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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布列塔尼貴族

  當樹林里的陰暗和天色融為一體的時候,程林跟著弗萊走上了通往阿斯蒂村的路,而且這裡在很久的一段時間裡都是程林心中的牽挂——直到這裡被徹底的焚毀——程林也因此性情大變。或許在程林心中,這裡就是他這一世的家吧……


  程林很輕易的就進入了阿斯蒂村,或許是因為天色晚了,村子里的農夫也都回去休息了,村子格外的安靜,只有一些家禽還不甘寂寞的碎碎念,或許是在說夢話吧。


  「明天再見嘍,弗萊。」雙胞胎兄妹和弗萊打了個招呼,急匆匆的向著村子北側去了,那是他們家的位置。今天他們玩烏伊什巴的確是有些過火了,他們只有寥寥幾次這樣晚才回來,不過他們的父母都是和善的人,最多只會寵溺的責備幾句並不過分的話罷了。


  弗萊則帶著程林向著村子的中心走去,最終他停在了一間明顯異於普通村民房屋的小城堡之前——這是村莊內唯一的一個石質建築,而且還是一個城堡,雖然它已經很小,還有些破舊。要知道在這種森林地帶,好的石料是相當欠缺的,在這裡石質房屋本來就是身份地位的一種象徵。


  「大哥哥,這裡就是我的家了。」弗萊指著這個小城堡,言語之間不經意的流露出了點自豪的情緒。


  程林看著弗萊一副小孩子的樣子,啞然失笑之餘更多的是震驚,他從來沒想到這個穿的破破爛爛的小孩兒竟然是個貴族。但他回想了一下,就想起了一些之前他根本沒有在意的有趣細節——弗萊雖然穿的非常破舊,但是他身上卻十分乾淨,而不像湯姆和米拉迪那樣滿身塵土。一個貴族出身的少爺他肯定會在歸家之後清洗,而那些農家孩子早就習慣了這樣,自然會出現明顯的區別。


  當弗萊走到城堡門口時,門開了,一個傴僂著身體的老頭走了出來,看上去他在這裡已經等了很久了,「小弗萊,你怎麼這麼晚才回來,侯爵大人來了……」


  弗萊吃了一驚,瞪大了他那漂亮的藍色眼睛,「爺爺來了嗎?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


  「少爺,你還是趕快進去吧,騎士大人他似乎很生氣。」老頭子很焦急的催促著弗萊。


  「好的,阿叔。」弗萊走了兩步,又停了下來,「阿叔,這是我今天碰到的一位大哥哥……」


  「好了,少爺,你先進去吧,我會安排他的。」老頭子早已經發現了程林,只是他並沒有把這個穿的破破爛爛的年輕人放在眼裡罷了。程林也不在乎,向著弗萊揮了揮手,示意他趕快進去,誰讓以貌取人這種習慣在世界歷史發展中保留的這般好呢?


  …………


  弗萊才剛進去,老頭子的臉色就陰沉了下來,他陰沉的看著程林,沒好氣的問道:「這位先生,我能知道您的名字嗎?」


  「當然,我叫程林·布宛納。」程林因為他的重生方式很古怪,似乎是靈魂替換,可又沒繼承原來這具身體任何的記憶,他只能給自己起了個姓名。名字還是他的名字,姓則因為他的偶像拿破崙的姓是波拿巴,他就乾脆用了波拿巴三字的科西嘉島方言音譯,這裡倒也沒有任何破綻。(注1)


  「很好,布宛納先生,你現在應該知道我們少爺是什麼身份了吧。我們少爺很好客,許多途經這裡的旅行者他都會邀請到城堡裡面做客,並問一些有趣的故事。」說到這裡,他語氣突然一轉,帶著警告的語氣說道:「但是請你不要耍一些小聰明,不然你只要還在布列塔尼地區,你就逃脫不了死亡的命運。」


  程林愣了一下,繼而哭笑不得,怪不得這老頭子的態度那樣糟糕,原來這個老頭子把他當成了一個招搖撞騙的流浪漢……程林整理了一下情緒,依舊溫和的對著這個老頭說道:「這個您倒是不必擔心,我最多在這裡待上一兩天,我的目標是巴黎,並且我想要儘快的到達巴黎。」


  說道這裡,程林的神採為之一變,眼神中儘是張揚之色。如果他想要進入軍隊,那麼他必須要把握住大革命這個契機,最好還要在大革命中獲得一些地位,這樣他才可以按自己意願去找他的偶像拿破崙。


  …………


  弗萊躡手躡腳的走進了會客室,裡面已經坐著兩個男人了。


  「弗萊,你怎麼回來這麼晚?不是說會在九點前回來嗎?」


  稍年輕一些的那個男人雖然背對著弗萊,但他的背上似乎有眼睛一樣,當弗萊邁入這裡第一步的時候,他就停下了嘴上正在聊的話題,皺著眉頭不滿的訓斥著弗萊。


  「呃……下次不敢了嘛。」弗萊這時倒是很像個小孩兒,抱著他的父親的手撒嬌道。


  「下次?還有下次嗎?」他的父親是個看上去三十餘歲的中年男人,面容非常嚴肅,穿著一身象徵著身份的精細衣衫,無論是質地還是精細的花紋都在說明著這套衣服價值不菲。


  「這是最後一次!父親,真的是最後一次,沒有下次了!」


  弗萊這時失去了他所有的古靈精怪,垂頭喪氣的就像只被斗敗了的公雞,他拉長了聲音,眼睛卻一直在向坐在主座上的那個慈祥老人使眼色。


  「哈哈,這個你小鬼頭,真是會找人。」坐在主座的是一位高大健壯的老人,身體挺得直直的,面孔很慈祥,顯得既年老又年輕,很難猜出他的年齡。這種人雖然老邁卻精力充沛,白髮蒼蒼卻目光炯炯,論精力有四十歲,論威望有八十歲。他來這裡時身上穿的那件防風的大衣微微張開,露出裡面那條名叫布拉古-布拉的寬大長褲,帶腿套的長靴以及山羊皮上衣,這種上衣的面子是鑲有絲花邊的皮革,裡子是橫七豎八的粗毛。這是布列塔尼農民的裝束。這種老式的布列塔尼上衣有兩種用途:節慶和勞動。它可以兩面穿,或是毛面朝外,或是綉面朝外;平時是獸皮,星期天是盛裝。這位老人身上的農民服裝似乎已經穿了很久,兩膝和兩肘都磨損了。這位老人如果走在布列塔尼的田野中,恐怕沒人能認出他侯爵的身份。他看上去是這樣的平凡,甚至就像個剛在田間工作完的老頭兒。


  「爺爺,我知道你最好啦!」弗萊雙眼一亮,知道自己已經沒事了,很是開心的鬆開了他父親的手,蹦蹦跳跳的跑到了老人身邊,坐在了老人結實的大腿上,還示威一般的對著他的父親做了個鬼臉。


  「父親大人,你不能這麼慣著他,這個小鬼頭自小就沒受過什麼苦,這樣下去怎麼行?局勢越來越混亂了……」


  「凱文·德·朗那克騎士,你小時候我不就是這樣慣著你嗎?局勢混亂?現在我身子骨還硬朗著呢!再混亂的局勢又能怎麼樣?只要我老萊克在布列塔尼一天,就沒人能傷到小弗萊!」老人瞪了他的兒子一眼,語氣中充滿著威嚴,這一刻這個老人才顯露出了他久居上位的那種氣質,根本容不得他的兒子質疑。他說完后笑著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個懷錶,寵溺的對著弗萊說道;「這塊表是爺爺給你的禮物,喜歡嗎?」


  這是一塊精緻的四重殼懷錶,最外一層殼是銀質的,第二層是玳瑁殼,第三層是銀質殼,然後才是懷錶玻璃罩銀殼。晶瑩剔透,品相非常好,這樣的懷錶,也只有像老萊克這樣的老牌侯爵才能毫不在乎的拿出來送給孫子當禮物,那些普通的小貴族恐怕辛苦一輩子也難以買的起這樣精緻的懷錶。


  「哇!喜歡!喜歡!」弗萊看到這個懷錶眼睛都在冒光,這可是稀罕玩意兒,在他的家中只有他的父親有一塊,而他的父親更是很寶貝的把那塊懷錶放在書房中,連摸都不讓他摸。而現在他的祖父竟然也送給他了一個懷錶,而且比他父親的那一個精緻了許多,這足以讓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子高興很多天了。弗萊用小手接過了這個懷錶,然後在老萊克臉上狠狠的親了一口。


  騎士看著親昵的爺孫倆,不無擔憂的開了口,「父親大人,您把這麼貴重的東西就這樣送給小弗萊了?這會不會太草率了點?他還是一個小孩兒,萬一把這東西給弄丟了怎麼辦?」


  「沒關係,我打算讓小弗萊去我那裡住一段時間,在我那裡不可能會丟東西的。」


  「您那裡我倒是挺放心的,還能讓小弗萊學到更多的東西,您打算讓小弗萊在您那裡住多久呢?」


  「大概兩三年吧,你們夫妻如果想來看小弗萊,隨時都可以到我那裡去。」


  ……


  「爺爺,我今天還碰到了一個大哥哥,就在索德雷森林裡。」


  「嗯?」騎士聽到他的孩子又認識了一個莫名奇妙的傢伙,眉間就又結成了一個疙瘩,他雖然不討厭那些平民,而且對待那些平民都還不錯,但他並不樂意和那些平民太過親近,他認為貴族就應該是貴族,而不是和平民混在一起。然而他的父親和孩子卻都不這麼認為,他們完全放下了貴族的架子,就像對待朋友一樣對待著那些平民,這也使得他的父親更喜歡弗萊,而不是他。


  老萊克倒是不在乎,「哦?為什麼不請這位先生也進來坐坐呢?」


  「父親大人!」騎士臉色一變,他才不願意見這種不知道哪裡來的所謂的旅行者,他甚至還對他們的健康程度十分擔憂,害怕他們身上帶著傳染病,當然,這也是正常的貴族心理。老萊克當然知道他這個兒子是怎麼想的,他才不在乎呢,他因為這樣一直被其他貴族嘲笑,甚至一些大型的貴族聚會都沒人搭理他,那些該死的傢伙還在私下稱呼他為「布列塔尼乞丐」。可是對那些目光短淺的傢伙他可不在意,他付出的只是一點尊重罷了,但他卻得到了整個布列尼塔地區,即使有一天他不是侯爵了,布列尼塔人也會將他當作領袖,這些是那些貴族永遠都得不到的待遇。


  …………


  程林被安排在了城堡的一個小屋子裡,他剛吃了一個麵包,那是那個老頭子送給他的。在搞清楚他並不是來招搖撞騙之後。老頭子的態度立刻就變得和善了,他很慷慨的給程林帶來了水和麵包,並給他安排了一個雖然並不很大,但卻十分整潔的一個房間。他現在很放鬆的躺在床上,揉動著自己的肚子,用他的話叫作給自己消食。雖然他在開始沒得到什麼好的待遇,但他對現在的境況還是挺滿意的,像這樣不收錢又管吃住的地方,即使現代社會都找不到……


  就在他浮想聯翩,想象著未來去巴黎之後的表現的時候,突然傳來了一陣敲門聲。


  「誰?」


  「布宛納先生,你睡了嗎?侯爵大人邀請您去會客廳一敘。」程林挑了挑眉毛,覺得挺莫名其妙的,他對這個時代貴族的了解並不多,但他印象中的貴族都是那些趾高氣揚的貴族老爺,這樣和善的一家貴族可真是少見。


  「請稍等,我馬上出來。」


  注1:法國的姓名是姓在後,名在前。一般都是稱呼其姓,很少直呼其名,正式場合稱呼常只用「先生」、「太太」或「小姐」等稱呼。如對方有職務、頭銜,則冠以職務、頭銜,如xx將軍、xx爵士。而在熟人面前則主要是稱呼名,以顯得更加親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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