉色皮膚斑斑駁駁,肥厚的嘴唇殊為奇異,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雙眼睛:他繼承了他父親的眼睛——既小,離得又近,淡得奇異。有人稱之為「幽靈灰」,但實際上他的眼睛幾乎是無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話,那就像兩塊骯髒的冰。 

  看到臭佬出現,拉姆斯綻放出濕潤的笑容,「他來了,我可憐的老朋友來了。」他轉向身邊的兩位領主介紹,「臭佬從我小時候就跟隨我了。家父大人送的,以示關懷。」 

  兩位領主交換了一個眼神。「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駝背道,「據說是被史塔克家殺的。」 

  拉姆斯老爺嗤笑一聲。「鐵民有句俗話:逝者不死,必將再起,其勢更烈。臭佬就是這樣。不過我承認,他聞起來像是從墳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陳年嘔吐物的味兒。」駝背老領主說罷扔開一直啃著的骨頭,用桌布擦了擦手指。「你為什麼非得在我們用餐時召這傢伙上來?」 

  那個挺直了背、穿著全身鎖甲的老領主用凌厲的目光審視臭佬。「你再仔細瞧瞧。」他敦促另一位領主,「瞧,他雖然頭髮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僕人。你認不出來嗎?」 

  駝背領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噴了口鼻息。「是他?這怎麼可能?史塔克那個愛笑的養子,總是在笑。」 

  「他現在不愛笑了,」拉姆斯老爺承認,「或許是因為我敲掉了他幾顆白凈漂亮的牙齒。」 

  「你最好割了他喉嚨,」穿鎖甲的領主說,「反咬主人的狗理應被剝皮。」 

  「噢,他確實被剝過皮,還剝了不止一次咧。」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爺,都是我的錯,老爺。我傲慢無禮,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憶自己還干過什麼錯事。服服帖帖乖巧聽話,他告誡自己,老爺就會讓你活下去,還能保住剩下的身體。服服帖帖乖巧聽話、並且記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馴服乖巧。「……我作惡多端,我……」 

  「你嘴上有血,」拉姆斯發現,「又咬手指了嗎,臭佬?」 

  「不,不,老爺,我發誓。」臭佬曾試圖咬斷自己的無名指,因為他們剝了指上的皮,他實在痛得受不了。拉姆斯老爺從不簡單地切掉別人的手指,他只會剝乾淨上面的皮,好讓肌肉裸露在外,風乾、開裂,最終潰爛。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過刑架,但沒有哪種痛苦比得上剝皮之後的滋味。那種痛苦能把人逼瘋,活人根本沒法忍受,至多再多堅持一會兒,然後就會慘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把我的手指砍下來吧。」到頭來,拉姆斯老爺會慈悲為懷,欣然滿足別人的要求。這是他喜歡的遊戲,而臭佬理解遊戲規矩。他怎能不理解呢?他的手腳都為遊戲交過學費。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規矩,企圖用自己的牙齒終結痛苦。拉姆斯老爺很不滿,結果讓他多付出了一根腳趾的代價。「我吃了一隻老鼠。」他咕噥著承認。 

  「一隻老鼠?」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閃閃發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屬於我父親大人。未經我允許,你怎敢吃了其中一隻?」 

  臭佬不知該怎麼回答,只能默不作聲。只消說錯一個字,他又會失去一根腳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為止,他的左手丟掉了兩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腳丟掉了三根腳趾,右腳卻只失去了小腳趾。拉姆斯老爺有時會開玩笑說要給他左右兩邊找回平衡。老爺只是在開玩笑,他試圖安慰自己,他並不想傷害我,這是他自己承認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老爺慈悲又寬容,他本可以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亂語,就剝下臭佬的臉皮。 

  「太無聊了,」穿鎖甲的領主說,「趕緊宰了他。」 

  拉姆斯老爺給自己又倒滿一杯麥酒。「那可不玷污了咱們的慶祝宴會,大人?臭佬,我有好消息通知你。父親大人為我討了一門史塔克家的好親事,對象是艾德公爵的女兒,艾莉亞。你還記得小艾莉亞,對吧?」 

  搗蛋鬼艾莉亞,他差點脫口而出,馬臉艾莉亞。她是羅柏的小妹,褐髮長臉,瘦得像根棍子,成天髒兮兮的。珊莎才是大美人。他記得小時候,幻想過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給他,並認他為自己的親兒子。真是孩子氣的想法。不過,說到艾莉亞……「我記得她。艾莉亞。」 

  「她即將成為臨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爺。」 

  她還只是個小女孩啊。「是的,老爺,祝賀您。」 

  「你願意參加我的婚禮嗎,臭佬?」 

  他猶豫了。「如果您要我參加的話,老爺。」 

  「噢,那是自然。」 

  他又猶豫半晌,不知這是否是另一個殘酷的陷阱。「好的,老爺,只要您滿意,我很榮幸參加婚禮。」 

  「我們得把你從那間骯髒的牢房裡弄出來,刷得粉嫩粉嫩的,給你乾淨衣服穿,再喂你東西吃。幾碗軟軟的、美味的麥粥,喜歡嗎?或是擱了培根的豌豆派?我有樁小差事要交給你辦,但你得有體力才能為我效勞。我相信,你是願意為我效勞的吧?」 

  「是的,老爺,全心全意。」他渾身顫抖,「我是您的臭佬,請讓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這般知情識趣,我又怎忍心拒絕你一片孝心?」拉姆斯·波頓笑道,「我馬上就要率軍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貞新娘娶回家門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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