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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進入新馬屯

  去了諒山市警廳之後,格里菲斯便沿街一直往前走。


  沒過多長時間,天邊出現了光亮,路上漸漸有了行人。格里菲斯便在路邊攤上開張的一家小攤上坐了下來,點了些許吃食。


  早點過後,他沿著街道繼續往前走,路過報亭的時候,買了一份當天的報紙和一張地圖。再往前走的時候,他遇到一個賣花的小男孩,二十五貝元一支,價格稍貴,格里菲斯隨手買了一支。


  在大妖行進的路徑終端,距離他現在的位置不遠的地方,諒山市的第106路環城公交車駛入車站,那時間剛剛是清晨的七點半。


  帶著紳士帽子,穿著一身黑色風衣的格里菲斯在車門打開的時候,於投幣箱里投入了一些貝元。他上車之後,找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隨後車子發動起來,他拿出今天早晨剛買的報紙展開讀著。


  然後車子又行駛了七八站的樣子,公交車的車廂內上上下下了許多人,總的來說上的還是要多一些,因此車廂之內愈發擁擠了。


  所以當格里菲斯讀完了晨報,按著痕迹摺疊起來,抬頭看的時候,整個車廂里已經坐滿了人,甚至還有幾人因為無處可坐正拉著扶手,站在格里菲斯的不遠處。這些人大都是上班族,有些眼神惺忪,顯然是剛睡醒,那隨著車子行駛而無規律晃動的腦袋讓人感到幾分生活的真實可親。


  然後格里菲斯打開那份從報停之中買來的地圖,他將折好的報紙放在地圖的下面墊住,頭上的紳士帽摘下來,連同著黑色鑲邊的細拐杖一併放在左腿邊上。


  106路公交車的前方,再一站的地方,是一個名叫新馬屯的站口。十分鐘過後,格里菲斯站在那個新馬屯的公交站牌下面,一手抓著地圖,抬頭看那站牌。


  他保持著那種姿勢看了一會兒,眨了眨眼睛,隨後又站在原地環視了一圈。新馬屯的陽光此時已經升了起來,雖然氣溫有些低,但光線依舊刺眼。


  站在公交車牌下面的男人低聲說了些什麼,似乎是有些怨氣和咒罵的字眼,窸窸窣窣的。他在陽光里站定了一會,新一輪的公車從遠方駛過來,有一個穿著藍色校服的學生從拐角處跑出來的時候,這人終於收好報紙,戴好帽子,走開了。


  接近九點的時候,德川光正打來了電話,說了一些他那邊的進展,格里菲斯也說了一些他這一面的情況,雙方又彼此聊過一陣,隨後掛掉了電話。


  格里菲斯目前所等待的,是一個名叫老傑克的人,外籍流民,黑金的外線接頭人,犯罪檔案上罪行累累,履歷慘不忍睹。他曾經被請進局子二十幾余次,曾因為搶劫、勒索和偷竊多次被捕,這其中還包括偷車罪和故意傷人罪,所以在大牢里也蹲了不少時間。在新馬屯當地算是小有名聲的了。


  目前,這位小有名聲的惡霸在不久的將來會面臨新一輪的指控,那便是買賣人口大罪。而之所以不是現在,是因為諒山的官方還未能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老傑克和黑金之間的聯繫。當然也有警方故意放長線釣大魚的意圖。


  格里菲斯原本正是打算跟蹤老傑克順藤摸瓜找到其真正的主人黑金所在地的,然而根據可靠消息稱,老傑克在新馬屯已經消失了一個周之久。最近看到他的人是一個伙夫,時間是上個周的星期六。


  據那人講,老傑克最後出現的地方是一間酒吧,當時他正一個人坐在吧台上喝酒,後來來了一個穿黑色風衣的人坐在老傑克的旁邊,他們聊了一會兒。大概半小時之後,那穿黑色風衣的人走了,老傑克獨自一人坐到酒店打烊,喝得爛醉才離開。


  之後的一個星期,老傑克就像空氣一樣消失在所有人的視野里了。


  格里菲斯攤手入懷,摸索了一陣。他看著對面緊張的搓著手的提供了情報的中年男子,掏出五百貝元,壓在桌上。


  「黎文雄先生,故事很精彩,錢拿去,這些……是你應得的。」大妖正了正衣服,將黑色的手套重新帶回手掌。他將座椅拉開,站起來,左手抓著帽子,轉過身去,顯然是準備要離開了。


  一秒鐘之後,這人轉回臉去,他目光平緩,黑色的帽子慢慢壓過發線。


  「哦,對了黎文雄先生,故事雖好,但還是不要讓太多人知道的好。」


  等格里菲斯從酒吧里出來已經是下午的三點鐘了,今天新馬屯的天氣很好,但大妖必須考慮去租一家酒店以便過夜。這裡是諒山的新馬屯,人流量有不少,太晚去的話,新馬屯著名的銷金窟『三號帝國酒店』可是訂不著位置的。


  老傑克無故失蹤的事對格里菲斯來講當然是個壞消息,這讓他原本順藤摸瓜的計劃瞬間打了水漂。但格里菲斯不相信老傑克已經離開新馬屯了,他突然之間變得如此謹慎,甚至一周都未現身,一方面可能有來自警方的壓力,另外一方面,應該是來自於總部,也就是黑金組織的刻意提點。


  能讓總部專門派人接頭來給老傑克提點的事情會是什麼,對於黑金這樣的組織來講,當然是大買賣——販賣人口的大買賣。


  而這正是格里菲斯與德川家主在電話交流中所要講的好消息,一個關於販賣人口的好消息。


  「……恩……德川啊,那個黑金的接頭人躲起來了……恩,恩,不知道他還要多久回來……哈,不要擔心夥計,我知道他為什麼躲起來,原因是他要為最近幾天的大買賣做些準備工作,他的合作對象是一群販賣人體器官的阿拉伯人,他們的頭叫費薩爾·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哈?你問我怎麼知道,因為我他媽正站在這群阿拉伯佬正中間!」


  新馬屯著名的銷金窟『三號帝國酒店』的703號房,格里菲斯一手拿著槍,一手拿著電話講著些什麼。他穿著黑色的風衣,手中的槍低低的垂著。而在以他為中心的房間的四周,一圈穿著阿拉伯特色白衣服,帶著白色頭巾的男子抱著頭,瑟瑟發抖的趴在地上。


  這些阿拉伯人總共有七位左右,全是男子,年齡大多在30到40歲之間。他們的頭,那個名叫費薩爾·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等一堆後綴名的傢伙,此時正在格里菲斯的腳底下,被大妖踩著後背整個人匍匐在地面上。


  這人自稱是阿拉伯地區某個部落的酋長,他有個胞弟名叫沙特·伊本·邦德·卜杜勒·拉赫曼什麼的,是部落勇士,守護者,勇猛非凡。但此時已經死了,屍體趴在大廳紅色的茶几下面,臉面朝下,從格里菲斯的角度,只能看到被血液浸紅的白色襯衣。


  那個在破門之後的兩分鐘內閑庭信步迅速搞定了屋內七個大漢的男子,拿著手機大聲的講話。正在與其對話的手機對面的那人聽聲音也是名男性,電話里的聲音隱約可見但並不清楚。那人說了一會兒,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子便開口講話:「……哎呀,安啦,放心吧。總共七個人,biu,一網打盡……哎,對了。你猜怎麼著,我進門的時候,他們躲起來要偷襲我。真tm人才,拿槍偷襲我……」


  那人說完這話,身體猛然轉過去,對準身後,『砰』的一聲開了槍。


  而在其面前,也就是他原本身後的地方,名叫哈姆達的中年男子被一槍射穿了頭顱,手中好不容易悄悄撿起來的黑手槍重重的砸在木地板上,發出『咚』的響動。


  大妖今晚緊湊的時間軸繼續向前轉動,半個小時之後,獲取了想要情報的格里菲斯從『三號帝國酒店』的703號房間里走出來。他輕輕的帶上門,另一隻手上拿著703室的房卡。在走過迴廊里漆黑不知通往何處的通風口的時候,右手揚了揚,那個寫著703字樣的小卡片便『唰』的一聲飛了進去,不知漂到哪裡去了。


  解決了阿拉伯犯罪團伙之後,格里菲斯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他實際上就住在703室的隔壁,是新馬屯著名的銷金窟『三號帝國酒店』701室的正式顧客。


  然而『尊貴』的身份並不能實際性的解決溫飽問題,格里菲斯回到自己的房間,洗了個澡換過衣服之後,窗外的天色已經轉暗。


  『三號帝國酒店』701室裝修精良的牆壁上一個大號的靜音鐘錶在滴滴答答的走,時間來到傍晚的七點一刻,於是格里菲斯決定外出吃點東西。


  從房間走出來的大妖抬起頭,望向那枚漸漸升起的明亮圓月,眯住眼睛。今夜是個安靜平和的晚上,明晚也將是。


  寒冷而令人清爽的夜風,匆匆而過的行人,在黑暗裡歡笑的情侶,被風搖動的樹枝和站在樹枝上為夜晚的平和書寫上音調的為數不多的鳥雀……


  但後天晚上……


  卻不然。


  ……


  諒山新馬屯鎮星期五的晚上,老傑克將自己『藏』起來的第八天。


  這個男人在半小時之前為自己穿上了新買的西裝,他穿著一雙古琦的牛皮鞋,這鞋做工考究,材質是罕見的犀牛皮,是前年的時候,老傑克做了一件相當不賴的事,那個被稱為黑金的男人親自賞賜他的。老男人一直捨不得去穿,但今天,顯然是物盡其用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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