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吉他情緣
念念又夢到了小時候,吳鑫手把手教她彈吉他。
吳鑫家境貧寒,父親吳凡在工傷中高位截肢,失去了雙腿,也失去了勞動能力,全靠母親朴敏玉在運城大戶汪家當保姆,伺候汪家公子汪紹旻撐起了這個家。
為了貼補家用,原本的兩室一廳吳家只保留了主卧,次卧和客廳隔成的小房間被租了出去,住進了兩個熱愛音樂的大男孩兒。
他們組了個樂隊,在地下通道彈唱,也會去酒吧會所登台獻唱。閑暇時,他們會在家裡寫歌練歌,一點不敢懈怠。
不過4、5歲的吳鑫第一次接觸到音樂,很快迷上了吉他,而合租的哥哥就成了他的老師,一有空就教他彈。
吳鑫聰明伶俐,一學就會,很快就上手了,彈得有模有樣,讓大家欣慰不已。
吳凡本是個老實巴交的人,可自打受傷以後,性情大變,整天借酒消愁。酒後就好像變了一個人,暴躁無比,對妻子、兒子動不動拳腳相向。
合租的小夥子們看不下去,拉了幾次架,吳凡不但不收斂,反倒變本加厲,整天疑神疑鬼的,懷疑朴敏玉背著他在外面偷人,甚至懷疑到了租客頭上。
又是一場口舌之爭,直接鬧到了派出所。風波平息了,可租客受不了這冤枉氣,直接搬走了。臨走時,可憐吳鑫母子,給他留下了一把吉他。
這把吉他就成了吳鑫的命根子,輕易不讓別人碰。遇到念念后,發現她頗有音樂天賦,便開始教她彈吉他。
念念雖是大家小姐,可一點也不嬌氣,每天課間都會默記指法,一放學,就跑去和吳鑫練習,加上天資聰穎,沒過多久就學會了。
後來,念念還打趣地問他,怕不怕教會徒弟打師傅,吳鑫只是呵呵傻笑說不會,因為,念念不捨得。
吉他陪伴了他們最美好的四年時光,吳鑫最後一次觸碰吉他,便是在念念十歲的生日宴會上。
當時,賓客雲集,吳鑫拉著念念躲到了休息室,最後一次為她彈奏了不了情,然後鄭重地把吉他送給了她。那是他能拿出手的最貴重的東西,當然要送給他最重要的人。
只可惜,念念父親的亂點鴛鴦譜擾了他們的一段美夢,也親手送吳鑫走上了不歸路……
猛地醒來,念念迷迷糊糊地發現,自己不在西城首府,而在轎車的後座上,吳鑫也不在身邊,只是身上蓋著的呢子大衣分明有淡淡的薄荷香,那是他的味道。
這是在哪兒?念念有些自責起來。睡得太沉了,竟把他一個人丟下不管,以後一定要多陪陪他,不能再這麼沒肝沒肺地才好。
下了車,幾聲雅雀的尖叫,一陣冷風吹來,念念下意識縮了縮脖子,眼前的幾個大字讓她腦子嗡了一下。
是看錯了嗎?揉了揉眼定睛一看,沒錯,運城市公墓!
可自己剛剛分明在省城啊,怎麼回到了運城呢?吳鑫又帶她來公墓做什麼?
一連串的疑問在她腦子裡炸開,匆匆環顧四周,尋找熟悉的身影,終於在花店門口對上了他的眸子。
他手上捧著一捧潔白的百合,零星交織著幾朵白菊,白得讓人心悸,映襯著他的臉也變得蒼白起來。硬朗的五官肅穆冷清,深邃的眸子里是一貫的黑不見底。
念念心裡咯噔一下,帶她來這裡,究竟要拜祭誰?