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最後那一寸
隨著公孫雪將旗一展,震顫人心的戰鼓聲驟起,士兵們次序出城,鐵流沉寂如夜,連他們身旁的高大戰馬也肅然無聲。待他們在城外的空地上排好陣型,向著北方開拔時,瞬間變得像是奔騰的巨浪、暴怒的長龍,在燕雲大地上風馳電掣,所過之處煙塵漫天,地動山搖。
高揚心中感嘆:僅從這撕裂山河的氣勢來看,幽州的北地騎兵被稱為天下第一雄師是當之無愧的!五千人隊伍的聲勢看起來都如此震撼,那麼十五萬北地騎兵一齊行動起來呢?難怪寧岱曾說幽州牧公孫雷有野心稱帝,但是誰手裡有支這樣的軍隊不想和皇帝掰掰手腕?
以往他只知道步兵和騎兵的區別在於一個無碼一個有碼,而他是偏好前者的。今日一睹古代騎兵的真顏,感受了那種看多少場院線大片都難以體會的衝擊力,才明白為什麼中國歷史上的那些游牧民族不過區區百十萬人,卻總能使南邊的龐大帝國束手無策。
同為騎兵,鮮卑騎兵的戰力遠不如幽州北地騎兵。這是因為鮮卑人的金屬冶鍊技術水平低下,能造些堪用的刀劍已屬不易,對於精工細造的鎧甲生產,便束手無策了。所以鮮卑騎兵往往以輕便的皮革為戰甲,這使得他們機動性雖強,防護性卻差,面對漢人的強弓硬弩吃虧很大。
而幽州境內礦山遍布,能工巧匠頗多,精良鎧甲的製造源源不斷,將每一個北地騎兵武裝到了牙齒,鮮卑人最擅長的弓箭戰術面對他們反而是浪費時間。這就是為什麼公孫雪敢帶著五千名騎兵挑戰一萬名鮮卑騎兵的原因。而且鑒於此次行動的目的,只要用陣地戰將鮮卑人驅離聆仙山即可,並不需要進行圍追消滅。
到傍晚時,北地騎兵到達距鮮卑人五十里處。公孫雪下令不再前進,就地紮營,並派出幾個精幹斥候,趁著夜色騎馬到鮮卑營寨前,彎弓搭箭送進去一封戰書,上寫:「日出之時,我必來戰。公孫雪。」
這邊赫連岳收到來信,閱畢,大喜過望。立馬差人回信,寫道:「將軍此來,只為一戰?」
半個時辰后,公孫雪回信:「正是,戰否?」
又半個時辰后,赫連岳回信送到,上寫:「不戰奈何?」
「不必再見。」
「戰!」
「好!」
「在哪戰?選址。」
「正西十里,百丈崖前。」
「老規矩,就我倆,其他人看著?」
「好!」
「嗯。」
這幾封信傳下來,天已經快亮了。在公孫雪大賬里目睹了全程的高揚揉著黑眼圈,對旁邊的章懷東說:「這倆人是我見過的最無聊的人。尼瑪,大戰前夕和對手聊起了微信。」
軟榻上熟睡的章懷東被他吵醒,嘟囔了一句:「你才無聊,居然陪著聊了一夜。」
這時又一封信被箭送到,聊天繼續。赫連岳問:「出發了嗎?」
公孫雪回:「這就出發。」信一送走,公孫雪發出將令,全軍向正西方向開拔。
「等回信到了再走吧!」高揚建議,「不得不說,這樣聊天還挺好玩的。」
雖說一晚沒睡,但公孫雪秀氣的臉上毫無倦意,反倒更顯精神。他淡然地看了高揚一眼,說:「確實好玩。曾經有次我們率軍對峙了三個月,也這樣聊了三個月。經歷的廝殺太多,你就會發現一切都是遊戲。你也是時候去玩你自己的了。」
高揚很想去百丈崖前觀看公孫雪和赫連岳之間的精彩大戰,但他知道時間寶貴,一刻也耽誤不得。公孫雪雖然心態輕鬆,但只要率軍隊上了戰場,一刀一槍的血拚就是動真格的。高揚不再廢話,略微收拾了些東西,就和章懷東等人出了營帳,悄悄騎著馬與大部隊分離,往聆仙山入口而來。
赫連岳與公孫雪今年都是二十五歲,但與後者不同,他十二歲時便失去了父親,只剩下一個五歲的弟弟赫連泰與他相依為命。那時的赫連部落群龍無首,陷入分崩離析的狀態,牛羊人口逐漸被虎視眈眈的強鄰瓜分蠶食。
自小就心高氣傲的赫連岳發誓絕不坐視榮耀數百年的赫連家淪為他姓的奴僕,於是他隻身到萬里之外的北荒絕域學藝。世人不知他在那裡有怎樣的奇遇,只知道他六年後歸來時,已是草原上不可匹敵的戰神。
他搜集父親流散的舊部,東征西討,所向披靡,在三年之內使得赫連部落勢力發展到極盛,一舉壓過宇文、慕容、獨孤、斛律和拓跋五大部落,成為鮮卑三十六大部落之首。
赫連岳身長九尺,虎背熊腰,肌肉暴鼓,雙手各持一柄三百斤重的精鋼大戰錘,就連胯下的坐騎也是罕見品種的戰馬,通體覆蓋著北極熊一樣的長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類大出許多。更可怕的是,相傳此馬不吃草,只吃死屍,每天都會垂著鮮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附近轉來轉去,只等赫連岳一聲令下,便可大開饕餮之宴。除此以外,若無赫連岳的約束,它還會在戰場上瘋狂攻擊其他戰馬,其殘酷性格和碩大體型使得它有如百獸之王,往往還未開戰就迫得對方戰馬萎靡膽怯,輸了氣勢。
此刻赫連岳騎著他的吃人巨馬,宛如一座蓄勢待發的小山。而對面的公孫雪身材纖瘦,雖戴著一副虛張聲勢的面具,卻依然像是小鳥見了老鷹。
他的兵器是一桿臘白長槍,看起來靈巧有餘,剛猛不足,若被赫連岳的戰錘擊中,恐怕會應聲而斷。
一萬鮮卑騎兵在赫連岳身後,五千北地騎兵在公孫雪身後,人不動,馬不鳴。雙方早已習慣了圍觀者的角色,看兩位主帥盡情廝鬥。
赫連岳先開的口。只聽他哈哈大笑道:「將軍突然造訪,不知所為何事?」
公孫雪依然是冷淡如水,直言不諱道:「有位朋友想要上山去,可是你擋住了去路,所以我只好請你過來,好讓他過去。」他實在是懶得撒謊。
赫連岳剽蠻的臉上笑容不改:「哦?即便我不攔在山口,他可有那本事上得山去?」赫連岳此話有理,因為想上聆仙山的人如今都長眠于山腰了。
「這就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了。」公孫雪說。
「過去數十戰我們都未能分出勝負。如果這次可以,我倒有個想法。」赫連岳眼珠一轉。
「你說。」依舊是冷淡的語氣。
「如果你被我打敗了的話,可否摘下面具讓我一睹真容?到現在我都不知道你長什麼樣子!」
「如果你真將我擊敗,那時我必定已是個死人,你想看自己動手摘便是,何必問我?」
「哈哈!」赫連岳仰天怒笑,「五年來我一直在想這副面具下會是怎樣的一張面孔,你會不會是個美貌的女子。如果這是真的,我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把你變成我的女人!」
「對不起,你當個壯勞力還可以,一起過日子就算了。」公孫雪居然也有幽默的時候。
「出手吧!」赫連岳不再多言,拍馬衝來。他的兩柄戰錘加起來六百多斤,放地上得五個壯漢才能抬動,此刻被他揮舞得呼呼生風,有雷霆萬鈞橫掃山河之勢,且不說血肉之軀,即便是銅牆鐵壁挨這麼一下,也得地動山搖,嗡嗡震顫。
眼見得赫連岳瞬息之間已到達面前,公孫雪居然無動於衷,穩穩地在馬背上坐著,手裡隨意提著長槍,毫無出手的意思。
此時赫連岳已可俯視公孫雪。他大喝一聲,一手持錘護在身前,一手舉錘用力砸下。這一下的力度猶如隕石撞擊,眼見得公孫雪連人帶馬就要化為肉泥。
其實不光赫連岳使用戰錘作為武器,游牧民族都喜歡在戰場上使用戰錘啊狼牙棒啊之類的敲擊鈍器。這不僅是因為他們力大無窮,更因為漢人喜歡穿甲胄,用刀劍之類的輕武器去攻擊還得瞄準弱點,麻煩的很,不如用這種揮舞起來動能大的武器,將對方連甲帶人一起砸爛。
而漢人對付游牧騎兵最喜歡用的就是弓箭了,因為後者的皮甲面對鋒利的鋼鐵箭頭實在是不堪一擊。在戰場上,漢人弓箭手方陣幾輪齊射下來,奔騰咆哮的游牧騎兵們頓時人仰馬翻,損失慘重。因此聰明的酋長們都採用迂迴偷襲戰術,從側翼攻擊不擅近戰的弓箭手。
此刻公孫雪像是沒有做出任何反應。然而圍觀者並沒有產生絲毫的激動或者擔憂情緒,反而都暗自嘆了一口氣,覺得無趣。
又是這樣!又是這樣!又是這樣!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赫連岳的戰錘生生止在半空中,沒有砸下去。此時它距公孫雪的頭頂只有一寸的距離。
而公孫雪手裡的長槍呢,大夥不用看也知道,寒亮的槍尖此時距赫連岳的咽喉也不過是一寸的距離。
「又是這樣?」赫連岳哭笑不得。
「又是這樣。」
「第二十三次了!就不能換一種結局嗎?」
「這就是我們之間較量的唯一結果,也許未來會改變,但目前是這樣。除非是你或者我變得更強。」公孫雪說。
「也許下一次,我就會不顧一切地砸下去。」
「你比我更不想死。」公孫雪語氣中帶有一絲嘲笑。
強者之間難分勝負,不是因為無法互相擊倒,而是因為能夠互相擊倒,所以才不能將對方擊倒。這個道理公孫雪和赫連岳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