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碰撞
「恩,原來如此。」
格里菲斯坐在沙發上捏著下巴梳理著脈絡,不遠的地方,芬琪爾小姐有點坐立不安的低著頭,卻時不時的用眼睛貓一下大妖這一邊,然後迅速的將眼神回收回去。
格里菲斯也沒有想到事情的結果會演變成這個樣子,無法無天的官二代,孤立無援的單身少女,這簡直就像是在演韓劇一樣,充滿了肥皂和令人不敢置信的成分。
但這樣的劇情實在說明了芬琪爾為什麼會一見面便拿刀子捅自己,此時的格里菲斯也頗為感慨,幸虧自己身手還算敏捷,要不然被這樣的大烏龍一下子搞死,估計會死不瞑目吧。
實際上,芬琪爾從二樓下來的時候,格里菲斯已經察覺到了。但因為旋梯擋住視野的緣故,她並沒有看到對方手中拿著的東西,潛意識裡面還以為對方要嚇一嚇自己呢。
但事情講到這裡,格里菲斯對於芬琪爾發生在韓國瑞山島的事情大體上算把握住大概了。於是他站起來,走到芬琪爾面前,低聲安危了幾句,然後想了想,最終伸手拍了拍對方腦袋。
對面的女子低著頭應了幾聲,看起來還在為剛才的事情所困擾,不過大妖也不是個擅長安慰人的性子,索性便隨她去了。
大妖從意識蘇醒到現在已經過了足足四年的時間,在四年的時間裡,格里菲斯做了許多事情,獲得了足夠多因果點數,實力上也在穩定的進步著。
當然,這一切是建立在將大量的因果點用來修複本體的基礎之上的,無數的因果業力被送送到第六層意識空間『阿耶羅煞識』裡面治療大妖的本體,到如今已經有了些起色。
不過大妖本體這樣的存在本就是無數存在之中極為特殊的一種,所以格里菲斯雖然努力了四年,但單靠因果之力想要完全治癒大妖的本體,還差很遠的距離。
除了實力上的事情之外,經過四年多的成長,格里菲斯的樣貌如今也有了頗大的變化。
從剛開始腦門大大的彷彿喝了三鹿奶粉的呆萌少年,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身材的發育,格里菲斯如今倒是給人一種『亭亭玉立』的即視感。
這種感覺其實從去年開始便有了一些,從呆萌可愛向某種堅韌外錶轉化的變動。這個其實源自於大妖漸漸覺醒的記憶和血脈,嚴格來說,隨著實力的增長,格里菲斯將會完全長成到前世的樣貌。
生物的記憶是極其可怕的東西,大妖的尤其如此。
人類依靠基因代代相傳,而作為物種頂端的大妖,他們有些甚至沒有基因或者乾脆沒有身體,這些物種用以代代相傳的烙印便是記憶——用記憶約束物種的成長。
所以隨著實力的增長格里菲斯的身體會被潛意識改造成前世的樣子也就不足為奇了。
先不說這些虛無縹緲過於遙遠的東西,格里菲斯燒了熱水洗去了旅途中的風塵僕僕,然後,穿上正裝,準備了迎接客人的禮節。
……
……
新間派的金正成是現任會長的侄子,十六歲的時候輟學,跟著當時還並不是會長的黑社會叔叔混日子,十幾年打拚下來,便有了今日的位置。
每個人的成功,都不是白白就能得來的。金正成摸了摸從左邊眼角橫過鼻樑劃到右腮的巨大疤痕,心裡又不自覺的想到那些年刀口舔血的日子。
他其實性格還算溫順,並不如身邊許多人一樣人生觀極端厭世,但自從這些年先後被砍了幾刀之後,那些溫柔的性格和行事作風就漸漸磨礪的堅硬起來。
金正成身高有一米七二左右,體重大概有七十公斤,由於性格懶散,疏於身材管理,就體型上而言,給人的總體感覺並不精壯,反而顯得有些發福。
這樣的身材作為正常人或者更高級別的黑幫大佬尚可,但在爭勇鬥狠的黑社會,有時候會讓金正成產生乏力的感覺。
好在他的臉上的刀疤還能起到些威懾人心的作用,由於刀傷切斷了局部的面部神經,金正成笑起來會讓人感覺皮笑肉不笑,長滿肉瘤的刀疤甚至會發紅,如同蜈蚣一般蠕動。
這樣的異像再結合金正成的身份和以往的對他的謠傳,很多人便會給他貼上心辣陰狠的標籤。金正成也不去辯解,有的時候,甚至會刻意的做一些事情來維持住這種形象。
身邊的三個人是河東朴家的三兄弟,開車的是大哥朴信車,是個身高超過一米九零的莽漢,算是自己手底下的一號大手了。
金正成看著窗外飛退的風景和悠然消失在眼帘的行人,感慨著時代的巨大進步。
想想十幾年前,他剛加入黑社會那會兒,哪裡會有那麼多花花腸子,黑白勾結什麼的雖然也有,但並不普遍。黑幫之間,黑幫與檢察官之間相處的方式,更多是那一種硬碰硬的暴力手段,哪會像現在這樣和諧。
那時候惠山島的治安也差,黑幫鬥毆也沒有現在這樣講究,往往是一言不合抓到時機就乒乒乓乓的打起來了,脾氣上來的時候,檢察院的門口都敢開干。
但這種硬打硬拼的蠻橫方式已經不適合如今的黑社會了。如今世界的主題是和平,他們也不能頂風作案了。
好在金正成的叔叔也就是新間派的現任會長是個有遠見的人,早在五年之前,就暗暗牽下了瑞山島檢察院檢事長金在中這根線。當時會裡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也不見成效,相反還被金在中反過來抓了一些人,弄得全會裡的人怨聲載道,揚言要砍那個姓金的,給他顏色看看的都有。
但身為會長的男人卻沉得住氣,不氣餒,甚至連一句喪氣話或者狠話也沒有說過,跟個沒有脾氣的泥人似的悄悄的幫金在中處理一些潛在的威脅和爛尾的事情。
因為怕引起金在中的反感,新間派處理這些見不得光事情的時候都是在地下進行的,甚至沒有敢讓金在中知道。
但功夫不負有心人,如今的新間派不僅跟跟金在中車上了關係,幾年下來,還成了瑞山島舉足輕重的黑社會勢力,將那些原本強硬卻不知道變通的『同行』遠遠的拋在了後面。
今天金正成的任務便是要為金在中的兒子金泰宇『強搶』一名女性以便讓這位官二代『享用』。
這樣的事情金正成之前做過幾次,強迫國中女生性行為什麼的,性質上算是比較惡劣的。
好在金泰宇做事比較謹慎,又能控制自己的慾望,做事之前總會讓人查好對方底細,惹不起的、查不清的即使喜歡也不會去碰,所以總能安枕無憂。
當然被金泰宇玩弄過的女人很多都會『蒸發』掉,當然也有幾個例外,但都淪為了金泰宇和他手下的情婦、玩物。
這其中,很多人都是金正中下手『捕捉』甚至銷毀的,他不同情那些或死或活的女孩們,他是黑社會,正是做這些事情的。
這一次金泰宇同樣做了十足的準備,聽那邊的人說,那個名叫芬琪爾的女人被盯上已經好幾個星期了。
在被盯上到如今動手這麼長的時間裡,相信以金少爺的人脈和手段,那個所謂芬琪爾女孩的祖宗八代都被查清楚了吧。
車子駛過三角花園,停靠在一家富麗堂皇的洋房別墅門口,金正成拉開車門走下去。
這時間北風正烈,雖然已是春末夏初,但出於韓國北部的瑞山島的氣溫偶爾還是讓人感覺寒冷。
金正成將風衣領子立起來遮住半張臉頰,他左手握成拳頭放在嘴邊咳嗽了一聲,左右看了看,等發現無人之後,便從上兜里摸出墨鏡戴上,蒼白的手指輕輕敲了敲車子玻璃。
朴家三兄弟隨即從車子裡面鑽出來,他們手裡都拿著砍刀、球棒之類的武器,老大朴信車的褲兜里甚至鼓鼓囊囊的放著一個管狀的東西,是一把手槍無疑了。
這一身行頭是金正成為金泰宇少爺辦事的標準配置,由於作案對象多為女性,其威嚇作用打過槍支刀具本身的意義。
見到手下從車子里出來,金正成便邁開步子往前走。他走在最前面,一邊走,一邊從左邊上衣的內兜掏出一個白色的橡膠手套。
金正成熟練的將手套揪扯著拉伸了幾下,然後放在嘴邊吹開,戴在手上。北風呼啦呼啦的吹動他的風衣,黑色的粗糙發線晃動之間,一條蜈蚣般的傷痕隱隱約約的浮現在冷風裡。
越過看守別墅的『同行』和被噴上黑漆的攝像頭,金正成帶著三個滿臉煞氣的手下搖搖擺擺的走進了別墅的庭院。
人高馬大的朴家老大朴信車滿臉橫肉的摸了摸褲兜里的槍管,滿臉猙獰邪惡。他是一個莽夫,性格上也有缺陷。與金泰宇一樣,他是個好色的人,可謂同流合污,或者其惡劣程度比之前者更甚,很多被金泰宇玩膩了拋棄的女人都是被這個人『處理』掉的。
金正成不喜歡朴信車,他認為對方性格上太囂張沒有顧忌了。但在他的位子上,多少要有容人之量,所以許多不喜歡的事,也就聽之任之了。
腳步移轉,金正成來到正門邊上。他知道那薄薄的房門之後,是一個無助又驚慌失措的女人。但這些和他無關,他只是個黑社會,負責做自己的那一部分。
帶著這樣的冷漠和感慨,金正成讓鼻孔幾乎冒出炙熱白氣的朴信車推開了房門。
在『咔擦』的脆響聲中,迎面而來的景象卻微微有些超過了預想:
那是一個男人。
身著白色正裝大馬金刀的坐在客廳里。
他的位置正對著房門,挺拔的身姿下面是一排寬敞又氣派的沙發連成一條半圓弧線,包圍著來人。
那男子正坐在沙發的正中央,帶著獨有的氣勢和韻味坐在那裡。他家主一樣的眼神一一審視過眾人,威嚴又從容,帶著莫須有的絲絲入扣,迴旋在空氣里,凝固在金正成的身上。
「歡迎光臨寒舍……」
……
……
說道金泰宇少爺今天的心情,是非常好的。
太早晨早早的起了床,梳洗完畢,便換上了自己心愛的禮服,坐在房間的落地梳妝鏡旁反覆打理著頭髮。
他如今不足三十歲,正是龍精虎壯的年紀,所以看起來精神又有氣派。在瑞山島,像金泰宇少爺這樣有氣質,有文化和想法的富二代,實在是不多的。
因為父親在官場的威望和自身條件的關係,金泰宇身邊的女伴實際上是不少的。
但他出身在官宦之家,習慣了服從和被服從,對於男女之間恩恩愛愛相依相偎反倒是看得很淡。金泰宇少爺與普天之下所有富二代一樣,擁有者一顆叛逆的心,這一點雖然在生活上隱藏的很好,但在小少爺的擇偶觀上,卻體現的淋淋盡職。
之前父親金在中為他介紹了幾個書香門第的溫婉又知性貌美的姑娘,金泰宇相處了幾日,便懶得再搭理敷衍了。他其實欣賞的是西方女子那種塗著煙熏妝『壞女孩』的叛逆勁兒,對於那些紋身或者吸煙的女人,總是充滿了好感。
習慣叛逆,討厭溫順的性格發展久了,在金泰宇少爺的體內便孕育出了一種邪惡的怪癖——那便是看到中意的女孩子,然後用強。
通常來說,被陌生人用強的女子,或者人妻或者不經事實的小女孩,第一反應便是反抗,極少有認了命,順從到底的。
這恰好符合了金泰宇少爺的審美觀,那些女子被綁住雙手雙腳,一點一點被褪去衣物的無助、彷徨和絕望,那些羞恥和痛苦的表情,每每都讓金少爺流連忘返。
他最喜歡做的事情,便是在這樣的女子身上馳騁之後,用舌尖舔女人眼角滑落的淚水。那味道當然是苦的,卻讓人品嘗到生活的真滋味,感受到活著的悸動。
此時的金少爺正在耐心的等待著這份悸動,他是一個懂得在溫飽之前享受飢餓的人,所以看起來彬彬有禮,連每一絲髮線都梳理的恰到好處。
他抬起左手露出名貴的機械腕錶看了看時間,這時候金正成應該已經到的那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